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容器内壁聚酰胺环氧树脂涂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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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环氧聚酰胺树脂涂料分析方法》(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及简要起草过程
﹙一﹚任务来源
本项目受卫生部卫生政策法规司的委托,根据卫生部食品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2007-2008年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委托协议书》﹙卫﹙2007﹚143号﹚要求,上海食品药品监督所作为牵头单位,委托哈尔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食品容器内壁聚酰胺环氧树脂涂料分析方法”的修订工作,并负责起草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
﹙二﹚简要起草过程
食品包装工业是近代世界上发展最为迅猛的新兴行业,聚酰胺环氧树脂涂料除作为生产企业产品及原料贮存池、槽车等内壁作防腐用外,也在罐装食品容器中使用,适用范围有扩大趋势,所用原材料及配方都有很大变化,如果内壁涂料固化不好,达不到食品卫生安全要求,会对食品造成二次污染,从而影响产品质量,中国加入WTO后与国际交往和贸易往来日益频繁,制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卫生标准和分析方法具有现实意义。
依据143号文件精神,工作组按照标准修订工作实施方案,首先进行了文件查询,收集了美国FDA,欧盟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和组织的相关标准进行比对研究,确定需要修改的项目和拟增加的指标,通过对国内相关产品的实际样品检测,为指标确认奠定数据基础。
本标准由哈尔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波、孙晓红、崔国权、孙润泰。
二、与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的说明
1、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本标准。
3、本方法的修订是根据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和GB/T 20001.4–2001《标准编写规则第四部分:化学分析方法》的要求进行编写和制定。
4、修订的分析方法要符合我国即将重新修订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环氧聚酰胺树脂涂料卫生标准》的基本要求。
5、修订的分析方法必须适合我国目前的实验室水平,具有广泛的实用性。
三、国内外相关标准比较研究
起草小组查阅了美国、日本及欧盟等先进国家和地区的有关食品包装材料的法规、标准和检验方法。分析方法依据相关标准的修订内容进行修改,在主要技术指标方面,要达到发达国家同类方法的水平。
在同组织单位和标准起草单位广泛协商基础上,本着先进性、经济性、实用性和前瞻性的原则,计划增加“双酚A”和“环氧氯丙烷”及中间产物“环氧衍生物”等指标。
以上项目的风险评估说明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环氧聚酰胺树脂涂料卫生标准》中有详细叙述。
四、确定各项技术内容(如技术指标、参数、公式、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的依据
﹙一﹚标题
“食品容器内壁聚酰胺环氧树脂涂料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环氧聚酰胺树脂涂料分析方法”。在涂料行业中,涂料的命名原则一般均采用主要成分在前,固化剂或其他辅助材料在后的命名方式,
多个厂家在实际中也使用“环氧聚酰胺树脂”的名称。根据评审委员会的意见,统一在标题中不加入食品容器等字样,删除国家标准字样,增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内容。
﹙二﹚范围
根据本分析方法对应的卫生标准修订内容,对范围作如下修改:
1、删除原标准“本标准规定了以环氧树脂聚酰胺固化剂组成聚酰胺环氧树脂涂料卫生指标的分析方法”的表述,根据食品相关产品分委会的评审意见,统一“原料要求”部分的表述方式,如无特别需要,不需要规定原料要求。
2、“本标准适用于接触酒、酱油、发酵食品、腌制食品及食用油的贮存池、槽车等内壁作防腐用的聚酰胺环氧树脂涂料卫生指标的分析方法”,修改为“本标准适用于直接接触食品的容器,包括用具、输送管道、贮存池、贮存罐、槽车等内壁作防腐用的环氧聚酰胺树脂涂料”。根据GB/T 1.1–2000的要求,因环氧聚酰胺树脂涂料的使用范围扩大,不便于在标准上将其能够接触的食品一一列出,故对用途进行修改。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
根据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和GB/T 20001.4–2001《标准编写规则第四部分:化学分析方法》的要求进行编写和制定。
﹙四﹚感官检查
根据新的标准修订原则,卫生标准中“感官指标”修改为“感官要求”,在检验方法中不再设感官检查内容。因此,删除“感官检查”。
﹙五﹚取样方法
在取样方法中,增加了“也可由生产厂家按实际工艺与产品一起制备检样”内容。由于生产工艺及材料配方的不断改进,在实验室仿照生产工艺制备检样,一方面过程比较复杂,另一方面,受条件的限制,制备的检品与实际产品可能有较大差异,容易引起纠纷,因此增加该项内容。
试样的清洗、浸泡方法和浸泡液加入量按GB/T5009.156执行。与其他正在修订的标准相统一。
﹙六﹚鉴于国际上普遍对成型品采用mg/dm2 ,在本次修订中,理化指标的表示单位一律修改为mg/dm2。
五、样品测定结果
聚酰胺环氧树脂涂料样品试验结果汇总表
注:1、1-1和1-2:常州拉特涂料有限公司
2、2-1和2-2:常熟市方塔涂料化工有限公司
3、3-1和3-2:常州进华船舶造漆厂
4、4-1~4-8:上海开林造漆厂
5、841环氧聚酰胺食品容器内壁涂料
6、环氧聚酰胺内壁涂料
7、﹙﹚内为转化为mg/dm2 表示单位的数值。
在测得的80个试验数据中,只有两个指标超出限量标准,占2.5℅,说明该限量标准符合大多数正常产品的质量要求。
五、重大意见分歧的处理结果和依据
无重大意见分歧。
六、根据需要提出实施标准的建议
无特别建议。
七、其他应予以说明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