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执法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键词: 程序正义 参与和透明 控制公权力 保护公民权利
一、何为卫生行政执法
• 概念 法的运行的三个概念:立法 司法 执法(行政执法) 卫生行政执法:卫生行政机关执行、适用
法律的活动 具体分类如下图
卫生行政机关 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监督
行政奖励
行政合同
行政指导
强制措施 强制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a)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b)划拨存款、汇款; c)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
财物; d)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e)代履行; f)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2)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a)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b)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c)扣押财物; d)冻结存款、汇款; e)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 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 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 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卫生行政执法
法学如何研究纷繁复杂的行政现象?
概念体系---逻辑推理
传统法学: 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政救济
当代新法学: 政府管制 行政过程 价值范畴:社会正义 透明和参与 责 任 效率 对合法的界定标准
讲述提纲
一、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总论 • 概念 • 分类 • 原则 • 主体 • 合法的标准 • 效力 • 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的撤销 变更 废止
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的撤销、废止、变更、 无效
1、撤销 原因:违法 撤销的主体:自己 上级 法院 效力:溯及力 回溯到行为作出之时
2、废止 原因:合法存在的根据不复存在 主体:自己 上级 效力:不溯及既往
3、变更 原因:客观情况变化或原决定失当可行变更 主体:自己 上级 法院
4、无效 原因:显著重大违法 《行政处罚法》第41条 主体:自己 上级 法院
能力罚: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 证照
5、程序 先取证 后裁决 1)一般程序
立案 调查取证:必要时举行听证 向当事人告知事实、理由、依据(说明告知义务)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做出处理决定 裁决送达 执行
2)简易程序 适用范围: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
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 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3)听证程序:
适用范围: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 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
期日: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 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告知举行听证的 时间、地点
公开原则 回避原则
关于听证程序的讨论:
5、消灭 原因:到期 新法取代旧法 相对人的原因
法条链接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 行政机关及其 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 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 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 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 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 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
二、卫生行政处罚 1、概念 2、管辖: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
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原则:处罚法定原则(内容 主体 职权) 公开、公正原则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处罚救济原则 职能分立原则 一事不再罚原则
4、种类: 申诫罚:如警告
财产罚: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 非法财物;
• 卫生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及程序 实施机关:各级卫生行政部门
程序:1)申请与受理
2)审查与决定 一般20日,必要时延长 10日,决定之日起10日内送达
3)听证
条件 :主动举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 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 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 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 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制作现场笔录; (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 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 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案例:
• 某市开发区卫生局在没有许可权的情况下, 擅自许可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2012年3月份,当事人给患者进行治疗时, 给患者造成了伤害(成为植物人)。市卫 生局接到举报后,立案查处,决定吊销其 许可证。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市法制办 以超过时限为由,撤销了行政决定。
• 当事人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递交了 延续申请 ,但开发区卫生局未出具任何受 理证明,置之不理。2012年9月份,开发区 对该许可证进行了公告注销(在有效期 后)。市卫生局即以无证行医查处予以行 政处罚,当事人以处罚无依据提起行政诉 讼。
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 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 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 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2)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 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得的 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 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 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注销:1)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2)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
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4)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
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 5)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
实施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
可的其他情形。
• 法律责任: • 1)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
• 行政许可的撤销 注销
• 撤销: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 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5)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 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四、卫生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1、概念
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的过程中,依 法对公民人身自由进行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其财产实施暂时 性控制的措施。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由行政机关申请人民 法院,对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 者其组织,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的行为。 2、分类 1) 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
听证的性质 价值基础? 是否限于三种处罚? 听证后行政机关还能取证吗? 听证笔录的效力
三、卫生行政监督检查 前置行为 分类: 1、预防性卫生监督:各类建设项目的卫生 防护设施的检查和预评、产品安全性论证 2、日常卫生监督:现场查看 健康检查 报告制度 人员监督
卫生监督检查的正当程序: 1、表明身份 2、说明理由 3、提取证据 4、告知检查结果 5、告知权利
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下列 材料: (一)强制执行申请书; (二)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 依据; (三)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 (四)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行政机关负责人签名, 加盖行政机关的印章,并注明日期。
五、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合法的依据
1、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4.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012.1) 其他法律法规
2、卫生标准 3、程序正义理念:
正当程序
六、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的效力
确定力:所有人 拘束力:双方 执行力
(1)行政机关必须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2)行政机关应当 依照法律授权活动
2.合理行政原则 比例原则(适当性原则、必要性原则、相当性原则)
3.程序正当原则:公开 参与 4.高效便民原则:效率 5.诚实守信原则:信赖保护
案例:安徽省政府45号文引起的诉讼 6.权责统一原则:可问责
三、卫生行政执法的主体
当事人申请举行听证的条件:行政许可直 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 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 利
期日: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 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 组织听证
• 听证的程序: • 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
第五讲 行政执法行为主要形态分述
一、卫生行政许可 1、何为行政许可
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准许其从 事特定活动的行政行为。 2、卫生行政许可的事项范围 1)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 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2)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 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 资质的事项; 3)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 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 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卫生行政强制措施(主体为卫生行政机关) 具体包括:
A 一般强制: a)现场强制检查、检验等 b)强制检疫 c)强制保全 d)强制销毁 e) 取缔
B 即时强制:a)封锁疫区、污染区 b)隔离、隔离治疗、医学留验
与观察 c)紧急免疫接种 d)责令停止危险作业 e)追回出售食品 f)紧急召回药品
பைடு நூலகம்
一、 行政强制措施的一般程序
• 卫生行政机关 自己名义 自己担责
•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以委托机关的名义 由委托机关担责 卫生监督所
四、判断卫生行政执法活动合法的标准
主体合法 事实证据确凿 正确适用法律、法规 符合法定程序 不得超越职权 不得滥用职权 不得不作为
案例
• 深圳医保局“钓鱼执法”事件 问题: 诱惑执法 是否合法? 存在哪些瑕疵?
行政执法涉及的主要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10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4.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0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1999.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990.10
二、行政执法的原则(不限于卫生行 政执法)
1、依法行政 法律优先 法律保留
背景材料:
《行政强制法》: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6月30日通过,自2012 年1月1日起施行。
案例
上海再胜源干细胞工程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采 集脐带血。 2004年1月,上海市卫生局根据《血 站管理办法》(暂行)第四十八条之规定,经过 调查取证、制作笔录后,对再胜源公司作出取缔、 没收YSD-35-125液氮生物容器3只、YSD—35- 200液氮生物容器1只的卫生行政强制决定,并制 作了行政文书,当场送达该公司 。再胜源公司不 服,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
• 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 回避原则 • 举行听证时,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审
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 并进行申辩和质证;
• 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 字或者盖章。
•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二、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分述 卫生行政许可 卫生行政处罚 卫生行政监督检查 卫生行政强制
深圳医保局“钓鱼执法”事件
2009年11月,深圳社保局工作人员假扮患 者诱导医生犯错,以不仔细核对医保卡上 的照片等过错,认定数个社康中心和医生 违规,并进行处罚。
诱惑取证的效力 诱惑取证的分类:机会提供型
犯意诱发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