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调查研究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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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调查研究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调查研究工作流程,提高调查研究工作质量,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调查研究,是指本局为配合完成上级调研任务或自选课题所进行的基层及企业走访、意见收集、问题汇总及分析。
第三条为完成上级任务所进行的调查研究必须认真按上级下达的实施方案进行,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第四条自选课题调查研究要按照服务领导决策、服务中心工作、服务基层群众的要求,以发展急需、领导关注的课题为重点,突出全局性、超前性、应用型课题,重视跟踪性、经验性研究,努力使调研成果直接有效地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服务。各业务股室每年初须选定至少一项自选课题调研,并确定责任分工、完成时限、目标要求,报局办公室汇总审核,经党组讨论后实施。
第五条坚持开放式调研。注重综合协调,借助外力与合力,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调研资源;注重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了解第一手情况和社情民意;注重以新的理论成果指导对现实问题的分析研究,体现科学性、前瞻性、可操作性。围绕课题所需深入
调查研究,广泛搜集资料,搞好综合分析,把握事物本质。精心设计技术路线,根据课题需要采用先进有效的调研手段和论证技术,提高调研的科技含量。加强对调查研究的时效控制,班子每名成员每年调研时间不得低于30天,股室干部职工每年调研时间不得低于20天。
第六条实行调研课题负责制。分管领导对下属股室的年度调研实行指导,根据年度计划组织落实。由承担课题的业务股室负责人任课题负责人,全面负责调研的整体运作。课题组成员按照分工,具体负责协调组织、情况调度、资料查询、报告撰写。本着鼓励研究思考、推陈出新、文责明确的原则,调研报告采取署名制。
第七条实行调研报告审核制度。调研报告起草提纲、调研报告最终成果,都要在股室范围集体讨论,集思广益,充分论证。广泛吸收有益的意见和建议,以充分发挥集体智慧。调研报告完成后交局办公室审核,通过后交局党组审批。
第八条调研要突出时效性。对上级下达的专项调研,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自选课题的调查研究,持续时间不应超过一个月。调研完成后1周内,相关股室应将调查研究情况通报局办公室并予以登记。调查研究登记册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九条规范调研报告的应用。调研报告审批后,统一由局办公室发文,报政府办及分管县领导,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第十条做好领导批示的处理反馈。县领导对调研报告作出批示后,由局办公室根据领导批示要求,送有关领导、转发有关部门及单位阅处,调度对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搞好反馈。处理完毕后,连同调研报告、批示件、办理情况一并存档备查。
第十一条局办公室每年年底对调研情况进行检查,未按年初计划进行实施的或未完成上级下达专项调研任务的,该业务股室全体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第十二条局办公室每年年底组织一次对年度调研报告的评比活动,并评出2名优秀。获得年度优秀调研报告的,给予组织该调研活动业务股室每名工作人员500元/人的奖励。
调研报告得到县领导重视并表扬的,参照前款执行。
调研报告在相关杂志发表的,给予稿酬相当的奖励。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之前和本规定相关条款不符的,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