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带薪休假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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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带薪休假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落实带薪休假情况的调研报告

休息休假权是劳动者应当平等享有的重要权利。随着《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我国的职工带薪年休假初步确立。xx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民旅游

休闲纲要(xx—2020年)》,提出要保障国民旅游休闲时间,到2020年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基本得到落实。为了弄清贯彻执行《条例》的真实情况,切实反映用人单位和职工群众等不同利益主体对执行《条例》的和意见,按照省厅工作安排,我市对全市落实职工带薪休假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总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深入了解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落实情况,我市将调研任务分

配到各个县区,对全市的行业代表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个别谈话等形式开展了专题调研。

一是分层召开经营管理者、主席和职工代表调研座谈会17次。

二是选择不同类型且具有代表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86家,其中,行政机关5家,事业单位10家,国有、集体及控股企业10家,民营企业61家。发放调查问卷1000余份,收回问卷900余份。在参与问卷调查对象中,一线职工占48%,一般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占32%,

中层管理人员占15%,高层管理人员占5%。调研的86家单位中已全

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的17家,占19.77%;部分落实的22家,占25.59%,没落实的47家,占54.65%。从落实的形式看,按规定天数正常休假

的占53%,由于无法安排休假按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的占47%。

三是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从单位性质来看,国有企事业单位和

政府机关落实带薪休假制度较好,在被调查者中有88.0%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表示近三年享受过全部或部分带薪休假,有81.3%的政府机关职工表示享受过全部或部分带薪休假。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外资企业比民营企业执行得好。从经济效益状况来看,经济效益好的企业比经济效益差的企业执行得好。从职工岗位来看,技术业务骨干以及重点工程和重点岗位生产一线的职工及企业高管、领导干部带薪休假比例仅为23.2%,一般干部职工休假比例为55.7%。从休假形式看,机关事业单位一般采用一次性或分段休假;企业的年休假则相对灵活,一般采取生产销售淡季或停产检修期间集中休假、分段休假、抵消事假等方式安排。从参与调研人员的身份来看,职工对带薪休假普遍欢迎,高层管理人员和企业主中77%的认为当前的带薪休假制度与我国目前的社会状况存在一定的脱节,特别是在目前经济下行的情况下,该制度难以得到很好落实。

四是带薪休假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原因比较复杂。从调研情况上看,政府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带薪休假落实不到位的主要原因是职工

工作太忙,没时间休假,占比分别达到85%和63%;民营企业带薪休

假制度落实不到位的主要原因是单位相关制度不完善,无法享受带薪休假,占比分别达到80%和76%。可见,当前各类型单位职工无法完

全享受带薪休假的主要原因还是工作内容较多,疲于应付以及企业带

薪休假制度不完善等客观因素。而工作竞争压力大,主动放弃休假;工作多劳多得,不想休假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所导致的无法享受带薪休假等主观因素较少。

五是多数职工对未给予经济补偿不满意。在《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从调研情况看,职工普遍对单位应休未休的年假给予经济补偿的满意度较低。有77.6%的职工对单位没有对应休未休年假给予经济补偿表示不满意,以在政府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尤为明显;有8.2%的职工表示虽然单位有相关补偿制度,但没有执行,主要集中民营企业;另外有10.6%的职工表示虽然单位没有相关的经济补偿制度,但也无所谓。

二、主要做法

(一)广泛宣传。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实施以来,我市通过电视、电子显示屏和报刊宣传,认真解答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涉及的有关问题,市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组织工作专班到用人单位、进社区发放专题宣传资料,通过举办政策培训,宣讲有关典型案例,提高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知晓率,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观念,提高劳动者自我依法维权意识。

(二)合力推进集体制度。通过召开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研究决定,要求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在审核企业上集体合同时,要求企业将

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作为必备条件写入《集体合同》中,并通过平等协商进行约定。近年来,我市劳动关系三方合力推进集体合同制度,扩大了集体合同签订覆盖面。目前,我市91%的建会企业普遍建立集体合同制度。有力促进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落实。市人社局在企业申请特殊工时制度审批和开展劳动用工备案时,将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作为重要内容,使职工带薪年休假有章可循。

(三)实行劳动用工诚信评价制度。劳动关系三方合力指导特殊行业和重点企业建立和完善劳动用工诚信评价制度和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建立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协调的劳动用工管理模式。把贯彻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作为企业,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的重要内容。以有效开展劳动用工诚信评价活动,促进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顺利实施。

(四)加大劳动保障检查力度。我市两级劳动监察部门,通过组织劳动保障监察年度书面审查、专项检查、主动巡查和受理投诉举报等形式,依法监督检查企业执行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情况。对带薪年休假制度不执行或者执行不到位的,依据职权责令企业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企业还应当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特别是在调查处理劳动保障争议案时,凡是劳动者要求企业支付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的,劳动保障争议仲裁机构在查证属实后,都给予了支持,维护了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职工带薪年休假难以很好落实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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