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项目现场物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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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现场物资管理办法
一、项目部人员对物资采购、管理的职责;
1、在项目成立一个月内,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栋号主管、材料员共同完成,工程所需
要的物资申请总计划的编制。
2、项目栋号主管考虑生产周期,在每月25日提出下月材料的物资申请月计划,物资申请
计划作为制定采购计划和向供应商订货的依据,应注明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主要技术要求(含质量)、进场日期,提交样品时间等。对物资的包装、运输等方面有特殊要求时,也应在物资申请计划中注明;以及在美观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要求,并提供技术参数及验收规范。并在物资进场时进行质量和技术参数的验收。
3、项目物资采购人员根据项目经理审批的物资需要计划,负责市场考察,物资样品/样本
的报批,产品性能的比较,供应商供应能力比较、评价,采购价格评比、采购的实施。
组织验收以及检查。并封样存至仓库,做好标识。书面通知材料物资供应商按照合同进行按时按质供货。
4、项目采购部现场材料责任师组织现场栋号主管、监理、建设单位相关责任工程师对进场
物资进行验收、检查,项目材料当场取样复检;并将材料进场验收签字汇总后送项目部,对缺货或多余材料,应及时通知项目物资采购部。
5、项目物资部采购人员依据栋号主管提供的物资采购计划,与图纸预算量进行比较及物资
总量控制,及对材料物资的预算量、供货量进行分析汇总,并将分析汇总的结果汇报上级领导。
6、项目技术负责人、材料员检查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是否安全,如果资料不齐
全应及时向供货方索取。资料补齐后方可办理验收手续,检查同一批进场的产品型号、规格是否一致,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当场进行取样复检,不合格材料坚决杜绝进场,并在物资进场验证记录上签署有关质量意见。
7、对抽查不合格的材料,项目部取样封存,责成物资供应商退货,造成损失及情况严重,
请示领导给予罚款或解除合同。
二、分包施工单位物资需求计划的报送与审核:
1、项目现场栋号主管依据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各类物资需要计划,统筹考虑提出物
资计划建议,项目经理审批后提交给采购人员。项目预算技术负责人对提出的计划进行总量复核控制。
2、分包施工单位必须在实际使用前30天以书面形式报送,分包施工单位现场代表签字齐
全的物资需用计划单,项目经理安排物资的需用计划,计划单中应包括物资的品种、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使用部位、供货日期、供货地点。
3、分包单位在上报计划时所用的物资名称的规格及型号、计量单位的书写应以行业统一名
称并与图纸定额写法及供应商一致,不得使用简称、别称及俗称,以防造成采购品种有误。
4、分包单位所报物资需求计划漏项或临时变更等原因需要物资,情况紧急时需申报应急物
资需用计划,说明原因签字并加盖印章,直接报送项目经理,审核签字后送项目采购人员确认,进行应急采购供货。
5、分包单位提交的物资需求计划,应按图纸及定额规定的损耗率作为该工程物资的总控制
量,项目部可按工程进展情况,分阶段提交各种物资的供应,如由于图纸变更更引起物资的变化,分包单位应以书面形式申报给项目部,审核后追加或减少物资的数量,如分包单位未及时申报造成物资供应问题,造成的损失由分包单位负责。
6、项目物资采购人员根据分包单位提交的物资需用申请计划单要求供货商及时送货到需
求地点。物资到场时的7天视为正常;超过7天到场,分包单位应提前通知项目部,项目部应适时调整工序。如果由于分包施工单位申报需用计划不及时造成的延误供货,分包商施工单位需自行调整施工工序,如造成损失由分包商施工单位自负。
三、物资进场验收:
1、检查验收材料质量是保障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的一项不可缺少的业务工作。科学合
理的进行材料进场验收,做好事前质量控制极其重要,要对验收物资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数量、包装等认真验收核对。按照采购不同和有关标准严格验收,做到准确无误。
2、项目部对物资的签收,由项目部指定的现场材料员进行。均应在(项目部材料员、分包
商指定材料员、供应商指定送料人)三方在场全部确认数量准确、证件齐全,项目部材料员当场取样复检,并填写物资验证记录,经复检不合格的物资,不得进行物资的签收和发放。
3、现场分包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接收物资,并由监理、建设单位共同参与对物资的验收。
应在物资进场物资验证记录单上签字确认。特别在夜间及下班时间内到货,分包施工单位指定的专人应保证随叫随到,及时进行验收。待上班后组织其他相关单位进行检验,会签物资进场物资验证记录单。
4、项目栋号主管、材料员、分包施工单位材料员仔细检查产品实物与送货单资料上的内容
和各项技术指标是否相符;检查产品的外观形状,包括其包装、标识及相关内容是否完好,合格,是否有破损;检查其数量是否与送货单一致,特别是分包单位物资签收专职人员,如有短缺应由供货商补足。
5、物资验收单由项目材料员专人填写,参加验收人员共同签署意见,并附送货单小票,由
材料员汇总审核,办理分包单位相应物资的领用入库手续,物资验收单严禁随意涂改,如有涂改须有当事人签字盖章。
6、物资经检验不合格需退货的,将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一起报项目经理,经审核后办理相
关手续。由于分包施工原因、计划不周、不根据变更及时提报材料的变更增减计划等原因造成的退货申请,因退货所产生的费用概由分包单位承担。
7、供货商在质量、数量、供应时间上等不符合合同要求时,根据项目部与物资供应商签订
的供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处罚,数量赔偿事项在下次送货时监督,实经济处罚事项在付款实施时扣除。
四、甲供物资管理
(一)甲供物资验收管理
1、甲供物资进场时必须具备正式的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各种设备、构配件,必须具
有厂家批号和出厂合格证明,并应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对甲供物资的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可依据甲方审核认可的物资质量保证资料或实验报告对所供物资进行复检认证,及时的发现所供物资质量是否符合施工要求。
2、对甲供物资需用数量不足或超供现象,现场栋号主管应及时报送项目部,要求甲方供货
商进行补足或退货,由此造成的费用由甲方或甲方供货商进行承担,须在甲供材料需求计划中作出详细说明。
3、对于甲供物资的供应商的送货单,现场必须审核其质量、数量、规格的正确性,并会同
甲方、领用人签字确认,谁签字谁负责其真实性和准确性,并由材料员及时配合检验或抽查。
4、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各相关人员应做到甲供物资的书面检验和外观检验,便于及时
进行处置和调整,以防使用不合格的材料。避免给施工进度及工程质量造成隐患。(二)对甲供物资不合格的处置方式
1、监理、甲方、分包单位、现场栋号主管对甲供物资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的,坚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