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计划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
2 0 X X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计划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和完善政府行政管理方式,加快实现行政审批职能归并、审管分离、权责挂钩、阳光操作,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服务运行体制,为推动经济社会追赶型、跨越式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证。
二、工作任务
重点是做好“两集中、三到位”工作,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两集中”指:部门(单位)内部行政许可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成立行政审批(服务)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向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整建制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运作。“三到位”指: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及人员进入行政服务中心落实到位;部门对窗口首席代表授权到位;纪检监察部门、行政服务中心、各相关职能部门等三个层面对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监管到位。
(一)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调整职能配置。各有关单位在国家、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布明确的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
基础上,进一步清理本部门法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含上报初审核准登记备案及审批过程中涉及的中介服务和收费事项,下同),做好与上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对接,并按照改革原则拟定行政审批职能调整方案。凡年1月后未在我市发生的行政审批事项,原则上不进入《全市行政审批项
第 2 页共 8 页
目目录》;凡《全市行政审批项目目录》未录入的项目,能取消的应取消。
(二)调整相关科室,行政审批职能向行政审批(服务)科集中。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单位,在现有编制数、内设机构数、中层领导职数不增(确需增设的需报经市编委批准)的前提下,调整相关科室,将行政审批职能与行政监管职能相对分离,设立行政审批(服务)科,承担本单位的行政审批职能。行政审批职能在部门二级机构的,由职能部门将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归并至行政审批(服务)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可采取撤一建一、并一设一或挂牌等方式设立。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双章制”,单位公章用于除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以外的事务。原负责行政审批的相应业务科室整合后综合承担行政审批监管等职能。
(三)集中统一办理,行政审批(服务)科整建制向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各单位的行政审批(服务)科,代表本单位承办行政审批事项,整建制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单位以书面形式向窗口首席代表进行充分授权,由窗口首席代表直接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凡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原单位不得再受理。
因工作性质特殊,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受到客观条件限制的,经市政府同意后,可设立分中心;分中心应接受市行政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工作协调和考核监督。行政审批事项办件量较少的部门、单位,在依法授权的前提下,可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综合窗口。综合窗口操作程序和管理办法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 3 页共 8 页
(四)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各单位要提高即办件的比例。对材料齐全并属于市本级行政审批的事项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属于上级部门行政审批的事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转报,由市行政服务中心进行跟踪服务。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强化窗口审批职责,根据生产经营性投资项目、政府性投资项目、涉民事项项目等不同项目类型及立项、规划、建设等不同审批阶段分别由相关职能部门职能窗口实行牵头负责制,进一步优化“一窗受理、一口收费、集中踏勘、统一会审、并联审批、集中验收”的全程服务机制。坚持建设项目审批例会制度,及时协调督促解决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建设项目牵头、联系、协调、跟踪、监督为一体的高效审批运行机制。
(五)建立长效监督考核机制。市纪委(监察局)向行政服务中心派驻投诉受理机构和人员。市纪委(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和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对行政审批的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实行重点监察,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行政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各窗口单位的绩效考评,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六)建立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内部工作制度。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审批和监管相对分离的要求,建立分工明确、职责清晰、沟通顺畅、衔接紧密的内部工作制度,实现审批和监管及时沟通和有效衔接。制定和完善有关行政审批工作规程、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印章管理、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行政审批责任追究等配套规章制度,使行政审批行为规范
第 4 页共 8 页
化、制度化。
三、工作步骤
整个改革工作于8月底前全面完成,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6月26日-7月20日):动员部署,编制方案
1、召开全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出台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意见。完成时限:6月30日前。
2、职能归并工作组会同办公室,抽调各工作机构人员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完成时限:7月5日前。
3、各相关职能单位自行组织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完成时限:7月15日前。
4、事项清理工作组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形成行政许可项目目录草案。完成时限:7月20日前。
5、对相关部门逐一确定职能归并,编制“三定”方案。完成时限:7月20日前。
6、市编委审批各部门内设机构“三定”方案。完成时限:7月20日前。
第二阶段(7月21日-8月20日):归并职能,组建机构
1、下达部门“三定”方案。完成时限:7月30日前。
2、各单位落实本单位职能归并、人员调整工作,进行审批、监管分离、移交等工作,行政审批(服务)科挂牌办公。完成时限:8月20日前。
第 5 页共 8 页
3、各单位选配窗口首席代表。完成时限:8月20日前。
第三阶段(8月20日-8月31日):项目集中,窗口授权到位
1、发布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完成时限:8月31日前。
2、成立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完成时限:8月31日前。
3、开展窗口建设。完成时限:8月31日前。
4、举行集中授权仪式。完成时限:8月31日前。
5、改革工作资料整理编印。牵头单位: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工作组。完成时限:8月31日前。
6、组织开展整个改革工作的总结验收。牵头单位: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工作组。完成时限:9月底前。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为加强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成立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和事项清理、职能归并、进驻保障、检查督导四个工作组。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强化组织领导,为顺利推进“两集中、三到位”提供有力保障。
(二)制订方案,精心组织。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制定相应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抓紧做好保留事项的进一步梳理与规范,提出本单位切实可行的“两集中、三到位”实施
第 6 页共 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