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中如何尊重幼儿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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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育中如何尊重幼儿的兴趣

“从幼儿的兴趣出发”是教师设计教学活动的基本原则,“幼儿是否有兴趣”是评价教育教学活动组织实施状况的一个重要指标。之所以如此重视兴趣,是因为我们持有这样一个基本信念——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这一基本信念又通常建立在心理学的研究结论上,即幼儿的注意以不随意注意为主,注意持续时间有限。因而,大家得出结论:只有想方设法调动幼儿对活动的兴趣,幼儿的注意力才能集中、才能持续,教师的教育教学目标也才有可能达成。基于这样的理解,教师们会运用各种各样的策略唤起幼儿的活动兴趣,吸引幼儿的注意力,如创设情境,采用夸张的语言、表情、动作,不断呈现新异刺激,等等。由此,兴趣在日常教育教学中沦为维持注意力的手段。这样的活动常常是热热闹闹走过场,但喧嚣过后能在幼儿的生命中留下什么很难说。可见,对幼儿兴趣的理解影响着教师对教育活动内容的选择以及教学设计,从而影响幼儿的学习和成长。那么,究竟什么是兴趣?为什么要重视幼儿的兴趣?在实践中又该如何把握幼儿的兴趣?本文尝试对以上问题作粗浅的探讨。

一、什么是兴趣

在有关兴趣的讨论中,我们发现“兴趣”和“注意”“好奇心”这几个概念常常同时出现甚至交替使用。因此,我们需要对它们之间的关系进行辨析。

1.好奇心、注意、兴趣

刘云艳等在《幼儿好奇心结构的探索性因素分析》一文中提出,幼儿的好奇心指的是个体遇到新奇事物时或处在新的外界条件下产生的注意、操作、提问等行为倾向。它驱动个体主动接近当前刺激物,积极思考与探究。当个体的好奇心被诱发、唤醒时,个体必然产生一种特有的期待与渴望,推动认知过程有效进行。好奇心是一种心理过程,注意、操作、提问等行为是其外显特征。好奇心有三个不同的发展水平。初级水平是指生物性的本能行为,即我们平时常说的孩子总喜欢摸摸这儿、摸摸那儿;第二级水平是指社会性的探索行为,即孩子总爱问“这是什么”“那是什么”;第三级水平是指超越了机体本能和社会行为的理智行为。前两级水平表现为幼儿要对他所处的外部世界有更多的认识、掌握更多事实,第三级水平则表现为幼儿要亲自在与人和事的接触中寻求种种答案。这时好奇心就转变为兴趣了。

由此可见,兴趣是由人先天固有的本能倾向发展而来的。然而,人的好奇心虽是大自然的安排,却也不是挖不完的宝藏。幼儿的好奇心若得到好的引导,可能会不断加强,进而转化为探究的兴趣;若仅是因为各种孤立的刺激唤起了好奇心,而不能使幼儿得到进一步的理智上的满足,那么幼儿也会对纯粹的感官刺激产生“审美疲劳”,从而渐渐丧失好奇心。

尽管兴趣的外显行为特征无外乎是注意、操作、提问等,但此时的注意已不是通过绝对刺激(新奇、陌生、神秘、变化等)所唤起的不随意注意,而是由幼儿自己的问题或疑难引发并使幼儿抱有目的愿意自己去解决这些问题或疑难的随意注意。

2.对于“兴趣”在理解上的歧异

在日常实践中,我们对“兴趣”有着以下似是而非的理解。

(1)“兴趣”是维持注意的手段吗?幼儿对有兴趣的事物一定会加以注意,这是大家都认同的。但这一结论反过来并不成立,即幼儿加以注意的事物未必都是他们感兴趣的。教师采用

各种办法吸引幼儿的注意,实际上吸引的多数是幼儿的不随意注意,唤起的只是短暂的感官上的兴奋,而不是幼儿真正的兴趣。与真正的兴趣相随的是随意注意,是幼儿主动、自发地投入去解决问题。维持注意力不是幼儿教育的目的,幼儿教育的目的是让幼儿养成在遇到问题或困难时能主动、自发地投身其间并用各种方法和手段寻求答案的态度倾向和习惯,而这正是幼儿拥有兴趣的表现。因而兴趣不应被视作手段,而应是教育的追求。

(2)“兴趣”可以培养吗?兴趣的确可以通过引导而培养起来。但有人将这一结论理解为“有些东西虽然孩子一开始不感兴趣,但只要坚持,过段时间他就会感兴趣的”。对这一说法,我们需持谨慎态度。出现这样的结果可能存在几种情形:一种是幼儿看起来似乎感兴趣(以注意力集中作为观察指标),但内心在想他真正感兴趣的事,做出感兴趣的样子只是为了逃避惩戒或获得奖赏。比如幼儿为了获得随之而来的自由游戏机会或其他奖励而配合教师完成教学活动。另一种则是由于环境只提供某种活动方式,而不给幼儿提供更有意义、更有发展价值的活动方式,因此幼儿也就不得不对这种活动方式产生兴趣。比如有的家长让幼儿记忆符号性质的材料,幼儿似乎也挺感兴趣。当然,我们不能排除幼儿一开始对某些任务或活动并不感兴趣的原因是还没有找到与自身相关联的因素,而一段时间下来,幼儿可能理解了活动本身与自身的联系,因而也就真正感兴趣了。

(3)“尊重幼儿的兴趣”与“需要幼儿付出努力”是对立的吗?当我们强调要尊重兴趣时,可能会有一种声音,认为不能事事都由着幼儿的“兴趣”,幼儿必须付出努力,学会忍受一些不是很有趣的东西。这里的分歧表现为双方对“兴趣”的理解不一致。首先,尊重幼儿的兴趣并不意味着放任幼儿蜻蜒点水式地不停变换关注点,好奇并不等于兴趣。其次,兴趣并不总表现出愉快的表情。兴趣是一种主动、深沉的对外在活动的投入,它可能表现出宁静、专注、紧张甚至焦虑,当然也有满足探究欲望后的轻松及内心的喜悦和幸福。第三,兴趣是幼儿在与人和事的接触中寻求种种答案的行动倾向,任务的难度决定了幼儿是否需要付出努力,这是一种自愿的努力。而所谓“幼儿必须付出努力学会忍受……”所强调的是非自愿的努力。

总之,真正的兴趣是将幼儿的内部、外部世界联结起来的“居间物”,是幼儿主动投入和参与活动的心理状态;拥有真正的兴趣,其外部表现绝不仅仅是愉快,而是通常伴随幼儿自发地付出意志和努力。

二、为什么要尊重幼儿的兴趣

真正的兴趣关涉幼儿良好思维习惯的培养和健全人格的发展。

1.兴趣与幼儿反省思维习惯的养成

培养和发展幼儿的思维能力是幼儿教育的重要目标。幼儿的思维活动始于好奇,但若仅停留于浅层的好奇,思维能力并不能得到深入发展。我们常常在一些幼儿身上看到某些不良的思维习惯,如偏狭、盲信、不愿独立思考。好的思维习惯在于它的逻辑性,即幼儿由问题或疑难出发,通过观察、比较、判断等心智操作一步步寻求答案。这样的思维活动是有秩序的、前后连贯的,因而具有反省思维的特征。在这种思维活动中,幼儿必然是主动参与的,为对外部世界的人或事的种种关系寻求一种确定性的理解而不断尝试、反思、再尝试……这一过程只有在幼儿感兴趣的状态下才有可能实现。尊重幼儿的兴趣意味着在幼儿主动投入问题时给他以时间、空间、材料及人际互动方面的支持,以保证幼儿思维活动的连续性。幼儿能因此得到更多注意力的训练,更多观察比较、判断推理等能力的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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