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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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

##市气象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分类分级

1.4适用范围

1.5工作原则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2办事机构

2.3专家组

3运行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3.2应急处置

3.3恢复与重建

3.4信息发布

4监督管理

4.1应急演练

4.2宣传和培训

4.3责任与奖惩

5附则

5.1预案修订

5.2预案解释

5.3发布实施

6附件

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做好气象灾害性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编制本预案主要依据《气象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山东省气象管理办法》、《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和《##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分类分级

气象灾害性天气主要包括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霾、道路结冰等十四类。

按照气象灾害性天气的强度标准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程度,将其从高到低划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四个级别。

Ⅰ级(特别重大)包括:

(1)影响我市50平方公里以上较大区域,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50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

(2)我省或包括我省在内的多个省(区、市)范围内出现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或极强灾害性天气过程,并造成特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我市处于影响区域内。

Ⅱ级(重大)包括: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

(2)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

(3)造成港口、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

Ⅲ级(较大)包括: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

(2)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大影响;

(3)造成港口、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6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

Ⅳ级(一般)包括:

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气象灾害性天气。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性天气的应急处置工作。

1.5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靠科技、及时预报,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公众参与、军民结合的原则。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1.1成立市防御气象灾害性天气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市气象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和市经贸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海事处、卫生局、环保局、安监局、广电局、公路局、畜牧局、气象局、水务集团公司、高虹电力集团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等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统一指挥全市气象灾害性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收集气象灾害有关信息,分析发展态势,提出应对措施,按规定程序报告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成员单位执行预案情况;完成市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1.2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组织做好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2)市经贸局:指导和组织抢修受损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

(3)市教育局:组织排查和整改校园安全隐患,保障师生安全;组织学校恢复正常教学秩序,稳定师生思想情绪。

(4)市科技局: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加强防御气象灾害性天气的科学研究,宣传防灾减灾科学知识,实施科学防控。

(5)市公安局:维护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6)市民政局:收集、汇总、核实、评估、报告、发布有关灾情;储备救灾物资,组织救灾捐赠;筹集、分配和管理救灾资金和物资。

(7)市财政局:筹集和拨付应急处置所需资金。

(8)市国土资源局:做好地质灾害预报、预防和处置工作。

(9)市建设局:指导建筑行业安全施工;做好供气、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抢险、排险和恢复工作;搞好城市防汛等工作。

(10)市交通局、公路局:指导、监督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修复毁损的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

(11)市水利局:做好防汛抗旱等工作。

(12)市农业局:指导开展农业生产自救和灾害预防工作;参与农业灾情评估,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开展有关保险理赔工作。

(13)市林业局:做好森林火灾、有害生物灾害预报、预防和处置工作。

(14)市海洋与渔业局、海事处:组织做好海上渔业和交通安全的预报、预防工作。

(15)市卫生局、畜牧局:及时了解灾情信息,做好气象灾害性天气情况下的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16)市环保局:做好空气质量、污染指数等方面的预报工作。

(17)市安监局:负责组织企业落实应急措施,防范因灾害性天气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18)市广电局:及时发布气象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号。

(19)市气象局:发布气象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调查、评估、鉴定气象灾害,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服务和宣传教育工作。

(20)市水务集团公司:保障城市供水安全。

(21)高虹电力集团公司:保障电力供应。

(22)##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保障通信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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