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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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确本标准适用于新建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补充了本标准未涉及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验收要求。

2.优化调整了施工质量验收单元单元划分,补充了站场路基填筑、工程材料、路堑坡体排水、防风沙设施、防雪害设施的验收单元,取消了混凝土工程的模板验收单元,调整了地基处理验收单元分类及划分;并规定了施工前施工单位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由监理单位审批,建设单位备案的要求。

3.规定了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要求以及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施工影像资料的留存要求。

4.为确保材料进场质量,保证材料进场进行专业化检验和验收,并减少材料进场重复验收和资料归集的工作量,新增了工程材料一章,统一规定了路基工程所用填料、混凝土、砂浆注(喷)浆材料、土工合成材料、钢筋(钢料)和拉锚材料、石料、预制构件、其他材料的原材料制品和检验要求。

5.补充了CFG桩、螺杆(纹)等素混凝土桩和托梁、承载板的验收要求;明确了施工前和施工期间地址核对工作相关要求,补充完善了成桩、垫层、预压、岩溶及采空区注浆等地基处理的验收要求。

6.补充了按过渡段设计的短路基、提堑连接处、半挖半填路基的检验规定;明确了过渡段及锥体采用同种材料、不同填料填筑时的填层检验要求;完善了化学改良土混合材料的块料粒径技术条件和掺水泥级配碎石的使用时限技术条件。

7.补充了槽型挡土墙的验收要求,完善了锚杆、锚索注浆检验规定,取消了短卸荷板式挡土墙、锚定板挡土墙、沉井基础等高速铁路路基不使用支挡类型的验收要求。

8.补充了空心砖内客土植生防护、喷混植生、植生袋、生态袋、植被毯的质量验收内容,充分体现生态和环保理念;完善了一般地区、旱地地区、寒冷地区不同地区植被覆盖、成活的验收要求。

9.补充了孔窗式护墙(坡)、柔性防护网、拦石墙的验收要求;完善了边坡防护的防冻胀设施及措施的验收要求。

10.补充了纤维混凝土及混凝土防(隔)水层、轨道板与封闭层构造缝嵌缝等新型防(隔)水措施的验收要求;补充完善了吊沟消力池及挡水墙、盲(渗)沟、坡体仰斜孔及引水、排水管的验收要求,细化了地面排水工程系统化的一般规定。

11.补充了防风沙设施和防雪害设施的验收要求,取消了端刺基坑等验收要求;完善了电缆槽垫层和基底压实质量的验收规定;增加了接触网下锚支柱基础及拉线基础的验收内容;补充了补充了接地端子预埋检验、综合接地系统及其连接方式核查和选取试验段进行声屏障基础、锚杆试验性施工的要求。

12.细化、补充完善了沉降变形观测和冻胀变形监测的有关要求。

新增:
3.基本规定
3.1一般规定
3.1.3 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包括实体质量检查、观感质量检查、质量控制资料检查等内容。

2.涉及结构安全、环境保护或主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及材料应按规定进行平行或见证检验。

3.隐蔽工程在覆盖前应经监理单位验收,并按附录A的要求留存影像资料。

4.单位工程以及涉及结构安全、环境保护或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在验收前应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3.1.4 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真实、系统、完整,并应包括下列主要
内容:
1.所用原材料及制品、半成品和成品质量验收结果(质量合格证、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和抽样检验报告等)。

2.材料配合比、拌合过程检验和试验数据。

3.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及相关影像资料。

4.各项质量控制指标的试验记录和质量检验汇总资料。

5.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非正常情况记录及其对工程质量影响分析资料。

6.施工中发生的质量缺陷,经处理后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的技术资料。

3.1.5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检验项目符合下列规定时,判定为合格:
1.符合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2.符合本标准和相关验收标准及相关补充验收细则的规定。

3.1.6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适度减少抽样检验频次和检验数量,调整后的抽样检验、试验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编制,并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确认:
1.同一项目中由相同单位施工的路基单位、分部工程,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产品或构配件。

2.同一施工单位在现场生产的制品或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构件用于同一项目中的多个路基单位、分部工程。

3.在同一项目中,针对同一抽样对象已有检验成果可以重复利用。

4.获得产品认证的、来源稳定且连续三批均一次检验合格的产品。

3.1.7高速铁路路基工程采用工厂化模式生产或制作的混凝土及砂浆、钢筋或型钢加工办成品及成品、钢筋混凝土或混凝土预制构件等制品所用原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场(厂)。

对运抵现场的工厂化制品,应核查对应生产批次的出场(厂)检验合格证
或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3.1.8高速铁路路基工程采用工厂化模式生产的普通填料、物理改良土填料和化学改良土填料,在填料生产场(厂)内经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场(厂)。

对运抵作业现场的填料视为合格制品使用,核查填料对应生产批次的出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证明文件。

对运至现场的填料质量存在疑问时,现场抽检。

3.2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单元的划分
3.2.4 原材料及制品、构配件、半成品、成品、设备等应按进场批次进行检验。

属于同一工程项目且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对同一厂家生产的同批次原材料及制品、构配件、半成品、成品、设备等,统一进行验收。

3.2.5施工前,应有施工单位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并由监理单位审批,建设单位备案。

本标准未涵盖的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可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3.3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内容和要求
3.3.2 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应符合下列规定:
1.隐蔽工程应具有相关质量检验记录,重要工序应具有完整的施工记录。

3.3.4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4. 工程材料
4.1 普通填料
4.1.4 普通填料的种类、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正线路基普通填料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无砟轨道及严寒、寒冷地区有砟轨道冻结深度影响范围内基床底层的细粒含量不应大于5%,渗透系数应大于5*10⁻⁵m/s。

4.1.7 设计文件对渗透性有要求的渗水填料,应按其对渗透系数的控制要求检测填料质量,填料的渗透系数应符合要求,且应大于1*10⁻⁵。

检验数量:设计提出控制要求时,施工单位每次工艺性试验抽样检验1次,填筑过程中抽样检验1次。

监理单位全部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料场取样进行室内试验,按本标准附录C的试验方法检验渗透系数。

4.3化学改良土填料
4.3.3化学改良土的原土料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
1.用石灰改良时,塑性指数宜大于12。

2.用水泥改良时,塑性指数小于12。

4.3.9 化学改良土出场(厂)前应进行最大干密度试验。

掺水泥的改良土应按延迟时间进行最大干密度试验。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10⁴m³检验一次。

4.4级配碎石填料
4.4.4基床表层级配碎石的种类、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Ⅰ型级配碎石和Ⅱ型级配碎石应符合设计及下列规定:
1.Ⅰ型级配碎石和Ⅱ型级配碎石的粒径级配应符合表4.4.4的规定。

表4.4.4基床表层级配碎石粒径级配要求
2.Ⅰ型级配碎石0.02mm以下粒径质量百分率不应大于3%。

Ⅱ型级配碎石细粒含量不应
大于3%,压实后的细粒含量不得大于5%。

3.颗粒中细长及扁平颗粒含量不应超过20%,压碎指标应小于16.
4.黏土团及有机物含量不应超过2%。

检验数量:在级配碎石生产期间,施工单位每工班抽样检验1次粒径级配、黏土团及有机物含量、细长及扁平颗粒含量、压碎指标;每次工艺性试验和调料生产期间,施工单位每工班还应抽样检验1次Ⅰ型级配碎石0.02mm以下粒径含量,抽样1次Ⅱ型级配碎石压实前、压实后的细粒含量。

监理单位按施工检验数量的10%平行检验,且同一料场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料场抽样,按现行《铁路混凝土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1024规定的方法检验粒径级配、黏土团及有机物含量、细长及扁平颗粒含量、Ⅰ型级配碎石0.02mm以下粒径含量,按现行《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585规定的方法检验压碎指标,观察、分析级配曲线;洗筛法抽样检验Ⅱ型级配碎石细粒含量。

4.5.7碎石桩:碎石细粒含量不大于5%
4.6混凝土和砂浆
4.6.1 路基工程所用混凝土(不含素混凝土桩)喷射混凝土、纤维混凝土、无砂混凝土、无砂透水混凝土的水泥、粗骨料、细骨料、矿物掺合料、外加等原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及混凝土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进场时应进行现场验收。

其检验应符合现行《铁路混凝土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的相关规定。

4.6.2 路基工程所用砂浆大的水泥、细骨料等原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及砂浆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进场时应进行现场验收。

其检验应符合现行《铁路混凝土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的相关规定。

4.6.3 CFG桩、螺杆(纹)桩等素混凝土桩桩体所用原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及混凝土的
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进场时应进行现场验收。

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以下规定:1.桩体所用水泥、粉煤灰、矿物掺和料、拌合用水的质量、性能及检验符合现行《铁路混凝土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第6.2节的有关规定。

2.桩体所用细骨料的含泥量、泥块含量技术指标检验应符合表4.6.3-1的规定,其他性能、质量及检验符合现行《铁路混凝土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第6.2节的有关规定。

表4.6.3-1
3.桩体所用粗骨料(天然河卵石)的针片状含量、含泥量、泥块含量及技术指标检验应符合表
4.6.3-2的规定,其他性能、质量及检验符合现行《铁路混凝土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第6.2节的有关规定。

表4.6.3-2
4.8土工合成材料
4.8.4土工格栅:同一厂家、品种、规格、批号且连续进场的土工格栅每2.5*10⁴㎡,不足每2.5*10⁴㎡时按一批计。

施工单位每批抽样检验1组。

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见证检验,且不少于一组。

能报告单;必要时,按设计要求的主要技术指标抽样检验。

4.8.5土工布、土工袋(模袋、管袋):同一厂家、品种、规格、批号连续进场土工布每10*10⁴㎡为一批,不足10*10⁴㎡,按一批计,土工袋(模袋、管袋)每10*10⁴㎡为一批,不足10*10⁴㎡,按一批计。

施工单位土工布每批抽样检验3卷,土工袋(模袋、管袋)每批检验2卷每组3个。

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20%见证检验,且土工布不少于1卷,土工袋(模袋、管袋)不少于1组。

检验方法:观察、尺寸外观和几何尺寸;核对、查验型式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材料性能报告单;必要时,按设计要求的主要技术指标抽样检验。

4.8.6土工膜:同一厂家、品种、规格、批号连续进场土工膜每10*10⁴㎡为一批,不足10*10⁴㎡,按一批计。

施工单位每批抽样检验3卷。

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20%见证检验,且不少于1卷。

检验方法:观察、尺寸外观和几何尺寸;核对、查验型式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材料性能报告单;必要时,按设计要求的主要技术指标抽样检验。

4.8.7排水板(带、网垫):同一厂家、品种、规格、批号连续进场排水板(带、网垫)每1*10⁴㎡为一批,不足1*10⁴㎡,按一批计。

施工单位每批抽样检验3卷。

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20%见证检验,且不少于1组。

检验方法:观察、尺寸外观和几何尺寸;核对、查验型式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材料性能报告单;必要时,按设计要求的主要技术指标抽样检验。

4.8.8土工网(网垫):同一厂家、品种、规格、批号且连续进场的土工网(网垫)每2.5*10⁴㎡,不足每2.5*10⁴㎡时按一批计。

施工单位每批抽样检验3卷。

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20%见证检验,且不少于1卷。

能报告单;必要时,按设计要求的主要技术指标抽样检验。

4.8.9土工材料排水管、滤水管、透水管:同一厂家、品种、规格、批号且连续进场的土工材料管材每5000m,不足每5000m时按一批计。

施工单位每批抽样检验3组。

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20%见证检验,且不少于1组。

检验方法:观察、尺寸外观和几何尺寸;核对、查验型式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材料性能报告单;必要时,按设计要求的主要技术指标抽样检验。

4.8.10 拉筋:同一厂家、品种、规格、批号连续进场拉筋每3*10⁵㎡为一批,不足3*10⁵㎡,时按一批计,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20%见证检验,且不少于1卷。

检验方法:观察、尺寸外观和几何尺寸;核对、查验型式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材料性能报告单;必要时,按设计要求的主要技术指标抽样检验。

4.9钢筋(钢料)和拉锚材料
4.9.1路基工程所用钢筋、钢料的品种(类别)、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检验应符合现行《铁路混凝土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1024第5章的有关规定。

进场时应进行现场验收
4.9.2路基支挡工程、路基边坡防护工程所用锚杆、锚索、锚具、锚塞(夹片)、垫板的品种(类别)、规格(型号)、材质、尺寸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进场时应进行现场验收。

检验应符合现行《铁路混凝土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1024第7章的有关规定.
4.9.3接触网支柱基础、下锚支柱基础、拉线基础预埋螺栓、垫板等钢件的品种(类别)、规格(型号)、材质、尺寸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进场时应进行现场验收。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验。

建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的1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查验每批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有疑问时,现场抽验。

4.10石料
4.10.1岩洞、洞穴;路基边坡防护工程、路基防排水工程和防风沙设施,防雪害设施所用石料、石材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检验应符合现行《铁路混凝土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1024第8章的有关规定.
4.11预制构件
4.11.1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原材料和混凝土质量及检验应现行《铁路混凝土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1024的有关规定,外观质量,几何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满足安装要求,进场时应进行现场检验。

检验数量:每一批次进场预制构件施工单位应抽样一次(每次不少于3件),监理全部见证检验方法:观察,查验生产厂家合格证或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

4.11.3无砂混凝土渗水板及其基础、路桥过度段台背软式透水管混凝土基础预制构件的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5.地基处理
5.1 原地面处理:一般规定有所增加
5.1.4 原地面碾压质量缝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区间正线路基沿线路纵向连续每100m、站线路基每1*104㎡,施工单位检验4点,至少1点在路基设计坡脚线上规模不足时也按4点检验。

5.1.5 原地面处理后应平整无积水,地面横坡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区间正线路基沿线路纵向连续每100m、站线路基每1*104㎡,施工单位检验4点,至少1点在路基设计坡脚线上规模不足时也按4点检验。

5.2 换填
5.2.4 换填地基的基底地质条件和地基承载力应缝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每个换填工点基坑开挖底面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

地基承载力施工单位每个基坑抽烟检验3处
5.2.5 换填所用填料的种类、质量及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使用前应根据填料种类核对本标准第4.2.2条、第4.3.3条~第4.3.9条、第4.4.3条~4.4.11条、第4.5.4条、第4.5.5条的材料验收记录并存档。

5.2.6换填范围、换填深度检验数量:区间正线路基沿线路纵向连续每100m、站线路基每1*104㎡施工单位抽样检验换填长度、宽度各3处换填深度5处,规模不足11处也按11处检验;简历单位平行检验换填长度、宽度和换填深度各1处。

5.2.7 换填填料分层压实质量应符合路基相应部位的设计要求。

1.换填基床一下立即的压实质量及检验应根据换填填料种类分别符合本标准第6.
2.3条、第6.
3.3条规定。

2.换填基床底层路基的压实质量及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9.1.8条的规定。

3.换填基床表层级配碎石的压实质量及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9.2.7条的规定。

5.3垫层
5.3.9土工合成材料加筋垫层中土工合成材料偶的铺设范围、铺设层数、铺设方向和连接方法的检验数量:区间正线路基沿线路纵向连续每100m、站线路基每1*104㎡,施工单位抽样检验5处,规模不足5处时也按5处检验。

5.3.10垫层铺设位子、铺设范围、厚度的检验数量:区间正线路基沿线路纵向连续每100m、站线路基每1*104㎡,施工单位抽样检验铺设位置3处,铺设位置3处、厚度5处,规模不足11处时也按11处检验。

5.4强夯
5.4.4强夯(重锤夯实)处理夯点布置、地基处理范围的检验数量:区间正线路基沿线路纵
向连续每100m、站线路基每5000㎡,施工单位抽样检验5个断面,规模不足时也按5按5个断面检验。

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10%平行检验,每工点不少于1个断面。

5.4.7强夯(重锤夯实)加固路基的承载力和有效加固深度的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工点每5000㎡抽样检验12个点,规模不足时按12点检验,其中,标准贯入试验7点(或动力触探7点),静力触探试验3点,平板荷载试验2点。

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52%见证试验;勘察设计单位现场确认。

5.7真空预压
5.7.5 真空预压所用密封膜品种、规格质量及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使用前应核对本标准4.8.6条的材料验收记录并应用存档。

所用排水管的品种、规格质量及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使用前应核对本标准4.8.9条的材料验收记录并应用存档.
5.9 砂(碎石桩)
5.9.4砂(碎石)桩所用砂、碎石的品种、规格质量及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使用前应核对本标准4.5.4条与4.5.7条的材料验收记录并引用存档。

5.11挤密桩
一般规定有所减少
5.11.4 挤密桩桩提所用灰土、水泥土填料的种类、质量及性能要求符合设计要求,使用前应根据填料种类核对本标准第4.3.3条和4.3.9条的材料验收记录并引用存档。

5.11.5柱锤冲扩桩桩体所用砂石填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使用前应根据填料的种类核对本标准第4.5.4条、4.5.7条的材料验收记录并引用存档。

5.11.9挤密桩桩间土处理效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设计提出压缩模量指标时,应进行压缩试验试验测定压缩模量。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抽样检验桩2%,且每个工点不少于3处。

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
量的20%见证检验,且每个工点不少于1处.
检验方法:挤密桩施工结束7d后,在孔之间形心点附近、成孔挤密深度采用钻机取样,每2m取土样测定干密度,计算干密度与其最大干密度的比值(最小挤密系数)。

5.11.10挤密桩处理后的单桩或复合地基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检测机构抽样检验总桩数的1%,且每个工点不少于3根。

监理单位全部见证。

检验方法:平板荷载试验。

5.12 搅拌桩
5.12.11搅拌桩处理后的单桩或复合地基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检测机构抽样检验总桩数的1%,且每个工点不少于3根。

监理单位全部见证。

检验方法:平板荷载试验。

5.13旋喷桩
5.13.10旋喷桩处理后的单桩或复合地基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检测机构抽样检验总桩数的1%,且每个工点不少于3根。

监理单位全部见证。

检验方法:平板荷载试验。

5.14素混凝土桩
5.14.6 CFG桩、螺杆纹桩等素混凝土桩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同配比设计每100m³混凝土至少留置1组试件,不足100m³按100m³留置。

施工单位全部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检验次数的1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浇筑地点按取样数量和留置频率制作试件进行标准养护28d进行抗压强度检验。

5.14.11 CFG桩、螺杆纹桩等素混凝土桩处理后的单桩或复合地基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检测机构抽样检验总桩数的1%,且每个工点不少于3根。

监理单位全部见证。

检验方法:平板荷载试验。

5.15混凝土预制桩
5.15.12 混凝土预制桩沉桩后,单桩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抽样检验总桩数的1%,且每个工点不少于3根。

监理单位全部见证。

检验方法:平板荷载试验。

5.16钢筋混凝土灌注桩
一般规定减少
5.1
6.5 钢筋混凝土灌注桩桩体所用材料的品种(类别)、规格、质量及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使用前应根据材料种类核对本标准第4.6.1条、4.9.1条、第4.12.1条的材料验收记录并引用存档。

5.1
6.10钢筋混凝土灌注桩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同配比设计每100m³混凝土至少留置1组试件,不足100m³按100m³留置。

施工单位全部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检验次数的1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浇筑地点按取样数量和留置频率制作试件进行标准养护至规定龄期进行抗压强度检验。

5.1
6.12 桩身混凝土应均质、完整。

检验数量:桩网结构抽样检验桩总数20%,且不少于3根桩板结构全部检验。

监理单位全部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低应变法,声测法或钻芯,按行《铁路工程基桩检测技术规程》TB10218的规定检验。

5.1
6.13 当设计有要求时,钢筋混凝土灌注桩单桩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检测机构抽样检验总桩数的0.5%,且每个工点不少于1根。

监理单位全部见证。

检验方法:平板荷载试验或高应变检测。

5.17桩帽
5.17.3现浇筑桩帽所用材料的品种(类别)、规格、质量及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使用前应根据材料种类核对本标准第4.
6.1条、4.9.1条、第4.12.1条的材料验收记录并引用存档。

5.17.4 桩帽所用预制构件的种类规格、质量及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使用前应根据材料种类核对本标准第4.11.1条的材料验收记录并引用存档.预制安装所用的砂浆品种(类别)、规格、质量及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使用前应根据材料种类核对本标准第4.
6.2条的材料验收记录并引用存档。

5.17.8桩帽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同配比设计每100m³混凝土至少留置1组试件,不足100m³按100m³留置。

施工单位全部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检验次数的10%平行检验。

5.17.9预制桩帽安装砂浆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每个班或作业段取样检验1次,每次取样至少1组。

施工单位、简历单位全部检验。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按取样数量和留置频率现场制作试件进行标准养护28d进行抗压强度检验。

5.18筏板
5.18.2 筏板所用材料的品种(类别)、规格、质量及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使用前应根据材料种类核对本标准第4.
6.1条、4.9.1条、第4.12.1条的材料验收记录并引用存档。

5.18.5筏板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同配比设计每100m³混凝土至少留置1组试件,不足100m³按100m³留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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