对《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思考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这个 规则 的表 述 也 不 尽 一致 。为 了概念 更 加 明确 ,
“ 非法证据” 。新 出台的《 非法证据排除规定 》 则把 刑事诉讼法笼统的“ 严禁刑讯逼供和威胁 、 引诱 、 欺 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 区分为言词证据 和物 证 , 并对 非法 的手 段作 了不 同 的限定 。
的特 点是 取证 过程 中存 在 非 法 行 为 , 侵犯 了被 取 证
可能 仅仅 指违 反法 律 义 务 , 与 公 众 政 策 相悖 且 无 或 法 强制 执行 的行 为 ”2。 [ J
何为“ 法证 据” 在 内涵界 定上存 在两 种说 非 ,
法 : 义说 认为 , 法证据 是 指不符 合 法律规 定 的证 广 非
・
9 ・ 7
强
卉 : 关 于办理刑 事 案件排 除非 法证据 若 干 问题 的规 定 》 思考 对《 的 规则 否定 了非 法取 证 的行 为 , 有 效 地 遏 制 侦 查 违 能
证 据 的 可 采 性 解 决 J 形 式 上 不 合 法 的证 据 是 经 。
常存在的, 可以通过补充侦查等手段进行弥补 , 而非
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和 司法部联合发布 了《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 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 的规定》 对 于 , 促进案件实体真 实的发现 , 平衡 实体和程序公正 , 保障人权具有重大的推动作 用, 但仍有一些缺憾和争议 , 应
从操 作规 程 和制 度上进 一 步 完善 。
关键词 : 刑事案件 ;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中图分 类号 : D 2 文 献标 识码 : A 文 章编 号 : 1 0 95 0 9—3 9 (0 1 0 0 9 0 1 2 2 1 )2— 0 7— 5
收稿 E期 :0 1 0 2 t 2 1 — 1— 3
的形式要求。形式上不合法的证据在取证过程 中也
许并 没有 侵犯 被取 证人 的权 利 。非法 证据 我们 可 以
通过排除规则来解决 , 形式不合法的证据应 当通过
作者简介 : 强卉 , , 女 陕西榆 林人 , 中国政 法大学证据科 学研 究院 20 09级硕 士研 究生 , 主要研 究方向 : 刑事诉讼 法学。
法 证 据一 旦被 排 除 之 后 , 同样 的证 据 通 常 不 可 以使
法现象的发生 , 使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 的合法权益免
受非 法侵 害 。
用, 需要通过寻找其他证据进行弥补。
( ) 法证 据排 除规 则 的价值 分析 二 非
2 .平衡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
法 律 的最 高 价值 在 于 实 现 最 大 限度 的 公 平 正
何谓“ 非法” 字面解释为“ , 不合法” 按《 , 牛津法
律大辞典》 解释 , 非法 是“ 指与法律相抵 触 、 没有确
切含 义 和后果 的笼 统概念 。它可 能指 确实 违反 法律
或是 指被禁 止 的 、 受惩 罚 的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犯 罪 的行 为 , 者也 应 或
物证据。而主体不合法 、 内容不合法 、 形式不合法的 证 据 , 非 我 们 通 常 意 义 所 说 的 “ 法 证 并 非 据 ”5 P2。 [ (7 ]2 ) 可以这样说 , 非法证据是不合法证据的一种 , 但 并不是所有不合法的证据都是非法证据。非法证据
20 11年 第 2期 第2 l卷 总 第 9 2期
铁 道 警 官 高 等 专科 学 校 学报
J u n l fR i a oieC l g o r a al y P l ol e o w c e
2 1 01 No 2 .
V0 . S ra 2 1 21 e i l9
笔 者 比较 赞 同后 者 , 法证 据 , 当是 指 “ 法 非 应 非
取得 的证 据 ” iea yo t n deie c ) 即通 过违 (l gl ba e v ne , l l i d
笔者将规则中的相关概念作一简要厘定。
( ) 法证据 的认 定 一 非
反法 律规 定 的程序 、 限和方 式所 取得 的证 据 , 权 包括 非法 手段 取得 的 言词证 据 和非法 搜查 扣押 取得 的实
人的合法权利 。相 比之下 , 形式不合法的证据可能
是 由于缺 乏形 式要 件 , 致 其 没 有 达 到法 律对 证 据 导
据内容 、 证据形式 、 收集或提供证据的人员及程序、 方 法 的证 据材料 J 。狭 义说 认 为 , 法证 据是 指 办 非
案人员 违 反法律 规 定 的权 限 、 序 或 用其 他不 正 当 程 的方法 获 取 的证 据 l 。我 国刑 事诉 讼 法 通 过 列 举 4 J
的方 法 界定 了 “ 法证 据 ” 非 的范 围 , 即刑讯 逼 供 和 以 威胁 、 引诱 、 骗 以及其 他 非法 方法 取得 的证 据 皆为 欺
一
、
非法 证据 排 除规则 概述
非法 证据排 除规则 通 常是指 执法 机关及 其 工作 人员 使用 非法 行 为取得 的证 据不 得在 刑事 审判 中采 纳 的规则 … ( P 由于 不 同 的 国家 和 国际 机 构 规 定 ¨。 的非 法证 据排 除规 则 的范 围和 条 件不 一 致 , 国对 各
对《 关于 办 理刑 事案 件排除 非法 证据 若干 问题 的规 定 》 的思考
强 卉
( 中国政 法大 学 证据 科 学研 究 院 , 京 10 8 ) 北 00 8
摘
要: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作为一项独立的证据规 则, 西方法治国家的刑事诉讼 中发挥着独特作用, 在
但 是在 我 国 , 至今 仍 没有确 定 比较 系统 的非 法证 据排 除规 则 。2 1 0 0年 5月 3 日, 高人 民 法 院、 高人 民 0 最 最
目前 , 世界上不 少国家和地区都 已经在不同程 度上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 但是理论界对此普 遍存在着激烈 的争论 。究其原 因, 我们不难发现 , 非 法证据规则身上存在着多元价值的冲突: 实体真实 和程序公正的冲突 , 刑事法律 的社会控制功能和维
“ 非法证据” 。新 出台的《 非法证据排除规定 》 则把 刑事诉讼法笼统的“ 严禁刑讯逼供和威胁 、 引诱 、 欺 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 区分为言词证据 和物 证 , 并对 非法 的手 段作 了不 同 的限定 。
的特 点是 取证 过程 中存 在 非 法 行 为 , 侵犯 了被 取 证
可能 仅仅 指违 反法 律 义 务 , 与 公 众 政 策 相悖 且 无 或 法 强制 执行 的行 为 ”2。 [ J
何为“ 法证 据” 在 内涵界 定上存 在两 种说 非 ,
法 : 义说 认为 , 法证据 是 指不符 合 法律规 定 的证 广 非
・
9 ・ 7
强
卉 : 关 于办理刑 事 案件排 除非 法证据 若 干 问题 的规 定 》 思考 对《 的 规则 否定 了非 法取 证 的行 为 , 有 效 地 遏 制 侦 查 违 能
证 据 的 可 采 性 解 决 J 形 式 上 不 合 法 的证 据 是 经 。
常存在的, 可以通过补充侦查等手段进行弥补 , 而非
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和 司法部联合发布 了《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 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 的规定》 对 于 , 促进案件实体真 实的发现 , 平衡 实体和程序公正 , 保障人权具有重大的推动作 用, 但仍有一些缺憾和争议 , 应
从操 作规 程 和制 度上进 一 步 完善 。
关键词 : 刑事案件 ;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中图分 类号 : D 2 文 献标 识码 : A 文 章编 号 : 1 0 95 0 9—3 9 (0 1 0 0 9 0 1 2 2 1 )2— 0 7— 5
收稿 E期 :0 1 0 2 t 2 1 — 1— 3
的形式要求。形式上不合法的证据在取证过程 中也
许并 没有 侵犯 被取 证人 的权 利 。非法 证据 我们 可 以
通过排除规则来解决 , 形式不合法的证据应 当通过
作者简介 : 强卉 , , 女 陕西榆 林人 , 中国政 法大学证据科 学研 究院 20 09级硕 士研 究生 , 主要研 究方向 : 刑事诉讼 法学。
法 证 据一 旦被 排 除 之 后 , 同样 的证 据 通 常 不 可 以使
法现象的发生 , 使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 的合法权益免
受非 法侵 害 。
用, 需要通过寻找其他证据进行弥补。
( ) 法证 据排 除规 则 的价值 分析 二 非
2 .平衡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
法 律 的最 高 价值 在 于 实 现 最 大 限度 的 公 平 正
何谓“ 非法” 字面解释为“ , 不合法” 按《 , 牛津法
律大辞典》 解释 , 非法 是“ 指与法律相抵 触 、 没有确
切含 义 和后果 的笼 统概念 。它可 能指 确实 违反 法律
或是 指被禁 止 的 、 受惩 罚 的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犯 罪 的行 为 , 者也 应 或
物证据。而主体不合法 、 内容不合法 、 形式不合法的 证 据 , 非 我 们 通 常 意 义 所 说 的 “ 法 证 并 非 据 ”5 P2。 [ (7 ]2 ) 可以这样说 , 非法证据是不合法证据的一种 , 但 并不是所有不合法的证据都是非法证据。非法证据
20 11年 第 2期 第2 l卷 总 第 9 2期
铁 道 警 官 高 等 专科 学 校 学报
J u n l fR i a oieC l g o r a al y P l ol e o w c e
2 1 01 No 2 .
V0 . S ra 2 1 21 e i l9
笔 者 比较 赞 同后 者 , 法证 据 , 当是 指 “ 法 非 应 非
取得 的证 据 ” iea yo t n deie c ) 即通 过违 (l gl ba e v ne , l l i d
笔者将规则中的相关概念作一简要厘定。
( ) 法证据 的认 定 一 非
反法 律规 定 的程序 、 限和方 式所 取得 的证 据 , 权 包括 非法 手段 取得 的 言词证 据 和非法 搜查 扣押 取得 的实
人的合法权利 。相 比之下 , 形式不合法的证据可能
是 由于缺 乏形 式要 件 , 致 其 没 有 达 到法 律对 证 据 导
据内容 、 证据形式 、 收集或提供证据的人员及程序、 方 法 的证 据材料 J 。狭 义说 认 为 , 法证 据是 指 办 非
案人员 违 反法律 规 定 的权 限 、 序 或 用其 他不 正 当 程 的方法 获 取 的证 据 l 。我 国刑 事诉 讼 法 通 过 列 举 4 J
的方 法 界定 了 “ 法证 据 ” 非 的范 围 , 即刑讯 逼 供 和 以 威胁 、 引诱 、 骗 以及其 他 非法 方法 取得 的证 据 皆为 欺
一
、
非法 证据 排 除规则 概述
非法 证据排 除规则 通 常是指 执法 机关及 其 工作 人员 使用 非法 行 为取得 的证 据不 得在 刑事 审判 中采 纳 的规则 … ( P 由于 不 同 的 国家 和 国际 机 构 规 定 ¨。 的非 法证 据排 除规 则 的范 围和 条 件不 一 致 , 国对 各
对《 关于 办 理刑 事案 件排除 非法 证据 若干 问题 的规 定 》 的思考
强 卉
( 中国政 法大 学 证据 科 学研 究 院 , 京 10 8 ) 北 00 8
摘
要: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作为一项独立的证据规 则, 西方法治国家的刑事诉讼 中发挥着独特作用, 在
但 是在 我 国 , 至今 仍 没有确 定 比较 系统 的非 法证 据排 除规 则 。2 1 0 0年 5月 3 日, 高人 民 法 院、 高人 民 0 最 最
目前 , 世界上不 少国家和地区都 已经在不同程 度上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 但是理论界对此普 遍存在着激烈 的争论 。究其原 因, 我们不难发现 , 非 法证据规则身上存在着多元价值的冲突: 实体真实 和程序公正的冲突 , 刑事法律 的社会控制功能和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