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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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货物进出口管理ຫໍສະໝຸດ Baidu一般制度
一、货物进出口管理的立法:《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二、货物进出口管理的一般原则:统一管理原则、维护自由和公平贸
易的原则、对等原则 三、货物进口管理制度 (一)禁止部分货物进口 (二)限制部分货物进口并可采取配额措施和进口许可证措施 (三)自由进口的货物与自动进口许可管理 (四)关税配额管理的货物 (五)进口指定经营管理 (六)国营贸易管理 (七)机电产品的进口管理 (八)船舶进口的管理 (九)药品进口的管理
第六节 货物进出境的海关监管制度
一、我国海关立法:2001年《海关法》 二、海关对进出境货物的监管 1、申报 2、查验货物 3、征收关税 4、结关放行 三、进出口关税制度 (一)关税立法 1、《海关法》有关关税的规定 2、《进出口关税条例》和进出口关税税则 3、国务院和海关总署制定的行政法规 (二)进口关税 (三)出口关税 (四)进出口关税的计征标准 (五)进出口关税税率的适用日期 (六)完税价格的确定与海关估价 (七)进出口货物关税的征收
第四节 货物进出口的许可证管理制度
一、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制度概述:进出口许可证制度是我国对外贸易管理的措施之一, 指对外贸易经营者进口或出口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必须取得进口或出口许 可证,方可进出口的制度。
二、进口许可证管理制度 (一)领取进口许可证的货物 (二)进口许可证的签发机关及签发 (三)“一证一关”制和“一批一证”制 (四)申领进口许可证的单位及申领程序 (五)进口许可证的发证依据 (六)进口许可证的有限期及延期 三、出口许可证管理制度 (一)领取出口许可证的货物 (二)出口许可证的签发机关及签发 (三)“一证一关”制和“一批一证”制 (四)出口许可证的发证依据 (五)出口许可证的有限期及延期 (六)其他规定
(八)对外贸易促进:是指国家为促进对外贸易发展而采取的各种促进方式和措施。 (九)法律责任 (十)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 (十一)对外贸易调查 (十二)对外贸易救济 三、我国对外贸易管理的主要制度
第二节 对外贸易经营者管理制度
一、对外贸易经营者管理制度概述 (一)1994年《对外贸易法》的有关规定 (二)修订后的《对外贸易法》的有关规定: 1、自然人可以成为对外贸易经营者 2、实行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权登记制 3、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实行经营许可制度 二、对外贸易经营者管理制度由许可制向等级制发展 三、对外贸易代理制度 (一)对外贸易代理制的产生 (二)有关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法律规定 1、《民法通则》 2、《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 3、修订后的《对外贸易法》 4、《规范进出口代理业务的若干规定》 5、《合同法》
第十一章 我国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第一节 我国对外贸易管 理制度概述
一、 我国对外贸易管理制度的含义及立法 我国对外贸易管理制度是指国家通过指定法律、法规,对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进行管理和控制的制度。 二、《对外贸易法》的主要内容 《对外贸易法》作为调整对外贸易关系的基本法,对我国对外贸易关
缔约方、参加方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
3.国家基于下列原因之一,可以限制国际服务贸易: (1) 为维护国家安全或社会公共利益;
(2) 为保护生态环境; (3) 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的服务行业; (4) 为保障国家外汇收支平衡;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 4.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际服务贸易,国家予以禁止: (1) 危害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2) 违反我国承担的国际义务的; (3)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 (七)对外贸易秩序:是指对外贸易经营者在对外贸易活动中,公平、自由竞争和交 往的秩序。
第五节 货物进出口的配额管理制度
一、进出口配额管理制度概述 二、进口配额管理制度 (一)进口配额管理的一般制度 1、实施进口配额管理的货物及配额总量 2、配额的申请、分配和使用 3、关税配额 (二)特定货物的进口配额管理 1、机电产品的进口配额 2、重要工业品进口配额的管理 三、出口配额管理制度 (一)出口配额管理的一般制度 1、实施出口配额管理的商品范围及配额总量 2、出口配额的申请与使用 3、出口配额的分配、调整和管理 4、出口配额许可证的申领 (二)出口商品配额的招标分配 (三)纺织品被动配额管理 (四)多边纤维协定与我国纺织品出口
四、货物出口管理制度 (一)禁止部分货物出口 (二)限制部分货物出口并可采取配额措施和进口许可证
措施
(三)出口指定经营管理制度 (四)国营贸易管理制度 (五)机电产品出口招标管理 (六)供港澳地区鸡肉产品的出口管理 (七)大型单机和成套设备出口项目的协调管理 (八)出口预核签章管理 五、进出口监测预临时措施 六、行政复议预司法诉讼
系的法律调整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对于我国外贸体制改革以及制定对 外贸易方面的法规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适用范围:《对外贸易法》适用于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 国际服务贸易。
(二)我国对外贸易管理机构以及职能: (三)《对外贸易法》的基本原则 (1) 国家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的原则
(2) 维护公平、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的原则 (3)国家鼓励发展对外贸易的原则 (4)平等互利原则 (5)最惠国待遇与国民待遇原则 (6)对等原则 (四)对外贸易经营者:指依法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和其他 组织。在我国并不是所有的经济组织和个人都可以从事对外贸易活动, 只有得到许可方可进行。
(五)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对外贸易法》分别对有关货物和技术作出限制进 口或出口、禁止进口或出口,实施配额或许可证管理。
(六)国际服务贸易:《对外贸易法》对国际服务贸易规定如下: 1. 国家促进国际服务贸易的逐步发展。 2. 我国在国际服务贸易方面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所作的承诺,给予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