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背景下基层医疗机构护理工作现状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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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改背景下基层医疗机构护理工作现状与对策【摘要】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护理学科也相应的迅速发展,但基层护理工作仍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是新农合制度建立以后病人就医需求得到大量释放,我县基层护理现状堪忧。如护理人力资源严重不足,护理人员整体素质偏低,护理工作制度不健全,法律意识淡薄,护理管理职能不明确。这些问题需要护理管理者创新工作方法,总结经验,研究和制定对策。

【关键词】新医改;基层医疗机构;护理工作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2-1034-02

1 新医改背景下护理工作发展面临的新挑战

1.1 护理服务范围扩大 [1]新医改方案要求“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这就意味着护理的服务范围将不断扩大,随着新医改制度的深入实施,完善护理工作和培养护理人员势在必行。

1.2 护理发展面临不可定性因素在新医改政策中不难发现,对于护理改革的内容很少,这也意味着护理学科的发展在医改中面临着很多不定性的因素,需要顺应时代的要求,不断增强护理事业的竞争意识,改进工作方法和体制制度,建立新的护理管理模式,促进护理学科的发展。

2 新医改背景下基层医疗机构护理工作现状

护士处于医院临床一线岗位,他们与患者有着直接、密切的联

系,他们的技术水平、服务态度关系着医院的服务质量和患者的满意程度,新医改的提出为护理工作的发展建设提供了一个契机和平台。现阶段我县护理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2.1 护理人员编制不足我县总人口约21万人,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共18家,设置病床数540张。县级医院3家,病床271张;乡级医疗机构15家,病床269张;全县护理人员共154人,其中从事临床护理工作143人。县级医疗机构护理人员88人,副高职称1人,中级职称51人,初级职称37人;乡级医疗机构护理人员65人,副高职称0人,中级职称4人,初级职称61人;全县病床数与护理人员数之比为1:0.26。

2.2 护理人员整体素质偏低由于部分乡镇卫生院医疗条件差,护理人员不能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班,也缺少到上级医院进修的机会,加上缺乏自身学习、未接受继续教育等因素,许多护士不能及时接受新的护理观念、新知识、新方法等,护士的知识和技术水平停留在低水平,导致全县护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偏低。

2.3 护理队伍不稳定护理人员不足主要体现在基层医疗机构护理人员数量本身不足,造成基层护理人员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心身疲惫,直接影响护理人员和患者之间的沟通和服务质量。特别是新农合制度建立以后,各级医疗机构病人剧增,现有的病床数不能满足住院病人需求,我县各级医疗机构从新农合制度建立以后,因病人就医需求得到大量释放,医疗机构只能通过临时加床接

收病人,2012年全县病床使用率基本达69.48%%。病人增多了,各项医疗护理工作量也会相应增加,护理人员只能应付日常的治疗和护理工作,许多间接护理工作只能事后补救,如护理文件的书写、记录等不能即时记录,直接导致护理工作质量难于提高。其次,由于护理工作繁重、风险高、压力大等因素,造成临床一线护理队伍人员不稳定,很多临床一线护理人员想方设法转岗或改行。再次,由于乡镇卫生院待遇低,很难吸引和留住人才。

2.4 护理工作制度及质量评价体系不健全目前我县基层医疗

机构护理管理制度仍待进一步完善,因管理体系不健全,各种制度、职责、质量控制、目标管理不明确,护理工作质量无法得到保障。笔者对我县基层医疗机构的调查发现部分乡镇卫生院没有完善的

规章制度或者有制度不严格执行,如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消毒隔离制度等,有些是执行后没有严格的评价体系。随着医学科学的迅猛发展,大量高新尖端技术应用于临床,新业务、新技术的开展需要护理管理者在实践中不断规范和完善各项工作程序和制度。

2.4.1 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制度是确保医院临床科室各项工作

24小时持续运行,明确各班次工作职责的制度,只有制定严格的交接班制度,并且做到严格执行,才能规范临床科室的管理和持续运行。笔者对全县各乡镇卫生院的调查发现,部分乡镇卫生院无严格的交接班制度,值班医护人员责任心不强,有串岗、离岗现象。这是医疗机构最忌讳的行为之一,应引起基层医疗机构管理者的重

视,防患以未然。

2.4.2 查对制度查对制度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只有制定严格的查对制度,并且做到严格执行,才能规范在执行医嘱等各项治疗、护理操作时严格按照三查七对制度进行操作,才能保证护理行为安全,防范护理差错事故的发生。笔者在对全县各乡镇卫生院的调查发现,大部分乡镇卫生院未建立查对制度,医嘱执行后无查对记录,存在医疗护理差错事故隐患。

2.4.3 消毒隔离制度全县除县医院消毒隔离制度制定得较具体并有严格的评价体系外,其他医疗单位均存在消毒隔离制度不健全,特殊区域如产房、换药室、治疗室内无菌区、清洁区、污染区无明确区分标志,物品摆放不整齐,无菌物品和非无菌物品混放,无菌包过期,无菌溶液开盖时间未注明等现象时有发生。全县各医疗机构的传染病区与普通病房同一组医护人员,存在交叉感染隐患。

2.5 法律意识淡薄护理安全[2]是指患者在接受护理的全过程中,不发生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以外的心理、机体结构或功能上的障碍、损害、缺陷或死亡。护理安全是患者最基本的需求,也是整个医疗护理质量管理的核心。部分基层护理人员法律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临床护理工作多数是处于被动状态,只重视患者健康问题,忽略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

2.6 护理管理职能不明确部分医疗机构特别是乡镇卫生院的

护理工作不能得到院领导的高度重视,部分护士的岗位分配不合理,护理工作组织管理不严格,导致护理职责不明确、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不完善、没有质控标准,在临床护理工作中无法衡量护理人员质量的优劣。

3 存在问题的对策

3.1 配备人力资源合理充足的护理人力配备,是保证护理安全的重要内容。护理人员缺编,工作任务繁重,护士工作质量下降,最终导致产生差错的概率增加,因此合理配备护理人力是保证护理质量与安全的前提,同时应注意结合学历、职称、年资及实际能力等综合能力对护士进行全方位的评价,分层次使用护士,确保护理安全质量。

3.2 建立护理质量评价体系建立质量控制小组,在制定质量标准的基础上,应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严格考核和质量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问题反馈,在检查和考核中实行奖惩分明,使护士在本职业务及工作质量要求上形成压力和竞争,达到相互促进的目的,只有用良好的服务和精湛的技术,才能满足患者的要求,赢得患者的信任,每个护理人员都要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进行护理工作,才能适应现代医学的发展。

3.3 提高护理人员的整体素质护士在工作中应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和慎独精神,以医德规范为准则规范自己的职业行为。鼓励在职护理人员积极参加在职学习和技术训练,提高专业护理水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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