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诗人白居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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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诗人白居易
唐代诗人白居易白居易字乐天,是唐代三大诗人之一,他一生创作了近3500首诗篇,深受国内外人士的尊重和喜爱。
公元772年2月28日(唐大历7年正月20日),白居易诞生于河南郑州新郑县东郭宅。他的父亲白季庚曾任彭城县令。白居易从小就很聪明,5、6岁便学写诗,9岁便能辨别声韵。关于他的聪明,史书上有很多记载,他自己也有不少叙述。这自然是他成为一个大诗人的有利条件,但更重要的还是他的勤奋和好学。他从小就背诗诵文,青年时代更加酷爱学习。他每天很早就起来读书,从清晨一直读到深夜。遇到好诗、好文章,就反复阅读,一读就是几十遍、上百遍。除了读书,就是练习写诗、写字,天天伏在桌子上写,天长日久,连胳膊肘上都磨出了一层厚厚的茧子。《与元九书》上对他这段的学习,有过一段生动的记载:“昼课赋,夜课书,间又课诗,不遑寝息矣,以至口舌成疮,手肘成胝。”
学问不仅来自书本,也来自社会生活。白居易从11岁起,为避兵祸,就离家远游,南北奔走。有一首诗生动地记叙了这段苦难的游历生活:“孤舟三通楚,赢马四经秦。昼行有饥色,夜寝无安魂。东西不暂住,来往若浮云。离乱
失故乡,骨肉多散分。”贫困的生活,使他接近了人民。他每到一个地方,都访贤问圣,了解当地的历史、地理,了解战乱、灾荒和残酷的阶级剥削给人民带来的沉重灾难。夜宿农家,他便同村夫村妪亲切交谈,了解乡俗俚语,收集土语方言。长期的漫游和广泛的接融社会,使白居易增长了渊博的知识。29岁那年,他考中了进士,做了校书郎,开始踏入官场。805年,他改任周至县尉,帮助县令维持治安,催讨赋税和徭役。
漫长的仕途,使他深刻地了解了社会的上层,更了解社会的下层,积累了丰富的题材。公务之余他把一切时间都用在了写诗上。白居易的诗有一个显著的特点,这就是富于人民性。他敢于站在人民的立场上,揭露统治阶级的暴虐、荒淫与腐朽,同情人民的遭遇、凄凉与苦难。他每遇不平,就展纸命笔。
唐朝从贞元末年起,宫廷需要的东西由宦官到市上直接采购,这些人横行不法,甚于强盗,常常买了东西不给钱,随便撕一块破绫抵价,人民敢怒不敢言。白居易看到这种情形,悲愤填胸,于是便写下了著名的长诗《卖炭翁》。在这首诗里,他刻划了一位伐薪烧炭的老人,“满面尘灰烟火色,两鬓苍苍十指黑。卖炭得钱何所营,身上衣裳口中食。”由于他的一切都要依靠于木炭,所以在严寒的冬天,仍“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夜来城外一尺雪,晓驾炭车
辗冰辙。牛困人饥日已高,市南门外泥中歇。”老人满指望卖个高价儿,谁料“两骑翩翩来是谁?黄衣使者白衫儿。手把文书口称刺,回车叱牛牵向北。一车炭,千余斤,宫使驱将惜不得。”可怜的老人,一个钱也没有拿到,得到的仅是“半匹红纱一丈绫,系向牛头充炭值。”
在他的诗作中,为人民呼吁呐喊的杰作比比皆是。有的以犀利的笔锋揭露了统治者的残暴,如在《杜陵叟》中,他就爆发出来这样的怒吼:“剥我身上帛,夺我口中粟。虐人害物即豺狼,何必钩爪锯牙食人肉!”有的揭露了兵役制度的残酷,如在《新丰折臂翁》中,他借一个88岁老翁之口,追述当年人民不愿参加不义之战的情景。诗中描写当时拉兵的情况是:“村南村北哭声哀,儿别爷娘夫别妻,皆云前后征蛮者,千万人行无一回”,老翁年轻时为躲避抓兵,“夜深不敢使人知,偷将大石捶折臂”,造成终身残废的悲剧。有的以深切的同情,描述了农民的疾苦,如在《观刈麦》中,他描写了农民“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的辛勤劳动场面和“家田输税尽,食此充肌肠”的贫苦生活;在《采地黄者》中,他写了农民终日像牛马那样辛劳却食不果腹,而地主的马却有“残粟”(余粮),他悲愤地写道:“愿易马残粟,救此苦肌肠!”
白居易还以大量的诗篇诉说了封建社会妇女的悲惨命运。在《后宫词》中,他写道:“三千宫女胭脂面,几
个春来无泪痕?”在《过昭君村》中,他又写道:“至今村女面,烧灼成瘢痕。”许多年轻女子,为逃避做宫女的厄运,烧毁自己的面容。在著名的《上阳白发人》中,他写一个宫女“脸似芙蓉胸似玉”,“入时十六今六十”,却一辈子也没有见过皇帝的面,有力地鞭挞了封建帝王“一人欢乐万人愁”的荒淫无耻。
白居易不仅以现实主义的笔触,再现了社会的黑暗,而且在艺术上也达到了很高的成就。叙事长诗《长恨歌》、《琵琶行》就是他的代表作。《长恨歌》前半写实,后半写虚,不仅辞采绚丽,而且气势生动,情节曲曲折折,波澜层层叠叠,感情充沛真挚,没有一点枯竭之感。《琵琶行》描写细微,音调和谐,一连串的比喻:“急雨”、“私语”、“大珠小珠落玉盘”、“间关莺语”、“幽咽泉流”、“银瓶乍破水浆迸,铁骑突入刀枪鸣”等,绘形绘色,不但写出了音乐的美,而且和盘托出丁“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情和心,成为脍灸人口的千古名篇。
白居易在文学上的最大贡献,是他继承了我国自《诗经》以来现实主义诗歌创作的传统,建立了现实主义的诗歌理论,指导了新乐府运动的形成和开展。他特别强调诗歌的现实色彩,认为必须“补察时政”,“泄导人情”,从而达到“救济人病,裨补时阙”之目的。他响亮地提出了“文章合为时而著,诗歌合为事而作”的口号,在他以前,还没
有谁明确地提出过这样的观点。白居易还认为,文学必须植根于现实生活,从现实生活中汲取创作素材。他写诗,都是“闻见之间,有足悲者,因直歌其事。”他还阐述了诗歌的特性,强调诗的教育作用和社会功能;他提出“诗者:根情,苗言,华声,实义。”“情”和“义”是内容,“言”和“声”是形式,“实义”最为重要,“实义”即为果实。他特别强调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主张形式为内容服务。《新乐府序》说:“其辞质而径,欲见之者渝也;其言直而切,欲闻之者深诫也……其体顺而肆,可以播于乐章歌曲也。”所以他“不求宫律高,不务文字奇”,而是力求语言通俗易懂。
他写诗的一条原则,是学老百姓的话,替老百姓说话。传说,他经常带着自己的诗稿来到村舍,念给不识字的老太太听,念一句,问一声,看能不能听懂。遇到听不懂的地方,他就反复推敲修改,直到老太太听懂为止。许多人攻击他的诗“元白轻俗”,像“要饭化子打的莲花落”。白居易蔑视这些嘲笑和攻击,坚定地走诗歌改革的道路,创作出了大量为人民喜闻乐见的好诗。有一年,他遭贬从长安去江州,走了3、4千里路。在这漫长的旅途上,他看到学堂里、寺庙里、旅店里、墙壁上,甚至车棚上、船板上,到处都写着他的诗;他听到到处都有人在唱他的诗,连一字不识的放牛娃、赶车夫、寡妇、老太太和小姑娘,都能唱了一首又一首。对一个人民诗人来说,还有什么能比这更感欣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