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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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方案

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方案

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方案近年来,空气污染问题已经成为了全球性的环境问题。

大气污染已经成为导致多种疾病的主要原因,同时也对人们的健康、环境和经济产生了严重影响。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能源的消耗,空气污染日益严重,特别是在中国,空气质量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

要提高环境空气质量,需要制定相应的方案和措施。

一、控制污染源环境空气污染的主要源头之一是排放。

因此,在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方案中,必须制定一系列控制污染源的措施。

1.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制订和执行,加大对非法排污的打击力度,严格处罚非法排污行为。

2.加强企业环保责任制度的建立,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

3.加强城市交通管理,包括控制私家车保有量、改善公共交通等,以减少交通产生的污染物质排放。

4.建设公共绿化、造林等项目,提高城市绿化率和绿色覆盖率。

5.清洁能源的发展和利用,如风能和太阳能等,加快建设开发这些新能源,减少对传统化石燃料的使用。

6.加大监测力度,监测各种污染物质排放情况,制定相应的减排计划和措施。

二、加强环保监管除了制定控制污染源的措施之外,环境监管也是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方案的重要重点。

要提高环保监管的效率和水平,应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监测和评估工作。

其中包括空气污染源、废水排放源、工业固体废弃物和有害垃圾等。

2.建立环保监测平台和信息平台,加强监测数据的汇总和分析,并及时向公众发布相关信息。

3.实施环境污染源分类管理制度,严格对各类污染源进行分类管理。

4.提高环保企业的审核标准,建立环保企业的行业信用体系。

5.加强环保监察力度,开展不定期的环保检查和巡视。

三、改善人们的环保意识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方案的实施需要社会各方的积极配合和支持,而最重要的是改善人们的环保意识。

所以在方案的制订过程中,必须注重加强环保宣传和环境教育。

1.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加大对环境保护主题的宣传和报道。

2.学校应该把环保教育融入到教育教学中,加强对学生环保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

阳江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攻坚规划

阳江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攻坚规划

阳江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攻坚规划阳江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攻坚规划为加强阳江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在2020年年底前实现空气质量6项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全面达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空气质量现状与存在问题(一)大气环境质量现状2017年,阳江市SO2年均浓度为8微克/立方米,NO2年均浓度为19微克/立方米,PM10年均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PM2.5年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O3-8小时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67微克/立方米,CO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1.4毫克/立方米。

2017年除O3-8小时第90百分位数浓度外,其余污染物浓度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2017年,阳江市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15天,比例为86.3%。

超标50天,超标率为13.7%,其中轻度污染47天,超标率为12.9%,中度污染3天,超标率为0.8%,无重度及以上污染。

超标天数中O3-8小时均值有40天超标(轻度污染38天和中度污染2天),PM2.5有18天超标(中度1天、轻度污染17天),其中有8天两项指标同时超标。

阳江市O3与PM2.5复合污— 1 —染的特征显著。

2017年,阳江市各污染物在年内不同月份呈现出明显的差异性。

PM2.5、PM10、SO2和NO2月均浓度最高值均出现在12月份,O3-8小时均值的月均浓度最高值出现在10月份。

PM2.5、PM10、SO2、NO2和O3-8小时均值月均浓度最低值全部出现在6月份。

(二)大气污染物变化趋势2006-2017年阳江市SO2、NO2和PM10年均浓度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其中SO2浓度呈波动下降趋势,NO2和PM10浓度呈波动上升趋势。

2024年青云谱区环境空气质量有关指标计划

2024年青云谱区环境空气质量有关指标计划

2024年青云谱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标计划一、背景与目标近年来,随着工业化进程加速和城市化建设不断推进,青云谱区的空气质量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威胁。

PM2.5、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问题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为改善青云谱区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我们制定了2024年环境空气质量指标计划。

二、考核指标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我们设定了以下具体目标:1. PM2.5年均浓度不超过XX微克/立方米;2. 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不超过XX微克/立方米;3. 氮氧化物年均浓度不超过XX微克/立方米。

三、治理措施为实现上述目标,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 产业结构调整:鼓励发展绿色产业,限制高污染、高耗能产业,逐步淘汰落后产能;2.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对化工、印刷等重点行业进行VOCs治理,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3. 工业炉窑治理:对所有工业炉窑进行综合整治,推广使用清洁能源;4. 移动源管控:加大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力度,实施严格的机动车排放标准。

四、监督与考核机制为确保治理措施的有效实施,我们将建立以下监督与考核机制:1. 定期监测: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青云谱区空气质量进行定期监测,发布监测报告;2. 责任追究:对未达到考核指标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并限期整改;3. 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空气质量监督,设立举报热线。

五、宣传教育活动为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我们将组织以下宣传教育活动:1. 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活动,鼓励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工具;2. 举办“蓝天保卫战”主题讲座,邀请专家普及空气质量知识;3. 发放环保手册,让市民了解环保法规和日常生活中的节能减排措施。

六、专项资金安排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我们已安排专项资金XX万元。

具体分配如下:1. 产业结构调整:XX万元;2.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XX万元;3. 工业炉窑治理:XX万元;4. 移动源管控:XX万元。

七、时间节点与进度安排为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我们制定了以下时间节点与进度安排:- 第一季度:完成治理措施制定,明确各部门职责;- 第二季度:启动各项治理工作,进行初步成效评估;- 第三季度:深入推进治理工作,加强监督与考核;- 第四季度:总结全年工作成果,制定下一年的工作计划。

2024空气质量改善专项攻坚方案

2024空气质量改善专项攻坚方案

2024空气质量改善专项攻坚方案一、背景。

咱都知道,这空气就像咱们生活的“隐形小伙伴”,好空气的时候,感觉啥都倍儿爽,可要是空气质量差了,那真是处处都不得劲儿。

现在咱就制定这个2024年的空气质量改善专项攻坚方案,就为了让咱能大口大口呼吸上新鲜空气。

二、目标。

1. 总体目标。

咱的目标就是让2024年的空气质量比以前有个明显的提升。

具体来说,就是那些污染物的浓度得降下来,优良天数得增加上去。

就好比给天空来个大扫除,让蓝天白云成为常态,而不是偶尔才来串个门。

2. 具体指标。

PM2.5(细颗粒物)浓度要降低到[X]微克/立方米。

这PM2.5可坏了,它小得看不见摸不着,但能偷偷溜进咱们的肺里捣乱,所以得把它管好了。

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这些污染物,它们的排放量也要减少[X]%。

这些家伙一排放多了,空气就会变得刺鼻难闻,还会引发各种健康问题呢。

三、主要措施。

# (一)工业减排。

1. 加强企业监管。

那些排放污染物多的工业企业,就像是空气的“污染源大户”。

咱们得像个严格的管家一样,对它们加强监管。

定期去检查这些企业的排放设备,看有没有偷偷“撒野”超标的情况。

要是发现哪家企业不听话,违规排放,那就得狠狠罚它一笔,让它知道破坏环境是要付出代价的。

给企业建立一个“环保档案”,把它们的排放情况、治理措施都详细记录下来。

就像给每个学生记成绩一样,让企业们也有个环保方面的成绩单,这样大家就都能清楚自己的表现了。

2. 推动清洁生产。

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升级,采用更清洁、更环保的生产方式。

这就好比让企业从开“老爷车”换成开“新能源汽车”。

比如说,有的企业原来烧煤产生很多污染物,现在可以引导它们改用天然气或者其他清洁能源,或者采用一些先进的生产工艺,减少污染物在生产过程中的产生。

# (二)机动车尾气治理。

1. 优化公共交通。

咱得让公共交通变得更有吸引力,这样大家就会少开私家车,减少汽车尾气排放。

多增加一些公交线路,让公交车像毛细血管一样遍布城市的每个角落。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3—2027年)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3—2027年)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3—2027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6.24•【字号】武政〔2014〕42号•【施行日期】2014.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3—2027年)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经研究,现将《武汉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3—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市人民政府2014年6月24日武汉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3—2027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生态宜居城市步伐,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全市环境空气质量逐步改善,限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环保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制发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环发〔2012〕130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4〕6号)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订本规划。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影响因素(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2010—2013年,我市二氧化硫年均浓度持续稳定下降,煤烟型污染有所缓解。

然而,以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臭氧(O3)等二次污染为特征的复合型污染凸显。

大气污染呈现出明显的季节变化,秋冬春季超标严重,空气质量在同类城市中处于中下游水平,空气污染形势严峻,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和竞争力,大气环境质量亟待改善。

(二)影响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征2005—2012年,我市二氧化硫排放量呈下降态势;随着工业企业脱硝力度的不断加大,氮氧化物排放量已由上升趋势在2013年转为下降,但排放强度依然偏高。

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

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

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1. 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空气质量成为了公众关注的重要问题。

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工业化进程加快,导致大量的污染物排放,使得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下降。

为了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保护环境健康,制定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势在必行。

2. 目标和原则2.1 目标制定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的主要目标是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使之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以保护居民的健康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2.2 原则•科学合理:制定规划需要密切结合城市实际情况,依据科学研究和技术进步,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综合治理:通过综合治理措施,全面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包括减少污染源、提高环境治理效率等。

•公众参与:充分发挥公众的参与作用,促进城市居民对于城市空气环境质量的关注和参与度。

•持续改善:规划建设后,不断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措施,保持城市空气环境的持续改善。

3. 规划内容3.1 污染源控制措施•工业污染源:加强对工业企业的排污许可证管理,严格控制工业废气排放,并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

•交通污染源:推广新能源汽车的使用,加强对老旧车辆的淘汰和限行管理,完善公共交通网络,鼓励居民减少使用私家车。

•建筑施工污染源:加强对建筑施工污染源的管理,推广绿色建筑,推动施工工地粉尘、噪音等污染物的减排。

•农村污染源:加强农村环境管理,推广农业非点源污染治理技术,减少农村废弃物的焚烧行为。

3.2 环境监测与评估建立城市空气环境监测网络,对主要污染物进行实时监测,利用大数据和技术分析监测数据,及时发现和处理污染源。

定期对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进行评估,及时公布评估结果,向公众公开。

3.3 环境治理设施建设加大对城市环境治理设施的建设力度,包括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设施、废气治理设备等。

优化城市环境基础设施规划,提高环境治理设施的覆盖率,确保城市环境污染物得到有效治理。

3.4 公众教育与参与开展城市空气环境质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于环境保护的意识,鼓励居民积极参与环境保护行动。

黄冈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20~2025年)

黄冈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20~2025年)
近年来虽然采取了一系列大气污染治理措施,但是目前黄冈市城区大气环境质量仍不容乐观,主要污染物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等指标仍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未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城市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编制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采取措施,按照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因此黄冈市城区作为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需要编制空气质量达标规划,明确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在2025年底前实现环境空气质量达标。
3
本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范围为黄冈市城区,包括黄州区赤壁街道、东湖街道、禹王街道、南湖街道、西湖街道、路口镇、堵城镇、陈策楼镇、陶店乡、湖北黄州火车站经济开发区(省级经济开发区)及黄州工业园(省管工业园区),面积为353km2。
4
本次规划以以2019年为基准年,2025年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目标年,实施时限为2020年~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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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目标:力争到2025年,区域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较2019年下降12.5%,控制在35μg/m³以内,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较2019年下降4%,控制在70μg/m³以内,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维持稳定达标;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维持稳定达标;一氧化碳(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维持稳定达标;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争取下降。
本“规划”重点解决黄冈市城区大气颗粒物(PM10和PM2.5)污染问题,降低区域PM10和PM2.5的污染程度,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通过空气质量达标倒逼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调整、交通结构改变与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促进多措并举、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之污染防治格局的形成,提出科学可行、合理有效的大气污染减排措施与建议。

2024年大气环境质量整治行动方案

2024年大气环境质量整治行动方案

2024年大气环境质量整治行动方案背景近年来,随着工业和交通的快速发展,大气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恶劣的大气环境不仅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还严重影响生态平衡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因此,为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并实施2023年大气环境质量整治行动方案是必要的。

目标2023年大气环境质量整治行动方案的目标是通过一系列措施和行动,达到以下目标:1. 增加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和监测频次,实时掌握大气环境质量,并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2. 实施严格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3. 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减少高污染和高能耗产业的比重,增加清洁能源的利用。

4. 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监管机制,提高大气污染治理的效果。

5. 提升公众环境意识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大气污染治理的良好氛围。

措施为了实现上述目标,需要采取以下措施:监测与评估:1. 增加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和监测频次,建立覆盖全国各地的监测网络。

2. 完善大气污染物监测方法和技术,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加强大气环境质量评估和预警工作,及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向公众传递准确的环保信息。

排放控制:1. 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超标排放的企事业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2. 推行大气污染物减排技术和装备升级改造,提高企事业单位的排放控制能力。

3. 引导和鼓励清洁能源的利用,减少煤炭和石油的使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产业结构调整:1. 制定和实施产业结构调整规划,逐步减少高污染和高能耗产业的比重。

2. 鼓励和支持清洁生产和低碳发展,推进绿色产业发展。

3. 加强环境保护产业和清洁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环境治理能力。

法律法规和执法监管:1. 完善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立法工作。

2.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监管机制,加强对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监督和执法力度。

3. 加强环境监测力量和能力建设,提高环境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7.28•【字号】长府办发〔2022〕38号•【施行日期】2022.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的通知长府办发〔2022〕3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长春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7月28日长春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一、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影响因素(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2019年,长春市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O3-8h 90per)和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CO 95per)浓度分别为38微克/立方米、65微克/立方米、11微克/立方米、34微克/立方米、134微克/立方米、1.3毫克/立方米,其中PM2.5年均浓度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的二级浓度限值,其余五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均低于二级浓度限值。

2015年至2019年,长春市六项污染物总体呈波动下降趋势,同2015年相比PM2.5年均浓度下降42%,PM10年均浓度下降40%,SO2年均浓度下降69%;NO2年均浓度下降24%;O3-8h90per浓度下降11%;CO95per浓度下降22%。

2020年,长春市环境空气中SO2、NO2、PM10和PM2.5的年均浓度分别为10微克/立方米、32微克/立方米、59微克/立方米和42微克/立方米,CO 95per浓度为1.3毫克/立方米,O3-8h 90per浓度为126微克/立方米。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细颗粒物的年均浓度超过国家二级标准0.2倍,其他5项主要污染物的年均浓度均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工作方案市

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工作方案市

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工作方案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工作方案一、背景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加快进程,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环境空气质量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

目前,我市空气污染问题严重,PM2.5、PM10、SO2、NO2等污染指标的浓度均高于国家和地方的限值标准。

为了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健康,提高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制定此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工作方案。

二、目标和措施1.目标在2025年之前,使得我市空气质量能够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限值标准,其中,PM2.5的年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内。

2.措施(1)加强环保宣传。

通过开展各种环保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让广大市民认识到环保工作对人民生命健康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2)控制排放污染物。

制定严格的排放标准,加大对污染物排放来源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工业企业等大气污染源的监管,实现污染物排放的量值达标。

(3)推广新能源。

加快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步伐,鼓励和支持市民使用电动车等新能源交通工具,从而减少传统能源的使用,降低排放。

(4)强化交通管理。

加强车辆尾气管理,增加城市道路绿化比例,在道路交通通畅的同时,做到车辆零排放或减少,减少给环境带来的污染。

(5)提高监测评估能力。

完善大气环境监测网络,加强对重点区域和污染源的监测,及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让市民随时查询周围环境空气质量。

三、工作流程1.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工作方案应该由市环保局牵头制定,与市人民政府及市发改委、交通部门和相关企业进一步协调、通力合作,确定方案实施的时间、措施及标准等,并定期对方案进行评估。

2.宣传工作市环保局应加强宣传,让市民了解环保方案的重要性及相关政策,增强部门与市民之间的沟通,随时跟进环境数据汇报,营造共同保护环境的氛围。

3.监督和检查市环保局可以通过组织专业的监察队伍,将监督检查工作建立为该项目的关键措施,对排放问题进行有力的监管,有效提高环境质量。

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达标攻坚行动计划

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达标攻坚行动计划

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达标攻坚行动计划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进一步巩固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全面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突出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集中力量整治好及城市大气污染问题,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多元共治、协同高效的大气污染防治格局,实现环境空气质量达标。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臭氧超标风险显著降低,优良天数平均比例达到9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控制在8天以内;氮氧化物(NOX)及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分别达到2万吨、1.5万吨。

二、主要任务(一)能源结构调整专项行动1、能源清洁供应和输配网络建设。

加快现役煤电机组“三改联动”,到2025年,区域煤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均降至300克标煤/千瓦时。

提高新能源装机占比;提升油气管网覆盖范围和输配能力;推进特高压直流建设。

2、能源利用低碳化和高效化。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提高电煤消费占比,严厉打击禁燃区外违规销售燃用劣质散煤行为。

有序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加快天然气在工业领域的应用,扩大居民商服用气市场;加快实施电能替代,推广使用工业电锅窑炉、电热釜等设备。

推进综合能源示范中心建设。

(二)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行动1、严格新建项目准入。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实行台账管理,严格项目准入及管控要求,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

严格审批涉VOCs排放的工业项目,落实污染物倍量削减要求。

2、提升行业绩效水平。

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重点企业完成一轮清洁生产审核。

完善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和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支持绿色园区、工厂创建工作,“十四五”期间力争新增国家级绿色园区2家、绿色工厂10家。

空气质量改善行动实施方案

空气质量改善行动实施方案

空气质量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协同管控,强化结构调整和管理挖潜,完善大气环境管理机制,推动经济绿色低碳转型。

到2025年,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28微克/立方米左右;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完成下达减排目标,重度及以上天数比率控制在1%左右。

二、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一)扎实推动产业结构转型。

以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为重点,稳妥推进《碳达峰实施方案》,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新改扩建项目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

统筹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和未来产业培育,大力支持发展绿色环保新兴产业,推动传统产业向绿色园区发展,以此优化工业园区(集聚区)产业结构布局,培育一批绿色低碳龙头企业,着力建立以绿色低碳为特征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二)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

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项目环评、产能置换、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碳排放达峰目标等相关要求,原则上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采用清洁运输方式,主要产品能效达到标杆水平。

涉及产能置换、能耗替代、煤耗替代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能耗、煤耗、新增污染物总量削减替代措施落实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

(三)全面推动传统产业集群发展。

按照分类施治原则,对现有产业集群制定专项优化提升方案,对不符合产业定位和不具备提升的集群,提出退出或转型方案。

落实《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推动制造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方案》

《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方案》

《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方案》为做好202x—202x年**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水平,全面实现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纲要。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全面实现环境空气质量达标为目标,以改善城市能源结构为基础,以推广利用清洁能源为重点,加快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强力推广建筑节能,控制和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促进社会经济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国家级园林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商贸城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到202x年,环境空气质量基本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二级或好于二级的天数达到70%以上;到202x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二级或好于二级的天数达到80%以上;城市能源结构得到有效改善,洁净煤炭全面替代原煤。

三、主要工作任务(一)适应环境空气质量达标需要调整城市布局。

1.按照“建设服从规划,规划服从环保”的原则,围绕实现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合调整理城市布局,通过拉大城市骨架,拓宽城市空间,推动中心城区功能再分配,实现减少中心城区人口密度,降低中心城区交通负荷,缓解中心城区环境压力,提高环境空气质量。

2.遵循“生态立区、环保先行”原则,做好郊区发展建设规划,加快郊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吸引人流、物流、信息流的转移,实现城市均衡发展。

3.继续落实“中心城区体现繁荣、外围郊区体现实力”的方针,通过实行“退二转三”等措施,加快推进工业项目尤其是重工业项目向城郊及周边的转移,限制新的污染项目进入中心城区,逐步淘汰高投入、高成本、高耗能产业。

(二)强力推进建筑节能工作。

1.全面贯彻《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国家强制性建筑节能标准。

2.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管理机制和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制定出台推行建筑节能工作的扶持政策。

3.加强城市能源问题和建筑节能的科学研究,大力发展建筑节能企业,提高建筑节能水平。

4.逐步加大旧有建筑物的节能改造,到202x年,新建建筑物全部符合建筑节能规范要求,现有建筑物节能改造面积达202x万平方米以上,综合节能率达50%以上。

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工作方案市

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工作方案市

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工作方案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工作方案一、背景分析我市是一个典型的工业城市,长期以来,大量的工业生产和机动车排放导致城市空气质量的恶化,不仅影响了人们的健康,而且给城市形象带来负面影响,如何改善空气质量,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目标和要求1. 目标:在三年内,使市区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以上,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0%以上。

2. 要求:(1)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城市空气污染程度,改善城市空气质量;(2)加强环保宣传,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引导公众行动。

三、重点任务1. 加强大气污染治理:(1)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实行减排措施,严格检查污染源的排放质量;(2)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控制,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尾气排放标准,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3)加强扬尘污染治理,加强对建筑工地、道路施工等扬尘污染源的治理。

2. 推进清洁能源:(1)鼓励采用清洁能源,如氢能、太阳能等;(2)促进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减少机动车尾气等污染。

3. 加强环保宣传:(1)通过媒体、宣传栏、移动互联网等多种途径,宣传环保知识,提高公众环保意识;(2)加强环保教育,加强气象监测和预报,及时发布天气预警,引导公众采取相应措施。

四、具体措施1. 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制定新的工业排污标准,对污染源严格限制和检查,实行污染溯源管理,严禁非法排放,实行“三同时”,建立档案,建立估算模型,加强重点行业企业排污监管。

2. 实施机动车尾气排放治理:加强机动车尾气监控,建立尾气排放信息公示制度,推广新能源汽车,出台奖励政策。

加强燃气车辆推广,延长公共交通运营时间,优化公交线路,提高公共交通运行效率。

3. 积极推进清洁能源:鼓励采用清洁能源,提高清洁能源利用率,促进新能源电力和其他清洁能源的发展,推广太阳能、氢能、生物质等。

4. 加强扬尘治理:实施工地扬尘管理、城市道路扬尘管控、建筑施工扬尘净化等措施,加强法律监管,建立治理标准,采取管控手段,落实扬尘治理责任。

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工作方案

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工作方案

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工作方案目的:制定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工作方案,保障人民健康,推动经济发展。

一、背景分析:我国空气质量问题愈发严重,各地出现多次雾霾天气,影响到人们的健康和环境。

环境空气质量问题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政府应有计划地制定一项工作方案,帮助大众解决这一问题。

二、工作目标:通过制定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工作方案,使环境空气质量指标达标,减少空气污染,最终达到三盛宣布二〇二〇年前北京市PM2.5浓度将同比下降25%的空气质量目标。

三、工作措施:1、加强监测:在各个地区建立完善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实现全时段、全覆盖地监测空气质量状况。

并在每日新闻中向大众公示当地的空气质量指数,造成一定的舆论影响。

定期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及时处理空气污染问题。

2、控制污染源:管控工业企业排放,配备精确的检测装置,确保废气排放符合要求,定期对企业进行环保审核。

严查车辆尾气排放和露天焚烧情况。

鼓励绿色出行,加强公交与自行车道建设,制定并实施交通限行措施,减少车辆数量。

加强农药施用管理,避免农药污染。

加快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将垃圾焚烧降至最低限度,同时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3、推广清洁能源:清洁能源如风能、太阳能等,已被广泛运用。

政府应鼓励实施相关政策,如增加清洁能源的供应,让清洁能源的价格与传统能源价格相当。

同时,推广地源热泵、太阳能热水器和空气能热水器等清洁能源设备。

4、宣传教育:加强媒体宣传,让大众了解空气污染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增加环保教育的普及度,引导人们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培养良好的环保意识。

同时向学校、企业等不同阶层传达相关知识和保护空气环境的方法。

四、落实责任:当地政府要落实环保委员会的职责,加强对相关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同时,要制定空气污染应急预案,对空气质量下降严重的情况及时采取紧急措施。

五、预期效果:通过以上措施,预计可以显著降低空气污染,保护和净化环境,同时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工作方案

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工作方案

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工作方案一、背景空气污染已成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之一,也是影响人民身体健康的主要因素之一。

加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工作,提高对环境污染的治理能力,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本方案旨在提出一系列可行措施,有效地解决环境空气质量达标问题。

二、目标通过有针对性的措施,完善治理体系,建立完备的环境空气质量检测体系,制定科学规范的操作指导原则,使空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控制,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标准,为改善人民的生活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三、措施1.加强政府领导力度政府是环境治理的主导者,拥有最大的资源和决策能力。

因此,加强政府领导,重视环境治理事宜至关重要。

政府领导要切实加强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和监督,编制行动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同时,加强环境污染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2.推进清洁能源清洁能源促进将成为未来能源的一大趋势,而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将大力降低空气污染排放。

因此,政府应加大对清洁能源的投入和扶持,推进新能源项目的建设和应用。

3.健全环保检测机制环保检测机制是环保治理的重要依据,要求建立一套完备、标准、科学的环保检测体系,加强检测仪器的更新和升级,抽重点排放企业的环保检测样品,定期公布检测结果,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确保环保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4.启动治理措施重点治理大气污染源和重点行业企业排放的有害气体,鼓励社会积极参与治理。

建立起排放量核定、排放控制、监测评估、污染防护、信息发布等环保性技术手段,加大对污染防治的技术支持力度。

5.完善奖惩制度对环保工作表现优异的企业予以奖励,对不合格企业要严格查处、惩罚并停止生产,形成环保奖惩的风险管理机制。

同时,公开具体行业和企业在环保方面的行为表现,尤其是环保违法行为要公开、公布、曝光。

四、预期效果1.一些重点排污企业会关停、降低排放,助力渐行渐远的空气污染,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2.5等关键指标将达到国家标准。

2.改善全社会的环境质量,降低空气污染给人们健康造成的危害。

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工作方案市

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工作方案市

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工作方案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工作方案1. 工作目标我们的目标是实现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的相关指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

2. 工作重点2.1 加强监测和数据分析加强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立完善的数据分析体系,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

综合运用先进的空气质量监测技术,提高监测覆盖范围和深度,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实时性。

2.2 严格控制污染源重点加强对工业企业、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污染源的监管,切实减少各类污染物排放。

建立健全污染源排放标准,强化执法力度,加大处罚力度,推动企业和机构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促进大气污染物减排。

2.3 推进煤改气加强煤改气工作,推进城市燃气普及率进一步提高。

加大对煤炭淘汰、环保改造力度,鼓励企业升级清洁能源,如风能、太阳能等,推进城市能源结构转型升级。

2.4 加强公共交通建设加强公共交通建设,引导市民尽量减少私家车出行,提高公共交通使用率,降低道路交通污染。

优化公共交通路线,加强公共交通车辆环保标准要求,推进新能源公交车和清洁能源出租车的使用。

2.5 加强宣传和培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市民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

加强职业健康和环保培训,落实企业和机构的安全生产和环保责任,提高环保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3. 工作措施3.1 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体系完善市级、区级各级监测站点网络体系,布局合理、覆盖广泛,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实时性。

结合大数据技术,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及时发现和预警污染源,加强污染源治理。

3.2 加强环保执法力度在市直部门和区县两个层面加强环保执法力度,加大对重点行业和企业的日常监管和巡查力度,形成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环保执法检查制度,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处罚,形成震慑效应。

3.3 推进煤改气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煤改气工作,建立完善的政策体系,扩大燃气覆盖面,促进煤改气进程。

加大燃气管网建设投入,促进天然气资源的合理利用,推进多能互补、绿色智慧能源发展,实现清洁能源的更广泛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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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7-2030 年)二〇二〇年七月目录一、总则 (1)二、达标期限与阶段目标 (3)三、总体战略 (4)四、主要任务 (7)五、保障措施 (26)六、近期重点工程项目与投资估算 (31)一、总则(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根本出发点,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全面实施多污染物协同减排,着力解决以细颗粒物(PM2.5)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问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和《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要求,在总结过去污染防治工作的成果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市大气环境质量存在的问题,通过增强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加强目标责任制考核等方式,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切实提高公众对环境空气质量满意率,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需求,编制《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

(二)基本原则整体性原则:空气质量目标、存在问题、改善路径等之间相互联系,形成以摸清问题,寻求原因,探索出路为基础的方法脉络。

以细颗粒物污染为突破口,统筹规划、远近结合,逐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证阶段性目标与长期性目标的一致性,实现整体效应。

科学指导与技术支撑原则:根据所需要的相关材料、方法和技术要求,从资料获取方法的路径、数据处理手段和方法、技术的使用、结果的分析与应用等方面进行详细的剖析与说明,结合工作实际、政策要求等估算减排潜力,针对性地制定减排方案和达标措施;以问题为向导,做到靶向治理。

可操作性原则:规划目标的设计、分析方法的选择、重点项目和工程的安排等不能仅从理论上的最优化出发,考虑到城市自身的自然特点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其他的因素,保证规划中污染治理措施的可操作性,明确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

(三)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晋环大气函[2020]100 号)。

(四)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行政区域所辖范围,包括市所辖的县。

二、达标期限与阶段目标(一)达标期限确定规划基准年:2017 年;规划年限:近期2019~2020 年、中期2020~2025 年、远期2025~2030 年。

(二)阶段性目标确定总体目标:到2030 年,SO2、NO2、CO、PM10和PM2.5的年均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O3浓度保持稳定,有效遏制其增长趋势。

近期2020 年目标:有效控制污染,保持CO 持续达标;力争SO2 和NO2稳定达标;O3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相比2017 年,PM10 浓度下降15%,PM2.5浓度下降20%。

中期2025 年目标:PM10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P M2.5浓度相比2017 年下降35%;;O3浓度保持稳定,且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远期2030 年目标:保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PM2.5年均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O3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争取下降。

三、总体战略在现阶段工作基础上,坚持以环境空气质量达标为核心,以PM2.5 和O3作为重点控制对象,实施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战略。

通过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和区域联防联控等手段,逐步加强大气污染治理。

在规划战略的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对战略方向进行验证和评估,并积极探索更加有利于城市空气质量改善的方略,适时调整规划目标和战略措施。

持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空间布局,以大气环境质量达标倒逼产业转型。

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压减力度,推进煤炭开采、洗煤、焦化等行业产能的整合和淘汰;重点推进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加快工业绿色发展,发展壮大生物医药、节能环保与新材料、高新技术等新兴产业;以焦化、煤化工、加工制造生产等数量多、污染重的传统制造业集群和工业园区为重点,以“淘汰低端、提升中端、发展高端”为原则,加快产业集群和园区升级改造;坚持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调整;逐步推进非电行业的超低排放改造和工业炉窑的深度治理;全面推动挥发性有机物“源头-过程-末端”全过程综合整治。

坚持能源结构调整,发展清洁能源,优化能源结构。

大力提升清洁能源供给能力,积极推进风电、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项目建设。

通过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太阳能、生物质能等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替代燃煤,严格管控煤炭新增产能,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经济,制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并分解落实,扩大氢能源布局,依托各大开发区,通过整合内外部技术资金等产业要素,积极推进以制氢+储供氢装备制造+氢能重卡和专用车辆制造+加氢基础设施建设+氢能重卡物流园区+氢能社区为产业发展路径的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氢能产业发展模式,形成氢能产业集群。

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超低排放)、宜热则热、以气定改、先立后破”的方针,加快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进程,构建绿色清洁的供暖体系,在全省做好“能源革命”排头兵的改革工作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积极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鼓励大数据企业和能源企业合作,整合煤、热、电、气、水等城市能源数据信息,共同建设智慧能源管理服务平台,努力实现全市能源“一网调配”,提高综合能源利用效率。

推动交通运输结构调整,突出以煤炭等大宗货物“公转铁”为主攻方向,大幅提高铁路运输能力,不断完善综合运输网络,切实提高运输组织水平,增加铁路运输量,构建绿色运输体系。

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

2025 年,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 万吨及以上的,原则上全部修建铁路专用线。

促进公路货运绿色转型。

降低公路货物运输比例,大力发展公路甩挂运输,推广网络化、企业联盟、干支衔接等甩挂模式,提高集装箱货物运输使用率。

推进新能源汽车及配套建设优化车辆结构,积极推进新能源绿色货运配送,加大对物流园区、货运枢纽、物流企业绿色货运配送的支持力度。

加强柴油货车的污染治理,严格实施机动车排放标准及油品标准升级,强化新增车、在用车、老旧车分类管控,提升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综合管理水平。

深化用地结构调整,强化施工扬尘监管、控制道路扬尘污染、推进堆场扬尘综合治理、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全面降低扬尘污染。

针对SO2、NO X、PM10、PM2.5、VOCs 等大气污染物,同时把对氨的排放控制纳入政策视野,并进一步提出有效控制措施。

引导农药、氮肥科学施用,畜禽养殖规模化、标准化、资源化,调整区域养殖结构和布局,推进农业秸秆综合利用。

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拓宽秸秆综合利用途径、提高综合利用效率。

开展“种养一体”试点,根据种植业规模和土壤环境容量确定养殖规模,实现养殖业废弃物就地处理利用,减少农田化肥使用量,改良土壤结构,降低大气氨排放,促进农业生产和畜禽养殖废物利用良性循环。

大力推进秸秆能源化与综合利用,持续提高综合利用率。

加强区域协作和重污染天气应对。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联动,充分发挥各部门专业优势,强化协同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充分重视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和春夏季O3重污染天气,以错峰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量为目标,围绕工业大气污染重点领域,坚持问题导向,严禁“一刀切”,科学精确实施错峰生产,引导企业开展深度治理。

动态制定应急减排清单,基于绩效分级依据对重点行业企业进行差异化管控,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深化区域协作,根据污染来源解析和相关园区分布,划定大气污染防治的核心区,各区(县)建立重点企业对口帮扶机制,协同改善市环境空气质量。

四、主要任务(一)优化调整产业结构1、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完成市“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落实)洗煤过剩产能进行压缩、淘汰,提高洗选效率,形成以煤矿附属洗选煤厂、群矿洗选煤厂和焦化及大型煤炭用户配套洗选煤厂为主,独立洗选煤厂为补充的产业格局。

“十四五”开启之后,全面取缔燃煤热风炉,全面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有色行业全面淘汰燃煤干燥窑、燃煤反射炉、以煤为燃料的熔铅锅和电铅锅。

水泥制品行业列入《产业机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淘汰类的于2021 年底全部淘汰。

完成焦化产能压减年度任务,按照《市焦化行业压减过剩产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长政办发[2019]58 号)要求,分批全部退出炭化室高度4.3 米焦炉,全市淘汰压减焦化产能288 万吨。

制定4.3 米及以下焦炉关停方案,推动4.3 米及以下炉龄10 年以上、距离主城区较近的焦炉关停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逐步淘汰生产工艺落后、污染治理较差的高排放企业,加大独立焦化企业的淘汰力度。

到2025 年,对2019 年备案实施“上大关小”的原有焦炉实施关停淘汰,市焦化产能只减不增,继续压减产能,优先压减严重违反安全生产、环保等法律法规的焦化企业产能,将市23 个焦化产业集团整合为9 大焦化项目,平均单座焦炉生产能力达到120 万吨以上,力争到2025 年全市焦炭先进产能达到95%以上。

在划定和拟划定的“禁煤区”范围内严禁新建燃煤工业炉窑。

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淘汰每小时35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全市域内每小时1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淘汰或能源清洁化改造;在取缔淘汰燃煤锅炉的同时,质监部门注销承压锅炉使用登记证。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落实)2、推进传统产业集群和园区升级改造按照城市功能区划,加大区域产业布局调整力度。

加快推进主城区及各县城建成区范围内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制定相应专项工作方案,并向社会公开。

全市范围内禁止新增焦化、化工园区,加大现有焦化、化工园区整治力度。

主城区范围内的排污企业以及邻近主城区建成区的高新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的化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业大气污染物许可排放总量在上年基础上逐年递减。

推进企业集群升级改造,加大对钢铁、焦化企业的整合力度,加快城市建成区及周边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落实)推进企业集群升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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