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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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
生态文明建设
【概况】2009年,广东省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取得良好成效。一是开展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探索生态文明建设道路。二是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三是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建设工作的指导,规范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四是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农村生态环境建设。2009年,全省城市空气质量良好,21个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居住区标准);大部分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主要大江大河干流和珠三角河网干流水道水质总体良好;近岸海域水质总体良好,大部分海域满足环境功能区划水质要求;城市区域和道路交通声环境总体较好。
【开展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2009年,深圳市、珠海市、韶关市、中山市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深圳市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推进新一轮改革开放的重要战略内容,在《深圳市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方案〉》、《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等纲领性文件中,均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要组成部分;完善党政领导环保实绩考核机制,首次将生态资源状况纳入环保实绩考核。7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经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更加明确政府部门和企业的环境保护责任,并提高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9月,深圳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深圳环保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鼓励环保产业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形成《深圳市生态文明指标体系》框架。继续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全市49个街道获得“深圳市生态街道”称号,305个社区获得“绿色社区”称号,2个园区获得“深圳市生态工业园区”称号;学校环境教育和社会环境教育的范围不断扩大,以“建生态城市、圆绿色梦想”为主题,包括环保演出季、青少年环保节、2009深圳市民环保奖评选等活动的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反响热烈。珠海市以“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市”为目标,贯彻生态优先的城市发展定位,发展绿色经济,落实园区整合,实现工业项目全部进园入区,促进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
【生态示范创建工作】2009年,省环境保护厅不断推进生态示范创建活动,探索生态文明建设道路。
组织开展各类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截至2009年底,全省已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5个;建成环境优美乡镇84个,其中: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25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59个;建成生态村382个,其中:国家级生态村2个,省级生态村380个;广东省生态示范村(镇、场、园)501个。全省已有深圳、珠海、中山、江门、潮州、湛江等6个市开展国家级生态市创建活动;韶关市始兴县,深圳市盐田区、福田区、龙岗区等县(区)开展国家生态县(区)创建活动,其中,深圳市盐田区成为广东省首个通过环境保护部验收并命名的国家级生态区。中山市创建国家级生态市、深圳市福田区创建国家级生态区已通过环境保护部考核验收,中山市成为全国第一批通过国家考核验收的地级市;深圳市罗湖区、南山区建设国家级生态区通过省级考核;《湛江生态市建设规划》通过环境保护部组织的专家论证,市人大已批准《湛江生态市建设规划》。省环境保护厅指导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单位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并得到环保部批准。
推进环保示范创建省环境保护厅加强对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的协调与指导,将“创模”工作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载体,对佛山、惠州、江门、东莞、河源、湛江、潮州等市“创模”和复检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佛山“创模”顺利通过环保部部务会审议;完成东莞市“创模”预验收工作,并已通过环保部技术评估;协调河源市向环保部上报“创模”规划,协调湛江、潮州市的“创模”申请,组织完成湛江市“创模”规划的评审工作;配合环保部对广州、佛山、东莞市“创模”工作的调研。【广东省生物物种资源调查及保护利用规划项目】广东省自2006年始开展全省生物物种资源调查、编目,编制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利用规划,建立监测预警体系等工作。从2006~2009年末,已建立由省政府办公厅、省环境保护厅等19个成员单位组成的广东省生物物种资源保护联席会议制度,落实项目经费360万元,由中山大学等高校研究单位完成生物物种资源调查编目工作,并建立广东省生物物种资源数据库,编制《广东省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利用与监测规划》。2009年5月底,省环境保护厅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和验收。这是广东省首次对全省生物物种资源进行全面系统调查,通过调查基本摸清全省生物物种资源本底,同时整理发现一批新种和新纪录种。
【自然保护区建设】2009年,省环境保护厅履行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职责,依照自然保护区条例和省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工作制度,组织对申报省级自然保护区进行评审,对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进行审查,促进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对翁源青云山、茂名林洲顶鳄蜥、陆河花鳗鲡、揭东桑浦山—双坑4个自然
保护区晋升省级保护区进行评审;对英德石门台、南澎列岛海洋生态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国家级保护区以及江门台山中华白海豚、乐昌大瑶山、韶关北江特有鱼类、兴宁铁山渡田河、平远龙文—黄田5个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进行论证;对珠海市申请撤销荷包岛、大杧岛2个市级保护区进行审查。根据自然保护区评审委的评审、论证和审查结果提出审批建议报省政府,获得省政府的批准。争取国家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组织丹霞山和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申报2009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项资金。截至2009年底,全省已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1个,省级自然保护区66个。配合环境保护部对广东石门国家森林公园、南澳海岛国家森林公园进行检查,被检的2个国家森林公园保护管理基础较好,基本处于待开发状态。根据环境保护部的要求,对被环境保护部初审为缓评的海丰鸟类、罗坑鳄蜥、石门台3个自然保护区进行核查,提出整改要求。省环境保护厅会同省旅游局,组织开展《生态旅游现状调查问卷》工作,并将调查情况上报环境保护部。
【农村生态环境建设】2009年,广东省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实施农村“以奖促治”政策自2008年开始,国家设立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作为“以奖促治”资金,重点用作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和历史遗留农村工矿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和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2009年中央财政安排10亿元“以奖促治”专项资金,当年广东省获得该项资金补助2097万元,其中15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获得补助1667万元,9个生态示范建设项目获得补助43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改善了项目村镇的村容村貌。
完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广东省财政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省政府投入25亿元资金,各级财政配套资金,采取市场运作方式,解决粤东西北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问题,并要求2009年底前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中心镇、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的县城镇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经过努力,“一县一厂”项目建设如期完成。省环保专项资金加大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村镇生态示范创建等方面投入,仅2005~2009年间,就安排2000多万元用于奖励200多个生态示范村镇的创建;省治污保洁专项资金支持村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得到有效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