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伯林的两个自由概念(不同视角的深度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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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伯林的两个自由概念(不同视角的深度好文)
漫谈伯林的Two Concepts of Liberty
中共中央党校《理论视野》杂志社副主编
李小科
(李小科授权发表鸣谢)内容提要:
从伯林的作为一名思想史家的角度,读解他的《两种自由概念》。伯林在此文中使用“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主要是用以概括和考察以往政治思想史两种不同类型的思想家们对
自由的理解,而不在于阐发他本人对“自由”的定义;“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在伯林的文本中分别代表的是以往的思想家们对自由做不同理解的两个概念,而不是说伯林认为有两种“自由”,或自由有“两种”。
关键词:
柏林消极自由积极自由肯定式的自由否
定式的自由伯林是一位著名的思想史家。他的作品之所以在政治哲学界引起广泛的影响和讨论,主要源于他在1958年发表《两种自由观念》[①](以下简称《概念》)及其后围绕此书的主题展开的一系列争论。《概念》问世后,立刻引起人们的广泛讨论,许多人透过《概念》推测和揣摩伯林的自由观,研究伯林的自由哲学,或针对《概念》对伯林的划分和“自由思想”提出质疑和批评,并“一直被无休止地争论着”,
使其“成为了过去50年中最有影响的自由主义论述”。[②]纵观学术界对伯林及其《概念》等的研究,人们普遍认为伯林在《概念》中,伯林对“自由”进行了划时代性地或“革命性地”划分,即认为伯林“把‘自由’区分为‘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两种,并据此来总结、概括、分析和评价伯林的“自由观”,但很少有人关注或追问,伯林在很大程度上区分的是关于自由的两种(类)概念,而不是两种自由。这种观点既在许多国外大家那里流行,如国外的查尔斯.泰勒、昆廷.斯金纳、杰拉尔德.麦卡勒姆和约翰.格雷等[③],更见于国内著名的教授[④]和权威刊物刊登的文章[⑤] 。与此相承,几乎所有的《概念》中译本,均就将Two Concepts of Liberty,译成“两种自由概念”,并做“与两种自由对应的两个自由概念”来理解;将伯林的negative liberty和positive liberty分别简单地译成“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从而过滤和忽略了分别包含在原有英文术语当中的“否定式(自由)”和“肯定式(自由)”这层重要的意思;在把握伯林的“自由观”时,过分地执着于《概念》,而没有太重视伯林后来为其“自由五论”的出版而特别撰写的“导论”(Introduction)。
依据对相关资料的认真研读,本文笔者多次在不同的场合指出:第一、伯林在《概念》一文中,更多地是以其思想史家的眼光,考察、辨析和“分类”以往历史上的政治思想家们对自由这一价值观念的众多理解,其重点并不是要表述他本人
的“自由观”,而是评析、整理他人的观点;也就是说,他重点要“考察”(非“区分”)的是关于自由的“两种概念”(two concepts),而不是要区分或论证存在着“两种自由”(two liberties)。第二、我们在对negative liberty和positive liberty 作“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层面的阅读时,不应遗忘这两个英文术语本来包含的、但在对伯林的研究中没有被注意到的“肯定式的”和“否定式的”这层意思;也就是说,对Negative liberty和Positive Liberty分别作“否定式的自由”和“肯定式的自由”的理解,似乎更贴近伯林想要表述的主要意思。[⑥]第三、伯林为《自由五论》[⑦]写的“导言”,尤其是导言的第二部分“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的对比”(Positive Versus negative liberty),对于人们消除《概念》引起的误解,从而准确和完整地把握伯林对自由的论述,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
借本次成都会议的机会,笔者再次针对第一个问题亮出自己的观点,即伯林在《概念》及相关的论述中,重点是要考察久已有之的两种有关自由的“概念”及其利弊,而不是要区分出两种“自由”来。
一、以“思想史家”的身份看“两种自由概念”
定位伯林的“思想史家”身份,是我们走近和打开《概念》等的一把钥匙。有了这把钥匙,我们可以更为准确地理解和把握,伯林是在以思想家(或哲学家)的身份陈述和传播自己的“自由观”,还是在以“思想史家(教授)”的身份,对“自由”做思
想史式的梳理和考察?
如果将伯林定位思想史家,那么,我们就有更多的理由将《概念》等解读为,伯林是在分析和梳理历史上的其他思想家对自由的论述,即是在评析其他思想家的“自由观”以及他们对自由的“定义”;相应地,他的two concepts of liberty,negative liberty和positive liberty可以被理解为是在讲“概念”,而不是在讲“自由”;也就是说,伯林是在给听众和读者传递以下信息:在思想史上,前人们对自由的理解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从“否定”的角度去解释和定义自由,形成人们通常所说的“消极(否定式)的自由(观)”,一类是从“肯定”的角度去解释和定义自由,形成人们通常所说的“积极(肯定式)的自由(观)”。
牛津大学政治教授艾伦·瑞安在他的“一个聪明的人”中说,伯林在1950到1970年这20年里,他“作为思想史家、政治理论家和多方面的批评家的创造力全面绽放”。[⑧]在这里,瑞安不但首先将伯林奉为思想史家。它告诉我们,《概念》等发表的时段(1958年),正值伯林作为思想史家的创造力处于全盛时期。在同一篇文章里,艾伦还给我们提供了另外一则资料。他提到,“当代英国最重要的道德哲学家”[⑨]伯纳德·威廉姆斯(Bernard Williams),在牛津大学举办的一次纪念伯林的会议上曾提到,“伯林经常说,在战前他是一个哲学家,后来他成了一个思想史家是因为他后来觉得哲学没有什
么进展……”。[⑩]艾伦接着说,威廉姆斯虽然不完全赞同伯林本人的这一看法,但威廉姆斯的不同看法却更印证了伯林的思想史家身份以及伯林做学问的风格。艾伦是这样转述威廉姆斯的看法的,“更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伯林发现对于哲学中的一些问题,我们是通过探询我们思想的历史,而不是通过对既无过去又无将来的某个问题进行分析而获得启发的”。
[11]仅凭这些为数不多的文字表述,我们就已经有足够的理由,在对伯林的《概念》等进行解读时,首先应将伯林研究问题的视角定位在他作为思想史家的层面,其次才考虑他在对史的考察中对自己本人思想的展现,进而从伯林作为思想史家+哲学家双身份的角度解读他的《概念》和“自由”。二、从《概念》看对“两种自由概念”的读解
当然,“确认”伯林作为思想史家的职业“身份”,还不足以证明伯林对“两个自由的概念”的论述,是重点在评述他人的自由“概念”,而非阐述他本人的“自由(观)”。他的思想史家“身份”,只能为我们提供一个去接近、理解和把握伯林的《概念》及其“自由”的“非常规”思路。较为充分有力的论据,还得更进一步地到他的作品中去找。
伯林是这样开始他的《概念》的:人类从来不是生活在没有任何纷扰的伊甸园中,而是生活在观念和生活目标的纷争之中;有思想家试图将“所有的政治问题和道德问题转化成技术问题”而加以解决,这种作法既让人感到吃惊,又充满“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