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庄子的_乐_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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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庄子的“乐”观
徐春根
(嘉应学院 政法学院,广东 梅州 514015)
提要: 庄子所极力推崇的无为逍遥之乐(简称为安乐)、“以天合天”之乐(简称为美乐)与“与天和”的“天乐”,共同构成庄子丰富而饱满的“乐”观。庄子的“乐”观揭明,人的幸福快乐总是与人的自由、劳动、德性/德行、是非观、世界观乃至与人生信念、信仰等因素息息相关;如果撇开这样一些重要因素,就幸福谈幸福,我们眼中的幸福注定是无根儿的、不真实的或虚妄的。
关键词: 庄子;安乐;美乐;天乐;信仰
中图分类号: B223.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3637(2009)04-0230-04
长期以来,关于幸福是什么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亚里士多德早就注意到,大多数人和哲人们所提出的看法并不一样;一般人把幸福看作某种实在的或显而易见的东西,例如,快乐、财富、荣誉等等。不同的人对幸福往往有不同的看法,即便同一个人也经常把不同的东西当作幸福。例如,在生病的时候,人们往往把健康当作幸福;在贫穷的时候,人们把财富当作幸福;在感到自己无知时,又对那些提出他无法理解的宏论的人无比崇拜[1](P6)。古希腊七贤之一的梭伦认为,幸福就是具有中等的外部供应,而做着高尚的事情,过着节俭的生活[1](P231)。亚里士多德认为梭伦的观点是对幸福所作的很好的描述,但他还是给出了自己的看法:幸福就是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而德性的活动最大快乐也就是合于智慧的活动;所以,哲学以其纯洁和经久而具有惊人的快乐[1](P226-227)。陈少明分析说,尽管人们对于幸福是什么,见仁见智,众说纷纭,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幸福总伴随着快乐,没有快乐的幸福是不可思议的。二者的区别也许在于:乐是分层次的,可以是片断或短暂的经验,而且可能是有冲突的,而幸福则是身与心的不同层次的乐的协调状态,是一种整体感受或评价[2]。从这一分析看,乐与幸福,很难做斩钉截铁的分别,甚至就中国古代文化背景看,在相当程度上,“乐”观就是幸福观———古汉语中有“幸”也有“福”,但似乎没有“幸福”这个现代概念,虽然如此,幸福这种整体性心理感受同样被中国古人体验、享有,只不过描述语言的名称或表达方式有所不同而已,毕竟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本文主要探讨中国古代思想家庄子的“乐”观,并期望这种探讨对于人们进一步深入思考幸福问题、树立正确的幸福观能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无为逍遥之乐———安乐
庄子指出:“知士无思虑之变则不乐,辩士无谈说之序则不乐,察士无淩谇之事则不乐,皆囿于物者也。”(《庄子・徐无鬼》,下引《庄子》篇章,仅注篇名)①意思是说,智士没有思虑上的变易与转换便不会觉得快乐,辩士没有议论的条理就不会觉得快乐,机警的人没有责骂别人的事情就不会感到快乐,也就是说,他们的快乐总是受到外物的拘限与束缚,如果他们所依附、倚赖的“外物”一旦不复存在,那么,他们也就没有快乐可言。庄子注意到了问题的要害所在:“外物不可必”;外在事物不可能有个定准、也让人捉摸不定,总是叫人祸福难料、悲喜无常,因此,历史上便常常上演类似这样的悲剧:“龙逢诛,比干戮,箕子狂,恶来死,桀纣亡”(《外物》)。正是有鉴于此,庄子追求无为、无所待的逍遥游之乐,而这样一种“乐”观,与一般人所崇尚的、总是与金钱、权势、地位、名誉、乃至“小聪明”“小伎俩”等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快乐论,是非常不一样的。庄子写道:“今俗之所为与其所乐,吾又未知乐之果乐邪,果不乐邪?吾观夫俗之所乐,举群趣者,誙誙然如将不
得已,而皆曰乐者,吾未之乐也,亦未之不乐也。果有
乐无有哉?吾以无为诚乐矣,又俗之所大苦也。故
曰:“至乐无乐,至誉无誉。”(《至乐》)
在庄子看来,世俗所从事与所欢欣的,是不是真的快乐,那是很难讲的,因为世俗所欢欣的东西,大家都全力去追逐,拼死竞逐的样子真像是不到黄河不死心、不达目的决不罢休;一般人都说是最为快乐的事情,而本质上到底快乐与否,也是很难讲的。譬如,把财货、显赫、权势看作是快乐(至少被认为与快乐关系至密)的人,他们就不肯轻易让出功名利禄与权势地位,相反,由于名利与权势地位等资源极其稀缺、匮乏(例如地方行政第一把手只有一个),他们唯恐失去而整日提心吊胆、诚惶诚恐、战战兢兢。他们一旦失去这一切定会丧魂落魄、忧伤悲泣、痛苦不堪,而为了保住这一切,他们注定必须相互猜测,以为“人心险于山川,难于知天”(《列御寇》),相互提防、相互倾轧、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甚至有可能出卖自己的灵魂,甚至还有可能丧尽天良、惨无人道地将置有可能威胁自己既得利益的人们于绝境(现代媒体就不时报道有关买凶谋杀政敌的新闻)。如此恶性推演,那些狂热地追逐功名利禄与权势地位的人们,实际上犹如惊弓之鸟神经高度紧张,身陷危险之中而不自知、不能自拔,随时有可能被他人或对手陷害而身败名裂、亡命天涯、死无葬身之地(所谓江湖险恶)。显然,这样的人没有了人身自由而毫无快乐、幸福可言,庄子将之形容为“天之戮民”。关于这种观察、分析、思考,庄子在《天运》中这样写道:“以富为是者,不能让禄;以显为是者,不能让名。亲权者,不能与人柄,操之则栗,舍之则悲,而一无所鉴,以窥其所不休者,是天之戮民也。”
那么,世上到底有没有快乐呢?庄子给予了肯定的回答,不过他所认为的快乐是“以无为诚乐矣”,即无为就是真正的快乐,但这又是世俗之人非所愿而感到索然无味乃至痛苦、烦恼的。依据王蒙的理解,无为,不是什么事也不做,而是不做那些愚蠢的、无效的、无益的、无意义的,乃至无趣无聊,而且有害有
伤有损有愧的事;无为就是把有限的精力时间节省下来,才可能做一点正事———有为;无为又是养生原则、快乐原则,只有无为才能不自寻烦恼;无为更是道德原则,道德的要义在于有所不为而不是无所不为,这样,才能使自己脱离开低级趣味,脱离开鸡毛蒜皮,尤其是脱离开蝇营狗苟;无为是一种境界,无为是自卫自尊、是哲人的喜悦、是对于主动的保持、是豁达的耐性、是聪明、是清明而沉稳的幽默,无为也是一种风格[3](P259-260)。庄子又写到:“逍遥,无为也。”(《天运》)冯友兰解释说:“凡物皆由道而各得其德,凡物各有其自然之性。苟顺其自然之性,则幸福当下即是不须外求。”[4](P24)也就是说,快乐的生活,即是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无为)的生活———相当于我们今天说的“快乐不需要理由”,而这样一种生活由于超越了世俗中的各种执着、追逐,自然也就没有了俗世中的诸多烦恼,于是,乐而无忧,乐而忘我,乐而忘乐———庄子本人的说法是“至乐无乐”(基本上相当于说“身在乐中不知乐”)。
仔细推敲起来,庄子无为逍遥之“乐”观内涵非常丰富、饱满,其基本特征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庄子身处列国纷争、民不聊生、生灵涂炭,为了功名爵禄而父子相残、官民相逼、不讲是非的乱世,人们毫无幸福可言,能免除刑罚的屠戮已经相当不错了———《人间世》曰:“方今之时,仅免刑焉”。庄子的“乐”观总是与那个时代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他注意到,要获得人生的快乐就需要淡泊名利、远离权利场;如果对功名利禄绞尽脑汁、孜孜以求,那么其结局往往是“心为形役,尘世马牛;身被名牵,樊笼鸡鹜”(明・陈继儒《小窗幽记》),在此种情况下,庄子认为,就会像“郊祭”“衣以文绣”的黄牛,即便是想做一只孤独的小猪,也不可能,更不要说追求人生的快乐、幸福了(《史记・老子韩非列传》)。
所以,庄子为了追求人生真正的幸福快乐,他断然拒绝了楚威王“许以为相”的高薪聘请,悠然地垂钓于濮水,畅游于濠梁之上,移情、陶醉于碧波荡漾的濠水之中从容出游、悠然自得的儵鱼之乐。
2.然而,寄情于山水之乐,如果没有更深层的独立人格支撑、坚定的精神追求,也断然难以持久。一般人总是以为,庄子不愿意与统治者为伍,这是一种避世、消极的生活态度。实际上,这只是看到了事情的表层。
孔子曾经说:“道不行,乘桴浮于海。”(《论语・公冶长》)孔子指出,正道如果不能实行,就乘木筏到海上去,过一种自由自在的生活。孔子又说:“邦有道,贫且贱也,耻也;邦无道,富且贵也,耻也。”(《论语・泰伯》)在孔子看来,政治黑暗,社会无道,你却享尽荣华富贵,这是个人的耻辱。
庄子与孔子在人格上是相通的。庄子拒绝权势与金钱的诱惑,义无反顾地警策自己,同时也提醒、劝导人们不要“丧己于物、失性于俗”、“不为轩冕肆志,不为穷约趋俗”(《缮性》)而“宁可正而不足,不可邪而有余”②,主张追求“平易恬淡”、“德全”、宠辱两忘的生活。显然,这种敢于拒绝、敢于和无道的统治者说“NO”、不与无道的统治者同流合污、拒绝助纣为虐的思想和行为本身就是关切社会民生、积极“入世”的一种特殊方式。这种特殊方式,完全有可能招致利欲熏心的当权者的刁难、反感、仇视,既然不为“我”用、也不能让其为他人效力而威胁自己的统治,这叫做“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如此一来,庄子完全有可能有杀身之祸!反观现实生活中的某些人,为了求得个人私利、维护自己的虚名(不是实名)而卑躬屈膝、摇尾乞怜、歇斯底里的模样,难道我们不会更加对庄子特有的“入世”方式肃然起敬吗?
因此,庄子所乐在乎山水之间,其真正引以为乐的却是中国古代文人所独具的“与天地精神往来,而不敖倪于万物”(《天下》)的浩然正气,骨子里考虑的还是自己做人的原则、良心,忧虑的还是天下、天下苍生,所以,他力主“藏天下于天下”(《大宗师》),即让“万物皆被其泽”(《吕氏春秋・贵公》),而不是“藏天下于筐箧”(《明夷待访录・原法》)即“贵尽在朝廷,贱尽在草莽”之中,并希望建立这样一个理想的“至德之世”:“禽兽可系羁而游,鸟鹊之巢可攀援而窥”,素朴的人们更不会受战乱的侵扰,“其行填填,其视颠颠”,“织而衣,耕而食”,其乐融融(《马蹄》)。
二、“以天合天”之乐———美乐
庄子无为逍遥之乐,本质上而言,属于“摆脱了构成妨碍条件x而选择做了事情y”[5],可谓“爱我所爱”而无怨无悔,是一种心安理得、襟怀坦荡、宁静安然之乐,可简称为安乐。然而,庄子的“乐”观不止于此,他还崇尚一种“以天合天”之乐。“以天合天”,其本质实际就是顺性、顺势而为,以自然天成的天则还治天下万事万物,而由此产生和谐美、韵律美,继而萌发的身/心的愉悦感受就是“以天合天”之乐,这种乐,可简称为美乐。
庄子心目中的美乐,总是与劳动生活、劳动技艺紧密相连。庄子在《养生主》一文中对于庖丁解牛的故事做了惟妙惟肖、如醉如痴、如诗如画的描述:
“庖丁为文惠君解牛,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膝之所踦,砉然向然,奏刀騞然,莫不中音,合于
桑林之舞,乃中经首之会。文惠君日:‘譆,善哉!技
蓋至此乎?’庖丁释刀对曰:‘臣之所好者道也,进乎技
矣。始臣之解牛之时,所见无非全牛者。三年之后,
未尝见全牛也。方今之时,臣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官
知止而神欲行。依乎天理,批大郤,导大窾,因其固
然;技经肯綮之未尝,而况大軱乎!良庖岁更刀,割
也;族庖月更刀,折也。今臣之刀十九年矣,所解数千
牛矣,而刀刃若新发于硎。彼节者有閒,而刀刃者无
厚。以无厚入有閒,恢恢乎其于游刃必有余地矣,是
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发于硎。虽然,每至于族,吾见
其难为,怵然为戒,视为止,行为迟,动刀甚微。謋然
己解,如土委地。提刀而立,为之四顾,为之踌躇满
志,善刀而藏之。’”
庖丁解牛,“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并且“莫不中音,合于桑林之舞,乃中经首之会”,以近乎音乐演奏或酷似艺术表演的形式从事着艰辛的劳作,其技艺/演技超群的根本原因在于能够“依乎天理、因其固然”即“以天合天”———庄子笔下类似庖丁技术精湛的人物还有不少,例如“济乎觞深之渊”而“操舟若神”的津人(摆渡人)、承蜩的痀偻(《达生》),“运斤成风,听而斫之,尽垩而鼻不伤,郢人立不失容”的匠人(《徐无鬼》)。
庄子所极为欣赏的美乐感受/境界,是劳动者卓绝智慧的咏叹,是对于普通劳动者辛勤耕耘的讴歌。庄子的美乐观,其深层意蕴、所折射出的人生价值取向,我们还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去把握。
1.庖丁解牛,津人操舟,轮扁斫轮,等等,他们都是社会的底层人物,也是社会的能工巧匠。在长期的生产劳动实践过程中,他们把身体技能发挥到如此出神入化的地步,其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