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销合同书(国内)2222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特许经销合同书--信和皮装

特许经销合同书(国内)合同编号:

授权许可方(甲方):

法人代表:

被授权许可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多次友好协商,在互惠互利,发挥各自特点,建立一个长期、稳定并高效运作的经营组织的原则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信和品牌皮装特许经营权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经营区域及经营方式

1 甲方授权乙方在省市县(镇)范围内独家代理销售经营甲方信和品牌服饰皮装

产品系列。(具体商标见“商标注册证”)

2经此授权后,甲方在该区域内将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业、个人以同类经销权。

3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作为单独的民事主体身份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依法经营、交纳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乙方的债务均与甲方无关。

第二条

合同保证金与供货政策:

1 自签订本合同3日内,乙方须按向甲方交纳合同保证金贰万元人民币(¥20000元),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书的保证金。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有任何违约及侵权行为,因此发生的主债权以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权利的费用,甲方可在此保证金中作相应扣除或不予退还保证金。如乙方在合同期间无违约行为,合同期满后结算所有款项及办理相关手续后一月内,甲方将合同保证金如数无息退还乙方。本合同以乙方足额支付甲方合同保证金为生效条件(以甲方财务开的凭证为准)。

2 本着“利润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足额货品订金才能得到入货保证,否则甲方不保证供货数量;同时乙方保证提完每季所订货品并如数支付货款,逾期未提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并有权按剩余未提货品订货价总额计算违约金,从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如果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大于此数额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甲方每次出货给乙方时,乙方必须以现金或汇票形式先行支付货款给甲方,甲方在确认收到货款后,三天内安排发货给乙方。若因乙方未及时支付货款而造成甲方货品不能按时按量发放则责任自负。乙方若需开具增值税票,所需税款一律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三条

店铺开设要求

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应该开设商场专柜或专卖店家,销售网点开设必须符合甲方现行有效的规定和要求。

店铺面积:专营店面积不得小于20平方米;商场专柜要求 20 平方米以上。

第四条

进货、付款、配送验货

1 首批进货:为确保新开店、柜的货源,乙方前期进货人民币万元以上(指结算价)。

2付款:款到发货,现货货款乙方应在签订现货合同3天内支付。期货货款,乙方应在签订期货合同后15日内,支付30%作为定金(逾期交付定金的,交货期顺延),余款发货前结清。

3货品运输:

乙方自提或甲方代为发货,甲方承担甲方所在地至物流公司的运输费用,其他运输费用乙方承担。

运输详细地址以及联系方式:收货人: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收货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乙方应及时验货,如有异议,须在提(收)货当日提出,甲方保证发往乙方的货品质量均经过合格检验,乙方收货后应立即检查,若发现货品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提到货品3天内把有质量问题的货品并附上退货清单(注明货品的名称、款号、颜色、规格、数量及次品原因)退回给甲方检验,甲方质检部门收到并检验确认为甲方货品质量问题的,则甲方给予调换或修复,如甲方已无该货品或无法修复则给予等值调换。(调换时乙方须保持原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没有损坏)如属乙方在经销过程中造成的货品质量问题,则甲方不予退换。

5 残次品处理:甲方对乙方退回的残次商品有最终审核权(按国家标准)和否决权。乙方退货应按运输标准包装并附货品清单。(经销商签名加盖公章)。否则甲方不予处理。

5退换货:销售季节结束后,乙方可将滞销产品退还甲方,但退还比例不得超过提货总额的10%

第五条

合同之解除、终止及违约处理。

1.本合同解除时(包括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和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解除本合同),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甲方的公司名称、商标和商业名称。不得以甲方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2.如乙方违反下列其中任何一项规定,甲方有权扣减、没收乙方的合同保证金,并单方面提出解除本合同并提前七天时间书面通知乙方,且无须向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等任何责任;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甲方指定期限内退出该市场的经营,并妥善将原有的加盟客户移交给新代理商或甲方。

A、擅自将特许经营权转让或买卖。擅自用特许经营权用作抵押、租借;

B、拖欠应付款项两个月之上(含两个月);

C、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经甲方二次邮件通知而不整改;(经销商正确填写邮箱:)

D、过程中有严重损害甲方利益或严重违反本合同的违约行为;

3 .乙方由于自身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不能正常经营,而在合同签订3个月内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甲方将根据甲方的损失情况扣除相应的损失费,退还剩余保证金。

4.因遇到政治、国家政策、天灾或发生人为不可抗力的情况,例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拆迁等情况,而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约时,事发一方应立即以书面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后的十五天内向对方提供事件详情,并由公证机关签发有效证明,经过双方协商后决定是否解除合约,或者免除部

分履行合约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约。

第六条

合约的续签及其它

本合约期满前三十天内,乙方若有续约意向,需提交《续约申请》给甲方审核,经甲方同意后,

需重新签订《特许经营经销合同》,合约条件另议。若乙方无续约意向,需在本合同期满前的三十天内向

甲方提出书面通知。

第七条

合同期限及生效

1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 日止。签订地点为辽宁

省大连市开发区。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避免产

生不必要的损失。如协商无法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本和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提请甲方所在的大连

市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2 本合约自双方签字、盖章及甲方收到合同保证金、货款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补充条款

1 就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新的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若与上述条款有相冲突时,以补充协议的条款为准。

2甲、乙双方均承认其已审阅、理解本合同的全部内容,在已充分意识到其在本约下的义务与责任,也已

经充分了解有利于一方免责条款。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签署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签章: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传真号码:

地址:身份证地址:

身份证号码: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署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