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是目前保障市场主体信用交易秩序、

推进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本文着重探讨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定义、功能、重要性、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等方面。

一、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定义

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是一种通过网络与计算机技术提供企

业信用信息查询、管理、评价和对外公示的系统。它旨在为各类企业、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媒体等提供可信赖的、全面的、准确的企业信用信息服务,促进市场主体的自律、信用体系建设和诚信经营,从而达到保障市场交易秩序、推动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目的。

二、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功能

1、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提供企业注册信息、资信评级、

信用证书、经济指标、诚信档案、关联企业等多方面的查询服务,满足各类需求者的不同查询需求。

2、信息公示:对企业信用等级、诚信档案、法律诉讼赔

偿记录等进行公示,使市场主体获得更准确、更全面、更及时的信用信息,帮助市场主体识别风险和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3、信用评价:通过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诚信经营记录、

工商管理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结合行业特性,得出相应的信用等级评定,为市场主体提供量化的信用评估依据。

4、信用管理:对企业的信用档案等进行管理,在市场主

体信用评价、诚信档案管理、颁发信用证书、信用计划制定、

跨境信用认证等方面发挥作用,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的信用管理服务。

三、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重要性

1、强化市场监管:通过公示企业信用等级、信用档案等

信息,促进市场主体诚信经营,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管。

2、提高市场透明度:使社会各界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市

场主体的信用状况,加强市场透明度,有利于促进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3、帮助企业树立诚信经营意识: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建

立有利于推动市场主体诚信经营意识的提升,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

4、助推企业融资:通过为金融机构、投资者等提供准确、全面、及时的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帮助企业融资,推进资本市场的发展。

四、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现状

目前,我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在全国范围内建设了“公示服务平台”“企业信用信息系

统”“电子商务诚信体系”等一批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各级政府也加强了对企业信用建设的支持,相关部门加快了信用信息的采集和统计,加强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提高了信用信息的质量和可靠性。

五、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信用建设成为发展

经济、建设信用中国的迫切需要。未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不仅需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信息质量和可靠性,还需与其他领域的信用管理机构进行深度融合,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多维度的信用信息体系,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信用机制,为实现

“诚信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总之,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作为一项重要的信用服务平台,对于构建市场信用体系、提高市场透明度、加强市场监管、促进信用经济发展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作用。未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需要加强对信用信息的采集、处理和应用,不断提升信用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 使用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使用、运行和管理,充分发挥其在服务社会公众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中的作用,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海南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海南省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20__年全面建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省各级行政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归集、公示、使用和管理本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示系统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组成部分,是本省企业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和即时信息的操作平台,是全省统一的涉企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工作平台。 本办法所称市场主体,是指在本省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其他经济组织。 本办法所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包括行政机关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本省市场主体信用状况的信 息,包括:企业注册登记备案、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知识产权出质登记、商标注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抽查检查结果等,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统计抽查检查结果信息、企业统计年报除外)。 公示系统是由面向公众的统一公示平台、面向各级机关的协同监管平台构成,为社会公众查询企业信息、政府管理部门实现精准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平台和依据。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由国家认可的权威机构建立的,旨在公开企业的信用信息,提供公开透明的企业经营状况和信用评价。 查询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 企业基本信息:报告中应包含企业的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成立日期等基本信息,以提供给用户一个初步了解企业的概况。 2. 经营状况:报告中应包含企业的经营范围、经营状态、行业分类等信息,以便用户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主营业务。 3. 信用评级:报告中应包含企业的信用评级,以反映企业的信用状况。信用评级可以根据企业的信用历史、履约能力、合规性等指标进行评估,一般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等级。 4. 法律风险:报告中需要梳理企业的法律风险信息,包括涉诉、失信被执行人、破产等情况。这可以帮助用户了解企业在法律层面上的风险情况,以便做出更加准确的评估和决策。 5. 财务信息:报告中需要提供企业的财务信息,包括年度财务报表、利润分配情况、资产负债表等。这可以让用户对企业的财务状况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以便判断企业的经营健康度和盈利能力。

6. 守信经营情况:报告中可以梳理企业在守信经营方面的情况,如诚信承诺、守法经营、社会责任履行等。这可以为用户提供一个企业的社会形象和价值观的判断依据。 7. 行政处罚:报告中需要包含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包括受到的处罚类型、金额、决定机关等。这可以让用户了解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对企业经营的影响程度。 8. 企业关联关系:报告中可以提供企业之间的关联关系信息,包括股权关系、联合经营、合资等。这可以帮助用户了解企业的关联企业,以及企业间的合作情况和商业往来。 9. 其他相关信息:报告中还可以提供其他相关信息,如行业评述、经营变更情况、知识产权状况等。这些信息可以提供给用户更全面的了解企业的参考。 综上所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应包含企业的基本信息、经营状况、信用评级、法律风险、财务信息、守信经营情况、行政处罚、企业关联关系等内容。这些信息可以帮助用户更准确地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信用状况,从而做出更加明智的决策。

广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入口

广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入口 广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入口欢迎您的进入!您只需点击以下入口即可进入! 点击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 点击以下图片也可进入>>> 【相关阅读】 资讯: 日前,有关部门负责人在“中国信用4.16高峰论坛”上表示,信用体系建设着力于共建共享,目前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得到社会的广泛应用。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指出,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表现为以下三方面特征:第一,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任务日益迫切。第二,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氛围日益浓厚,国务院出台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纲要,并在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中,对加强信用监管提出明确要求。“十三五”规划要求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第三,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于共建共享,包括共建共享信用建设法规标准、诚信文化、信用信息、激励惩戒和信用成果。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局长张茅表示,目前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得到社会的广泛应用,一季度系统访问量达到了

35.1亿人次,日均访问量达到3857.1万人次。加强诚信建设任重道远,今后有关部门将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监管机制,大力弘扬诚信文化,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加强对商业欺诈、侵害消费者权益等不诚信行为的打击力度,努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资讯: 016年1月1日,工商总局开发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手机版应用正式上线。手机版公示系统是电脑版公示系统在移动互联领域的延伸和拓展,联通总局和31个省(区、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了数据实时更新。 细数手机版公示系统三大特点 特点一:法定官方渠道保证数据严谨和可信 工商总局推出的电脑版及手机版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均为公示企业信息的法定载体,保证了数据严谨、可信。在此,工商总局也提醒您,除此之外其他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类网站、工具、应用,均为非官方渠道。 特点二:操作去繁化简用户轻松便捷查询 目前,手机版公示系统以提供查询服务为主,为社会公众提供全国企业(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信息的查询服务,用户输入企业注册号、企业名称或关键字即可轻松查询企业公示信息。同时,手机版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使用运行管理办法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使用运行管理办法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使用运行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6月27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系统”)使用、运行和管理,充分发挥其在服务社会公众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中的作用,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示系统的使用、运行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公示系统是国家的企业信息归集公示平台,是企业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和即时信息的法定平台,是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工商部门)实施网上监管的操作平台,是政府部门开展协同监管的重要工作平台。 公示系统部署于中央和各省(区、市,以下简称省级),各省级公示系统是公示系统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公示系统的使用、运行和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依法履职、安全高效的原则,保障公示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工商总局)负责公示系统运行管理的组织协调、制度制定和具体实施工作。各省级工商部门负责本辖区公示系统运行管理的组织协调、制度制定和具体实施工作。 第六条工商总局和各省级工商部门企业监管机构负责公示系统使用、运行、管理的统筹协调,研究制定信息归集公示、共享应用、运行保障等相关管理制度和业务规范并督促落实;信息化管理机构负责公示系统数据管理、安全保障及运行维护的技术实施工作及相关技术规范的制定。 第二章信息归集与公示 第七条工商部门应当将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依法应当公示的涉企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归集到公示系统。

第八条工商部门应在公示系统中通过在线录入、批量导入、数据接口等方式,为其他政府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依法应当公示的涉企信息归集至公示系统提供保障。 各级工商部门企业监管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其他政府部门依法提供相关涉企信息;信息化管理机构负责归集其他政府部门相关涉企信息的技术实现。 第九条各级工商部门负责将涉及本部门登记企业的信息记于相对应企业名下。 第十条工商总局负责定期公布《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资源目录》,制定《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格式规范》,各级工商部门按照标准归集信息。 省级工商部门应当将其归集的信息,按规定时间要求及时汇总到工商总局。汇总的信息应与其在本辖区公示系统公示的信息保持一致。 第十一条工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依法应当公示的涉企信息,以及归集并记于企业名下的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doc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入口:点击进入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使用须知 一、公示依据 本系统信息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 二、系统功能 1、查询范围:本系统提供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信息查询服务,包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 2、查询方法:用户可输入市场主体名称或注册号进行查询,注册号是精确查询,市场主体名称是模糊查询。对于无效的查询条件,将不会显示查询结果。 3、2014年3月1日起,工商部门在本系统依法公示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3月1日前作出的市场主体行政处罚信息,属于工商部门的请向当地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公开或查询;属于其他部门的请联系该部门。 三、信息说明 1、本系统通过链接导航的方式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的免费查询服务。 2、工商部门公示的信息来自各登记机关,企业公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填报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对查询的结果如有疑问,请联系所查询的市场主体的登记机关。

1.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地区打不开怎么回事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3.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入口 4.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企业信息表怎么打印 5.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什么打不开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什么打不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什么打不开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什么打不开,解答 网友解答: 你要避开上班高峰,利用早、中、晚别人下班上网申报就容易许多。你也可以直接百度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 ,然后点企业公示信息填报,先注册,后登陆,然后填报,提交,看到提交成功就完成了。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功能 1、查询范围:本系统提供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信息查询服务,包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 2、查询方法:用户可输入市场主体名称或注册号进行查询,注册号是精确查询,市场主体名称是模糊查询。对于无效的查询条件,将不会显示查询结果。 3、2014年3月1日起,工商部门在本系统依法公示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3月1日前作出的市场主体行政处罚信息,

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

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 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系统)是我国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等多个部门联合推出的一个平台,致力于提供企业信用信息的公示和查询服务。 公示系统的主要功能是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公开,并向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在公示系统中,企业的基本信息、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营业执照信息等都可以被查询到。同时,企业的信用等级、评价结果、荣誉称号等信用信息也会在公示系统中得以展示。这样一来,公示系统就实现了对企业的全面监督和公开透明,为社会公众提供了一个了解企业信用状况的重要渠道。 公示系统的建立对于推动企业诚信经营、提高市场竞争力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通过公示系统,消费者可以依据企业的信用等级和评价结果来选择合作伙伴,有助于降低交易风险,增加市场信任度。同时,公示系统还可以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记录和公示,将企业在市场中的不良行为暴露出来,提醒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失信行为。这有助于优化市场资源配置,构建良好的市场秩序。 公示系统的建立也对于加强政府监管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公示系统,政府可以实时更新企业的信用信息,对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一旦发现企业出现信用问题或存在违法行为,政府可以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保护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此外,公示系统还可以作为政府部门制定新政策和措施的依据,为政府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持。

公示系统还可以为企业提供信用管理服务。通过公示系统,企业可以及时了解自身信用状况,通过提升信用等级和评价结果来增加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公示系统还可以为企业提供相关的信用培训和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提高信用管理水平,加强内部风险控制。 综上所述,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是我国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具有促进企业诚信经营、加强政府监管、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作用。公示系统的建立将为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信用体系的完善提供有力的保障。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一个实现国家企业信用体 系建设的重要平台。该系统通过对企业信用信息进行集成和公开,为社会各界提供了一个便捷的途径来了解企业的信用状况,从而有助于促进诚信经营和市场秩序的健康发展。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运营的,其主要职能包括:监察和管理企业的信用记录、违法行为和失信行为;对企业提供信用评估、信用报告和信用修复咨询等服务;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分享和交流的平台,促进企业的信用互惠、信用协作和信用融合等。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主要功能包括:企业注册 和备案信息、企业经营活动信息、企业资质证书信息、企业行政处罚信息、企业失信被执行信息、诉讼记录信息等。这些信息均来自于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公安、司法、税务、海关、环保、交通运输、工商等部门的数据库,并通过数据整合、汇总、核验和审核等工作,形成统一的、规范化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 企业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自身的 信用记录、诚信评级和市场表现等信息。对于无信用记录、信用评级低、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或遭受行业集体诚信问题等企业,系统也提供了信用修复、信用提升和诚信联合惩戒等服务和措施,帮助企业改善信用状况、恢复市场信任和增强市场竞争力。 除了为企业服务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还可以 成为各类市场主体、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社会组织、媒体等

公众单位查看和了解企业信用信息的重要渠道。有关部门可以通过该系统,及时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资信状况、失信情况等,从而做出更有效的决策和管理措施。金融机构可以通过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加强对客户的信贷风险控制和业务发展规划。社会组织和媒体可以通过该系统开展信用评价、媒体监督等工作,推动企业诚信经营、强化市场监管和防范风险。 总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中国信用体系建设 的一项重要举措,为促进企业信用建设、推动市场诚信经营提供了重要支撑和保障。未来,该系统还将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的发展和应用,不断提升信用信息公示的精准度、及时性、智能化程度,进一步完善中国信用体系建设的格局和系统。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公示系统登录入口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公示系统登录入口全国一张网”的总体设计可以归纳为“一云一体系四平台”。那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公示系统的登录入口在哪呢,以下是独特网小编搜集并整理的有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点击红色文字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公示系统登录入口 【相关阅读】 “全国一张网”是建立健全统一市场监管体系的基础性重大工程,是创新监管方式、推进部门协调、优化企业服务的基本技术支撑,是企业信用信息汇聚、对称、共享和利用的国家级一体化信息平台。国家工商总局领导要求,必须全面贯彻国务院部署,按照总局安排,抓住重点,分类施策,以更高的标准、更好的质量、更足的干劲,全力以赴加快公示系统建设,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系统定位 国家工商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总局把系统建设放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全局下统筹谋划,将系统建设定位在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和企业服务能力上,总体上可以用四个关键词来描述:国家级、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息化工程。 国家级。系统建设需要打破条块约束,实现涉企信用信

息跨部门、跨区域、跨领域统一归集公示和协同应用。因此建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是单一部门的工作系统,不是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一家的系统,要站在国家深化改革的高度来看待,需要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 企业信用信息。企业的所有信息归集到一张网上,并记于企业名下,重点和难点是政府部门的企业信息,需要业务机制和技术手段双重支撑。 公示系统。公示是抓手、切入点和突破口。通过对现有过渡性公示系统的升级重构,构建全国性的面向社会服务的公示系统,实现相关信息“进得来”“拿得出”“用得好”“管得住”,促进以信用为核心的统一市场监管体系的形成。 信息化工程。通过“全国一张网”,形成一种支撑改革、服务发展的信息机制,实现信息汇聚、信息对称、信息共享,促进政府善治、社会共治和企业自治。同时,“全国一张网”不同于仅有信息发布、公开等功能的其他系统,除具备企业信息归集公示功能外,还是企业履行年报和即时信息报送义务的法定操作系统,也是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及其他政府部门实现事中事后监管的主要信息源,甚至是操作和监管系统。 建设目标 国家工商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一网归集、双向服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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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公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填报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对查询的结果如有疑问,请联系所查询的市场主体的登记机关。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为积极稳妥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按照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推进公司注册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改革,推进配套监管制度改革,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总体目标。通过改革公司注册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进一步放松对市场主体准入的管制,降低准入门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加快发展;通过改革监管制度,进一步转变监管方式,强化信用监管,促进协同监管,提高监管效能;通过加强市场主体信息公示,进一步扩大社会监督,促进社会共治,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基本原则。 1.便捷高效。按照条件适当、程序简便、成本低廉的要求,方便申请人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鼓励投资创业,创新服务方式,提高登记效率。 2.规范统一。对各类市场主体实行统一的登记程序、登记要求和基本等同的登记事项,规范登记条件、登记材料,减少对市场主体自治事项的干预。 3.宽进严管。在放宽注册资本等准入条件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配套监管制度,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维护宽松准入、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简易注销功能操作手册 1、登录系统。 (2) 2、进入公告填报。 (3) 3、阅读填报须知。 (3) 4、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4) 5、保存并公示。 (5) 6、简易注销公告查看。 (6) 7、简易注销公告撤销。 (6) 8、查询企业状态。 (7) 9、对简易注销公告提出异议。 (8) 10、查看结果信息。 (10)

1、登录系统。 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进入登录界面,进行联络员登录。

2、进入公告填报。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后,点击“简易注销公告填报”按钮,进入公告填报界面(如果企业不适用于简易注销,系统会弹出警示信息,并无法进入简易注销填报界面)。 3、阅读填报须知。 进入后系统会弹出填报须知,请仔细阅读,确认后勾选已阅并点击确定,进入填报界面。

4、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进入填报页面后,系统会自动填录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登记机关,申请人只需要点击“上传”按钮进入上传界面,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即可。 进入上传界面后,点击“浏览”按钮选择需要上传的文件(只能上传不超过300kb的jpg图片),选择文件后,点击“确定”,再点击上传,完成。

5、保存并公示。 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后,点击“保存”按钮,可保存此次填报数据,此时简易注销公告还没有启动。 点击“保存并公示”,简易注销公告正式启动。

6、简易注销公告查看。 简易注销公告后,可点击左侧“简易注销公告查看”菜单,随时查看简易注销公告状态和异议信息。 7、简易注销公告撤销。 进入撤销界面,点击“撤销”按钮撤销简易注销公告。简易注销公告只能在45天公告期+30天内撤销,简易注销一旦启动将无法撤销。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用户使用说明共12页word资料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 用户操作说明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用户使用说明 目录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用户使用说明 .................................. 错误!未定义书 签。 目录 0 1概述 (1) 2前提要求 (1) 3使用说明 (2) 3.1企业填报 (2) 3.1.1填报流程及准备 (2) 3.1.1.1填报流程 (2) 3.1.1.1.1年度报告填报流程 (2) 3.1.1.1.2其他自行公示信息填报流程 (2) 3.1.1.2填报准备 (2) 3.1.1.2.1注册 (2) 3.1.1.2.2登陆 (3) 3.1.1.2.3找回密码 (3) 3.1.2年度报告在线填报 (3) 3.1.2.1企业年度报告填报 (3) 3.1.2.1.1基本信息 (4) 3.1.2.1.2网站或网店信息 (4) 3.1.2.1.3股东及出资信息 (4) 3.1.2.1.4对外投资信息 (4) 3.1.2.1.5资产状况信息 (4) 3.1.2.1.6股权变更信息 (5) 3.1.2.1.7对外担保信息 (5) 3.1.2.1.8党建信息 (5) 3.1.2.1.9预览并公示2..0..1...9...-..1...0..-..1 (5) 3.1.2.2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填报 (5) 3.1.2.2.1基山本信东息省..工 .. 商.. 行 .. 政... 管 .. 理 .................................................................... 局 6

3.1.2.2.4资产状况信息 (6) 3.1.2.2.5党建信息 (6) 3.1.2.2.6预览并公示 (6) 3.1.2.2.7报送纸质年度报告书 (7) 3.1.2.3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填报 (7) 3.1.2.3.1基本信息 (7) 3.1.2.3.2行政许可情况 (7) 3.1.2.3.3网站或网店信息 (7) 3.1.2.3.4分支机构情况 (8) 3.1.2.3.5资产状况信息 (8) 3.1.2.3.6预览并公示 (8) 3.1.3其他自行公示信息填报 (8) 3.1.3.1行政许可信息 (8) 3.1.3.2股东及出资信息 (9) 3.1.3.3股权变更信息 (9) 3.1.3.4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9) 3.1.3.5行政处罚信息 (10) 3.1.4年度报告书下载 (10) 3.2查询企业 (10) 3.2.1工商部门公示信息 (10) 3.2.2企业公示信息 (10) 3.2.3其他部门公示信息 (10) 3.2.4其他公示查询 (11) 4技术支持及其他应注意事项 ............................................................................................................... 1 1 4.1技术支持 ............................................................................................................................................... 1 1 4.2注意事项 ............................................................................................................................................... 1 1 1概述 2019 年2 月,国务院发布《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明确提出“构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体系。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制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将建成本地区集中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为本地区实施改革的前提条件。8 月23 日,国务院颁布《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并于10 月1 日起正式施行。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规范要求,完成了我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本文将根据我省实际,指导全省市场主体进行企业信用信息的查询、年度报告的报送及其他自行公示信息的填报等工作。 2前提要求 IE6 (建议IE8 及以上),FireFox (火狐),Chrome(谷本系统通过浏览器进行访问,其兼容 歌)等主流浏览器。 浏览访问响应速度与网络带宽有一定关系,建议在网络环境良好的环境下访问本系统。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告公示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告公示 首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与运营对于推动市场经济的 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通过公示企业的信用信息,可以让市场主体更加 全面地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状况和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等。这对于企 业与企业之间的商业往来、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合作以及企业与消费者之间 的交易都是至关重要的。只有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的公示,市场主体才能更 加准确地评估和判断企业的信用度,进而降低交易风险,增加信任感,促 进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 其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具有多个功能,可以提供企业的基 本信息、信用评级、不诚实行为记录等多方面的信息。这些信息不仅仅对 于商业活动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还对于政府的决策制定和监管行为具有 重要的参考意义。政府可以通过对信用信息的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不诚 实行为,预防和打击不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同时,市 场主体也可以通过查询企业信用信息,了解到合作方的信用状况,选择合 适的合作伙伴,降低合作风险。 此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未来发展具有广阔的前景和挑战。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进一步完善和升级,提供更加全面、准确、及时的信用信息服务。例如,可以采用大数据 分析技术,对企业的信用风险进行量化评估和预测,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 科学、精准的参考。同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还可以与其他相关 信息系统进行深度融合,形成更加综合的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息的 互通和共享,提升服务效能。 然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和运营也面临一些挑战。首 先是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的保障问题。在公示企业信用信息的过程中,需

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

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 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 欢迎大家来到,小编搜集整理了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相关材料供大家查阅,希望大家喜欢。查询步骤: 1.选择企业登记机关所在地区 2.输入企业名称或注册号 3.查询详细信息查询地址: https://www.360docs.net/doc/c719065906.html,/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使用须知: 一、公示依据本系统信息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 二、系统功能 1、查询范围: 本系统提供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信息查询服务,包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 2、查询方法: 用户可输入市场主体名称或注册号进行查询,注册号是精确查询,市场主体名称是模糊查询。对于无效的查询条件,将不会显示查询结果。 3、201X年3月1日起,工商部门在本系统依法公示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3月1日前作出的市场主体行政处罚信息,属于工商部门的请向当地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公开或查询;属于其他部门的请联系该部门。 三、信息说明

1、本系统通过链接导航的方式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的免费查询服务。 2、工商部门公示的信息来自各登记机关,企业公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填报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对查询的结果如有疑问,请联系所查询的市场主体的登记机关。【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内容】工商公示信息该部分信息由工商部门提供,从201X年3月1日起,商事主体通过各级工商机关使用省局业务系统办理登记或备案等业务完毕后,该商事主体的信息实时同步在此系统公示。 1、登记信息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投资人信息及企业变更信息。 2、备案信息包括企业主要人员信息及分支机构信息。 3、行政处罚信息包括企业因违反工商行政法律法规被工商部门作出处罚的记录。商事主体公示信息该部分信息主要是由商事主体按照规定报送、公示的年度报告信息和获得许可的信息,商事主体对其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在命运的颠沛中,最可以看出人们的气节。 附送: 全国低碳日国旗下讲话(2篇) 全国低碳日国旗下讲话(2篇) 201X年6月6日,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召开媒体通气会,确定201X年6月17日为首个“全国低碳日”,届时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使用运行管理办法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运用运行管理方法(试行)2017年6月27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系统”)运用、运行和管理,充分发挥其在服务社会公众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中的作用,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公示系统的运用、运行和管理,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公示系统是国家的企业信息归集公示平台,是企业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和即时信息的法定平台,是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工商部门)实施网上监管的操作平台,是政府部门开展协同监管的重要工作平台。 公示系统部署于中心和各省(区、市,以下简称省级),各省级公示系统是公示系统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公示系统的运用、运行和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依法履职、平安高效的原则,保障公示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工商总局)负责公示系统运行管理的组织协调、制度制定和详细实施工作。各省级工商部门负责本辖区公示系统运行管理的组织协调、制度制定和详细实施工作。 第六条工商总局和各省级工商部门企业监管机构负责公示系统运用、运行、管理的统筹协调,探讨制定信息归集公示、共享应用、运行保障等相关管理制度和业务规范并督促落实;信息化管理机构负责公示系统数据管理、平安保障及运行维护的技术实施工作及相关技术规范的制定。 其次章信息归集与公示 第七条工商部门应当将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依法应当公示的涉企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归集到公示系统。

第八条工商部门应在公示系统中通过在线录入、批量导入、数据接口等方式,为其他政府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依法应当公示的涉企信息归集至公示系统供应保障。 各级工商部门企业监管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其他政府部门依法供应相关涉企信息;信息化管理机构负责归集其他政府部门相关涉企信息的技术实现。 第九条各级工商部门负责将涉及本部门登记企业的信息记于相对应企业名下。 第十条工商总局负责定期公布《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资源书目》,制定《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格式规范》,各级工商部门依据标准归集信息。 省级工商部门应当将其归集的信息,按规定时间要求刚好汇总到工商总局。汇总的信息应与其在本辖区公示系统公示的信息保持一样。 第十一条工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依法应当公示的涉企信息,以及归集并记于企业名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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