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例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6年全国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例

一、湖南宜凤高速“6.26”特大交通事故

2016年6月26日上午10时20分左右,在宜凤高速公路郴州宜章段长村东溪大桥附近,湖南省衡阳骏达旅游集团一辆车牌号为湘D94396,由耒阳开往宜章莽山的大巴车(核载55人,实载57人,其中小孩4人),在宜凤高速K34+145处东溪大桥撞上高速公路中间隔离带,随后又撞向东溪大桥右边护栏,致油箱漏油起火。造成35人死亡、13人受伤,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教训十分惨痛。

2016年7月4日,衡阳市检察机关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对衡阳市交通运输管理处雁峰管理所副所长兼驻衡阳市中心汽车站管理办主任阴钧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2016年7月11日,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县检察院对“6.26”事故交通肇事司机刘某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批准逮捕。

二、天津7.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2011年,武某、李某、付某等5名嫌疑人共同出资购置牌照为“冀EA5566”的长途卧铺客车,运营邢台至沈阳的客运路线。2016年7月1日13时,事故大巴从邢台出发后,“拉载乘客、配置货物”。当日晚上,该客车行驶至津蓟高速天津市宝坻区尔王庄镇小高庄段时,发生“单方交通事故”,爆胎失控撞坏高速隔离护栏,坠入高速桥下闫东渠内。事故发生时该客车载有30人,26人在事故中死亡。

经查河北省邢台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某及下属第四分公司总经理宋某某等9名责任人主体责任不落实,对涉事车辆擅自改变经营路线、长期脱线断线等违规行为无监控记录,一级、二级安全监控中心平台不履行监管职责,未依规对涉事车辆的驾驶人员、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管理工作严重缺失,导致发生津蓟高速重大交通事故,目前上述9名责任人已被刑拘。

三、贵州紫云“8.20”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2016年8月20日晚,一辆贵GBC002号客车从贵州安顺驶往

紫云途中,在209省道(222km+300m)紫云县枫香塘路段发生侧翻。该客车属于安顺市佳和畅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紫云分公司,核载39人,事故发生时实载39人,含该车驾驶员1人。事故造成10人死亡,其中当场死亡4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6人。受伤10人,其中3人伤势较重。

事后,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召开视频会,要求各地全力防范重大交通事故。据会议通报,贵州该起事故直接原因是驾驶人在行车途中违法拨打、接听电话导致,同时事故还存在非法组织旅游、违规包车、客运车辆违规挂靠经营、乘客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情况。

四、云南建水8.2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8月22日5时30分许,一辆吊车(云F50684)在红河州建水县境内的通建高速公路建水方向K20+260M处,冲向对向车道,与一辆小货车(云GG6328) 发生碰撞,致7人当场死亡,3人伤势严重,送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另有2人受伤。

经核实,发生事故的小货车核载3人,实载12人,死伤人员均

为小货车所载人员,该起事故的调查工作正有序开展。

五、广西“8.28”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2016年8月28日上午10点左右,广西超大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辆营运客车在途经G80广昆高速坛洛往石埠方向K590(那莫大桥附近2公里)发生翻车事故,造成包括驾驶员在内11人遇难,31人受伤。

根据广西自治区政府29日上午召开的事故通报会中现场情况的还原回放,事发前2-3分钟客车驾驶员玉大现出现明显的呼吸急促及呼吸困难等症状并随后陷入昏迷。昏迷后,失去驾驶与操控客车的能力。尽管当时车上有关人员对司机进行紧急施救,却最终未控制情况,客车仍然失控,侧翻后冲出护栏、翻去路边边沟,导致了特大事故的发生。经初步核查,事故车辆运行过程情况如下:1.案发时,事故客车从百色市城东客运中心出车,车上当时无乘客、旅客。事故发生时车上实载乘客为42人(乘客40人)。据调查初步了解,客车途中

经过田阳、田东、平果等几处地方均无进站配客的记录。车上乘客几乎均为沿途上车。2.事故发生之前客车所属的运输企业的车辆动态监控系统显示该车车载卫星定位终端工作完全正常,所记录该车的行驶轨迹也属完整。客车内配置有4路视频监控设备也属正常工作状态。该事件经初步核查,系该企业监控平台服务商的服务器出了问题,遭受大量网络攻击,致使该事故客车车辆相关的动态数据未能上传。3.事故发生后,据回放事故的车载视频监控录像显示,当客车驾驶员出现异常现象时,车内所有乘客均站起来观察车头情况并施救。直至事故发生时,车上大部分乘客都已解开安全带,从而导致该事故伤亡量较大较严重。

六、内蒙古自治呼伦贝尔“9.24”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9月24日20时07分许,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境内

G10(绥满高速公路)1049公里处,一辆带挂货车因躲避公路上突然出现的马匹,穿过隔离带冲入对侧车道,与一辆大客车相撞,目前造

成12人死亡(8人当场死亡,4人送医院途中死亡),25人受伤(其中1人重伤)。

接到事故报告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高度重视,杨焕宁、孙华山同志作出部署,立即派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协助地方政府全力做好伤员救治和事故处置等善后工作。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安监局会同有关部门协助地方政府千方百计救治伤员,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责,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