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政策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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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新政策》课件
未来,新政策将进一步完善, 以适应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发 展需求。
发展土地产业的建议
在新政策的指导下,应加大土 地产业的发展力度,促进土地 资源的高效利用。
如何把握机遇应对挑战
未来面临各种挑战和机遇,应 积极应对并科学合理利用土地 资源。
果。
可能的影响
1 对农民和农村经济
的影响
新政策对农民提供了更 多的土地使用机会,促 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2 对城市化与城乡融
合的影响
新政策有助于促进城市 化进程,推动城市与农 村的融合发展。
3 对环境保护的影响
新政策鼓励科技创新应 用于土地管理,有助于 推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 发展。
未来展望
政策继续完善的方向
新政策的目标是什么?
新政策旨在解禁农垦用地流转,支持集体土地入市,优化土地使用结构,鼓励科技创新应用于土地管理, 并加强土地监管。
政策内容
பைடு நூலகம்
解禁农垦用地流转
允许农垦用地流转,提高 农地的使用效益。
支持集体土地入市
鼓励集体土地入市,促进 土地资产有效流转。
优化土地使用结构
调整土地使用结构,合理 配置土地资源。
鼓励科技创新应用于土地管理
推动科技创新应用于土地管理,提高土地使 用效率和环境友好性。
加强土地监管
加强土地管理监管,保护土地资源,防止乱 占乱建。
实施情况
1
实施时间及进展情况
新政策自2020年开始实施,已取得良
政策实施效果
2
好的进展。
新政策的实施对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起到了重要作用,并带来了可喜的效
土地新政策
了解土地新政策的介绍、内容、实施情况、可能的影响以及未来展望。
发展土地产业的建议
在新政策的指导下,应加大土 地产业的发展力度,促进土地 资源的高效利用。
如何把握机遇应对挑战
未来面临各种挑战和机遇,应 积极应对并科学合理利用土地 资源。
果。
可能的影响
1 对农民和农村经济
的影响
新政策对农民提供了更 多的土地使用机会,促 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2 对城市化与城乡融
合的影响
新政策有助于促进城市 化进程,推动城市与农 村的融合发展。
3 对环境保护的影响
新政策鼓励科技创新应 用于土地管理,有助于 推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 发展。
未来展望
政策继续完善的方向
新政策的目标是什么?
新政策旨在解禁农垦用地流转,支持集体土地入市,优化土地使用结构,鼓励科技创新应用于土地管理, 并加强土地监管。
政策内容
பைடு நூலகம்
解禁农垦用地流转
允许农垦用地流转,提高 农地的使用效益。
支持集体土地入市
鼓励集体土地入市,促进 土地资产有效流转。
优化土地使用结构
调整土地使用结构,合理 配置土地资源。
鼓励科技创新应用于土地管理
推动科技创新应用于土地管理,提高土地使 用效率和环境友好性。
加强土地监管
加强土地管理监管,保护土地资源,防止乱 占乱建。
实施情况
1
实施时间及进展情况
新政策自2020年开始实施,已取得良
政策实施效果
2
好的进展。
新政策的实施对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起到了重要作用,并带来了可喜的效
土地新政策
了解土地新政策的介绍、内容、实施情况、可能的影响以及未来展望。
土地政策学PPT课件
第27页/共32页
土地政策的产生是一个从实践到理论、从理论 到实践的反复提炼的过程。要保证土地政策的高效 运行,有必要将来自于实践的土地政策加以实验, 通过实验加强对土地政策观察、总结、分析、并发 现和纠正问题,证实可行后再全面推广。
第28页/共32页
1.4 土地政策学逻辑框架
按照土地最高层次和最佳用途的原则以及可持 续发展的核心价值观,可将土地政策划分为三重框 架即:
因此,土地经济学越来越多地用于指导土地政策的制定,使土地政策 的制定更加符合经济规律,更具有科学性和指导性。
第14页/共32页
1.2.4 土地政策学与土地管理学
土地管理学是综合运用政治、行政学及现代管理科 学原理,对土地和人地关系实行政府干预、调控和管理, 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一门应用学科。
第15页/共32页
土地政策与土地管理之间的联系主要表现在: ①对象和目的相同; ②实施环节相同; ③土地政策对土地管理进行指导,土地政策确立了土地管 理的目标,规定了土地管理主体的行为准则和要求; ④土地政策目标需通过土地管理行为加以实现。
第16页/共32页
土地政策与土地管理之间的区别: ①范畴差异; ②主体差异; ③实施方式差异。
①满足人类最基本生存需求的土地资源利用政 策;
②通过市场机制协调人类发展与土地资源稀缺 的土地开发政策;
③旨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类与自然和谐发 展的土地资源生态政策
第29页/共32页
• 自然物质框架重点在于通过对全球范围内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达到保障人类最基本的生存权利的目标。
• 经济利用框架关注社会进步以及人类发展的需求所要求的土地供给满足。 • 生态环境伦理框架是人类对土地资源利用的更高层次,其内涵包括有人类
土地政策的产生是一个从实践到理论、从理论 到实践的反复提炼的过程。要保证土地政策的高效 运行,有必要将来自于实践的土地政策加以实验, 通过实验加强对土地政策观察、总结、分析、并发 现和纠正问题,证实可行后再全面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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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土地政策学逻辑框架
按照土地最高层次和最佳用途的原则以及可持 续发展的核心价值观,可将土地政策划分为三重框 架即:
因此,土地经济学越来越多地用于指导土地政策的制定,使土地政策 的制定更加符合经济规律,更具有科学性和指导性。
第14页/共32页
1.2.4 土地政策学与土地管理学
土地管理学是综合运用政治、行政学及现代管理科 学原理,对土地和人地关系实行政府干预、调控和管理, 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一门应用学科。
第15页/共32页
土地政策与土地管理之间的联系主要表现在: ①对象和目的相同; ②实施环节相同; ③土地政策对土地管理进行指导,土地政策确立了土地管 理的目标,规定了土地管理主体的行为准则和要求; ④土地政策目标需通过土地管理行为加以实现。
第16页/共32页
土地政策与土地管理之间的区别: ①范畴差异; ②主体差异; ③实施方式差异。
①满足人类最基本生存需求的土地资源利用政 策;
②通过市场机制协调人类发展与土地资源稀缺 的土地开发政策;
③旨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类与自然和谐发 展的土地资源生态政策
第29页/共32页
• 自然物质框架重点在于通过对全球范围内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达到保障人类最基本的生存权利的目标。
• 经济利用框架关注社会进步以及人类发展的需求所要求的土地供给满足。 • 生态环境伦理框架是人类对土地资源利用的更高层次,其内涵包括有人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PPT课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专题
《土地管理法》概况 《土地管理法》的几个重要土地制度 农用地转用审批 土地的收回与土地收购储备
1
一、《土地管理法》概况
《土地管理法》是行政管理法,不是土地市场交易法。1986年的 这部《土地管理法》经过1988年(有偿配置、依法转让)、1998年 (耕地保护)、2004年(征收与征用)三次的修改和修正,始终维持 着一部管理性法律的本色,主要是对土地的权属、用途管理、耕 地的保护等进行规范,而土地交易如土地的出让划拨、转让、租 赁、抵押等,主要在《城镇国有土地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 院55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当中予以规范。
8
(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1、土地用途管制的概念
土地用途管制是指国家为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经济、社会和环 境的协调发展,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土地利用区,确定土 地使用限制条件,土地的所有者、使用者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用 途利用土地,违者将受到严厉处罚的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 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 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2)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
6
(一)土地的所有制形式
4、土地登记制度(《物权法》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
国家所有的土地所有权不需登记直接产生物权的效力; 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需要登记以后才能产生物权 的效力,但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无需登 记也产生物权的效力。
7
(一)土地的所有制形式
5、土地使用权取得和交易的严格法定性。民法的基 本原则是民事行为不违法就是合法的,但土地取得 及交易无法律依据均为非法。
《土地管理法》概况 《土地管理法》的几个重要土地制度 农用地转用审批 土地的收回与土地收购储备
1
一、《土地管理法》概况
《土地管理法》是行政管理法,不是土地市场交易法。1986年的 这部《土地管理法》经过1988年(有偿配置、依法转让)、1998年 (耕地保护)、2004年(征收与征用)三次的修改和修正,始终维持 着一部管理性法律的本色,主要是对土地的权属、用途管理、耕 地的保护等进行规范,而土地交易如土地的出让划拨、转让、租 赁、抵押等,主要在《城镇国有土地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 院55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当中予以规范。
8
(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1、土地用途管制的概念
土地用途管制是指国家为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经济、社会和环 境的协调发展,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土地利用区,确定土 地使用限制条件,土地的所有者、使用者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用 途利用土地,违者将受到严厉处罚的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 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 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2)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
6
(一)土地的所有制形式
4、土地登记制度(《物权法》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
国家所有的土地所有权不需登记直接产生物权的效力; 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需要登记以后才能产生物权 的效力,但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无需登 记也产生物权的效力。
7
(一)土地的所有制形式
5、土地使用权取得和交易的严格法定性。民法的基 本原则是民事行为不违法就是合法的,但土地取得 及交易无法律依据均为非法。
耕地保护政策PPT课件
一项基本国策”。
❖ 1986年6月,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 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1990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严格执行建设用地计 划和建设用地审批,提出建设占用耕地的要承担开 发土地的义务。
❖ 1994年8月,国务院发布《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7
1998~2003年 耕地保护政策体系初建期
5
(一)1978~1985年 保护意识觉醒期
❖ 1978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开垦荒地,促使耕地 面积逐年增加。
❖ 198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十分珍惜每寸土地, 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应该是我们的国策,要求基本 建设和农村建房不能乱占滥用耕地。
❖ 1982年《政府工作报告》将滥占耕地建房看作当时 农村中必须刹住的两股歪风之一。
❖ (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 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 (三)蔬菜生产基地; ❖ (四)农业科研、教学实验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
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制定的有关规章对基本农田保 护制度作了规定。
16
耕地占用税
❖ 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 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即日起施行。征税目 的在于限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建立发展 农业专项资金,促进农业生产的全面协调发 展。
❖ 2、土地管理局(1986年2月)→国土资源部 (1998年4月)→垂直领导(2004年)
❖ 3、保护政策→最严格的保护政策(2003年10月)
❖ 4、提高耕地占用税(1987年→ 2007年)
❖ 5、占补(量)平衡(1999年)→占补(质)平衡 (2006年)
❖ 6、基本农田(1994年)→永久基本农田(2008
❖ 1986年6月,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 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1990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严格执行建设用地计 划和建设用地审批,提出建设占用耕地的要承担开 发土地的义务。
❖ 1994年8月,国务院发布《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7
1998~2003年 耕地保护政策体系初建期
5
(一)1978~1985年 保护意识觉醒期
❖ 1978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开垦荒地,促使耕地 面积逐年增加。
❖ 198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十分珍惜每寸土地, 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应该是我们的国策,要求基本 建设和农村建房不能乱占滥用耕地。
❖ 1982年《政府工作报告》将滥占耕地建房看作当时 农村中必须刹住的两股歪风之一。
❖ (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 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 (三)蔬菜生产基地; ❖ (四)农业科研、教学实验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
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制定的有关规章对基本农田保 护制度作了规定。
16
耕地占用税
❖ 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 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即日起施行。征税目 的在于限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建立发展 农业专项资金,促进农业生产的全面协调发 展。
❖ 2、土地管理局(1986年2月)→国土资源部 (1998年4月)→垂直领导(2004年)
❖ 3、保护政策→最严格的保护政策(2003年10月)
❖ 4、提高耕地占用税(1987年→ 2007年)
❖ 5、占补(量)平衡(1999年)→占补(质)平衡 (2006年)
❖ 6、基本农田(1994年)→永久基本农田(2008
《土地资源管理》课件
土地用途管制
政府对不同类型土地的用途进行明确规定和限制,以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 生态环境的保护。
土地税收与金融
土地税收
政府通过征收土地税的方式调节土地资源的利用,包括耕地 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
土地金融
以土地为抵押或担保进行的金融活动,包括农村信用合作社 、农业发展银行等机构的业务活动。
土地征收与补偿
土地征收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并对 被征收土地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补偿。
土地补偿
对被征收土地的集体和个人进行的经济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青苗补偿费等。
土地规划与用途管制
土地规划
政府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治理进行的统筹规划,包括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城市规划和村庄规划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在依法进行补偿的条件下,将集体所有土地及其上权利移转为国家所有的行为。
城市更新
对城市中某一衰落的区域进行拆迁、改造、投资和建设,以全新的城市功能替换功能性衰败的物质空间,使之重 新发展和繁荣。
土地规划与区域发展
土地规划
根据国家或地区发展计划,在全面评价土地资源和合理布局的前提下,以土地利用现状为基础,制定 一个时期的土地利用目标,并分区落实的措施体系。
未利用地是土地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未来发展的重要后备资源。
未利用地的开发和利用需要充分考虑其生态价值和环境影响,遵循保护优先、科学 开发的原则。
自然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是指为了保护自然 环境和自然资源,通过法律手 段将某些特定的区域划定为保 护区域。
自然保护区是保护生物多样性 、维持生态平衡的重要手段, 也是开展科学研究和生态旅游 的重要场所。
政府对不同类型土地的用途进行明确规定和限制,以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 生态环境的保护。
土地税收与金融
土地税收
政府通过征收土地税的方式调节土地资源的利用,包括耕地 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
土地金融
以土地为抵押或担保进行的金融活动,包括农村信用合作社 、农业发展银行等机构的业务活动。
土地征收与补偿
土地征收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并对 被征收土地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补偿。
土地补偿
对被征收土地的集体和个人进行的经济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青苗补偿费等。
土地规划与用途管制
土地规划
政府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治理进行的统筹规划,包括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城市规划和村庄规划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在依法进行补偿的条件下,将集体所有土地及其上权利移转为国家所有的行为。
城市更新
对城市中某一衰落的区域进行拆迁、改造、投资和建设,以全新的城市功能替换功能性衰败的物质空间,使之重 新发展和繁荣。
土地规划与区域发展
土地规划
根据国家或地区发展计划,在全面评价土地资源和合理布局的前提下,以土地利用现状为基础,制定 一个时期的土地利用目标,并分区落实的措施体系。
未利用地是土地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未来发展的重要后备资源。
未利用地的开发和利用需要充分考虑其生态价值和环境影响,遵循保护优先、科学 开发的原则。
自然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是指为了保护自然 环境和自然资源,通过法律手 段将某些特定的区域划定为保 护区域。
自然保护区是保护生物多样性 、维持生态平衡的重要手段, 也是开展科学研究和生态旅游 的重要场所。
《土地一级开发》课件
土地一级开发风险防范措施
政治风险防范
密切关注政府政策变化,加强 与政府部门的沟通与合作,提
高项目合规性。
经济风险防范
加强市场调研,合理规划项目 投资,分散投资风险。
社会风险防范
积极开展公众参与,加强宣传 教育,提高社会认可度。
自然风险防范
加强环境监测与评估,制定应 对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
CHAPTER
数字化技术
数字化技术将广泛应用于土地一级开发中,提高 开发效率和精度。
智能化技术
智能化技术将在土地一级开发中发挥重要作用, 如无人机、智能机器人等。
绿色开发技术
绿色开发技术将更加受到重视,推动土地一级开 发向可持续发展方向迈进。
土地一级开发未来展望
市场规模持续扩大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市场需求的增加,土地一级开发市场规 模将持续扩大。
土地一级开发流程
规划设计
根据城市规划和土地利 用规划,制定详细的土 地一级开发计划和方案
。
征地拆迁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 定,进行征地和拆迁工
作。
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土地一级开发计划 ,进行道路、供水、供 电、排水等基础设施建
设。
土地出让
将熟地以有偿方式出让 给开发商或企业,并签
订相关合同和协议。
CHAPTER
重视前期规划
在土地一级开发之前,应充分考虑城 市规划、产业布局、市场需求等因素 ,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
保护生态环境
在开发过程中,应注重保护生态环境 ,避免过度开发和破坏自然景观。
合理利用资源
在土地一级开发中,应合理利用土地 资源和其他资源,避免浪费和过度消 耗。
加强监管和规范市场秩序
土地制度ppt课件
土地所有权的保护与限制
总结词
保护土地所有权是维护土地权益的重要手段,但为了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平,需要对土地 所有权进行必要的限制。
详细描述
国家通过法律手段对土地所有权进行保护,包括确认和保护土地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打击侵犯土地所有权的行为等。同时,为了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平,国家可以对土地所有 权进行必要的限制,如土地征收、土地使用管制和规划限制等。在限制土地所有权时,
责。
管理机构
各级政府设立的土地管理部门 负责土地税的征收和管理工作
。
征收标准
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用途的土 地设定相应的税率,实行差别
化征收。
税收优惠
为鼓励合理利用土地,政府会 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土地税的改革与发展
改革பைடு நூலகம்景
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 加速,原有的土地税制度已无
法满足当前发展需求。
土地法律的实施与监督
实施机构
各级政府是土地法律的实施机构,负 责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 并监督执行。
监督机制
包括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 等机制,旨在保障土地法律的正确实 施和权益人的合法权益。
THANKS
感谢观看
REPORTING
土地法律的定义
土地法律是指国家制定的调整土地关系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 总称。它以土地为调整对象,旨在保护土地资源,维护土地 权益,促进土地的合理利用。
土地法律体系
土地法律体系是指由各种相关土地法律规范组成的有机整体 。它包括宪法、民法、刑法等法律中的土地规范,以及专门 的土地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
土地所有权的取得与丧失
总结词
《土地新政策》课件
02
土地新政策内容
土地使用权改革
详细描述
总结词:土地使用权改革旨 在赋予农民更多土地权利,
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01
02
03
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允许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 农业产业化。
04
05
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 作价出资,成立农民专业合
作社。
土地征收制度改革
总结词:土地征收制度改革 旨在规范政府征地行为,保 护农民合法权益。
03
土地新政策实施情况
土地新政策实施现状
土地新政策在全国范围内 得到广泛推广,各级政府 积极响应并制定具体实施 方案。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因地 制宜地开展土地新政策的 实施工作,取得了一定的 成效。
土地新政策实施过程中, 各地注重与当地经济社会 发展相结合,促进了土地 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优化配 置。
通过评估可以发现土地新政策在 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为进一步完善政策提供依据。
评估结果可以为政府决策提供参 考,促进土地新政策的持续改进
和优化。
04
土地新政策对经济的影响
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土地供应调整
新政策对土地供应进行了调整,对房地产 市场产生了影响。
房价走势
土地新政策对房价的走势产生了影响,可 能会导致房价上涨或下跌。
土地资源的潜力。
经济发展转型
经济发展需要从粗放型向 集约型转变,土地新政策 是实现这一转变的重要手
段之一。
土地新政策目标
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通过市场机制和政府宏观调控,优化土地 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保护耕地和生态
在保护耕地和生态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各 类用地,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中国的土地制度 PPT课件
到1953年春,除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外,我 国大陆普遍实行了土地改革。土地改革彻 底摧毁了封建剥削制度,使全国3亿多农民 无偿分得了约7亿亩土地和大批生产资料, 而且不必每年再向地主缴纳约3000万吨以 上粮食的地租。
1955年夏,随着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 (“一化三改”)的提出,为了避免小农经济方式和 局限和生产技术落后。新中国通过农业生产资料 的社会主义改造和人民公社运动,逐步使得个体 农民私有的土地改造为人民公社所有以生产队为 基础的集体所有制。从农业合作化运动到人民公 社,这一系列的生产方式的改变,使得农民对于 土地的产权弱化,并使得土地所有权虚置,土地 在运动当中逐步归集体所有,个体农民与土地不 再存在法律上的产权关系,所以在这个时期, “有权自由经营、买卖和出租”的流转方式已经 不可能实施,农村土地也就没有实现流转的可能。
iso组织成立于1946年10月总部设于瑞士日内瓦有九十四个会员国组成137个国家或地区采用该组织标准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59号iso组织成立于1946年10月总部设于瑞士日内瓦有九十四个会员国组成137个国家或地区采用该组织标准全国每年新增征地大约300万亩左右每年有200至300万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全国失去土地沦为三无状态的农民总数已经达到40005000万iso组织成立于1946年10月总部设于瑞士日内瓦有九十四个会员国组成137个国家或地区采用该组织标准当前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大体上有如下三种思路
王田制、屯田制和占田制
王莽新政 推行了以抑制土地兼并为目的的王田制 :其 主要内容是将土地收归国有、禁止私人买 卖土地,将男丁不过八口的家户所占土地 限制在一“井”(九百亩)之内,超过部 分分与乡邻宗族,无地农户可按一夫一妇 受田百亩标准由国家授予土地。
房地产管控:土地整备利益统筹政策与案例剖析 ppt课件
2.1 深圳土地条件所限
2.2 城市更新条件约束
2.3 利益统筹政策机遇
2.4 利益统筹的好处
PPT课件
7
2.1 深圳土地条件所限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大纲,深圳2020年建设用地控制规模为 976平方公里,而早在2008年现状建设用地已达到917.69平方公里,2009-2020年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58.31平方公里,年均不足5平方公里。
另一方面,全市约有400平方公里的城中村用地,景观面貌差,基础设施缺乏, 用地权属混乱,功能不清,呈零散无序的点状分布状态,并表现为产业发展均质化、 空间布局蔓延化,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较低,与其区位土地实际价值相差甚远,客观 上造成土地资产的沉淀和浪费,是存量用地挖潜的重点。原特区外的广大地区,甚 至可概括为“三多一少”,即现状建设用地多、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多、低效率利用 土地多、新增建设用地少。以宝安为例,据统计,宝安建成区面积接近226平方公 里,占辖区总面积的58%,高于全市47%的比例,有报道称其中原村股份公司未征 未转地建成区面积约158.49平方公里,占全区已建成面积的78%(该数据虽属误传, 但能说明一定问题)。
留用土地共享建筑面积中须安排60%的建筑面积用于保障性住房、人才公 寓或创新型产业用房,由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回购。其余40%的建筑面积 通过利益共享归属于继受单位。
2.4 利益统筹的好处
拓展产业 空间
落实基础 设施
盘活农村 集体土地 促进集体
发展
国际低碳城(26公顷) 南京金龙汽车(17公顷) 华谊兄弟项目(6公顷) 。。。
在原市征地拆迁办的基础上挂牌成立深圳市土地整备局;
2015年
市政府发布《土地整备利益统筹试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深规 土〔2015〕721号), 确定了以“未完善征(转)地补偿手续规划建 设用地”为计算基数来留用土地;
闲置土地政策讲解PPT课件
• (一)延长动工开发期限。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动工开发、竣工 期限和违约责任。从补充协议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起,延长动工开发 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 (二)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重新办 理相关用地手续,并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核算、收缴或者退还 土地价款。改变用途后的土地利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 规划;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学习
老《办法》1999年4月26日国土资源部第6次 部长办公会议通过,2012年5月22日国土资 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修订,出台新《办法》, 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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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规范土地市场
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
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
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
建设用地。
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
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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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闲置土地认定书》应当载明下 列事项:
•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姓名或 者名称、地址;
• (二)闲置土地的基本情况; • (三)认定土地闲置的事实、依据; • (四)闲置原因及认定结论; •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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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闲置土地认定书》下达后,市、 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通过门户网站等形式 向社会公开闲置土地的位置、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人名称、闲置时间等信息;属于政府或者 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导致土地闲置的,应当同 时公开闲置原因,并书面告知有关政府或者政 府部门。
• (二)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重新办 理相关用地手续,并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核算、收缴或者退还 土地价款。改变用途后的土地利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 规划;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学习
老《办法》1999年4月26日国土资源部第6次 部长办公会议通过,2012年5月22日国土资 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修订,出台新《办法》, 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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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规范土地市场
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
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
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
建设用地。
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
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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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闲置土地认定书》应当载明下 列事项:
•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姓名或 者名称、地址;
• (二)闲置土地的基本情况; • (三)认定土地闲置的事实、依据; • (四)闲置原因及认定结论; •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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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闲置土地认定书》下达后,市、 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通过门户网站等形式 向社会公开闲置土地的位置、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人名称、闲置时间等信息;属于政府或者 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导致土地闲置的,应当同 时公开闲置原因,并书面告知有关政府或者政 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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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孝文帝改革时,实行均田制,主要内容有: 男子15岁以上授露田(一般农田)40亩,桑田20亩;妇女 授露田20亩。为备休耕,露田加倍授给。露田年满七十还 官;桑田可作为私田,不必还官。露田和桑田均不得买卖, 但原有桑田超过二十亩的可以买卖其超出的部分。地主可 按其拥有奴婢和耕牛的情况另外获得土地。奴婢授田与农 民相同,耕牛每只授田30亩,但仅限四牛。地方官按官职 大小授给公田,刺史15顷,县令6顷。
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 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 ——《孟子·滕文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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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各级统治者把井田分为三类: (1)他们把其中最好部分留给自己,叫“公田”,驱使
奴隶集体耕种; (2)把距城市较近的郊区土地,以田为单位分给和统治
者同族的普通劳动者耕种; (3)把距离城市较远、土质瘠薄的坏田,分给住在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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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田制使有限的生产资源得到了高效率的分配使用:民屯 制把这些劳动力安置在国有土地上从事生产,充分利用了 既定的生产资源;军屯也有效解决了军粮供应问题。
曹魏末年,屯田制对统治者来说已经无利可图,于是司马 炎于魏咸熙元年(265年)宣布:“罢屯田官,以均政役, 诸典农皆为太守,都尉皆为令长”,实际上废止了屯田制。
产者的小额土地。 农民所有的小块土地,多系从他们的前代继承的祖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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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秦汉私有制与三国“屯田制”
秦始皇在公元前216年“令黔首自实田”,即让老百姓 (黔首)如实上报自己的所有土地(包括耕地和休耕地), 由此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土地私有制。
汉朝土地所有制与秦朝相同,土地原则上归国家所有,称 作“公田”,由皇帝“假”给农民耕种。实际上即为土地 私有,并可自由买卖。土地所有者须向国家耕地税,耕地 税率为亩产的十五分之一或三十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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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明清时期的私有制
明清时期同前代一样,分为官田与民田两种。在民田中, 有地主土地所有和农民土地所有两种:
(1)地主土地所有 即大中小地主阶级所有的土地。其中包括王公、贵族、
勋戚、达官、显宦、地主、豪强、富贾、大贾、寺观僧道 等占有的大量肥沃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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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民的土地所有 即自耕农和半自耕农所拥有的小块土地,亦即直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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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晋唐“占田制”与“均田制”
西晋时期在经济上实行了占田制。 所谓“占田”,是指国家准许个人占有的土地数量,并不
是由国家授田。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对百姓占田的规定。如规定普通百姓男子占田70亩,
女子50亩。 二是对官员占田的规定。品官一至九品可占田50顷至10
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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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以后,土地私有化倾向越来越明显。北宋统一全国后, 鉴于当时有很多土地弃耕撂荒,急望人民垦田务农,以求 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宋太宗根据太常博士陈靖建议实行 “授田”,即把所有农田,按上品、中品和下品三个层次 授给私人耕种,这就是所谓“计丁授田”。
在“授田”制度下,国家和皇室仍保有大量土地。大土地 所有制有很大发展,集中表现在“官田”扩大上,除了沿 袭唐五代所有官田之外,还集中了大量无主荒地,籍没的 田地以及购买的大量田地 ,土地兼并日益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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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古代土地制度
➢ 2.2.1 西周“井田制” ➢ 2.2.2 秦汉私有制与三国“屯田制” ➢ 2.2.3 晋唐“占田制”与“均田制” ➢ 2.2.4 宋元“计丁授田”与“限田” ➢ 2.2.5 明清时期的私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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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西周“井田制”
夏商周时期,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 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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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时期,由于战事频繁,魏、蜀、吴三国普遍实行屯田 制。屯田有民屯和军屯两种形式:
(1)民屯是把召募来的流民和收编的黄巾军家属按军事制 度编制起来,专门从事农业生产;
(2)军屯又叫兵屯,是由军队进行的屯田,由大司农派度 支校尉、度支都尉到军屯所在地管理军队屯田。其编制仍 以军队的营为单位,每营有佃屯田兵六十人。
逃民复业,凡浮客请佃,委农官勘验,以授田土,……其 田制为三品:以膏腴而无水旱之患者为上品;虽沃壤而有 水旱之患者,确瘠而无水旱之患者为中品;既确瘠而又水 旱者为下品。上田,人授百亩;中田,百五十亩;下田, 二百亩。五年后收其租,亦只计百亩,十收其三。一家有 三丁者,请加授田如丁数。五丁者从三丁之制,七丁者给 五丁,十本者给七丁,至十十、三十丁者,以十本为限, 若宽乡田多,即委农官裁度以赋之。 ——《宋史•食货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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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南宋时期,由于土地兼并太重,所以又开始实行“限 田”制度,即通过法令限制王公贵族占有大量土地。
元代和南宋一样,将土地分为官田和民田两种。 民田,就是私人所有的土地。 官田是承袭金南宋所有的官田以及籍没有两朝的皇室、贵
戚、达官、显宦及豪右等私人地产而来。另外,在征服战 争中,由于残酷土地屠杀掳掠,人民死亡流离,以致产生 大量无主荒地,这些无主荒地也被没收为国有土地。
土地政策学
Land Policy
1
第2章 中国土地制度概述
1
土地制度涵义
2
古代土地制度
3 民国时期土地制度
4 建国后土地制度
2
2.1 土地制度涵义
广义的土地制度:指人们在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因土地 的归属和利用问题而产生的所有土地关系的总称,是包括 一切土地问题的制度。
狭义的土地制度:仅仅指土地所有制度、土地使用制度和 土地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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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前期的均田制主要包括: (1)对百姓受田的规定 (2)对贵族官僚受田的规定 (3)对土地买卖的规定 唐中、后期,均田制与前代相比发生很大变化: (1)受田对象与前代有些不同 (2)关于官吏受田规定比前代各朝更完备 (3)土地买卖限制日益松驰 (4)优与“限田”
的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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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田制既作为诸侯百官的俸禄等级单位,又作为控制奴隶 的计算单位。井田制下的土地一律不准买卖,只能由同姓 依照嫡庶的宗法关系去继承。耕种井田的农业奴隶也随着 土地同属于奴隶主阶级所有,终生不得离开土地,更不准 转业。
春秋晚期,铁器使用和牛耕推广极大程度地提高了生产力 水平,促使井田制逐步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