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寒地区苜蓿种植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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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寒地区苜蓿种植规程》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一、任务来源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内监局标发[2016]203号文件”通知,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和呼伦贝尔市草甸草原研究中心联合提出的“高寒地区苜蓿种植技术规程”地方标准,经批准立项,由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和呼伦贝尔市草甸草原研究中心共同负责起草工作。本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提出并作为技术归口单位,定于2016年12月完成。
本标准为推荐性地方标准,是我国苜蓿种植标准中急需制定的基础性标准之一。
本标准由呼伦贝尔市草甸草原研究中心完成。
二、制定标准的意义和必要性
草地是草地畜牧业的基础,但在草业发展的过程中面临着很多问题,如草地超载过牧,生态环境恶化,草地退化,冷季严寒漫长,自然灾害频繁等。靠天养畜,粗放经营的草地畜牧业经营现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已不能适应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影响牧区畜牧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优质饲草料的供给是高寒地区草地畜牧业发展的瓶颈之一。草原牧区冷季将近半年,牧民定居后,冬春草料是牧区畜牧业生产最薄弱的环节。以内蒙古呼伦贝尔为例,在呼伦贝尔,天然打草场收获的干草是牧区家畜冬春季主要饲草来源,对解决草畜季节不平衡,确保家畜安全过冬起着关键作用。2013年,项目组对呼伦贝尔等区域进行了天然打草场分布、面积以及植被和土壤退化状况实地调研和资源清查。呼伦贝尔调查区域包括鄂温克旗、陈巴尔虎旗、陈巴尔虎左旗、陈巴尔虎右旗和海拉尔,选择了30个天然打草场样地,调查了共150个样方的植被群落结构、地上地下生物量和土壤性质。结果表明:长期打草引起土壤养分消耗,最终表现在生物量上,导致草地产草量的降低。
通过开发人工饲草资源,增加家畜冬季饲草供给量,延长冷季舍饲,缩短放牧时间,改变传统放牧生产方式减轻草场放牧压力,对恢复草场植被,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农牧民收入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是,在延长冷季舍饲,缩短放牧利用时间,改变传统畜牧业放牧方式后,必须考虑到
畜牧业生产与饲草生产的协调性,要因地制宜地建设人工饲草料地,用以置换休牧的天然草原。
我国高寒地区气候寒冷,生长季短,但降水量较为丰富,同时天然草原面积广阔,畜牧业基础较好,具有发展人工草地的巨大潜力。目前,苜蓿是我国牧草种植中前景最为广泛的草种之一,2001年8月15日,新华网发表“紫花苜蓿之死”一文,报道了内蒙古海拉尔中新苜蓿草业公司7万亩紫花苜蓿大面积死亡一事,之后,关于呼伦贝尔地区能否种植苜蓿一直存在争议。基于上述考虑,申请人在国家牧草产业技术体系支持下,依托呼伦贝尔综合试验站开展多年的苜蓿品种评比试验和生产试验,通过试验发现,在呼伦贝尔地区种植苜蓿是可行的并获得了一批高寒地区苜蓿种植的关键技术数据。
三、主要起草过程
(一)拟定提纲
“高寒地区苜蓿种植技术规程”立项后,主持单位组织确定起草人员,组成了起草小组。起草小组收集和查阅了大量文献和历史数据,了解了我国苜蓿种植的空间分布及种质资源,摸清了人工苜蓿地建植、田间管理、收获和加工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对相关行业调查与评价的资料和文献进行了全面分析、研究归纳与综合。进一步详细解读和分析农业部颁布的《苜蓿种子生产技术规程》、《紫花苜蓿种植技术规程》、《紫花苜蓿生产技术规程》等相关标准。
在充分总结前人的经验基础上,立足于我国苜蓿种植需求,起草人员与有关专家讨论,对标准编写形成了共识,依据我国相关标准的要求,初步形成了本标准的基本框架,拟定了“高寒地区苜蓿种植技术规程(提纲)”编写提纲。起草人员对“提纲”进行了反复讨论,并做了修改;
(二)形成草稿
在调研基础上,根据我国各地人工苜蓿地建植、田间管理、收获和加工中存在的问题,搜集、分析整理了大量的相关资料。在此基础上,申请人在国家牧草产业技术体系支持下,依托呼伦贝尔综合试验站开展多年的苜蓿品种评比试验和生产试验,通过试验发现,在呼伦贝尔地区种植苜蓿是可行的并获得了一批高寒地区苜蓿种植的关键技术数据,进而确定了本标准的总体框架和基本内容。按着
修改后的“高寒地区苜蓿种植技术规程(提纲)”起草了“高寒地区苜蓿种植技术规程(草稿)”。
(三)形成初稿
起草单位在召集“高寒地区苜蓿种植与管理技术”多次讨论会期间,起草小组广泛征集各省(自治区)的草原工作者及专家对本标准草稿框架及内容的意见,并对相关建议进行了认真分析总结,对“高寒地区苜蓿种植技术规程(草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高寒地区苜蓿种植技术规程(初稿)”。
四、制定标准的原则和依据,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给出的规则起草。
在充分总结前人的经验基础上,立足于我国苜蓿种植需求,高寒地区苜蓿种植标准力求简洁、准确,可操作性强。高寒地区苜蓿种植标准体系建立以指导高寒地区苜蓿生产为前提,兼顾苜蓿加工、贮藏和有害生物防治。指标体系总体上应体现与高寒地区苜蓿种植及技术推广战略目标一致的策略,充分考虑我国目前各地区苜蓿种植的实际情况,适应近期及未来苜蓿种植工作发展的要求,以规范和引导未来发展的行为和方向。
标准编写的主要原则如下:
1、可操作性原则
标准的指导及评定指标应具有可行性、可比性、可控性与最优化控制属性,标准体系应尽可能简化,评定指标可获性强且科学、合理、清晰;技术方法简单易学,在实际应用中,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推广性。
2、主导性原则
针对高寒地区苜蓿种植,从整地、品种选择、种子处理、播种、施肥、灌溉、有害生物防治、收获、加工等方面按照苜蓿生理特性制定合理的技术标准。能全面反映高寒地区苜蓿种植的整体需求,符合苜蓿种植的目标,同时避免种植标准的遗漏缺失。
五、主要条款的说明
基于我国目前饲草种植工作的基础及今后的发展方向,使种植标准与我国苜蓿种植与管理技术相适应。为保证标准的先进性、适用性、科学性,系统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