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下空间的应急管理

城市地下空间的应急管理
城市地下空间的应急管理

城市地下空间的应急管理

城市地下空间,无论是应对战争防空袭需要,还是平时解决地面资源的匮乏,都充分发挥了其应有的效益,给人类生活带来了安全感,也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在给我们带来安全与利益的同时,由于设施不全、使用不当,特别是城市地下空间应急管理缺失等原因引发的各类事故灾难层出不穷。1995年3月20日,震惊世界的“东京地铁毒气案”,致使12人死亡、数千人中毒;2003年2月18日韩国大邱地铁纵火案,造成198人死亡和147人受伤;2005年7月7日伦敦发生地铁连环爆炸事件造成50多人死亡;1990年7月3日,一油灌列车在四川铁路隧道内突然爆炸起火,造成4人死亡,20人受伤;2003年8月6日,哈尔滨市“人和世纪广场”地下工程坍塌,造成15人死亡,8人受伤。一次次不堪回首的事故灾害给我们对地下空间应急管理敲响了警钟,一次次血的教训也在昭示着我们,地下空间并非只有平安,一旦我们忽视应急建设与管理,就会遭受灾难的惩罚,付出惨痛的代价。

一、城市地下空间应急管理现状

随着地下空间的建设与开发利用越来越成为城市发展不可小觑的组成部分,为城市建设铺开了一片新天地,为城市发展辟开了一个新视野,开发利用有限的地下空间资源为城市服务,是人类美好的愿望,但由于开发利用不够合理,应急管理相对滞后所带来的事故灾害频发等负面影响,将成为制约未来城市科学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从引发灾害的方式可将城市面临的灾害分为两类:一类是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洪涝、台风、海啸等;还有一类就是人为灾害,包括

战争、恐怖袭击、爆炸、化学品毒气泄漏、火灾、交通事故等。面对上述灾害,地下空间在多种灾害面前具备了远高于地面建筑的防御能力,可以毫无争议的成为城市居民避灾的重要场所。然而,事物总有其两面性,地下空间在防御灾害上同样也是一把双刃剑,若其内部发生灾害时所造成的危害就会远远超过地面同类同程度灾害,且在防御洪涝、爆炸、火灾这些灾种方面存在比地面建筑更为突出的弱点。

近年来,地下空间灾害呈现出多发性、多样化趋势,然而地下空间的应急管理,却未能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究其原因:一是地下空间应急管理意识不强。目前局部相对和平以及国泰民安的国内比较稳定的环境,容易麻痹人们的思想,没有亲身经历战火和切身体验重大地下空间事故灾难,难以刺激麻木的神经。地下空间使用者们多数都存在着事故灾难不会降临在自己头上的侥幸心理;二是地下空间应急管理主体不清责任不明。地下空间产权不明晰,已是一个长期困扰人防工作开展的难点问题。由于产权不明,也就带来了地下空间应急管理主体不清责任不明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导致地下空间应急管理无法落到实处;三是地下空间应急资金缺少投入。应急管理需要必要的设施设备作支持,归根到底就是要有资金投入,而这部分资金的投入其收益是隐性的,不会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因此,这部分资金由谁来投,按什么标准建,由谁来督促验收等目前还缺乏政策法规的支持。

从地下空间应急管理整体情况来看,由于人民防空法的规定以及地下工程(兼顾人防要求)建设设计许可要求,城市的地下工程建设,在其口部、防空抗毁能力等关键部位和重要设施上都能按规定建造。但在防灾、应急处置、应急救援等设施建设上就难以满足现实需

要,而地下空间的应急管理就更是软肋了。通常,一个地下工程按兼顾人防要求竣工验收后,使用单位便会急不可耐地加以开发利用,地下空间为经济建设服务是无可非议的,但常有开发过度与只顾利用而忽视应急管理、忽视安全的现象发生。如疏散通道占用、防火、防爆炸、侦毒、防毒、应急照明等设施设备不齐全等,都有可能为发生事故灾难埋下隐患。

二、城市地下空间易发事故分析

城市地下空间在开发利用时,往往会追求使用效率最高、投入成本最低,也就是追求利益最大化。加之地下空间本身具备隐蔽性(包括安全隐患)、空间相对密闭、逃生通道少、不利于人员疏散、遇灾施救难度大等特性,为引发大事故、大灾难埋下隐患。纵观地下空间事故灾难大体有以下几种:

(一)城市地下空间火灾灾害

火灾应该说是自然灾害中非常频发的灾种,城市地下空间火灾灾害也不例外,曾有资料说明,火灾是地下空间最为多发的灾害,约占总灾害发生率的30%以上,地下空间防火往往也会成为消防安全管理的死角与难点。地下空间在开发利用上的多样化,决定了防灾工作的复杂性,使用设备操作不当、装饰用材不合理、电线短路、人为破坏等引发火灾事故的因素也越来越多,尤其是地下空间的独有结构特性,一旦发生火灾,必然会比地面火灾存在更多的不利因素。

1、起火初期难以发现。地下空间火灾尤其是起火初期,地面人群、地面火情监测设备根本无能为力,所有火灾监测完全依赖于地下空间内部人员和内部火情监测设备。因此,往往容易错过火灾险情的早期发现,错失火灾扑救、人员逃生的良机;

2、烟害更为严重。据国

内外有关资料表明,火灾中因烟气致死人数占火灾死亡人数的60%以上,在火灾死亡人群中,多数人都是先窒息后被烧死的。地下空间相对封闭且狭小,火灾会产生比地面火灾更多的烟气和有害气体,大量的烟气得不到排散,迅速充斥整个地下空间必然促使灾害更为严重;

3、人员逃生困难。地下空间不论是平时,还是应急情况下都只能使用预建的与地面相连通的出入口,无法像地面建筑那样可以寻找或开辟紧急通道,且地下空间无法自然采光,火灾时的大量烟雾会迅速降低地下空间的能见度,一旦人工照明失效,人群难以辩明方向,给逃生增大了难度;

4、灭火工作更为艰难。由于地下空间出入口通道较少,消防人员与消防设备进入地下空间的通道,往往也是地下空间人员逃生的通道,出入口通道的人流交叉,一定程度上会延误灭火时机,以及对地下空间复杂地形和火势状况难以准确掌握与判断,大型灭火设备进入地下空间受限,必然会使灭火工作比地面火灾更为艰难。

(二)城市地下空间毒气与化学品泄漏灾害

毒气与化学品泄漏是灾害发生率仅次于火灾的又一地下空间易发多发灾害。地下空间人货混用或者在地铁之类的大型地下交通运输场所,人为破坏或者违法携带危险化学品而引发毒气、化学品泄漏事故的可能性难以避免,尤其是利用有毒气体和危险化学品实施人为破坏的恐怖份子,往往会选择人流量大,情况复杂的地铁等地下交通工程,使用各种欺骗伪装手段,隐藏企图实施犯罪,这给此类灾害的防范工作增加了难度。而一旦发生毒气、化学危险品泄漏,地下空间的出入口通道相对狭窄、大型救援设备难以进入,空间又相对密闭,空气流通慢,毒气、危险化学品空间滞留持续时间长,对人员、设施设

备伤害程度就会增大。因此,地下空间发生此类灾害,其灾害造成的损失往往就比较大。

(三)城市地下空间爆炸灾害

爆炸这类灾难主要源于破坏,像伦敦发生的地铁连环爆炸案就是人为破坏引发的灾难。地下空间通常作为地下停车场、地下商城等开发利用,以及作为城市交通枢纽的地铁等地下空间,造价相对比较高,人流相对混杂,且遭破坏后善后处置工作难度大,影响面广,容易成为恐怖份子袭击的对象。而爆炸具有瞬间突发,猝不及防的特性,且杀伤力大,破坏性强,是地下空间要重点防范的灾难之一。

此外,还有地震、洪涝、坍塌等事故灾害。随着时代的发展,一些新的事故灾害种类将会不断出现,随时都会有新的危机考验着我们地下空间的应急管理能力。

三、加强地下空间事故灾难的对策研究,提高城市地下空间应急管理能力

城市地下空间具有逃生通道少,人员疏散困难,施救难度大等特性,这些特性决定了地下空间事故灾难防范、应急管理情况更复杂,要求也更高,加之城市地下空间事故灾难日趋频发,为我们寻求防救对策提出了必然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地下空间的应急管理

城市地下空间要纳入正常的应急管理,不能成为应急管理的盲区。尤其是城市应急管理机构、地下空间主管部门、地下空间使用单位更应高度重视地下空间的应急管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责任感抓好地下空间应急

工作的落实,并逐步形成应急管理指导、应急管理监督和应急工作落实这样一个循环链,不断地推进地下空间的应急管理。

(二)要加强地下空间应急管理理论研究

城市地下空间应急管理是个相对独立的领域,虽然和地面应急管理有着许多类同之处,但其独具的特性需要我们有针对性的开展地下空间应急理论研究,以解决地下空间应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应急处置中的难点问题,以使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地下空间应急管理的实践。同时,通过理论研究,促进对地下空间防灾减灾知识,自救互救常识的广泛宣传,提高地下空间人员防护能力。

(三)要落实地下空间应急管理责任

地下空间应急管理要按照谁使用受益谁负责应急管理的原则,做到效益与责任相结合。要通过法律、法规和规章来落实应急管理责任,明确使用单位为应急管理的责任主体,地下空间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监管部门。同时,城市应急管理部门也要加强应急管理措施的指导与检查监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指导监管到位。(四)要增大地下空间应急防护与救援设施投入

地下空间与其他工程相比有一定的独立性,许多地面已有的应急预警、防护以及救援设施设备难以与地下空间实现资源共享。地下空间出入口相对狭窄,应急防护与救援设施必须独立建设。因此,需要有专项的资金投入,建立地下空间专用的预警、防护、救援以及相配套的保障系统。而用于应急防护与救援的专项经费必须要有相应的标准和规定来确保在建设过程中得到落实。

(五)要完善地下空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城市地下空间的应急管理,在落实责任,完善设施的基础上,要针对地下空间易发多发事故灾难的特性,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相关演练,并通过演练进一步修改完善预案,使预案更切合应急需要,从而达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以及规范应急管理的目的。

四、加强地下空间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应急管理全面发展

城市地下空间应急管理,应对的是地下空间突发事件,具有很大的危险性和不确定性,且较之地面突发事件更加复杂,必须建立健全“三个体系”,提高“三个能力”,以此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应急管理的全面发展。

(一)健全组织体系,提高应急管理能力

健全城市地下空间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是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应急管理的基础,是提高城市地下空间应急管理能力的根本。一是要在地下空间管理部门建立地下空间应急管理机构,实现地下空间应急管理的统一领导。要利用民防现有组织机构资源,健全地下空间应急管理机构,并作为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予以落实到位;二是要在地下空间使用单位建立应急管理小组,实现地下空间使用与应急管理的责权结合。一般来说,使用单位相对熟悉和了解地下空间的结构、平时的使用等情况,容易发现事故灾害的苗头,因此通过组建应急管理小组,明确责权,就可以有针对性的做好应急管理工作;三是要由地下空间使用单位建立应急处置小分队,提高应急处置的快速响应能力。由使用单位从一线岗位中精选人员组建应急处置小分队,并通过适时的训演练,能够在地下空间出现突发事件时,迅速由平时

工作岗位转换到应急处置岗位,在对外报警的同时,一方面组织其他人员撤离地下空间,另一方面迅速开展先期应急处置,扼止事件于萌芽状态或为应急响应赢取时间。由以上三级机构组成的城市地下空间管理组织体系,纳入城市政府应急管理机构的统一领导,形成一个城市地下空间应急管理完整的组织体系,从而为提高城市地下空间应急管理能力提供根本保证。

(二)完善预警体系,提高应急防范能力

城市地下空间应急管理预警体系,是避免灾害发生,降低灾害危害的重要防线,是实现早期发现、早期处置,降低应急处置成本,提高应急防范能力的有效途径。城市地下空间预警体系要有针对性和实用性。要针对地下空间的特点和地下空间多发灾害的预警需要,结合地下空间的结构、性质和用途完善预警体系。

一是要建立预警的多种手段并用。针对不同灾害的特性,建立适应各类灾种的预警设施,如烟雾探头、空气质量侦测、视频监控等,实现多种手段的并用。在预警体系建设上,既要依靠科技成果在预警方面的运用,实现自动探测预警技术;又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加强人员值班与现场巡查,实现人与技术的互补。

二是要建立全方位的预警体系。预警作为应急管理的一道重要防线,必须到底到边,不留死角,不存盲区。这不仅仅是指要配置布设合理的预警探测设施,还要建立预警发送系统,要能将预警信息快速传送到相关应急管理人员和现场人员,通过语音广播、大屏文字显示,疏散路线提示等手段,建立全天候与全天时立体式预警体系。

(三)建强防护救援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地下空间防护救援体系,是城市地下空间实施工程减灾,防止灾害扩大、灾害次生和衍生的重要手段,是地下空间人员的保命工程,建强防护救援体系是至善之心、至善之举,也是提高城市地下空间应急处置能力的必然要求。首先要在工程设计上满足防灾抗毁需要。要在追求使用效率、美观的同时,全面考虑结构是否科学,是否利于防灾抗毁,在设计选材上要采用具有防火、防震、抗爆性能强的新材料,为地下空间防灾减灾打下良好基础;其次要配置性能可靠的防护救援设施。城市地下空间防护救援设施配置,要以自动化设备为主,如灭火自动喷淋、自动转换的应急照明等设备,防护救援设备的配置,要做到标志醒目,取用方便;再次要适量储存防护救援物资。如遇毒气泄漏、地震、坍塌等灾害时,适量储存防护救援物资就显得非常重要了,诸如防毒面具或是毛巾(水浸湿可作为防毒面具替代品)、常用医救物资、被困待救必需的食品、饮用水等,都是关系到地下空间灾害时能否实施有效防护,减少灾害损失的重要保障。

城市地下空间的应急管理是个新课题,是个需要长期建设、常抓不懈的综合工程。我们只有平时准备好,才能临战不乱,遇灾不慌,才能处置有方,应对自如,才能更好地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的安全与稳定服务。

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共地下空间的安全使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大厦区域内公共地下空间的安全使用及其管理。 第三条凡在我大厦所辖区域内利用地下空间开办经营类、餐厅、仓储或开展业务办公的单位或部门均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公共地下空间的安全使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五条保卫部负责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申请使用地下空间的单位或部门,应当自公共地下空间投入使用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公共地下空间使用情况,向所在地的区、县(市)人防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已经投入使用的公共地下空间,使用者应当自本办法颁布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所在地的区、县(市)人防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第六条公共地下空间的所有权人、管理者、使用人、使用用途、范围和期限等情况发生变更,管理者应当自情况变更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的区、县(市)人防部门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第七条地下空间使用单位或部门应确定专职人员负责相关设施的维和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人防工程和地下空间设施维护及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向主管部门和保卫处报告。 第八条地下空间使用单位或部门须遵守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消防治安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同时与保卫处签订《使用人防工程和地下空间安全管理责任书》,确保人防工程和地下空间整体安全。 第九条保卫部应当加强对人防工程和地下空间使用安全的监督检查。对可能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行为,应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有权予以制止。 第十条所有权人或者管理者不得将公共地下空间租赁给无合法有效证件、证明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十一条公共地下空间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不存在危险建筑结构; (二)具有上下水、卫生间、照明设施,大型人员聚集场所具有备用照明设施; (三)设置通风系统; (四)配备防汛和防雨水倒灌设施; (五)按照规定设置或者配备机械防火排烟系统、自动喷淋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及其他消防设施和器材; (六)安全出口不得采用转门、吊门、防寒门帘或者侧拉门,门向疏散方向开启; (七)疏散通道符合国家安全规范; (八)装饰、装修材料符合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规定; (九)不得设置油浸电力变压器和其他油浸电气设备; (十)符合房产、消防、治安、安全生产监督、卫生、质量技术监督、环境保护等其他安全管理要求。 (十一)配备消毒器材和垃圾、废弃物的存放专用设施。 第十二条所有权人或房屋使用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普通地下空间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组织整改并消除隐患; (二)普通地下空间发生安全使用事故的,协助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调查处理; (三)遵守国家、省和市有关普通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的其他管理规定。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前景】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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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的必然选择。我国的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开始于20世纪60年代的人防工程建设。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的不断推进,目前地下空间利用已涉及:地下商业设施、地下停车场站、地下水库、仓库、地铁、地下街、地下通道、共同沟,等等。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有利于集约化利用城市土地资源,已开始成为我国城市建设和改造的有机组成部分,并被视作城市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但地下空间开发具有不可逆性的特点,这就要求城市的相关规划、建设活动必须具有前瞻性和科学性。通过对地下空间的有效利用及其各种功能的整合,地下空间的建设每平方米都会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所以,开发地下空间是非常有必要的。 目前,在我国利用地下空间较为典型的是地铁、隧道、地下商业街等地下建筑。我国的第一条地铁始建于1965年。目前,已建成地铁的城市有:北京、天津、香港、上海、广州;南京、深圳、武汉、长春、沈阳、大连、青岛、杭州、成都、西安等城市都在积极建设地铁。北京地铁已经开通了1号线、2号线、5号线、10号线一期、13号线、八通线、奥运支线和机场专线,运营线路总里程200 km,共有123座运营车站。广州地铁已建成开通四条线路,总里程116 km,运营日均客运量超100万人次。在建线路包括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五号线、六号线、二/八号线延长线、三号线北延段,珠江新城旅客自动输送系统,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佛线等。到xx年上海世博会举办之际,上海轨道交通运营里程将达到400 km,客流占公共交通客运总量的40%左

国内外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现状及发展趋势

1.国外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现状及发展趋势 现代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通常是以1863年英国伦敦建成的第一条地下铁道为起点,进入20世纪后,一些大城市普遍陆续修建了地下铁道,城市的地下空间开始为改善城市交通服务,交通的发展又促进了商业的繁荣。自本世纪六十年代初至七十年代末,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建设进入一个高潮,在数量和规模上发展很快。日本东京、大阪的地下商业街,美国曼哈顿的高密度空间的出现,都是在这一时期,以1973年石油危机为转折点。从七十年代中期起,发展势头渐趋平缓。 国外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⑴经济方面:高密度市中心区地价的高涨使地下空间开发有利可图(投资上的赢利性);雄厚的物质基础,经济实力使地下空间的建设成为可行(投资上的可行性)。 ⑵地理因素:北欧、北美气候寒冷,广泛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形成一个四季温暖的地下世界,人口的无限制增长需要不断地拓展新的生活空间,同时在质量上寻求高密度环境下的秩序性和高效率的交通联系。 ⑶社会和城市方面:节能抗灾的考虑;保护历史性风貌和复苏城市中心活力之间折衷的产物;城市中心凝聚性和吸引力客观上产生建筑和人口的高密度和立体化交通的需要;同时,进入信息化社会,人和人之间的联系更为广泛和密切,需要更多功能化和集约高效的综合空间。此外,大型城市地下空间的建设对有效地使用土地,节省市政,公用设施的投资,提高城市的交通效率,减少城市经营管理费,保护和改善城市景观都具有综合效益。 国外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现状 国外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成就较高的是日本、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 1.1.1日本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现状

《安全管理应急预案》之城市地下空间的应急管理

城市地下空间的应急管理 城市地下空间,无论是应对战争防空袭需要,还是平时解决地面资源的匮乏,都充分发挥了其应有的效益,给人类生活带来了安全感,也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在给我们带来安全与利益的同时,由于设施不全、使用不当,特别是城市地下空间应急管理缺失等原因引发的各类事故灾难层出不穷。1995年3月20日,震惊世界的“东京地铁毒气案”,致使12人死亡、数千人中毒;2003年2月18日韩国大邱地铁纵火案,造成198人死亡和147人受伤;2005年7月7日伦敦发生地铁连环爆炸事件造成50多人死亡; 1990年7月3日,一油灌列车在四川铁路隧道内突然爆炸起火,造成4人死亡,20人受伤;2003年8月6日,哈尔滨市“人和世纪广场”地下工程坍塌,造成15人死亡,8人受伤。一次次不堪回首的事故灾害给我们对地下空间应急管理敲响了警钟,一次次血的教训也在昭示着我们,地下空间并非只有平安,一旦我们忽视应急建设与管理,就会遭受灾难的惩罚,付出惨痛的代价。 一、城市地下空间应急管理现状 随着地下空间的建设与开发利用越来越成为城市发展不可小觑的组成部分,为城市建设铺开了一片新天地,为城市发展辟开了一个新视野,开发利用有限的地下空间资源为城市服务,是人类美好的愿望,但由于开发利用不够合理,应急管理相对滞后所带来的事故灾害频发等负面影响,将成为制约未来城市科学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从引发灾害的方式可将城市面临的灾害分为两类:一类是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洪涝、台风、海啸等;还有一类就是人为灾害,包括战争、恐怖袭击、爆炸、化学品毒气泄漏、火灾、交通事故等。面对上述灾害,地下空间在多种灾害面前具备了远高于地面建筑的防御能力,可以毫无争议的成为城市居民避灾的重要场所。然而,事物总有其两面性,地下空间在防御灾害上同样也是一把双刃剑,若其内部发生灾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概念发展前景

地下工程导论报告 姓名:马敏超学号:*** 19世纪是桥的世纪,20世纪是高层建筑的世纪,而21世纪应该是地下洞室开发利用的世纪。 在当今工业经济与知识经济并存的时代,经济的竞争归根结底就是科技创新能力的竞争。二十一世纪是地下空间的发展世纪,特别是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资源的过渡开发,必然会带来环境污染、能源紧张、交通拥挤和水资源短缺等严重问题,因此人们不得不向地下要生存空间,以缓解土地资源紧张而带来的压力。 面临着人口、粮食、资源和环境的四大挑战,这决非是危言耸听、杞人忧天。它如晨钟暮鼓,告诫人们必须从现在开始认真研究对策 “可持续发展”被作为国策提出来了,摆在每个学科、每个产业的面前,土木工程界也应顺潮流而检讨自己。大量的土建工程拔地而起,每天都看到大片良田被钢筋混凝土所取代,并且无法再生,居住、交通、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把地面活土多留点给农业和环境,使地下空间成为人类在地球上安全舒适的第二个空间,是土木建筑工作者的紧迫课题。国际上已提出把“廿一世纪作为人类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年代”,日本提出要利用地下空间,把国土扩大数倍。中国也开始重视地下空间利用的立法工作,各地区已开始进行地下空间的开发规划。但由于技术立法不够,在这方面出了不少问题,花费了许多不该花的工程费。 交通拥堵已经成为城市致命的瓶颈,人们在拥堵中等待、愤怒、绝望,也开始因为渴望速度而寻找方向。当一个名字叫地铁的尤物可以让交通烦恼消却、速度诱惑满足时,几乎所有的中国城市都爱上了她,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地铁建设之旅。地铁的另类空间激发着人们的国际化大都会想象力和商业想象力,地铁天文数字般的投资令城市人痛并快乐着,地铁承载着所有都市人内心的柔软和抒情,令那些对城市失望的人可能重新爱上城市。 1、概述 城市地下工程师从事研究和建造城市各种地下工程规划、勘察、施工和维护的一门应用科学与工程技术,是土木工程的分支。 城市地下工程包括交通运输方面的地下铁道、公路隧道、地下停车场及各种穿越障碍的地下通道;工业与民用方面的各种地下制作车间、电站、各种车房及商店;人防市政地下工程,以及文化、体育、娱乐、与生活等方面的联合体育建筑等。 城市地下工程是伴随着人类社会发展需要而逐渐发展起来的,它所建造的工程设施应反映出各个不同年代社会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发展的面貌与水平。

国内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现状

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始于防备空袭而建造的人民防空工程。从1950年开始,我国人防工程建设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有了很大的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绩。1978年,第三次全国人防工作会议提出了“平战结合”的人防建设方针,1986年国家人防委、建设部在厦门联合召开了“全国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座谈会”,进一步明确了平战结合的主要方向是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实行平战结合,与城市建设相结合,使人防工程除战略效益外,充分发挥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成为今天以解决城市交通阻塞和缓解城市服务设施紧缺为动因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主体。据2005年统计,平战结合开发利用的人防工程达数千万平方米,年产值和营业总额近千亿元。 国内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情况 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始于防空需要而修建的人防工程。目前,除北京、上海等部分城市建设了地下交通和少量共同沟之外,在我国绝大多数城市,地下项目主体依然是人防工程。许多城市建设的地下商城和地下商业街,也大都是平战结合人防工程项目。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国城市建设正处于高速发展期。与经济建设相协调、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平战结合人防工程建设也实现了一个跨越跃式发展。 一是结合城市广场公园建设修建公用人防工程。 目前,北京比较流行的方式是结合绿地公园修建平战结合人防工程,契合环境和资源保护的主题。河南省信阳、驻马店、漯河等中小城市引资建设的平战结合人防项目,都是位于城市广场地下。 二是结合城区道路改扩建修建公用人防工程。 著名的长沙市黄兴北路地下商业街,就是抓住了黄兴北路打通的机会而修建的。 三是结合大型场馆建设修建公用人防工程。 青岛市“五四广场”人防工程就是结合奥运场馆建设而修建的。济南市经十一路地下商业街项目,也是结合省体育中心及周边设施改造而同步建设的。四是结合地铁建设修建公用人防工程。 广州市黄沙区地铁站地下综合体,就与地面广场、汽车站、过街地道等实现了有机组合,将商业、娱乐、人员转乘、掩蔽等多种功能集为一体。 在城市交通的改善方面,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我国地铁主要分布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和南京,地铁总运营长度近500余公里,目前,国家还批准了青岛、杭州、武汉、重庆、成都、哈尔滨、苏州、无锡等城市兴建地铁。同时大连、兰州、昆明、西安、长春、鞍山、佛山、乌鲁木齐等城市也正着手筹建地铁的工作。 杭州市钱江新城核心区是未来杭州的中心,是以行政办公、商务贸易、金融会展、文化娱乐、商业功能为主,居住和旅游服务为辅的行政商务中心(CBD)。核心区用地4.02平方公里,其中可开发用地159公顷,地面总建筑面积达650万平方米。规划居住人口3440户,提供就业岗位18万个。 杭州市钱江新城核心区地下空间总建筑面积约150万至200万平方米。其重点区域集中位于富春江路与新安江路和奉化路交叉口处的地下轨道交通站之间形成的南北轴;市民中心东部市民公园、杭州大剧院、商务科技馆、高架城市阳台和市民中心西部中央公园、会展中心之间形成的东西轴之间。 新城地下空间功能主要包括地下交通、商业、文化、休闲、停车、防灾等,届时,两条地铁线、两个地铁站将把地下城和其他城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杭州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

杭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促进地下空间综合化、系统化开发利用,集约节约城市空间资源,提升城市整体防护和综合承载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地下空间是指地表以下的空间。 法律、法规对涉及国防、人民防空、防震减灾、文物保护、矿产资源等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基本原则]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当遵循统一规划、综合开发,生态环保、公益优先,合理利用、确保安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优先和禁止]地下空间应当优先用于建设地下交通、城市基础设施、防空防灾等项目;鼓励建设商业、工业、仓储以及体育、文化等公共服务项目;禁止建设住宅、医院、学校、幼托、养老等项目。

第五条[政府职责] 市和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统一领导,建立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综合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开发利用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部门职责]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综合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统筹推进工作,并负责地下空间建设工程施工的监督管理。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管理。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用地和不动产产权登记管理。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空间建(构)筑物交易、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下公共停车场、地下道路、地下公共连通通道、地下综合管廊等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的使用和维护的管理。 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空间涉及人民防空防护设施的规划、建设、审批、使用的监督管理。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环境保护管理。 政府其他有关职能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现状普查]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地下空间自然状况、地下空间资源、地下空间利

地下室安全管理规定.doc

地下室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学校用油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保证供油需要,特制本规定。 一.油库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或指定专人兼管(下称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油库的管理工作及油罐运行操作,确保油罐安全运行。 二.油罐的运行操作: ⑴油库的操作室内,应有贮油区的流程工艺图(附图),注明各贮油罐内的液体最高液面,工作人员必须熟悉输油管线分布及流向和全部阀门用途,以便一旦发生事故或火灾时,能迅速处理。 ⑵油库进油时,工作人员必须到位,注意监视油罐液面,防止油品溢出,并做好进油登记,填写签收单。进油后,油箱盖及泵房要及时上锁。 ⑶禁止悬空向油罐输油,以免产生静电。 ⑷雷电时,停止输送油品,防止雷电感应而引发火灾事故。 ⑸在开启管线时,应缓慢进行,防止产生强烈水锤效应损坏设备。 ⑹定时观测罐内液面,测量时应轻放工具,勿撞击,以免产生火花。 ⑺严格监视油罐内温度,夏季高温时段,要对油罐不定时喷淋降温。

⑻油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会混入一定数量的水份,要经常做好油罐油的脱水工作。 ⑼注意掌握用油动态,油库应储备足够油量,保证学校用油。 三. 油库设备的定期检修和保养: ⑴坚持对油库进行巡回检查制度,并做好记录。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常规巡查,检查呼吸阀,阻火器是否完好,油罐入孔门及各处阀门有无漏油或渗油现象,油位是否正常、符合规定标准等。一旦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隐患。 ⑵定期对油罐上的防爆装置进行检查和对油罐的防锈保养。 ⑶清洗含有硫化物的贮罐时,必须不断用水浇洒,保持潮湿,防止硫化物自燃。清除的硫化物运出贮油区,埋于地下。 ⑷对油库设备要定期检修,特别注意油罐的呼吸阀,阻火器,油位指示器及各处阀门,管道的密封性,油泵等主要部件和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四. 油库的消防安全措施: ⑴消防设备,器材及工具要齐全完整。消防灭火器应根据消防部门的要求,参照油罐数量和容量备足配齐,定期检查、更换。 ⑵油库管理区必须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⑶防火标志,显眼明确。油库管理区内严禁吸烟,禁止穿带铁钉子的鞋进入油库区。 ⑷油库区严禁明火作业、带电作业(如带电换灯泡)。 ⑸严禁高压电线跨越油罐区,在油罐区设置固定电源,严禁架设电线,一切电气设施采用防爆型。

地下空间开发

地下空间开发专题 随着城市化水平快速发展,城市可利用土地资源日益紧张,开发地下空间成为必然的选择。我国可利用的地下空间约3873.60亿立方,对于构建生态城市,低碳城市意义重大。一:地下空间功能划分 地下空间开发按使用功能可以分为八个领域 1、交通设施:城市地下通道、城市地铁、隧道等。 2、商业设施:地下商城、地下娱乐场所,废弃矿井商业开发等。 3、地下车库:解决城市中心区的公共停车和居住区的个人停车等。 4、市政管廊设施:城市给排水管道,通讯,电缆,供热,供气管道,为以后添加设施提供预留空间。 5、城市灾害防治系统建设:人民防空、抵御自然灾害。 6、军事工程:地下军事指挥中心、重要军事设施(军事光缆、通道、物资储备等)。 7、工业设施:地下核电站,地下电厂,地下车间,厂房,仓库等。 8、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增加建筑面积、抗灾防震。 二:国外地下空间开发现状 1、日本地下空间开发注重分层开发,商业街置于浅层,深层地下空间定义为公共用途,预留设置城市市政基础设施

和共同沟;注重地铁车站与地下商业街,公共中心,停车场综合开发,容积率达到10以上;注重都市圈周围地下排水系统建设。 2、美国注重地铁建设,地下通道建设较多,将主要的大型公共建筑通过地下通道连接起来。 3、瑞典大型的地下排水系统在世界上是领先地位,城市排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都在地下。 4、俄罗斯将地铁系统与共同沟系统结合起来,进行分层开发。 5、法国将废弃矿井进行改造,开发为城市下水道,共同沟系统,大力建设地下车库。 三、国内地下空间开发规划 1、北京地下空间开发规划 2、上海地下空间开发规划 3、深圳地下空间开发规划 4、雄安地下空间开发规划 5、山东地下空间开发规划 5.1济南地下空间规划 《济南市中心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5.2青岛地下空间规划 《青岛城市地下空间资源综合利用总体规划(2014-2030年)》青岛人防办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管理,合理开发城市地下空间资源,适应城市现代化和城市可持续发展建设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编制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地下空间进行开发利用,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城市地下空间,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地表以下的空间。 第三条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贯彻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依法管理的原则,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结合,考虑防灾和人民防空等需要。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第二章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 第五条城市地下空间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应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各级人民政府在编制城市详细规划时,应当依据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作出具体规定。 第六条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地下空间现状及发展预测,地下空间开发战略,开发层次、内容、期限,规模与布局,以及地下空间开发实施步骤等。 第七条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编制应注意保护和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科学预测城市发展的需要,坚持因地制宜,远近兼顾,全面规划,分步实施,使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同国家和地方的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应实行竖向分层立体综合开发,横向相关空间互相连通,地面建筑与地下工程协调配合。 第八条编制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必备的城市勘察、测量、水文、地质等资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编制任务的单位,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要求。 第九条城市地下空间规划作为城市规划的组成部分,依据《城市规划法》的规定进行审批和调整。 城市地下空间建设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后,报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市地下空间规划需要变更的,须经原批准机关审批。 第三章城市地下空间的工程建设 第十条城市地下空间的工程建设必须符合城市地下空间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第十一条附着地面建筑进行地下工程建设,应随地面建筑一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十二条独立开发的地下交通、商业、仓储、能源、通讯、管线、人防工程等设施,应持有关批准文件、技术资料,依据《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十四条地下工程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 第十五条地下工程的勘察设计,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承担。 第十六条地下工程设计应满足地下空间对环境、安全和设施运行、维护等方面的使用要求,使用功能与出入口设计应与地面建设相协调。 第十七条地下工程的设计文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审查。 第十八条地下工程的施工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确保工程质量。

北京市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

1 北京市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已经2004年11月16日市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的安全使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用于生产经营、居住、办公等人员聚集场所的人民防空工程、普通地下室(以下统称“地下空间”)的安全使用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市地下空间的安全使用,坚持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地下空间的安全责任由产权人负责;产权人委托管理单位管理的,由管理单位负责。 地下空间的使用人应当服从产权人、管理单位的管理,对使用行为负责。 第四条利用地下空间从事商业、文化娱乐业、旅店业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作为居住场所的,地下空间的产权人、管理单位应当保证地下空间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防火、卫生等管理规定,并经公安消防机构、卫生主管部门检查合格。 (二)房屋建筑安全,不存在危险构件。 (三)具有上下水、卫生问、用电设施。 (四)通风良好,设置机械通风系统或者空气调节装置,并保证有效使用。地下空间平时使用必需的新风量,以及相应的新风系统、回风系统等设置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五)具有防汛、防雨水倒灌设施。 (六)按规定设置和配备机械防烟排烟系统、自动喷淋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及其他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五条地下空间的产权人、管理单位利用地下空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制定落实治安、消防、卫生、建筑等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措施。 (二)建立防火、防汛、治安、卫生等责任制度。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与使用人签订地下空间安全使用责任书,明确使用人对地下空间的安全使用义务,并对使用人履行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使用人违反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安全使用义务的,及时制止、纠正,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使用人民防空工程,应当按照所在地区、县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的要求使用。 (四)不得擅自改变地下空间工程的主体结构或者拆除地下空间工程的设备设施。 (五)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符合安全规范。安全出口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或者侧拉门,门向疏散方向开启。 (六)在地下空间的入口处设置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建设(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制发的人民防空工程、普通地下使用标志牌。 (七)建立安全设施检查、维修管理制度,保障安全设施正常使用。 (八)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消除。 (九)依法及时报告火灾、传染病疫情等突发性事件。

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复习大纲.doc

城市地下空间规划设计 总复习知识点 1.城市的形成与发展 本章首先通过国内外城市发展过程所表现出来的城市空间发展规律,介绍了全世界城市经过四个阶段实现了城市化,丰富和发展着城市规划理论和城市功能。 城市的发展过程实质是一个城市化过程。全世界城市化的过程中按照发展方式的不同划分为四个阶段。城市初期吸纳劳动力的聚集效应,使城市容量外延扩大,完成城市化的第一阶段。城市通过再开发市中心,内涵式扩展完成了城市化第二阶段。城市郊区化和再城市化发展了,外延式和内涵式并存过程完成了城市化第三阶段。目前的泛城市化现象,使世界进入城市化过程的第四阶段。 全世界城市发展过程都面临“城市化病”现象。但是不同的发展历史呈现不同的现状。发达国家的城市化面临逆城市化现象,表现为城市郊区化和泛城市化。发展中国家面临的是滞后城市化和超前城市化。前者表现为城市人口负增长和出现城市群;后者表现为城市工业化程度与城市化水平不协调。 工业化是城市化的发展动力;聚集效应和规模效益是城市化的关键;现代化的技术、信息及环境要求带动其他城市的发展。 城市容量又称城市空间容量或城市环境容量,是指城市空间在一定时间内,对城市人口、静态物质(建筑物和各种城市设施)和各种城市活动的综合容纳能力。理论容量是一个城市在一定发展阶段,根据城市性质、自然条件和经济地位、发展远景等因素综合确定的。实际容量是一个城市某个阶段实际存在的城市空间容量。城市容量包括人口容量,一般以人口密度衡量;土地容量,表现为各种用地指标。城市容量的计算方法。 理论容量与实际容量间的关系:理论容量大于实际容量,城市发展不充分、有发展潜力或空间。理论容量等于实际容量,城市处于发挥其机能的最佳状态,具有良好的发展活力。理论容量小于实际容量,城市出现恶性膨胀,城市病出现。 城市规划要解决城市的四大功能布局和协调:居住、工作、游憩、交通。城市规划的期限:总体规划期限一般为20年,近期规划期限一般为5-10年。 城市人口规模是城市规划中的重要基数。城市人口规模的预测方法有产值推算法(劳动平衡法),职工带眷系数法,统计分析递推法,数理统计法,城市性质类比法。一般都要以一种方法为主,其他方法辅助校核,再根据城市环境、最佳经济效益规模决定。 城市空间结构是指城市各物质要素在某一时段的空间分布效应、外在形态和演化过程。城市空间结构层次上分为内部空间(城市各功能区)、外部空间(卫星城、郊区、飞地)、群体空间(城市间、城乡间)。城市空间结构内涵用密度、布局和形态评价。 城市密度表现城市内部不同地段土地利用的强度,反映城市不同地段经济活动聚集程

开发地下空间的重要性

开发地下空间的重要性 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建筑拔地而起,大厦密集,城市道路四通八达,但是于此同时,问题也接踵而来:用地紧张、生存空间拥挤、交通阻塞、生态失衡、环境恶化,, 这给人们居住生活带来很大影响,也制约着经济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在这种情况下,人们转向对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那么,我们可以利用的地下空间资源到底有多少呢?一般说来,地下空间的资源就是城市总面积乘上开发的深度,再乘上4 0%的可开发系数,就是可开发的地下空间的资源。这个量是很大的,一般要达到一个城市的已有空间容量的数倍。有人提出来,地下空间开发造价很高。地下建设的造价确实比地面造价要高,一般高三到四倍,最少也在两倍以上。比如东京地下商业街的造价,每平方米平均是2 5?9 0万日元,是地面同类型建筑的三到四倍。但是地面建设要加上土地的价值--每平方米300万日元的土地费,这样地下建筑的造价反而比地面建筑要低,仅为后者的1/4到1/12。因为地面拥挤,地面土地的价格就猛涨,这个时候来开发地下空间的话,反而便宜。 虽然地下空间的可利用资源很多,但是仍有很多人对地下空间的利用产生质疑,下面我将从3 方面论述开发地下空间的重要性 一、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利处看其必要性。 大力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对于解决城市用地紧张、交通拥挤、环境恶化等城市化进程中的诸多难题,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首先是对于缓解土地紧张方面:在当今世界,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需求与自然资源的渐趋枯竭,成为制约人类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在城市发展上则表现为人们对城市容量的需求与土地资源缺乏之间的矛盾。这就是所谓的生存空间危机。 地上空间和土地的面积成正比关系。在人口稠密的城市,地上空间往往被垒加起来使用,如多层立交桥。很多城市设施的建设都在争地。越是人口密度大的地方,这种矛盾越显突出,地价也越来越贵,尤其是在旧城区,解决这种矛盾的办法是“发展地下空间”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可使城市的部分功能由地上转入地下,实现由“二维”向“三维”转变,能够极大地提高城市土地的空间利用率,缓解城市发展与土地资源紧张的矛盾。 其次是对于缓解城市交通矛盾方面: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人们对交通的需求与日俱增。机动车辆的大量增加和车均道路面积的减少,在城市中产生了交通拥挤、行车

城市地下空间现状及发展前景探析(王士花)#(精选.)

“百年梦想,强我人防”征文活动城市地下空间现状及发展前景的探析 一、当前城市发展现状 1.1城市化的发展带来了城市土地资源的紧张和生态困境 随着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不断扩大,土地资源锐减,人均土地资源将越来越匮乏。而在进行城市土地开发过程中,有时为了取得更多的生产、生活用地,不惜牺牲绿色用地,不按规划要求的指标保留和建设绿化用地或拆迁破坏的绿化补偿不足,造成许多城市硬质景观和软质景观面积的比例严重不协调,环境自净能力大为降低,导致城市尘土飞扬,噪音倍增,疾病增加,最终制约社会的发展。 1.2 资源集约型社会发展要求对城市空间充分利用 开发地下空间,鼓励土地综合利用,推动老城区地上、地下整体改造,减缓城区扩展速度,提高单位土地产值已成为土地资源,减少人均地面建设用地,将粗放型、平面外延式的增量发展模式转变为节约型、立体内涵式的存量优化发展模式, 正成为马鞍山市今后土地利用新的发展方向。 1.3 环境友好型城市已将地下城市空间的开发锁定为未来的发展重点 当前,中国城市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以现在的发展速度,未来的马鞍山势必面临交通、能源、生态等多方面矛盾。以城市交通为例,道路交通流量的快速增长,,使城市道路交通堵塞、停车供需矛盾等问题更加突出地下空间给各种市政基础设施提供空间,为城市提供安

全有效的生命支持系统。同时地下建筑有助于保护自然植被,与地面建筑相比,,更大程度上维护了生态的平衡。大力发展地下交通、地下物流、地下综合管廊、地下垃圾处理系统等地下基础设施, 对整合人类活动、保护城市环境的整体性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合理开发地下空间也是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发展要求。 二、地下人防空间的建设与多样化空间的结合 2.1 地下人防空间的建设大多没有与市场开发相结合,造成人防空间在市场环境下的浪费; 我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主体是出于备战目的的人防工程。而此类人防工程一般要求空间较小、尽量密闭,而平时状态下作为地下商业空间使用时,又希望空间越大越好、尽量开敞。因此,对现有的人防地下工程而言,尽管在建设前都经过了可行性论证,既考虑到战时防空的需要又考虑到平时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具有双重功能,但在实际情况下,平时利用和战时要求往往存在矛盾。目前的人防工程经常是花费了大量的投资,却无法满足平时的使用要求,人防工程遭遇野蛮改造的事例屡见不鲜造成人防空间在市场环境下的严重浪费。 2.2 部分城市已在尝试将人防空间与地下交通、地下商业等功能性建筑结合利用,扩大利用率 经过20多年的发展,人防工程已经改变了过去的面貌和形象。现在,新建的人防工程严格按建设程序办事,从土建到装修都注重质量。建成投入使用后,取得了显著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DOC)

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 陈孝琼15120992隧道1507班 摘要 地下空间作为一种宝贵的自然资源,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在对它进行有序、合理、经济、高效的开发和利用,将其广泛应用于交通仓储、防空、环保、能源、居住、商业等领域。 近年来,随着城市经济迅猛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人们对城市发展的需求也不断增加,此时地下空间资源应运而生,成为解决现代城市问题、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地下空间的重点开发地区为地铁线路及车站、城市主干道及交叉点、中心广场(绿地)、商业中心、大型居住区及大型公共设施等。城市以地铁线路为坐标轴线来开发地下空间,能够带动地铁周边地区的发展,通过地铁集聚的巨大人流,吸引更多的投资和建设,有利于调整城市的整体结构。 本文将在杭州市的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的既有基础上,分析地下空间开发和利用的特点,同时结合国内外其他其案例,提出自己的一些观点和建议。 关键词城市地下空间特点 Abstract Underground space as a kind of precious natural resources, many countries all over the world to it in the orderly, rational, economic and efficient 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 it will be widely applied in traffic storage, air defens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energy, residential,commercial, etc. With the social and economic strength of the ascension of cities and the demand of the urban development, urban underground space resource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strategic resources, the 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 of urban space has become to realiz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the city is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ways.The key development areas for metro lines and stations, urban main road and the junction, central plaza (green), business center, large residential area and large public facilities. The subway line as the 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 of underground space is very important i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axis, the urban spatial structure adjustment and the improvement of the area function and plays a very important role. The article will analyze the features of the underground space based on Hangzhou city.Meanwhile,I will give some opinions and suggestions based on examples at home and abroad. Key words:Urban underground space,Features

地下室规章制度

地下室租住人员管理制度 1. 地下室租住人员入住前需向管理人员出示身份证,暂住证,是夫妻的出示结婚证。留 存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并交一定数量押金。 2. 入住后要爱护地下室的公共设施及物品。节约用水,用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管理 员反映。 3. 租住人员严谨在地下室喝酒滋事,打架斗殴,违者给予清出地下室,一切后果由租住 人承担。 4. 租住人的贵重物品要自己妥善保管。房间内请不要放置贵重物品,如:现金,手机等。 如果丢失概不负责。 5. 租住人员不要带陌生人进入地下室留宿,一经发现将给与处罚。如发生意外一切后果 有租住人负责。 7. 租住人员如果损坏公共财物及设施,应足额赔偿。否则,我们将给予一至两倍的罚款 或交派出所警察处理。 8. 严禁租住人员在地下室使用燃气炉,燃油炉,电热炉及热得快等危险物品,如有发现 将给予收缴其物品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9. 租住人员严禁把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进地下室。一经发现没收其物品上交有关部门, 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10. 严禁租住人在室内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外出时一定要断开 室内总电源。关好窗,锁好门。如夜不归宿请告知管理人员以加强对您房间的看管。 11. 租住人员应服从管理员的管理,遵守地下室的管理制度。服从并配合消防,人防, 派出所,及相关管理机构的管理。 12. 租住人员应及时足额交纳房租及相关费用,如到期拒交者。管理员有权清除人员及 物品并报警处理,一切后果由租住人承担。 13. 租住人如不想续租请在房租到期前十五天告知管理员以便妥善处理。 14. 租住人员办理完退房手续后既解除租住关系发生任何问题本单位概不负责。 15. 如发生任何险情,请迅速报告管理员。或拨打有关电话,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 理。 提示电话:火警119 盗警110 急救120 北京务实物业管理中心篇二:北京市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 北京市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已经2004年11月16日市人民 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的安全使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 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用于生产经营、居住、办公等人员聚集场所的人民 防空工程、普通地下室(以下统称“地下空间”)的安全使用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第三条本市地下空间的安全使用,坚持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地下空间的安全责任由产权人负责;产权人委托管理单位管理的,由管理单位负责。 地下空间的使用人应当服从产权人、管理单位的管理,对使用行为负责。 第四条利用地下空间从事商业、文化娱乐业、旅店业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作为居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2020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试卷总题量: 13,总分: 100.00分】用户得分:100.0分,用时1360秒,通过 一、单选题【本题型共5道题】 1.下面关于城市地下空间信息化体系的主要应用的描述,正确的是()。 A.通过对采集的地下空间实时数据分析处理,来时实现对安全隐患的排查。 B.事故发生后能够立马启动相应的事故等级预案并发布信息。 C.通过红外感应器实现对地下空间人、车、物信息的实时精确掌握。 D.通过对地下空间的人员流动、管线运行、出入口、设施巡检的实时监测及数据分析,作出风险预警及评估。 用户答案:[C] 得分:6.00 2.下面哪座城市地下空间管理体制现状采取的是职能部门分工管理模式()。 A.上海 B.深圳 C.沈阳 D.北京 用户答案:[B] 得分:6.00 3.上海市首部地下空间规划建设法规是于哪一年审核通过的()。 A.2005年 B.2008年

C.2011年 D.2013年 用户答案:[D] 得分:6.00 4.下列关于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建设发展的历史沿革,说法错误的是()。 A.大部分早期所建人防工程的特点是,质量差,渗漏水严重,内部三 防设施不完善。 B.1978年10月,国家人防办和建设部在“全国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 相结合座谈会”上进一步明确了人防工程建设的主要方向是与城市建设 相结合。 C.1997年12月,建设部颁布了国家层面的法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 利用管理规定》,该法规明确了“城市地下空间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D.1953年11月召开了第一次全国人民防空工作会议。 用户答案:[B] 得分:6.00 5.加拿大蒙特利尔地下城建设的特点不包括()。 A.与地面联系紧密 B.混合功能区取代单一功能地下空间 C.坚持统筹规划的原则 D.分层开发 用户答案:[C] 得分:6.00 二、多选题【本题型共5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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