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售楼部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招标文件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YHJD—2009—08

项目名称:颐和京都售楼部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成都鹏伟实业有限公司

二00九年七月

投标邀请书

成都鹏伟实业有限公司对颐和京都售楼部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经评审,贵单位资格预审合格。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本工程的招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标对象:颐和京都售楼部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二、请带上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三、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7月21日~7月28日,(北京时间9:00-12:00,13:00-17:30,节假日除外)。

四、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及金额: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1号省科协3楼成都鹏伟

实业有限公司,工本费200元。

五、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六、标前答疑:以书面形式(或传真)提交招标人,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传真)统一进行答疑。

七、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7月28日9:30(北京时间)。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鹏伟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8)85220348/85229248—624

联系人:王小姐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本表关于招标工程具体要求是对投标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一、工程说明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二、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有实力、社会信誉好的厂家单位。

三、招标范围及工期

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

3.2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四、资金来源

4.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五、合格的投标人。

5.1具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

5.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踏勘现场

6.1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并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6.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6.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七、投标费用

7.1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八、招标要求

本招标为颐和京都售楼部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本工程的招标要求及技术要求如下:

1、投标人根据颐和京都项目售楼部室内外效果图、平面方案图与售楼部施工

图(包含水、电施工图)为依据做出室内外装修设计方案(室内包含地、墙、隔断、吊顶、软装饰;室外包含外立面、屋顶,其中售楼部的外立面的正立面1-1轴预留土方未施工,售楼部外立面正面按效果图建议施工,右侧面刷漆);室内外施工设计图纸(包含给、排水和强弱电施工图);根据室内外施工设计图纸进行清单报价。

2、甲方装修要求:

地面:

地板采用玻化砖(规格:800*800)

卫生间地面防滑砖(规格:300*300)

墙:

形象背景墙采用玻化砖(规格:800*400,两边倒V行槽)

卫生间墙面贴砖(附墙玻化砖800*400,两边倒V行槽)

其余墙体采用乳胶漆(淡乳黄色)

财务室、杂物间、经理室、更衣室墙面均为乳胶漆(淡乳黄色)

隔断:

2种样式隔断共5个附(采用1.5厘米木工板+深色红檀面板+有色漆)、隔断内打灯光(见效果图)

窗户装饰为木制回文装饰窗(见效果图)

顶:

均为乳胶漆(淡乳黄色)

软装饰:

形象墙字体采用厚度:2厘米水晶字(压克力)+(金色)双色板

软装饰挂珠材质:挂竿(铝合金)+玻璃球+钢丝绳

前台:4层(见效果图),沙盘四层(见效果图)

售楼部所有灯光均为70w暖光源(射灯)

形象墙前台1个(木制+台面黑金沙玻璃) 见效果图

审单区前台1个(木制+台面黑金沙玻璃) 见效果图

卫生间盥洗台大理石台面

盥洗台为2个洗脸盆

在投标过程中与工程部现场进行衔接,对效果图不清楚向我公司的设计师咨询

(三)技术文件的编制

九、技术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投标文件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9.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十、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10.2 投标函;

10.3 投标函附录(见附表);

10.4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至少应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等级资质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财务报表、企业最近两年完成或在建的工程情况等);

10.5颐和京都售楼部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清单报价(附电子文档)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十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1 投标文件的正本应包装在一个封袋内,所有副本应包装在另一个封袋内。电子文档与投标文件正本袋封在一起,电子文档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的相关信息。

11.2 密封袋上应相应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标记及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他不作特殊要求。

11.3 投标文件的提交

11.4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五)开标

12、开标

12.1 由招标人组织公司各相关部门的有关人员参加开标。

12.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不予接受:

a)逾期送达的;

b)未密封的。

12.3开标及评定程序:

12.3.1 开标由招标主持人负责组织和主持;

12.3.2 由招标人各相关部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12.3.3 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员当众拆封;

12.4 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开标后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12.5 招标人进行评审并确定。

(六)合同签订

13.1 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13.2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七)其他

1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有异议处,需于三日内向招标人提出意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