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行动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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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水平,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X政发〔X〕2X号)、《X省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行动》和《X市提升企业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行动方案》精神,就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水平,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为目的,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着力打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简政放权,优化流程,提高效能,协同配合,帮助企业大幅降低跨境贸易和投资环节制度性交易成本。
三、工作措施
(一)对外贸易便利化措施
1.提速证照办理时限。
企业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在企业提交材料完备的情况下,依法承诺办结期限为3个工作日。
企业申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依据行业管理规定,在企业提交主要材料完
备的情况下当天办结相关单证,而后再补齐其他相关材料。
(X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经贸局负责)
2.提升出口退税办理效率。
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和管理的有关规定,正确、及时为出口企业办理退税,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贯彻落实零税率应税服务、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各项税收政策,及时足额为出口企业办理退税。
严格落实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每年及时动态调整,按照企业分类进行限时办结。
大力推进无纸化申报推广力度,进一步优化出口退税服务。
以规范化、标准化为目标,细化退税申报的受理、审核、审批等办理环节的具体操作要求,实现全县出口退税办理的标准化。
(县国税局、县财政局负责)
3.鼓励企业“走出去”带动出口。
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支持企业采取集团式、捆绑式、产业链式走出去,加强联盟拓市,带动我县产品、技术、标准和服务出口。
支持企业在重点市场布局生产基地和营销网络,在重要交通枢纽和节点建设海外运营中心、仓储物流基地、贸易集散中心和商品展销中心,带动我县产品和原材料出口。
支持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战略合作等方式开展境外投资合作,不断提高外经外贸发展层次和水平。
(县经贸局、县发改局负责)
4.加快推进外贸转型发展。
加快培育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根据
区域出口产业特点,制订我县出口基地发展规划和配套支持政策,培育和壮大特色产业规模,促进产业和贸易的有机结合。
推进出口工业品、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争创省级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
加强外贸自主品牌建设,支持企业申报X出口名牌和X出口名牌,鼓励企业通过自创、收购、合作等方式扩大自主品牌产品出口。
(县经贸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5.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平稳运行。
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实施与X发展相适应的海关监管、检验检疫、税收征管、外汇管理、市场监管政策,进一步完善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加快建立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进一步探索完善属地综合管理机制、市场采购商品认定体系和外贸企业诚信管理体系。
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同、配合,确保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平稳实施,发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在稳定全县外贸出口增长中的主体作用。
(县经贸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6.保持外贸进出口稳定增长。
加大国际市场拓展力度,鼓励企业通过各种渠道增加外贸订单,扩大境外重点展会组展规模,巩固传统市场份额,扩大新兴市场。
以挖潜、回流、扩量、提质为工作目标,千方百计引导鼓励出口、市场采购、跨境电商等外贸出口数据回归。
依托建设进口贸易促进平台以及跨境电商进口平台,培育各类进口主体,加快补齐短板。
发挥电商企业以及农产
品加工产业特色明显等优势,着力引进一批先进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国际知名贸易商,为X发展外贸经济提供产业支持,扩大进口规模。
稳定资源性产品进口,扩大日用消费品进口,鼓励悠然山景区、X景区等旅游企业拓展进口功能,积极打造进口商品交易中心。
(县经贸局、县农水科技局、县旅发委、县工业园区、县飞地办负责)
(二)外商投资便利化措施
7.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和对外开放范围。
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简化外商投资项目、企业设立及变更管理程序。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全县范围内推行外商投资负面清单。
按照国家和X省对外开放时间表、路线图,持续推进相关制造业及服务业等在我县对外资开放。
(X发改局、县经贸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8.拓宽招商思维,形成具体惠X政策。
以国际化思维、全球性视野寻求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标杆项目。
加快形成具有体系性、竞争性、透明性的招X政策体系,使招X政策具有可持续性和可预见性。
(县招商局牵头、县发改局配合)
9.对外商投资企业推行国民待遇。
凡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未明令禁入的领域,全部向外资、社会资本开放,并实行内外资、内外地企业同等待遇。
申报政府各类产业发展资金、技改
项目资金及贷款贴息,已出台的降低企业成本的政策措施,外资企业享受与内资企业同等的扶持政策。
(X发改局、县经贸局、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10.支持外商投资项目用地。
对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外商投资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国土部门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按照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按比例计算后低于县级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的,按不低于实际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出让低价。
(县国土局、县财政局负责)
11.积极承接东部和沿海地区加工贸易产业转移。
加大加工贸易产业用地保障力度,优先纳入供地计划并优先供应。
加工贸易产业转移企业所需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运输、通讯等配套设施,由属地相关部门优先安排,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优惠。
对加工贸易企业转移过程中产生的搬迁费用、厂房建设可以给予合理资助。
积极引导加工贸易企业入驻各类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
设立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引导资金。
(县经贸局、县招商局负责)
12.完善外国人才引进制度。
依照《X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试行)》,在全县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采用“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方式,为外国人才办理工作许可提
供便利。
落实外国人才签证实施细则和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放宽外国人才签证有效期限,对符合条件的外国人,签发长期(5年)多次往返签证,并可凭该签证办理工作许可、申请工作类居留证件。
(县公安局、县人社局负责)
13.依法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权益。
依法严格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
对涉及外商投资企业检查事项采取“清单式”管理制度,行政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严格兑现对境外投资者依法做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招商引资活动中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
对未兑现承诺或未履行合同而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县监委、县市场监管局、县经贸局、县招商局负责)
14.加强对外商投资的事中事后监管。
对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审批、备案等事项实行“一口受理、在线审批、限时办结”。
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切实推进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加大经贸部门与市场监管、金融等部门之间信息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力度,实现外商投资企业信息跨层级、跨部门共享。
(X发改局、县经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建立利用外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统筹协调全县扩大开放和利用外资工作的各项部署,确立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建立利用
外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分析利用外资工作现状,出台利用外资促进措施,加大吸引外资工作力度,协调解决利用外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建立我县利用外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经贸局。
(X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经贸局、县国土局、县招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把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作为当前经济稳增长的重要工作,咬定目标,坚定信心,保持外贸进出口实现稳定健康发展。
县政府将加强外贸稳增长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外贸运行情况,及时召开外贸形势分析专题会议,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采取措施,做到任务再分解、重点再明确、工作再落实。
(二)明确责任,加强落实。
各有关部门要重视外贸工作,增强工作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调配合,进一步在简化手续、减免收费等方面加力增效,结合部门职责抓紧制定出台有利于外贸稳定增长的具体举措,做到早部署、早落实。
(三)统筹协调,加强督查。
县经贸局要切实承担起外贸工作牵头部门的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加强对外贸运行形势的分析研判,加强指导、统筹协调,健全外贸工作督查机制,
适时开展专项督导,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约谈,确保外贸稳增长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