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中心国家机关招投标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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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网上服务市场公务用车维修
(定点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ZCGR-CN-
承
诺
入
围
文
件
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杭州市环城北路号耀江发展中心
目录
第一章承诺入围公告............................ 第二章操作流程................................ 第三章采购内容................................ 第四章协议指引................................ 第五章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及格式规范 .............
第一章承诺入围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受浙江省财政厅、杭州市财政局委托,经浙江省财政厅确认,就-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网上服务市场公务用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进行承诺入围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网上服务市场公务用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ZCGR-CN-
三、采购方式:承诺入围
四、采购内容
为该响应方的最高限价,采购单位可以根据采购时实际的市场价格、产品优惠率,确定采购的最终价格。
响应方优惠率不得低于给予其他客户维修的优惠率以及日常对外公布的优惠率。
响应方按照维修材料费、工时费优惠率分别报价(见附件、、),若优惠率低于各标项“最低优惠率”(标项一:%,标项二、三:%),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按照响应方操作流程(见第二章)操作并按期提交响应文件,经审核符合要求且公示无异议的供应商,即可成为入围供应商。
.财政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增补入围供应商。
五、实施范围: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富阳、临安)所有浙江省本级、杭州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各类公务机动车辆,具体以财政部门发文为准。
六、协议有效期:有效期至年月日。
期满后财政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
七、合格响应方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浙财采监【】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转包和分包。
九、总协调人
响应方必须设立总协调人,全权负责项目以及后继事宜。
总协调人必须由供应商的在职人员担当,提供总协调人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便于委托方和采购单位与其进行联络。
总协调人在协议期内有人事变动,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十、履约的监督及违约罚则
、浙江省本级按《-年度浙江省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网上服务市场公务用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协议》相关约定(见第四章)处理。
、杭州市按《-年度杭州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网上服务市场公务用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协议》相关约定处理(参照第四章,具体与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商拟定)。
十一、响应报名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报名。
《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位置:“首页-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 /bs_other/--/.html?_=-- ::)。
、响应文件售价:元,承诺入围文件请至公告附件处下载。
、未成功办理供应商报名手续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十二、响应递交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时至时;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环城北路号耀江发展中心二楼大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十三、业务咨询:
第二章操作流程
一、承诺入围阶段
(一)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承诺入围的公告。
(二)有意向的供应商按公告规定报名,供应商须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或承诺在入围公告后天内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未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正式供应商的请按规定流程注册(注册免费,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申请”)。
(三)按公告规定时间及地点提交响应文件。
(四)依法组建由人以上奇数的人员组成评审小组,负责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询和比较等。
评审小组由政府采购专家组成。
评审现场允许响应方在评审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澄清、说明等补充材料。
入围原则如下:
、供应商须符合承诺入围文件的各项要求。
、对响应方响应承诺情况,经评审小组审核后推荐。
、本次征集不设入围比例,原则上符合入围资格条件的有效响应方即可入围。
响应无效的情形:
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响应方不符合承诺入围文件的各项要求的;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承诺入围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五)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信息,通过采购程序确定拟入围供应商名单并进行公示,由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发出入围通知书。
(六)入围供应商凭入围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与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签订《-年度浙江省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网上服务市场公务用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协议》。
与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另行约定时间,签订《-年度杭州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网上服务市场公务用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协议》(参照附件,与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商拟定)。
(七)入围供应商的基本信息、维修报价、维修范围、最低优惠率和服务承诺等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布。
三、采购程序
(一)维修网上操作(直接议价)
.采购单位办理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确认手续后登录“政采云”平台填送修单。
.采购单位提供采购需求标准。
.采购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车辆类型、维修内容,以及维修企业的地域位置、维修报价、维修范围和服务承诺等基本情况,按照内控管理制度,自主择优选择一家供应商直接进行议价。
.签订合同。
(二)维修项目初检
(三)维修内容及费用确认
(四)验收交接和结算审核
(五)维修费用的结算支付
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操作手册,届时以浙江省财政厅、杭州市财政局公布的文件为准。
四、特别说明:
.响应方响应时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响应方所拥有。
响应方响应时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响应方应仔细阅读承诺入围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承诺入围文件
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入围供应商被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除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外,由集采机构责令其纠正,并对其作出相应处理,同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拒不纠正、情节严重或涉及行政处罚的,应移送同级财政部门查处,具体内容详见《-年度浙江省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网上服务市场公务用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协议指引》.有关入围供应商在特定时间举办的促销活动和优惠政策,各采购单位有权参加其促销活动和享受其优惠政策。
入围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单位按规定采购,一经发现且情况属实,立即取消本次入围资格,并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响应方应组织一个专门的服务小组,并指定负责人协调响应方的主要协调与联系事务。
负责人全权负责本项目有关事宜,具体负责入围后采购单位对其入围产品的有关咨询、签订和执行合同、无条件履行售后服务承诺和接受投诉等事务。
.“市场价×(-优惠率)”为该响应方的最高限价,采购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采购预算,自主选择供应商及其商品和服务。
同时,采购单位可与入围供应商根据网上公布的报价进行议价,以获得更优惠的价格。
.入围供应商必须建立浙江省本级采购单位档案,数据汇总并于每季度末(日之前)一次定期将报表送至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同时建立杭州市级采购单位档案,数据汇总并于每季度末(日之前)一次定期将报表送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次采购结果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布,供采购单位查询。
第三章采购内容
一、对响应方的要求
标项一至三:
.登记注册在杭州市区具有相关维修资质企业,经年资质年检合格的汽车维修企业(年新办企业不需资质年检),符合最新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在杭州市区内具有独立的经营场地,具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
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承诺租赁期限不得少于至年月日。
停车场和生产厂房面积按照最新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具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
包括质量管理制度、检验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标准和计量器具管理制度、机具设备管理及维修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具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提供环境保护措施(废气、废水、废机油、废渣、粉尘、垃圾等有害物质的处理,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汽车尾气的收集净化装置等)。
.实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并与行业管理部门联网(标项三:若响应时不具备,承诺合同签订后个月内整改,整改后仍未实行的,将自动放弃入围资格)。
.执行杭州市机动车服务管理局配件质量保证追溯制度。
二、对响应方设备的要求
标项一至三: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
从事公务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按照最新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标项三:具有举升机、车轮动平衡、电子检测读码仪等设备。
三、对响应方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要求
()标项一、二:一、二类维修企业应当各配备至少名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业务接待人员以及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
技术负责人员应当熟悉公务用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并掌握公务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各类公务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公务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公务用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并持有与承修车型种类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汽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
()标项三:三类维修企业应配备相应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从事汽车综合小修、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的,还应当配备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
四、服务方案与服务要求
.服务内容
标项一、二:一、二类维修企业应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等。
标项三:三类维修企业应汽车综合小修或者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轮胎动平衡及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汽车润滑与养护、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维修、空调维修、汽车美容装潢、汽车玻璃安装及修复等。
、服务要求
标项一至三:
()入围供应商应按采购单位需求制定详细的维修方案,并与采购单位签订维修合同,内容应包括维修时间、地点、内容、费用及结算方式、双方义务及违约责任、意外风险(至少应包括意外风险承担方式、承担种类及金额)等条款。
()入围供应商应按照合同要求,选派技术人员提供维修服务。
如需临时调换(但不允许转包)须征求采购单位意见。
()对承诺入围文件中所提出的服务内容和要求(详见《承诺书》、《浙江省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网上服务市场公务用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协议指引》)的响应和承诺。
()七项服务要求
)应保证采购单位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并在有关部门额定的工时内完成维修工作。
)应设有小时服务电话,在接到采购单位报修电话后小时内予以响应,并能提供上门维修服务。
)应能为采购单位提供紧急救援服务,并在小时内派人赶到救援现场。
)应设有客户休息场所,并配备相关的配套服务设施。
)应对送修车辆建立采购单位档案,开展跟踪服务。
)为采购单位维修的车辆定期免费检测调整制动、灯光、空调等系统。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廉政工作,防止腐败现象的出现。
()五项检测服务
包括发动机电喷系统检测诊断、电控自动变速系统检测诊断、四轮定位(FMC)(包括检、修工时费)、ABS制动系统抱死系统检测、车轮动平衡等服务。
、售后服务
标项一至三:
()质量保证期制度
)公务用车维修实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
公务用车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不低于车辆行驶公里或者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不低于车辆行驶公里或者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不低于车辆行驶公里或者日。
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
)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
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且入围供应商在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入围供应商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在质量保证期内,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入围供应商应当负责联系其他入围供应商,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采购单位投诉和回访制定
在协议期内定期征求采购单位意见建议,并形成记录;公布小时服务监督电话;在受理投诉小时内,了解核实情况,经核实确属本企业相关当事人员责任的,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于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五、响应报价与费用支付
标项一至三:
、采购单位可根据维修项目预算情况和有关规定,自主选择维修企业进行公务用车的维修。
入围供应商应积极参与,并提供合理报价,入围供应商在参与各种维修项目时,报价的优惠率不应低于承诺优惠率。
、入围供应商应根据相关行业规定,及时通过网站更新发布各类维修价格,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及时更新。
、本项目采用“先服务、后结算”制度,依据采购单位出具的有效函件(如公函、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或签署的合同、协议等实施服务,原则上不应在服务前要求采购单位提供押金、抵押、信用授权等。
如有特殊情况请与采购单位协商,取得采购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
、入围供应商向异地的浙江省各级单位提供在杭维修服务时,应按本地单位同等标准提供相应的维修服务。
费用支付形式可按双方约定的方式实施。
、长期维修服务的费用支付,支付时间及支付形式依据双方合同约定实施,并由入围供应商填报验收单、开具发票。
六、有效期
本项目有效期至年月日。
期满后财政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
第四章 -年度浙江省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网上服务市场公务用车维修
(定点采购)项目协议指引
编号:ZZCGR-WX-
甲方: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就-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网上服务市场公务用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编号: ZZCGR-CN-标项: )签订本协议。
.定义
本协议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协议”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载明甲方与乙方协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其他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
.“甲方”系指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甲方不作为协议一方具体参加合同的实际履行。
在实际履行中由采购单位与乙方另行签订具体维修合同。
.“乙方”系指本次承诺入围并为浙江省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提供公务用车维修的服务单位。
.“采购单位”系指浙江省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与甲方享有同等权力。
本协议下述各处所指甲方同时包含采购单位。
.“承诺入围文件”是指《-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网上服务市场公务用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承
诺入围文件。
.适用范围及时间
.适用范围:-年度浙江省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网上服务市场公务用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
.时间:有效期至年月日。
期满后财政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
.项目承诺
.业务开展范围
()甲方确定乙方为-年度浙江省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网上服务市场公务用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服务企业。
乙方提供采购单位的车辆保养、维修、做漆、代办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
()乙方应按照服务发生地有关行业规定、相关法律法规与采购单位签署相关维修服务合同,合同可维修服务范围及标准不应低于本框架协议约定要求。
.服务价格
乙方应以响应承诺的价格优惠率为优惠服务的下限,按照采购单位需求的方式,通过直接报价、线下询价等方式,提供具体的维修价格,提供相应的服务。
甲方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示乙方的入围优惠率及对应时期的市场价。
如乙方根据市场经营情况调整维修费用标准,应按响应报价承诺的优惠相应调整维修价格,并在浙江政府网维护价格信息。
.费用结算
采购单位应在季后十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结清已发生的维修费用或按采购单位和乙方签订的补充协议规定的时间结算。
结算时乙方应向采购单位提供下列单据:正式的维修专用发票;本季度每次维修的送
修单和“结算单”。
具体以浙江省财政厅公布的文件为准。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按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要求、承诺入围文件、本协议、乙方的响应文件等文件文本对乙方承诺和实际提供的服务以及业务系统维护、操作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事项进行日常考核、监督检查和管理;并建立退出增补机制,退出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违约责任”和“协议的终止”中的内容。
..甲方有权对乙方承诺的协议价格、服务承诺等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也可以委托第三方对乙方的市场价格以暗访等形式收集数据,作为对乙方履约情况监督考核的依据,据此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或者作为考核评分依据。
..如采购单位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等问题向甲方投诉,甲方有权进行核查,如情况属实可要求乙方及时消除影响、弥补损失。
..甲方有权在其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布对乙方考核、监督检查及乙方履行协议的情况。
乙方的考核结果,可以作为下一期项目采购的评审依据。
..甲方通过相关查询系统对乙方业绩自动统计,可以作为下一期采购项目的评审依据。
..甲方对采购单位拖欠乙方费用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采购单位在开展中的关系与矛盾,与有关部门一起解决和处理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
..对乙方业务开展和履行合同情况,甲方有权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布。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采购单位提出的服务和乙方承诺以外的其它要求。
对采购单位提出超出协议规定服务范围和虚开发票的要求,乙方有权拒绝;采购单位不能出示有效证明,证明其在协议服务范围之内的,乙方有权拒绝向其提供协议价格的服务。
()乙方有权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采购单位在服务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乙方根据采购单位的要求,向采购单位提供响应文件承诺服务范围内的相关车辆维修服务,其他服务应不低于杭州市关于维修的相关服务规范和要求。
..乙方的义务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自觉维护采购单位的利益,全面履行响应承诺,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优先服务采购单位,确保服务质量,圆满完成服务工作。
...乙方应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甲方按照承诺入围文件、本协议、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提供的价格、设备设施、服务质量及服务能力进行的综合考核评定、监督检查和管理,严格履行入围承诺。
...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特定时间内对社会举办的优惠活动,采购单位有权参加其优惠活动并享受其优惠政策;乙方的设施设备、服务质量等要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不得因价格优惠而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质量。
...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承诺的优惠率为最低优惠率,入围价格为最高限价,采购单位可与乙方进行议价;如果乙方下调市场价格,则乙方应按照响应承诺的优惠率及时下调政府采购价格,否则视为“超过协议规定价格收费”。
...乙方同意甲方建立的退出增补机制,退出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本
协议“违约责任”和“协议的终止”中的内容。
...乙方接受并积极参与采购单位使用直接询价、供应商抽选竞价以及单独采购方式采购维修服务的活动。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完成以下工作,不能完成以下工作将被记录并作为考核及监督检查评分的依据。
由于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完成以下工作所造成的不利影响由乙方承担。
()按时参加甲方举办的培训及召开的会议;
()按甲方的要求填报并更新维护相关信息和资料;
()配备专人负责协议采购相关事宜,按要求填报及更新相关信息,保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真实齐全;
()按要求登录相关查询系统维护数据,打印验收单,经双方确认后作为采购单位入账依据。
乙方应保存好协议有效期内所有结算单据及合同,甲方有权对结算单据及合同进行检查并作为考核评分的依据;
()报价真实有效,杜绝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恶意竞争;按采购单位需求参与供应商抽选并按规定参与报价;
()向采购单位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
()乙方财务部门具备公务卡结算的能力(即刷信用卡结算的能力);
()为采购单位建立采购单位档案并及时进行信息更新,建立健全客户服务制度等内部管理机制并严格执行;
()不向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日常考核、监督检查和管理。
...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做好浙江政府采购网上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包括单位名称变更;及时变更联系人、联系电话、预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