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数据存储备份系统技术规范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企业数据存储备份系统技术规范书

编写:

审核:

批准:

2016年04月08日

1、总则

随着局域网和互联网络的深入应用,系统内的服务器担负着企业的关键应用,存储着重要的信息和数据,为领导及决策部门提供综合信息查询的服务,为网络环境下的大量客户机提供快速高效的信息查询、数据处理和internet等的各项服务。因此,为满足公司安全生产需要,建立可靠的网络数据存储备份系统,保护关键应用的数据安全是网络建设的重要任务,在发生人为或自然灾难的情况下,保证数据不丢失。

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新增企业数据存储备份系统,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招标方在本招标文件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招标文件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1.3如对本招标文件有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本招标文件中。否则将认为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和标准的要求。

1.4投标方应执行本招标文件所列标准。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合同签订后2个月,按本规范要求,投标方完成设备的设计﹑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由招标方确认。

1.6投标方的工作范围:

1.6.1按本规范书和适用的工业标准提供企业数据存储备份系统。包括所必需的硬软件和各项服务。

1.6.2负责整套系统的设计、施工、安装和调试工作。

1.6.3负责培训招标方的运行和维护工程技术人员,使其能得心应手的操作维护、修改和调试该系统。

1.6.4负责系统设备、材料的供货。

2、系统技术要求

2.1 大容量

目前,Internet上的数据量爆炸性增长,数据总量呈指数上升,数据存储备份系统必须具有足够的容量以适应不断增长的数据量。存储系统不光要有大量的现实容量,还应该具有很好的可扩展性,能根据数据量的增长提供无缝的、不停机的容量扩充。

2.2 高性能

信息是具有时效性的,对于企业而言,及时获得所需数据非常关键;较高的访问速度是服务质量的重要指标。对于宽带应用,存储系统的带宽要与网络带宽相适应。因此,存储系统的响应速度和吞吐率是数据存储备份应该密切关注的问题。

2.3 高可用性

数据存储备份存储了企业大量的关键数据,因此,必须保证这些数据始终是安全可用的。在任何情况下,例如系统产生错误或遇到意外灾难,数据都不能丢失。系统应具有快速故障恢复能力,保证应用系统永不停机(7×24小时不间断工作),数据始终保持完整性和一致性。

2.4 可管理性

数据存储备份保存着大量的业务数据。对这些数据的管理不光体现在应用层的管理,还体现在存储系统的管理。这主要表现在集中的自动化管理,如数据按特定规则的备份、对系统性能和流量等特性的监测、存储设备的负载平衡等。

3、规范和标准

3.1本技术规范所涉及的设备应按照相应的规范标准的最新版本进行设计、制造、检验和试验。这些规范和标准是由本规范书所列的组织机构制定的,包括在合同有效期内追加的规范与标准。

3.2这些规范和标准规定的是最基本的要求。如果投标方认为有更好的设计或材料可以使所供的设备有效连续运行,在得到招标方的认可后,投标方也可以超出这些要求。

3.3如果标准、规范及本技术规范之间存在明显的不一致,投标方应书面向招标方提出,以求得到解决办法。

3.4以下是投标方应满足的最低标准和规范,投标方应在投标书中列出所采用的标准和规范的详细清单:

《信息安全技术存储介质数据恢复服务要求》(GB/T 31500-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行业标准》GAT70-94 GAT75-94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条件》GB4796

4、供货范围及技术参数

6.1 包装、运输与保管

6.1.1在合同设备任何部分交付运输前,供方应按照规定和本附件所述的要求,对所要交付的该部分合同设备进行包装,该包装应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以确保合同设备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

6.1.2供方应保证对合同设备的所有包装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震、防冲击的措施。若包装无法防止运输、装卸过程中垂直、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设备损坏,供方要在设备的设计结构上予以解决。

6.1.3供方提供的包装应能保证合同设备在现场的保管与维护,在合理时间内采取有效的防潮、抗氧化、耐海水、耐海风侵蚀的措施。所有合同设备的包装与保管措施应满足露天堆放六个月的要求,并不造成设备损害。

6.1.4如果国家有关包装的标准或规范、本附件所述的包装技术规范及合同设备承

运人的包装要求之间不一致,则供方应按照前述各项规范或要求中的最高要求对合同设备进行包装。

6.1.5投标人在投标时应随投标文件提交合同设备的包装技术规范及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包装示意图、包装材料材质与规格等,由招标人进行审查确认。投标文件中还应包括对合同设备包装过程中将采取的防潮、防锈、防腐蚀、抗震及充氮等措施的规范与标准的文件。

6.1.6 设备应按装箱单分类包装,采用包装箱封闭包装,并使之在向内固定牢靠,以免运输过程中变形和损坏。

6.1.7 包装箱外应有明显文字标记,并应符合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6.1.8 所有部件都应有保护装置和措施,以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和保管期间发生损坏、腐蚀,防止杂物等进入零部件内。

6.1.9 设备包装前应有防护措施,以便在运输过程中起到防腐、防潮作用。

6.1.10 凡是电子、电器和仪表设备必须严格包装,应有防止设备受潮、浸水和产生静电的措施,以确保在运输过程中和保管期间的安全,不发生损坏。

6.1.11 每个包装箱内应装有装箱清单,详细列明设备的型号、数量等信息。并应在包装箱外标有清晰地标识箱号,或装箱清单以便现场查找。

6.2 组装

6.1合同设备应尽量在供方工厂完成组装,以尽可能减少现场的拼装工作量,以提高安装质量与效率。工厂拼装尺寸应以运输工具所能承担的最大尺寸为限。对于易受潮或现场拼装容易导致合同设备损伤或损害的尤其应整体交付至交货点。

6.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对合同设备的组装情况、需进行现场拼装的合同设备应作出详细说明,以便招标人进行审查。

7、双方责任

7.1买方责任

7.1.1买方有责任及时对卖方所提供的设备,按照本合同所要求的设备的品牌、品质、型号规格、数量、包装等进行清点和书面确认。

7.1.2甲方有责任按合同规定的条件及时付款。

7.2卖方责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