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公平与效率的文献综述教学内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有关公平与效率的文献综述
一、公平与效率的含义
关于公平的含义,亚当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叙述:公平是指在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中,每个人都应当具有平等竞争的机会和权利,或是指在机会公平和规则公平的前提下,社会收入分配差距要适度,不造成两极分化。
罗尔斯在《作为公平的正义——正义新论》中做出的公平最新表述为:(1)每一个人对于一种平等的基本自由之完全适当体制都拥有相同的不可剥夺的权利,而这种体制与适于所有人的同样自由体制是相容的;(2)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该满足两个条件:第一,他们所从属的公职和职位应该在公平的机会平等条件下对所有人开放;第二,它们应该有利于社会之最不利成员的最大利益(差别原则)。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公平是人们对社会事物进行价值评价时表现出来的观念,是一种价值评价形式,一种思想意识。
它可以是一种公平感,也可以是一种学说、理想、主张以及体现为一定的制度等。
公平是历史的、相对的,不是永恒的。
公平是历史发展的产物,不同社会、不同阶级甚至不同的人,对公平的理解是不同的。
公平受制于一个国家特定的社会经济结构、政治结构、文化结构等,具有相对性、历史性和客观性。
公平的标准也随着历史的演进而不断更新,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补充新的内容。
阿马蒂亚·森在其名著《以自由看待发展》中指出,社会公正的具体内容和具体体现取决于每个社会自己的选择,只要社会的决策过程是民主的、每个成员都有表达自己偏好的正式渠道、政治决策机制能综合每个公民的意见,社会选择的结果就是可以接受的。
关于效率的含义,主要是一个经济学概念,是指一定条件下的投入与产出或成本与收益之间的比率。
在福利经济学中,效率指的是帕累托效率,即在不损害任何一个社会成员境况的前提下,重新配置资源已经不可能使任何一个社会成员的境况变好,或者说,要改善任何一个社会成员的境况,必定要损害其他社会成员的境况(Pareto,1906)。
如果一个经济没有达到帕累托效率状态,那么这个经济体制中存在着一些无效率状态。
熊彼特在《经济发展理论》中提到,资本积累、技术进步等因素影响效率的实现,并提出“创造性破坏”命题。
卡尔多在《经济学的福利命题和个人间效用的比较》中提出了卡尔多效率标准:一种经济变化使受益者得到的利益补偿受损者的失去利益而有所剩余。
希克斯指出,效率就是指经济变化的受损者不能促使受益者反对这种变化,也意味着社会福利的改进。
莱宾斯坦提出了“X效率”即技术效率的概念,它是企业内由于职工的努力使现有资源能生产更多产量所引起的效率。
这种效率与资源配置的改善无关,而是取决于企业全体职工的努力和协调程度。
普莱尔研究了消费效率,指出消费效率是这样一种状态:为不降低任何人(甚至一个人)消费效用的水平,除非改变消费者产品和服务的消费型式,生产型式也不能改变。
此外,用“最优化”概念来定义效率的代表主要有诺思提出的“制度效率”、纳什均衡描述的效率和帕累托提出的著名的“帕累托最优”标准。
在西方经济学中比较公认的效率定义是帕累托提出的最优化标准。
二、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有的学者认为,公平与效率之间完全是矛盾的关系(刘俊等,2003)。
他们认为对效率的追求不可避免地产生各种不平等,公平和效率如同鱼和熊掌,二者不可兼得,要效率就不能要公平,要公平必然牺牲效率。
有的学者认为,公平与效率是矛盾的统一(郭飞,2004)。
他们的统一性主要表现在:
其一,效率是公平的基础。
从历史上看,只有效率提高到一定的程度产生了剩余物品,才出现了公平问题。
在效率低下、还没有产生剩余物品时,空谈公平就失去了意义。
也就是说,效率使公平建立在更雄厚的物质基础上,公平的最终实现要以效率的极大提高为基础。
其二,公平促进效率。
分配公平合理能够使各个阶层的劳动者充分发挥其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性,能够促使社会的稳定发展,从而全面促进劳动效率的提高。
相反,严重的分配不公,无论是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还是收入差距的过大乃至产生的两极分化,都会降低劳动者的积极性,增加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甚至发生社会骚动,影响效率。
有的学者认为,公平与效率是正向的、统一的、互动的关系,二者可以相互促进、相互统一,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不是以牺牲另一方为代价的,公平分配有助于效率的提高,效率的提高可以更进一步地促进公平(许成安、王家新,2005)。
分配是否公平,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劳动者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是效率提高的必要条件,而效率的提高可以使人们在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获得更多的分配。
蒋刚(2007)在其硕士论文中指出,公平与效率关系的争论经久不衰,争论者各执其词互不妥协,产生分歧的主要原因在于对公平与效率的差异性诠释,以及认识问题的不同方法。
争论的大多结果是走向两个极端:要么纯粹从理论上进行论述,要么单纯对实践进行总结。
蒋刚另辟蹊径,选择将公平与效率置于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特定视野之下,坚持理论与实践、历史与现实、一般与特殊相结合的方法,从分析对于公平与效率概念的理解入手,以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历史进程为主线,将中国共产党在执政实践中遇到的“三农”、区域问题等问题作为突破口,分析影响公平与效率二者关系的各种因素,试图找到正确认识与解决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合理路径,树立正确的公平与效率关系观。
可以说,由于中国改革实践的需要,对于公平与效率的关系研究一直是中国学者所关注的,这一命题直接影响着国家政策的走向,对于整个中国的改革开放具有方向性和策略性的指导意义。
三、公平与效率的实现
公平和效率是人类社会始终追求的目标,人类社会的每一次进步都会使公平的实现程度和效率进一步提高。
如何实现公平与效率,有以下几种代表性观点。
程传兴等(2004,2006)认为要真正实现公平与效率应努力寻找两者的最佳结合点,两者的对立中找到相对的平衡,即以最小的不公获得最大的效率,或以最小的效率损失换取最大公平,尽量防止偏重一方而损害另一方,在注重效率提高的同时也要注重公平。
只有实现财富增长最大化和分配相对最公平化的统一,才能推进社和谐发展,这也是衡量社会进步与和谐的基本标准。
任勤(2006)等认为公平与效率的实现在不同的社会制度、同一制度下不同的发展时期对二者都会有不同的安排。
不能一下子提出降低基尼系数,实现公平分配的主张,而只能逐步加重公平的分量,逐步实现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向“效率与公平并重”或“公平与效率的优化结合”过渡。
张康之(2006)认为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是公共行政的基本问题,在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上,它们之间的矛盾是可以在公正中达到统一的。
对于政府来说,应当通过提供公正来解决公平与效率的矛盾。
由政府提供的公正主要包括政策层面的公正价值和行政人员个人层面的道德价值两个方面。
政府整体的层面上,需要考虑通过政策制定而提供公正的利益实现条件,而在行政人员的层面上,需要呼唤公共精神中的公正内涵,让行政人员从公正的原则出发做出具体的裁量,按照这个思路去建构我们的政府,公平与效率就基本实现了。
余斌(2006)认为:“要想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把握公平与效率的辩证关系,以公平优先的方式来提升真正属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效率,为此必须构建更加和谐
的经济制度,尤其是公有企业制度,让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
只有这样,改革开放的巨大成果才不会被最终葬送掉,中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才有可能向更高级的社会主义阶段发展,社会主义的中国才不会遭受国际垄断资本在中国的代理人的和平演变,中国的经济发展才会迎来真正的效率和公平。
”
汪宗田(2007)认为:“对待公平与效率问题的主要方向是建立和完善与效率和公平两大目标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机制,走出一条公平与效率兼得、稳定与激励并举的现实之路。
首先,加快科技创新,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
其次,建立合理的分配制度,缩小收入差距,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使人民群众享受基本的经济公平。
第三,从法律上、制度上、政策上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全体社会成员都能比较平等地享有教育、就业、劳动创造和社会福利的权利,享有社会政治生活和法律保护的权利。
第四,建立完善的利益表达机制。
最后,重塑人们的观念,建立新型的道德体系,形成社会良好的内在控制。
道德对社会的控制功能是通过对社会成员的教育功能和评价功能来实现的。
”
高惠珠(2008)认为实现效率与公平可以通过建立适度政府规模来实现。
经济学上研究的适度政府规模可以理解为这样一种状态:结合市场机制的作用,政府介入能够达到公平与效率的均衡且使资源的利用形成“帕累托最优”。
如果用G表示适度政府规模,用Y表示公平,X表示效率,那么,公平和效率与适度政府规模的函数关系可以用下式表示:G=F(Y,X)。
在公平与效率的天平上,任何单纯偏重一边的行为都会导致两者的失衡:偏重公平而忽视效率会降低效率水平进而使公平自身遭到破坏;偏重效率而忽视公平也会因为正义的缺失反过来侵蚀效率。
因此适度政府规模成立的必然要求是使社会经济生活能够形成公平与效率两个维度的统一,缺一不可。
四、公平与效率在具体实践问题中的争论
国企改革中的公平与效率问题研究
国有企业的成立基础在我国最初源于国家的赶超战略和快速工业化的需求,从实际来看,国有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进程、工业化体系的建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国有企业被赋予包含社会、政治、经济等多种职能,包括就业、稳定、公平分配、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宏观调控等,涵盖了效率与公平两个方面。
但是,随着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国有经济规模的进一步扩展,其固有的弊端便逐步显现出来。
因此国有企业改革作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20世纪70年代末期逐步展开。
然而直到今天,国有企业改革与高速增长的经济相比,仍不是很理想。
而在理论上,对国企改革的目标的认识也并未完全达成一致。
按照公平与效率两目标的划分,目前关于国企改革目标的代表性观点可以大致划分为两类。
一类观点认为国有企业与一般企业具有共性,国企改革应追求效率目标(傅育宁,2003)。
另一类观点认为国企具有特殊性,把国企改革目标定位在效率上显然有违现实,国企存在和发展的根本目标在于为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创造条件,而不在于它的高效率(晓亮,2000;金碚,2002)。
国企改革目标在整体上应涵盖公平与效率两目标,且两目标有优先顺序,公平优先兼顾效率。
在微观上,改革目标应呈现出单一性和差异性。
不同性质的行业企业有不同的单一目标,或者以效率为目标,或者以公平为目标,但当两目标冲突时,效率则应让位于公平(杨海燕、鞠晴江,2004)。
公共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公平的相关研究
杨红燕(2007)运用基尼系数、洛伦茨曲线等分析工具,分别从筹资公平、服务提供公平和健康公平三个方面对我国城乡居民健康公平问题进行了定性与定量分析,得出了新型农
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开展显著降低了城乡卫生服务筹资的基尼系数的结论。
应晓华(2003)在我国卫生服务筹资公平性研究一文提出,贫富差距的增大和医疗保障体制的弱化,导致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居民卫生服务筹资越来越不公平。
李晓燕(2008)利用黑龙江省林甸县和呼兰县607户农村居民的调查数据,对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公平性进行了研究。
结果表明,在健康公平性和卫生服务利用公平性方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组居民优于未参加组;在卫生筹资公平性方面,未参加组居民优于参加组,说明合作医疗资金筹资制度设计仍没有实现垂直公平。
现有文献对医疗资源配置的公平和效率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筹资公平、服务提供公平和健康公平,城乡内部投入公平等方面,但是对于统筹城乡之间医疗资源公平性问题探讨较少。
城乡医疗资源投资的不平衡,一方面增加了城市医疗资源高投入,造成医疗资源投资的重复滥用,效率低下;另一方面,小城镇医疗资源严重投入不足,预防性医疗资源投入更少,这就成了城乡低收入群体“看病难、看病贵”的主要原因。
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公平与效率观的演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于公平与效率关系的认识与处理大致经历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再到公平与效率的新组合三个阶段。
这三个阶段既相互区别,又相互映照,更逐步递进,反映我国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认识的进一步深化。
一、“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论断的提出
1978年9月20日,邓小平在天津视察时引用毛泽东的话,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先让一部分富裕起来”的重要论断。
他说:“不能搞平均主义。
毛主席讲过先让一部分人富裕起来。
好的管理人员也应该待遇高一点,不合格的要下来,鼓励大家想办法”。
两个多月后的12月13日,邓小平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进一步明确提出:“在经济政策上,我认为,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通过辛勤劳动,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
邓小平特别强调:“这是一个大政策,一个能够影响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政策,建议同志们认真加以考虑和研究”。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模式的确立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一提法在1980年代中期被提了出来,并在1990年代开始占据主流地位。
中共十三大指出:“我们的分配政策,既要有利于善于经营的企业和诚实劳动的个人先富起来,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要防止贫富悬殊,坚持共同富裕的方向,在促进效率提高的前提下体现社会公平。
”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最终确立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一指导性政策。
党的十五大报告在谈到完善分配结构和分配方式时又再次强调:“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
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
”
三、公平与效率认识的进一步深化
针对“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组合在理论和实践上的不足,国家进一步调整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但“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再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
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正确处理按劳分配为主体和实行多种分配方式的关系,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十六届六中全会继续强调:“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加强收入分配宏观调节,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
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促进共同富裕。
”这是对公平与效率关系做出的新阐述,使公平与效率理论得到了深化和发展,形成了新的公平与效率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