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讲义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3
法律适用法一般侵权(2篇)
第1篇一、引言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在我国,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
本文将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一般侵权行为,探讨法律适用法在一般侵权案件中的适用。
二、一般侵权行为的定义及构成要件1. 定义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因故意或者过失,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2. 构成要件(1)违法行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的行为。
(2)损害事实:行为人的违法行为给他人造成了损害。
(3)因果关系:行为人的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过错: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
三、法律适用法在一般侵权案件中的适用1. 适用原则(1)全面适用原则:在处理一般侵权案件时,应当全面考虑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关系等因素,确保法律的正确适用。
(2)法律优先原则:在处理一般侵权案件时,应当优先适用法律规定的条款,确保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3)公平合理原则:在处理一般侵权案件时,应当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处理结果的公平合理。
2. 适用范围(1)一般侵权行为:指因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2)特殊侵权行为:指在特定领域内,行为人因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3. 适用方法(1)查明事实:在处理一般侵权案件时,首先要查明案件的事实,包括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过错等。
(2)确定法律依据:根据查明的事实,确定适用的法律依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
(3)适用法律:根据确定的法律依据,对案件进行审理,作出判决。
四、一般侵权案件中法律适用法的具体应用1. 违法行为在处理一般侵权案件时,首先要确定行为人是否实施了违法行为。
如果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那么应当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2. 损害事实在处理一般侵权案件时,要查明行为人的违法行为是否给他人造成了损害。
结合不同案例,谈谈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
谢谢观看
1.适用侵权行为地法(案例) 2.选择适用侵权行为地法或当事人共同属人法 3.重叠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和法院地法
一.侵权行为适用行为地法,可以说是“场所支配行为”这一古老原则的 具体化。
原因学说: 1).因为侵权行为之债的产生是侵权行为这一法律事实引起的,只有侵 权行为地才与侵权行为有某种自然的联系。 2).适用行为地法是当地公共秩序的要求,并且易于查明事实和确定法 律责任。 3).适用行为地法是为保护行为地国的主权和公共利益。 4).给予当事人一种既得权,无论原告在何处起诉,都携带该法所授予 的权利。
侵权行为地的判断:
1.由德国学者提出,以加害行为地为侵权行为。 《奥地利联邦国际私法法规》也采纳了这一主张。
2.主张以损害发生地为侵权行为地。
3.主张侵权行为地既包括加害行为地也包括损害发生
地
,甚至还可以包括其他相关的地方。1982年《南
斯拉夫冲突法》第41条。
案例
原告 俄罗斯货船“斯大林”号
停泊
• 4.国际空中侵权
• 关于国际空中侵权问题,在国际上已经有1929年华沙公约 (及其修改与补充)和1952年罗马公约(及其附属文件) 加以调整。但仍有许多国家未参加上述公约。从国 际私法的角度来看,仍可由国家依照冲突法规则来解决。
• 5.国际经济侵权
国际经济侵权随着国际经济的渗透日益成为一种重要的国际侵权 行为。它主要发生在国际经济领域,如不正当竞争、限制竞争,侵犯 知识产权等。
• 我国《民法通则》第146条规定:“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 地法。”
• 《海商法》第273条规定:“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 • 《民用航空器法》第189条规定:“民用航空器对地面第三人的损害赔偿,
侵权案件法律讲堂(3篇)
第1篇一、侵权案件概述侵权案件是指因侵权行为导致的民事纠纷案件。
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违反民事法律、行政法规,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侵权案件在现实生活中广泛存在,涉及人身、财产、知识产权等多个领域。
本文将从侵权案件的概念、特点、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讲解。
二、侵权案件的特点1. 民事性:侵权案件属于民事纠纷案件,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2. 法律性:侵权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需要运用法律知识进行分析和处理。
3. 程序性:侵权案件的处理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如起诉、审理、判决等。
4. 经济性:侵权案件往往涉及经济赔偿问题,当事人需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三、侵权案件的法律适用1. 民法:侵权案件的法律适用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
《民法典》对侵权行为、责任承担、赔偿范围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2. 相关法律法规:除《民法典》外,侵权案件还可能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部分侵权案件可能涉及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如地方性保护法规、行业规范等。
四、侵权案件的类型1. 侵犯人身权案件:如侵害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2. 侵犯财产权案件:如侵害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
3. 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如侵犯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4. 侵犯合同权案件:如违反合同约定,侵害合同相对方的合法权益。
五、侵权案件的赔偿范围1. 直接损失:指侵权行为导致的财产损失,如物品损坏、损失利息等。
2. 间接损失:指侵权行为导致的预期利益损失,如合同违约导致的利润损失等。
3. 精神损害赔偿:指因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精神痛苦,如名誉侵权、侵犯隐私权等。
4. 其他赔偿:根据具体情况,可能涉及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六、侵权案件的处理程序1. 起诉: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方承担法律责任。
全国自考大学课程(00394)各章节重要知识点(必背)
全国自考大学课程(00394)各章节重要知识点(必背)1. 第一章:介绍重要知识点:- 本章主要介绍了课程的目的和内容。
- 课程旨在帮助学生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并培养其法律思维能力。
2. 第二章:法律的基本概念重要知识点:- 本章主要介绍了法律的定义和基本概念。
- 法律是指由国家制定和实施的有约束力的规范。
3. 第三章:法律的分类重要知识点:- 本章主要介绍了法律的分类和特点。
- 法律可以分为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等多个领域。
4. 第四章:法律的解释和适用重要知识点:- 本章主要介绍了法律的解释和适用原则。
- 法律的解释可以分为字面解释和精神解释。
5. 第五章:法律责任重要知识点:- 本章主要介绍了法律责任的种类和要件。
- 法律责任可以分为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等。
6. 第六章:法律行为重要知识点:- 本章主要介绍了法律行为的要素和效力。
- 法律行为需要具备主体、客体、意思表示和合法性等要素。
7. 第七章:合同法重要知识点:- 本章主要介绍了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内容。
- 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成立、效力、履行和变更等方面的规定。
8. 第八章:侵权法重要知识点:- 本章主要介绍了侵权法的基本原则和分类。
- 侵权法可以分为民事侵权和刑事侵权两个方面。
9. 第九章:劳动法重要知识点:- 本章主要介绍了劳动法的基本概念和内容。
- 劳动法是指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规范。
10. 第十章:公司法重要知识点:- 本章主要介绍了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和内容。
- 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的组织形式、运营规则和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规定。
11. 第十一章:知识产权法重要知识点:- 本章主要介绍了知识产权法的基本概念和种类。
- 知识产权法保护了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创造成果。
12. 第十二章:环境保护法重要知识点:- 本章主要介绍了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和内容。
- 环境保护法是为了保护环境并维护生态平衡而制定的法律。
13. 第十三章:国际法重要知识点:- 本章主要介绍了国际法的基本概念和特点。
解读侵权责任法讲义
一、立法背景与地位一既有的侵权法规范1.1986年民法通则2.1988年民通意见3.2001年最高院精神损害赔偿4.2003年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5.其他部门法的具体规定如环境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6.存在问题很多二侵权责任法的出台1.2002年至2009年;四读通过2.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立法步骤3.单独成编的创举三新法在司考命题中的特点1.范围:以当年的3月份之前通过的立法、司法解释为限2.分值:分值稳中有升:侵权法的分值正常10-12分3.难度:一般限于条文的字面意思;3、5年后再会有难度的提升4.注意新旧法的修订以及新的规定:旧题新做..5.侵权责任法的修订程度:92个条文可以分为四类:废话;5个;重复:36个修正:10个新规定:41个二、立法特点一高度抽象的总则条文、分则一般规定与具体规定相结合的法律规范体系1.法律条文与法律规范的关系2.这一立法格局对理解立法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举例一:第三章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第十章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第七十八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八十条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八十一条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大唐考资以上四条文的关系第三章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第二十八条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通则第127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八章环境污染责任第六十八条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第十章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第八十三条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第十一章物件损害责任第八十六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大唐考资民法通则第126条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三大变化:适用情形;归责原则;责任人二概括规定与具体列举相结合的立法条款构造技术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着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这一立法技术对于精确理解立法背景与理论内涵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问题:列举18种具体民事权利何谓“民事权益”民事权利利益保护:考卷撕毁案商业秘密、死者利益的保护此处的民事权益不包括债权等相对权:不支持第三人侵害债权举例:甲→送货合同乙酒楼债权人债务人↗↖↗丙第三人;故意或者过失追尾上图中所讲的案情是:甲乙之间有一份供应合同;甲在送货路上遭遇车祸车货全损;导致乙未能收到货物发生经营损失;经查车祸发生原因乃在于丙醉驾追尾承担全责..问题:本案如何解决特别提示:乙丙之间构成违约责任吗丙之间构成侵权责任吗例甲欠乙1万元到期未还..2003年4月;甲得知乙准备起诉索款;便将自己价值3万元的全部财物以1万元卖给了知悉其欠乙款未还的丙;约定付款期限为2004年底..乙于2003年5月得知这一情况;于2004年7月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乙提出的下列哪一项诉讼请求能够得到法院支持 2005-3-9;单A请求宣告甲与丙的行为无效B请求法院撤销甲与丙的行为C请求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甲对丙的1万元债D请求丙承担侵权责任三以归责原则为纲构建各类侵权责任体系过错责任过错推定无过错责任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七条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论分则部分第五章产品责任无过错第六章机动车交通事故无过错车人、过错车车第七章医疗损害赔偿过错与过错推定第八章环境污染无过错第九章高度危险作业无过错第十章饲养动物侵权无过错、过错、推定第十一章物件致损过错推定无过错甚至于某一类侵权的各种场合下的归责原则也不相同;比如饲养动物侵权采用:相对无过错责任绝对无过错责任推定责任第七十八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八十条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八十一条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民法通则第127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例1甲、乙两家各有小院;隔墙而居;院墙高约两米..一天;甲家夫妇下田务农;将两周岁的儿子丙锁在自家的院子里玩..不巧;乙家的一只公鸡飞过院墙;将丙的左眼啄伤..甲家为此支出医药费近万元..对甲家所受的损失应如何承担 1999年卷二3题;单选A完全由乙家承担B主要由乙家承担;甲家也应自担一部分C应由甲、乙两家平均分摊D应主要由甲家承担;乙家给予适当补偿例2甲乙各牵一头牛于一桥头相遇..甲见状即对乙叫道:“让我先过;我的牛性子暴;牵你的牛躲一躲”..乙说“不怕”;继续牵牛过桥;甲也牵牛上桥..结果二牛在桥上打架;乙的牛跌入桥下摔死..乙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2002年卷三7题;单选A甲应负全部赔偿责任B应由乙自负责任C双方按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责任D双方均无过错;按公平责任处理三、若干重要的立法修订与旧题新做一隐私权的立法概念确立第二条第2款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着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大唐考资民通意见140.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例1某报社在一篇新闻报道中披露未成年人甲是乙的私生子;致使甲备受同学的嘲讽与奚落;甲因精神痛苦;自残左手无名指;给甲的学习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按照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对该报社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2000年卷二4题;单选A是如实报道;不构成侵权B侵害了甲的名誉权C侵害了甲的姓名权D侵害了甲的身体权答案B例2某媒体未征得艾滋病孤儿小兰的同意;发表了一篇关于小兰的报道;将其真实姓名、照片和患病经历公之于众..报道发表后;隐去真实身份开始正常生活的小兰再次受到歧视和排斥..关于该媒体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7年卷三22题;单选A不构成侵权B侵犯小兰的健康权C侵犯小兰的姓名权D侵犯小兰的隐私权答案D二有条件的同命同价第十七条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三十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适用于大规模侵权空难、矿难、环境污染、机动车交通事故、有毒有害食品实质公平PK形式公平三惩罚性损害赔偿责任与产品召回、警示制度第四十六条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四十七条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加州法院的英美烟草天价赔偿案与三鹿三聚氰胺事件丰田汽车在中美的不同态度与中国的尴尬四用工责任的统一与公平社会的建立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第三十五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八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消除不同身份适用不同法律的不公平现象:从身份到契约例甲在乙承包的水库游泳;乙的雇工丙、丁误以为甲在偷鱼苗将甲打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09年卷三22题;单选A乙、丙、丁应承担连带责任B丙、丁应先赔偿甲的损失;再向乙追偿C只能由丙、丁承担连带责任D只能由乙承担赔偿责任答案D例某机关法定代表人甲安排驾驶员乙开车执行公务;乙以身体不适为由拒绝..甲遂临时安排丙出车;丙在途中将行人丁撞成重伤..有关部门认定丙和丁对事故的发生承担同等责任..关于丁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2009年卷三69题;多选A甲用人不当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B乙不服从领导安排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C丙有过错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D该机关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答案A、B、C、D五不明抛掷物、坠落物的推定补偿责任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大唐考资重庆案、济南案、上海案、通州案、朝阳案争议很大;利大于弊:邻里交往风险六共同侵权行为责任体系的建立每年必考第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九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民通意见第148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连带民事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教唆、帮助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主要民事责任..3共同危险行为4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但承担连带责任的分别侵权行为5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但承担按份责任的分别侵权行为举例:二人打猎:中一;中二;中二..例1甲请A搬家公司搬家;A公司派出B、C、D三人前往..在搬家过程中;B发现甲的掌上电脑遗落在一角;便偷偷藏入自己腰包;C与D在搬运甲最珍贵的一盆兰花时不慎将其折断;为此甲与C、D二人争吵起来;争吵之时不知是谁又将甲阳台上的另一盆鲜花碰下;砸伤路人E..B、C、D见事已至此便溜之大吉..下面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02年卷三45题;多选A甲可以要求A公司赔偿名贵兰花被折断造成的损失B甲可以要求A公司承担没有履行搬运任务的违约责任C路人E可以要求甲、C以及D承担连带赔偿责任D甲可以就丢失掌上电脑的损失要求A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答案A、B、C例2某化工厂排放的废水流入某湖后;发生大量鱼类死亡事件..在是否承担赔偿责任问题上;该化工厂的哪些抗辩理由即使有证据支持也不能成立 2006年卷三65题;多选A其排放的废水完全符合规定的排放标准B另一工厂排放的废水足以导致湖中鱼类死亡C该化工厂主观上没有任何过错D原告的赔偿请求已经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答案A、B、C、D七几类常见特殊侵权责任的修订与细化1.校园侵权:区分10周岁上下的未成年学生过错推定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过错责任第三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例小学生小杰和小涛在学校发生打斗;在场老师陈某未予制止..小杰踢中小涛腹部;致其脾脏破裂..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7年卷三24题;单选A陈某未尽职责义务;应由陈某承担赔偿责任B小杰父母的监护责任已转移到学校;应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C学校和小杰父母均有过错;应由学校和小杰父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D学校存在过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答案D明确了租借、转让、拼装车报废车、盗抢车、逃逸等情形的责任举例:第五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大唐考资物权法第二十四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如何理解物权法第24条应否适用侵权法第50条3.医疗损害责任过错责任与作为例外的过错推定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七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八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建筑物、构筑物、搁置物、悬挂物、抛掷物、坠落物、堆放物、妨碍通行物、林木、窨井、地面施工等第三十六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讲堂侵权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为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纷纷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侵权案件在商业领域屡见不鲜,其中商标侵权案件尤为常见。
本文将以某知名品牌商标侵权案为例,对商标侵权案件进行分析,以期提高企业对商标保护的认识,避免侵权风险。
二、案例背景某知名品牌(以下简称“原告”)成立于1998年,主要从事服装、鞋帽、箱包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经过多年的发展,原告已成为国内知名品牌,其商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2016年,原告发现被告(以下简称“被告”)在其经营的一家店铺中销售与原告商标相似的服装产品,涉嫌侵犯其商标权。
三、案件争议焦点1. 被告是否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2. 如果被告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四、案件分析1. 被告是否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在本案中,被告在其店铺中销售与原告商标相似的服装产品,其行为符合上述法条中第(一)项和第(二)项的规定,即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并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因此,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
2. 如果被告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由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并可处以罚款。
最新全国导游考试政策法规第八章侵权责任法律制度练习题含答案及解析
第八章侵权责任法律制度1.【单选题】如果动物园能够证明损害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动物园()。
A.承担全部责任B.不承担责任C.承担小部分责任D.承担大部分责任2.【单选题】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致人损害责任不是()责任。
A.所有人B.管理人C.使用人D.受损人3.【单选题】凡适周过错责任原則的侵权.行为属于(),这些侵权行为在法律中并不逐一列举。
A.一般侵权行为B.非常侵权行为C.特殊侵权行为D.寻常侵权行为4.【单选题】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A.宠物医院B.街道办事管理处C.动物保护协会D.原动物饲养人5.【单选题】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A.抢劫人B.盗窃人C.被抢人D.抢夺人6.【单选题】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责任。
A.全部的B.部分的C.适当的D.少数的7.【单选题】( )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并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A.一般侵权行为B.非常侵权行为C.特殊侵权行为D.寻常侵权行为8.【单选题】( )指监护人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的损害,依法所应承担的责任。
A.侵权责任B.行政责任C.刑事责任D.监护人责任9.【单选题】()是劳务派遣的接受方被视为主要的用人者,对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侵权行为承担无过错责任。
A.接受方的责任B.派遣方的责任C.被派遣个人的责任D.派遣方个人的责任10.【单选题】()成立的前提是被用工者实施了侵权行为,如果被用工者没有实施侵权行为,则无法成立用工责任。
A.侵权责任B.行政责任C.刑事责任D.用人职责11.【单选题】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
A.侵权责任B.行政责任C.刑事责任D.民事责任12.【单选题】适用作为例外的无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侵权行为,需要由法律做出特别规定的,称为()。
善意取得--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第八章讲义3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 1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第八章讲义3善意取得1.善意取得所谓善意取得,是指动产占有人或者不动产的名义登记人将动产或者不动产不法转让给受让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善意取得财产,即可依法取得该财产所有权或其他物权的法律制度。
善意取得制度是对原权利人和受让人间权利的强制性的物权配置。
受让人取得财产所有权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非当事人之间的法律行为,因此,善意取得是原始取得。
目的保护占有及登记的公信力,保护交易当事人的信赖利益和交易安全,维护交易秩序。
要件(1)受让人受让财产时主观上为善意。
(2)以合理的价格有偿受偿。
无偿方式取得财产的,没有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
(3)转让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法律效果(1)在原权利人与受让人之间,原权利人丧失标的物所有权,受让人基于善意取得制度获得标的物所有权。
(2)在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让与人与受让人基于有偿法律行为发生债的法律关系,受让人承担向让与人支付价款的义务,不能基于让与人无权处分拒绝支付价款。
(3)在原权利人与让与人之间,原权利人可以要求让与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让与人返还不当得利,但无权要求让与人返还原物。
注意事项(1)除了动产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外,不动产也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当然不动产的善意取得以登记为要件。
(2)对于遗失物、漂流物、隐藏物、埋藏物,原则上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但是所有权人超过两年期间仍没有主张原物返还请求权的,有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
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3)善意取得不仅适用于所有权的取得,同时也适用于他物权的取得。
A.如果丙知道该电脑是借来的,不能适用善意取得B.如果丙支付的价款明显低于市场价,不能适用善意取得C.如果甲并未将该电脑实际交付给丙,不能适用善意取得D.如果甲对转让该电脑的行为没有予以追认,不能适用善意取得[答疑编号3945080406]『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善意取得。
侵权责任法讲义
导论:侵权责任法是自由保障法一、思考:法律的本质?侵权责任法的本质?法律的本质:长期而稳定的社会政策,以规范利益冲突,实现利益平衡并实现特定的社会秩序为目的。
侵权责任法的本质:处理社会生活中偶然性损害,1实现受害人和行为人之间的利益平衡。
就受害人角度而言,侵权责任法强调“救济”功能,从更广泛的角度考察,关注的是“平等”价值;就行为人角度而言,侵权责任法强调“预防”功能,关注的是“自由”价值。
某些情况下,如“他人责任”,侵权责任法还涉及特定第三人的利益,例如:监护人、使用人等。
以医疗责任的归责原则演变为例。
二、案例及立法:(一)案例案例一:重庆烟灰缸案2案例二:酒后看藏獒案31当代社会是一个危险四伏的社会:道路交通事故方面,2007年,全国共发生327209起,造成81649人死亡、380442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2亿元。
2008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65204起,造成73484人死亡、304919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0.1亿元。
安全生产事故方面,2007年1月1日至12月9日,全国重大事故全国发生79起,死亡和失踪1154人,特别重大事故全国发生8起,死亡369人。
09年2月22日的“屯兰煤矿”事件。
22000年5月10日深夜,重庆市渝中区某公司的董事长郝跃加完夜班回家,在路过学田湾正街65和67号楼下时,一只从天而降的烟灰缸砸在了他头上,当场昏迷倒地,随即被人送往附近的急救中心抢救。
在经过39小时的手术急救,昏迷了70多天,花费14万余元的医药费后,郝跃脱离了生命危险,但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被鉴定为三级智能障碍伤残、命名性失语伤残、颅骨缺损伤残,伴随经常发作的外伤性癫痫,郝跃基本丧失了生活自理能力和工作能力。
这一事件经当地公安机关介入侦查后未能查明系何人所为,郝跃遂将位于出事地点的65、67号两幢楼的开发商及两幢楼一层以上24户居民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共同赔偿自己的医药费、精神损失费等各种费用共计17万余元。
一般侵权案件的法律适用(3篇)
第1篇一、引言侵权行为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在我国,侵权案件的法律适用是民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中的重要课题。
本文将从一般侵权案件的法律适用原则、法律依据、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一般侵权案件的法律适用原则1. 民法基本原则一般侵权案件的法律适用应当遵循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任何一方不得滥用权利。
(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迫对方作出违背其真实意愿的行为。
(3)公平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分担风险和损失。
(4)诚实信用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滥用权利、规避义务。
2. 侵权责任法的基本原则一般侵权案件的法律适用还应当遵循侵权责任法的基本原则,包括:(1)过错责任原则:侵权行为的构成以行为人有过错为前提,行为人应当对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责任。
(2)无过错责任原则: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即使行为人没有过错,只要其行为造成他人损害,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公平责任原则: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下,行为人与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但双方均存在一定过错,应当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一般侵权案件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规范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法,其中第二编“侵权责任”对一般侵权案件的法律适用具有重要意义。
具体包括:(1)第一章“一般规定”:规定了侵权责任法的基本原则、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等。
(2)第二章“过错责任”:规定了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过错推定原则等。
(3)第三章“无过错责任”:规定了无过错责任的适用范围、承担方式等。
(4)第四章“公平责任”:规定了公平责任的适用范围、承担方式等。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是专门规范侵权责任的法律,对一般侵权案件的法律适用具有重要意义。
司考民法钟秀勇讲义:共同侵权与分别侵权
司考民法钟秀勇讲义:共同侵权与分别侵权司考民法钟秀勇讲义:共同侵权与分别侵权。
2014年司法考试复习已经开始,法律教育网为考生整理了共同侵权与分别侵权的讲义,希望能够对考生的复习有所帮助。
精彩链接:司考民法钟秀勇讲义:定金司考民法钟秀勇讲义:责任形态司考民法钟秀勇讲义: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司考民法钟秀勇讲义: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一)共同加害行为《侵权责任法》第8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1.共同故意侵权【例一】甲、乙夫妇因8岁的儿子严重残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而非常痛苦。
一天,甲往儿子要喝的牛奶里放入“毒鼠强”时被乙看到,乙说:“这是毒药吧,你给他喝呀?”见甲不说话,乙叹了一口气后就走开了。
毒死儿子后,甲、乙二人一起掩埋尸体并对外人说儿子因病而死(2008年司法考试试卷二第7题)。
此例中:甲以作为,乙以不作为方式,基于共同故意实施故意杀人行为共同犯罪,在民法上构成共同侵权。
【例二】甲、乙共谋伤害丙,丙中一刀,不知甲或乙所为。
此例中:丙只须证明甲、乙共谋伤害,其杀害者究为甲或乙,则无举证责任。
不仅如此,甲即便证明此刀伤为乙所致,不能免负连带责任。
共同故意侵权的加害人应就“可能的因果关系”承担责任。
【例三】甲、乙、丙共谋报复丁,甲将丁打伤,乙放火将丁的房屋烧毁,丙亲赴学校将丁的儿子打成重伤。
此例中:甲、乙、丙需对甲的人身伤害、房屋等财产损害、丁之子的人身伤害承担连带责任。
共同故意侵权不要求数人造成“同一损害”,只要求损害具有“统一性”,统一于共同故意的内容。
2.共同过失侵权【例四】甲、乙共抬重物登高,预见重物有坠落伤人之虞,但彼此询明,均有不至坠落之自信。
结果继续抬行不久,重物坠落伤及随后的游人丙。
此例中:甲、乙对丙的伤害具有共同过失,构成共同侵权。
【例五】甲、乙相约于某日凌晨二时在北京二环路进行飚车比赛,试看谁能打破“二环十三郎”的纪录。
甲、乙在比赛时你追我赶,争先恐后,汽车风驰电掣,时速高达每小时300公里。
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发展(2篇)
第1篇一、引言侵权行为法律适用是指在我国法律体系下,针对侵权行为的认定、责任承担以及救济措施等方面的法律适用问题。
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发展历程反映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和进步。
本文将从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历史背景、发展阶段以及当前面临的挑战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历史背景1. 古代法律体系在我国古代,侵权行为法律适用主要依靠道德规范和习惯法。
如《周礼》中规定:“杀人者死,伤人者刑。
”这表明古代法律对侵权行为采取了严厉的惩罚措施。
然而,这种法律体系缺乏系统性和统一性,适用范围有限。
2. 近代法律体系随着近代社会的发展,我国开始借鉴西方国家的法律体系,逐步建立起侵权行为法律适用制度。
1912年,中华民国颁布了《民法典》,其中规定了侵权行为的种类、责任承担以及救济措施等内容。
这一法律体系的建立为侵权行为法律适用提供了较为完善的法律依据。
三、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发展阶段1. 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初创阶段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开始对侵权行为法律适用进行探索。
1954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其中对侵权行为进行了规定。
这一时期,侵权行为法律适用主要依靠政策指导和司法解释。
2. 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发展阶段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侵权行为法律适用取得了显著进展。
1986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对侵权行为进行了系统规定。
此外,各级人民法院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司法解释,为侵权行为法律适用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
3. 21世纪初至今:完善阶段进入21世纪,我国侵权行为法律适用进入完善阶段。
2007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对侵权行为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定。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进一步丰富了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理论体系和实践经验。
四、侵权行为法律适用面临的挑战1. 法律适用不统一由于我国地域广阔、民族众多,不同地区、不同民族对侵权行为的认知和评价存在差异,导致侵权行为法律适用不统一。
侵权法律适用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9年,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研发了一款名为“智能助手”的手机应用程序(APP),并在其平台上提供该APP的下载服务。
该APP具备语音识别、日程管理、购物导航等功能,深受用户喜爱。
然而,在APP上线不久后,某知名科技公司(以下简称“知名科技公司”)发现,科技公司的“智能助手”APP中存在大量与知名科技公司旗下知名APP“小助手”的功能、界面设计高度相似的内容。
知名科技公司认为,科技公司的“智能助手”APP侵犯了其著作权,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科技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1. 科技公司的“智能助手”APP是否侵犯了知名科技公司的著作权?2. 如果构成侵权,科技公司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三、法院审理过程1. 著作权归属认定法院经审理查明,知名科技公司旗下“小助手”APP自2015年起正式上线,经过多年的运营,已积累了大量的用户。
该APP的功能、界面设计具有独创性,且经过合法授权,知名科技公司拥有该APP的著作权。
2. 侵权事实认定法院认为,科技公司的“智能助手”APP在功能、界面设计上与知名科技公司的“小助手”APP存在高度相似之处,足以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
具体表现在:(1)功能相似:科技公司的“智能助手”APP具备语音识别、日程管理、购物导航等功能,与“小助手”APP的功能基本一致。
(2)界面设计相似:科技公司的“智能助手”APP的界面布局、图标设计、颜色搭配等与“小助手”APP存在高度相似之处。
3. 侵权责任认定法院认为,科技公司在未获得知名科技公司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小助手”APP的功能、界面设计,侵犯了知名科技公司的著作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科技公司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等法律责任。
四、判决结果法院判决:1. 科技公司立即停止在其平台上提供“智能助手”APP的下载服务。
2. 科技公司赔偿知名科技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100万元。
侵权损害赔偿(8)
1、直接受害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 力人; (3)多数直接受害者; (4)侵害生命权的直接受害人。
2、间接受害人
间接受害人是指侵权行为造成了直接受害人 的人身损害,因而使人身权益受到间接损害 的受害人包括: (1)死者生前或者劳动能力丧失前抚养的人; (2)配偶间因一方受到侵权行为侵害使其丧失 性利益的人; (3)因目睹侵权行为受到惊吓而造成的健康权 受损的受害人。(包括目睹近亲属死亡场面 的)
(二)财产赔偿规则
侵权行为人无论造成的财产损害、人身损害 还是精神损害,均以财产赔偿作为唯一的赔 偿方法,不能以其他方法。
(三)损益相抵
是指权利人基于发生损害的同一原因受有利益者, 应由损害额内扣除利益,而由赔偿义务人就差额予 以赔偿的确定赔偿责任范围的规则。 例如:是要求受害人在请求损害赔偿时,须从房屋损 害数额中扣除因此所得建筑材料的利益额,仅就差 额行使赔偿权利。 赔偿数额=原有价值-原有价值/可用时间×已用时 间-新生利益 被损害之物的损失额;损失价值等于损失额与新生 利益额相减的差额,即为赔偿的数额。适用财产损 害。
(二)赔偿义务主体(加害人)
1、直接加害人 (1)单独的直接加害人; (2)共同加害人; (3)共同危险人。
2、替代责任人
(1)对人的替代责任人---雇员责任;国家 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法人工作 人员;无民事责任能力致人损害。 (2)对物的替代责任人---物件致人损害; 高度危险作业;地上物、底下物;产品缺陷; 环境污染动物等损害。
第二节:人身损害赔偿
一、人身损害赔偿概述 (一)人身损害赔偿及法律依据 1、人身损害赔偿是指民事主体的生命权、健 康权、身体权受到不法侵害,造成致伤、致 残、致死的后果以及其他损害,要求侵权人 以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侵权法 律制度。
006第八章法的效力(法理学—第二编法的本体)
第八章法的效力第一节法的效力概述一、法的效力概念法的效力,即法的约束力,指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行为模式那样行为。
法的效力广义上可以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也叫狭义的法的效力,指法律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即法律对什么人、什么事、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时间有约束力。
我们这里所讲的法的效力,就是狭义的法的效力。
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指判决书、裁定书、逮捕证、许可证等的法的效力,这些文件在经过法定程序之后也具有约束力,任何人不得违反。
我们这里讲的法的效力是指狭义的法的效力,即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
法的效力主要有两个问题:一是法的效力的适用范围问题,二是不同法律相互之间的效力关系问题,即法的效力等级或法律位阶问题。
二、法的效力的分类(效力范围)法的效力范围是法律效力所及的时限、领域和对象和行为。
法律是调整人的行为的,但不是对所有人有效的,也不是对人的所有行为都有效的,到底对哪些人有效?这是法的对人的效力范围,到底是对人的哪些行为有效?这就是法的对事的效力范围;人的行为都发生在一定的时空中,但法也并不是对所有时空中的人的行为有效,所以法的效力范围也包括法的时间和空间效力范围。
由此,法的效力可分为四个效力范围:对人的效力、对事的效力、空间效力、时间效力。
对人和对事的效力范围先于空间与时间的效力范围。
第二节法的效力范围一、对人的效力法对人的效力是法对谁有效,适用于哪些人的问题。
各国在法律对人的效力方面先后确立过不同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四种:1、属人主义原则一国的法律只对具有本国国籍的公民和本国登记注册的法人适用,不论其在领域内还是在领域外。
在本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则不适用该国法。
2、属地主义原则一国的法律对其主权管辖范围内的一切人均有效,包括本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本国公民在本国领域外则不受约束。
3、保护主义原则任何人只要损害了一国的利益,不论损害者的国籍与所在地域如何,该国法律都对其有效。
商标侵权案件法律适用(3篇)
第1篇一、引言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企业市场竞争力的象征。
在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商标侵权案件层出不穷,如何正确适用法律解决商标侵权纠纷,已成为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重要课题。
本文将从商标侵权案件的法律适用角度,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二、商标侵权案件的法律适用原则1. 法律适用原则商标侵权案件的法律适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性原则:商标侵权案件的法律适用应以法律规定为依据,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公平原则:商标侵权案件的法律适用应公平合理,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兼顾侵权人的合法权益。
(3)效益原则:商标侵权案件的法律适用应追求法律效益的最大化,以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2. 优先适用原则在商标侵权案件的法律适用中,应优先适用以下法律:(1)商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商标法是解决商标侵权案件的基本法律依据。
(2)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商标侵权案件的法律适用中具有补充作用。
(3)合同法:合同法在商标侵权案件的法律适用中具有辅助作用。
三、商标侵权案件的法律适用具体问题1. 侵权行为的认定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是商标侵权案件法律适用的关键。
根据《商标法》第57条的规定,以下行为属于商标侵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2. 侵权责任的承担商标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停止侵害:侵权人应立即停止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2)赔偿损失:侵权人应赔偿权利人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3)消除影响:侵权人应消除其侵权行为给权利人造成的不良影响。
(4)公开赔礼道歉:侵权人应公开向权利人赔礼道歉。
讲义12(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适用)
一、侵权行为及涉外侵权行为的含义
• 侵权行为是指不法侵害他人人身或财产权 利的行为。 • 涉外侵权行为,是含有涉外因素的侵权行 为。
二、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冲突的 主要体现
(一)侵权行为的范围规定存在差异
家庭关系的侵扰,侵 犯秘密等,在法制健全的 国家被认为是侵权行为, 而在法制尚不完善的国家 则很少见。
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 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
• 第二百七十四条 【共同海损理算的法律适用】 共同海损理算,适用理算地法律。
• 第二百七十五条 海事赔偿责任限额,
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 《海商法》 • 第二百六十八条 【国际条约、惯例的适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 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 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 的条款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 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 《民用航空法》第一百八十九条
民用 航空器对地面第三人的损害 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民用航空器在公海上空 对水面第三人的损害赔偿, 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
第四十四条 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 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 地法律。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 法律的,按照其协议。
(二)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规定存 在差异
(1)过错 (2)损害 过 错 (3)两者之 间的因果关系
(1)违法性
(2)侵犯权利
(3)错意
加害行为 有损害事实的存在 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 有因果关系 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法国) (德国)
《侵权法解读》课件
XX网站侵犯ZZ公司 著作权案例
XX网站和其合作伙伴在未经 ZZ公司许可的情况下直接使 用了ZZ公司开发的软件,从 而造成了销的照片用于 他自己的作品中,而这本来 是需要得到授权的。这段时 间,AA名人的形象也随之受 到了负面的影响。
总结
《侵权法解读》PPT课件
侵权法是保护知识产权的基础法律,它明确了侵权的界定、法律责任的承担 和赔偿的应付。本课件将详细解读侵权法及其应用。
概述
什么是侵权?
侵权是指侵犯他人权益的 行为。这些权益包括但不 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 利权和肖像权。
侵权的法律后果
侵权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 包括责任承担和赔偿等可 能面临的后果。
侵权行为的危害
侵犯他人权益,违反法律法规,可能导致法律后果等。
法律责任和赔偿
侵权者将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根据侵权的具体情况来确定赔偿数额。
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侵犯知识产权极大地损害了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利益,应该积极地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和 发展。
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 失,如损失的利润、直 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 精神损失赔偿
侵权行为造成的不良影 响,有形或无形的负面 影响。
3 合理支出赔偿
原告在防止或制止侵权 行为中支付的合理费用。
侵权案例分析
XX公司侵犯YY公司 商标权案例
XX公司未经YY公司许可,将 曾经经过YY公司授权的商标 用于自己的产品名称、广告 材料和网站,误导消费者。
侵权的法律责任和赔 偿
侵权造成的损害需要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没有法 律责任的行为不属于侵权。 一旦发生侵权行为,侵权 者可能需要支付经济赔偿、 精神赔偿或其他赔偿。
侵权行为
侵犯著作权
侵犯商标权
司考民法钟秀勇讲义: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司考民法钟秀勇讲义: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司考民法钟秀勇讲义: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为了让大家更好地迎接2014年司法考试,法律教育网的小编为大家编辑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大家的复习有所帮助,正所谓“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大家必须重视基础阶段的复习,务必夯实好基础知识点。
精彩链接:司考民法钟秀勇讲义:定金司考民法钟秀勇讲义:责任形态司考民法钟秀勇讲义: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司考民法钟秀勇讲义:保证合同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受归责原则影响,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四:①违法行为;②损害事实;③因果关系;④主观过错。
特殊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各不相同,举证责任分配亦有区别,难以一概而论。
例如,无过错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三:①违法行为;②损害事实;③因果关系。
(一)违法行为1.违法行为包括违法和加害行为两个要素:①违法。
指行为在客观上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相悖,且不具有违法阻却性(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自助行为、无因管理、正当竞争、依法执行职务等均为违法阻却事由)。
②加害行为。
指受意志支配的身体动静,包括作为与不作为。
【例一】甲川菜馆生意兴隆,日进斗金,乙在对面新建川菜馆,致使甲的生意一落千丈,难以为继。
①乙故意给甲造成纯粹经济损失,具有加害行为。
②如果乙的行为属于正当竞争,则具有违法阻却性,不构成侵权。
【例二】甲川菜馆生意兴隆,日进斗金,对面的乙川菜馆经营惨淡。
乙于是在甲餐馆旁开设一花圈店,将花圈摆在甲菜馆的周围,致使甲的生意一落千丈。
①乙的行为属于故意以悖于善良风俗的方式加损害于他人,其行为具有违法性。
②甲遭受的虽为纯粹经济损失,因乙为故意,构成侵权。
2.不作为侵权的特点:不作为,即“当为而不为”。
不作为侵权以加害人具有作为义务且行为人具有作为能力为前提,行为人违反作为义务给他人造成损害,构成不作为的违法行为。
作为义务的来源有四:①法律规定。
例如:《合同法》第301条规定:“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疾病、分娩、遇险的旅客”。
第八章(gai )侵权行为之债的
一、侵权行为之债准据法的确定
(二)侵权行为地法Lex Loci delicti 侵权行为地法是国际私法中最早确立的原则 之一,是“场所支配行为”这一古老原则的 具体化,也是侵权行为地公共秩序的要求。 法国Henri Batiffol 如何确定行为地?各国的规定存在分歧。
理由:损失说、预见说、公共秩序说、既 得权说 1、侵权行为之债的产生是由于侵权行为 的法律事实所引起。 2、便于行为人预见法律行为的后果克服 了法院地法原则不确定的缺陷。
《南斯拉夫法律冲突法》第28条规定: “对非合同的损害责任,如果对某些情况 没有其他规定,则依行为实行地法律或后 果发生地法律,选择该两种法律中对受害 人最为有利者而适用之。”
一、侵权行为之债准据法的确定
(三)侵权行为地法与法院地法重叠适用 对国外的行为往往加以法院地法的控制 1990年日本法例规定,侵权行为之债适用 原因事实发生地法,但是发生在日本国外 的侵权行为,如果依日本法不认为是侵权 行为,则不适用前款的规定。 英国法院的实践(以法院地法为主,双重 可诉原则(double actionability rule)
包头空难国际赔偿案(2004年11月 21日)
霍元甲案(2006年) /fun/200610/19/content_5820872.htm
3月,因不满电影《霍元甲》将霍元甲塑造成 为“一个骄横荒诞的恶霸”以及“满门灭绝的 结尾”,霍元甲曾孙霍自正起诉制片方北京电 影制片厂侵犯其名誉权,要求其停止影片上映 并赔礼道歉。尽管《霍元甲》第一编剧王斌向 霍家后人道歉,但霍家后人仍然坚持起诉。4 月,霍自正追加了主演兼出品人和总制片人李 连杰、影片投资制作方星河投资有限公司和中 影集团董事长杨步亭、影片发行方中国电影集 团公司电影发行放映分公司、安乐电影发行有 限公司、光盘制作发行方广东泰盛文化传播有 限公司和辽宁文化艺术音像出版社七单位和个 人为被告,并要求李连杰、杨步亭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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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利弊分析:对中国公民是原告的情况不利
• 5、改进:借鉴德国法律,可规定:对于发生在国 外的侵权行为,不得对中国公民提起比中国法律 规定更高的赔偿请求。
第三节:特殊侵权的法律适用
一、海事侵权的法律适用 二、航空侵权的法律适用 三、公路交通事故的法律适用 四、产品责任的法律适用 1973年《产品责任法律适用公约》
精品jing
第8章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3
第一节 侵权行为之债概述
一、涉外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冲突 1、各国对侵权行为的构成条件不同。 2、加害人承担的责任不同。 3、受害人的范围不同。 4、由于各国经济水平不同,赔偿结果的巨大差异。
二、侵权行为之债的发展
(一)种类和范围扩大 1、产品责任引起的损害赔偿 2、环境损害引起的损害赔偿 3、公路、航海、航空运输中的损害赔偿 4、高度危险物质引起的损害赔偿问题。 5、商事领域的侵权 6、互联网等新技术途径下的侵权 7、因人身损害引起的精神损害赔偿和惩
内将会有第一次正式开庭。”
• 三被告各有责任
•
根据产品责任理论,庞巴迪和通用公司被指控产品设
计缺陷。
•
尼尔森指出,和机身相比,失事飞机庞巴迪CRJ-200
的机翼显得过于小巧,而且没有辅翼,这种设计缺陷使
CRJ-200起飞时需要更大的升力。
•
2005年3月,即“11・21”空难后四个月,美国联邦航
空监管局发布通知称,多起起飞时发生的空难,都与这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为 侵权行为处理。”
《解释》187条
“侵权行为地的法律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 法律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如果两者不一致时, 人民法院可以选择适用。
• 1、主要规则—侵权行为地法。侵权的损害赔偿适 用侵权行为地法。
• 2、选择适用当事人的共同属人法。
罚性赔偿问题。 (二)损害赔偿的责任基础发生变化 (三)损害赔偿和社会保险结合在一起
第二节 一般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适用
一、侵权行为之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 二、侵权行为之债适用法院地法 三、侵权行为地法和法院地法的重叠适用 四、现代新发展
——如何确定侵权行为地
1、加害行为地 加害行为实施地是侵权行为地, 侵权适用加害行为地国家的法律。 (法国、意大 利、瑞士、奥地利、日本)。
•
就在该案起诉后不久,庞巴迪公司就宣布不再生产
CRJ-200型飞机。
• 遇难者家属认为,产品设计缺陷同样存在于通用电气制造 的飞机发动机中。尼尔森认为,大量的目击者看到发动机
被请求人的主营业地的法律。
特点:
1、重叠性连接点(多元连接因素)的运用使适用的 法律集多个连结点的指示为一身,从而体现了 “法律关系聚集地”的思路,这是最密切联系原 则在“量”上的体现。
2、规定四个顺序,依次确定准据法。主次分明,兼 顾原被告。
3、意思自治的有限适用(原告) 4、被告证明“不能预见”的权利;给被告设定一个
缺陷:设计缺陷;质量缺陷;指示缺陷。
产品:天然产品;工业产品(加工、未加工的)
损害:对人身的侵害;对财产的损害及其经济损失。但产品 本身的损害及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不包括在内。除非这种 损害与其他人身或财产损失相附随或伴生。
(二)法律适用规则
1、适用的法律应为损害地国家的法律,如果该国同时又是: 直接受害人惯常居所地国或被请求承担责任人的主营业地 或直接受害人取得产品的地方。 2、应适用的法律仍应是直接受害人惯常居所地国家的法律, 如果该国同时又是被请求承担责任人的主营业地或直接受 害人取得产品的地方。 3、如以上两种法律都不适用,除非原告基于损害地国国内 法提出请求,应适用被请求承担责任人的主营业地国国内 法。 4、如果被要求承担责任的人证明他不可能合理地预见该产 品或他自己的同类产品经由商业渠道在该国出售,则适用
合理的责任。
• 诉讼已走出国门
• 即使对已经接受赔偿的罹难者家属来 说,21.1万元的金额也不能使他们满意。
•
截至目前,共有来自26位遇难者家庭
的近百名家属,向美国洛衫矶高等法院提
起索赔诉讼。承运人中国东方航空公司、
飞机制造商加拿大庞巴迪公司和飞机 发动
机制造商美国通用公司,被同时列为被告。
• 原告律师之一、美国理夫律师事务所的合 伙人罗伯特・尼尔森,在北京和部分起诉 家属碰面。“如果进展顺利的话,两三年
四、产品责任的法律适用
(一)1973年《产品责任法律适用公约》
一、基本定义:产品责任是指质量有缺陷的产品,或者没有 正确说明用途或使用方法的产品,致消费者或使用者人身 或财产的损害时,产品的制造者或销售者所承担的赔偿责 任。
责任人:产品的生产者;供应商;在产品准备或销售等商业 环节中的其他人,包括修理人和仓库保管人。
2、损害发生地 损害结果的发生地是侵权行为 地。侵权适用结果发生地的法律。 (美国)
3、“行为地”“结果地”都是侵权行为地。 由受害人选择其一作侵权行为地。 (捷克 )
4、“行为地”“结果地”都是侵权行为地, 由法院在两者之间选择适用 (中国)
四、一般侵权行为之债法律适用的发展
1、适用与侵权行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美国:贝克科杰克逊 Babcock v .Jackson
机翼结冰有关。
•
庞巴迪还被控没有很好的警告和培训飞会严重影响这种机翼起飞时
的升力,美国官方正在调查这一问题,因为他们认为,这
可能是导致包括包头空难在内的最近几起飞机坠毁事件的
原因,”尼尔森指称,“失事飞机起飞前曾在停机坪上停
放了一夜,而气象资料显示当时的气温在零度以下。”
2、当事人意思自治 瑞士: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法院地法律。
3、选择适用当事人的共同属人法 法官选择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国籍国/住所
地法 4、适用对受害人有利的法律
如意大利:侵权责任由损害发生地法支配, 但是受害方可以要求适用损害结果发生地法。
中国的规定:
《民法通则》146条
“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 地法律。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 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 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