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村金融发展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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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村金融发展问题研究
【摘要】黑龙江省是我国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农业发展举足轻重,农村金融作为现代农业经济的核心,其发展状况对农业经济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本文通过对我省农村金融发展现状进行分析,指出农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我省农村金融的特点,提出我省农村金融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黑龙江省;农村金融;发展问题
1.黑龙江省农村金融发展现状
1.1政策性金融机构积极拓展支农领域
近年来,农业发展银行结合我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和特点,不断创新支农模式,积极拓展支农领域,大幅增加信贷投入。一是及时供应粮食收购贷款。2012年1-5月,农业发展银行累计投放粮食收购贷款583.11亿元,支持企业收购粮食484.66亿斤。结合我省农户玉米产量较多的实际,投放收购资金275亿元,支持开户企业收购玉米288亿斤。二是大力支持订单农业发展。2012年农业发展银行已准备粮食合同收购信贷资金20亿元,已完成审批8.9亿元支持龙头企业发展订单农业,支持企业签订订单面积260余万亩。三是大力支持节水灌溉建设项目。截至2012年5月,农业发展银行已发放贷款109.33亿元,用于解决省内部分地区水利设施年久失修、水资源利用率偏低等问题。
1.2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断加大支农力度
我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农村信用社、由农村信用社进行
股份制改造的农村商业银行等。我省农村信用社是支农服务功能最充分的金融机构。一是网点数量、员工数量最多,支农能力较强。截至2011年末,我省农村信用社共有7个市联社,6个办事处和77家县级机构,各类营业机构1955个,农村信用社资产总额达1985.8亿元。二是近年来不断加大农业贷款投放力度。自我省农村信用社改革以来对农业贷款的投放力度不断加大,年均增幅40%左右。2011年,农村信用社涉农贷款再创新高,达到813.5亿元,占全部贷款额的79.2%。三是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增强服务能力。农村商业银行是由农村信用社实行股份制改造,商业化经营组建而成。目前,我省有农村商业银行机构89个,从业人员1038人。
1.3商业性金融机构积极支持农业发展
我省商业性金融机构对“三农”支持较大的银行有中国农业很行黑龙江分行县域支行、邮政储蓄银行黑龙江分行、龙江银行和哈尔滨银行等。一是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分行县域支行积极支持县乡经济发展。中国农业银行县域支行积极支持我省新农村建设,促进县乡经济发展。截至2011年6月,农户贷款余额124.8亿元,比年初增加47.8亿元。二是邮政储蓄银行黑龙江分行大力支持我省新农村建设。邮政储蓄银行黑龙江分行成立五年来,以支持服务“三农”和助力小微企业发展为目标。邮政储蓄银行具有遍布城乡的1656处网点,有力的支持了我省新农村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三是龙江银行大力支持我省农业供应链发展。2010-2011年,龙江银行累计发放涉农贷款386亿,涉农贷款占全行贷款30%以上。四是哈
尔滨银行农业贷款覆盖省内外。哈尔滨银行积极开发农村金融业务,“乾道嘉”农村金融业务贷款余额截至2011年4月已突破100亿元大关。
2.黑龙江省农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1农村金融供求矛盾突出
我省是农业大省,粮食产量和商品率全国第一。2012年实际粮食产量1250亿斤,粮食实际种植面积20913万亩。我省农业生产以家庭生产经营为主,大多数农户自有资金有限,而农业生产需要的投入较大,包括生产资料投入、设施投入等,对资金需求较大。特别是随着农业经济的发展,我省出现了许多种植大户和养殖大户,农村小型工厂和乡镇企业等,更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对资金的需求逐渐多样化、扩大化,而现有农村金融体系中能为农业投放贷款的主要为农村信用合作社,其自有资金有限,无法满足越来越大的需求。
2.2农村资金外流严重
黑龙江省农村金融体系中的正规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农村信用合作社、农业发展银行、商业性金融机构等,农村金融市场中的两大需求主体主要包括农户和乡镇企业。从贷款额上看,能为农村提供贷款较多的只有农村信用社,其它金融机构对农户及乡镇企业贷款较少。例如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覆盖范围有限;农业发展银行主要向产业化龙头企业发放贷款;中国农业银行、邮储银行等商业性金融机构在农村发放的贷款少于吸收的存款,农村资金的大
量外流严重阻碍了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2.3农业保险体系不完善
我省的农业生产是以农户个体承包土地为主的个体经营形式,大量农户分散在广大的农村地区,且农作物产品种类繁多,生长期具有较强的阶级性,受到自然灾害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这在客观上需要有效的农业保险体系作为保障。但农业保险具有特殊性,近年来我省的商业保险公司和国有保险公司都在规避农业风险。例如我省成立的阳光农业互助保险公司主要面向垦区开办保险项目,在垦区外的承保范围很小,只有小麦、大豆、水稻和玉米4种粮食作物的农业保险。其它相关险种的开发尚处于探索阶段。
3.加快黑龙江省农村金融发展的对策建议
3.1培育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
解决我省农村金融的供给矛盾,需要引进竞争机制,培育具有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引入多种可为农村金融提供服务的金融组织,拓宽融资渠道。一是放宽对农村金融市场准入的限制。放宽市场准入限制有利于多样性的金融机构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形成竞争局面。能够扩大信贷资金和各种服务的供给,促进农村金融机构改善管理、增强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的创新,从而更好地为农村金融发展提供支持。二是规范民间金融等非正规金融机构。要有效的规范民间金融的经营活动,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引导民间金融为农村金融服务,使农村金融市场真正按照市场机制运行。
3.2制定相关政策,防止农村资金外流
制定相关政策对商业银行、邮政储蓄从农村吸储资金外流加以控制、引导,明确规定回流农村资金比例和支农贷款比例。建立农村资金回流农村的机制,首先以税收优惠形式鼓励各商业银行,每年新增存款的一定比例投放到农业或涉农领域。再通过一定的税收优惠等配套政策支持,鼓励县及县以下邮政储蓄份额超过20%的部分应通过适当方式用于农村,鼓励邮政储蓄机构在农村试办农村小额贷款机构,投资设立农村小额保险组织。
3.3完善农业保险体系
为推动农业政策性保险的起步,可以通过政府的适度补贴和政策优惠,吸引和鼓励社会各方力量投资设立农业保险机构。在发展政策性保险业务的同时,同样通过一定的税收优惠,鼓励发展投资主体多渠道、经营主体多样化的农业保险机构,并鼓励引入外资保险公司开办农业保险业务。目前我省农业保险险种单一,主要集中在农作物保险,而且保险责任范围也十分狭窄,主要集中在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这些制约因素更加降低了农业产业的抗风险能力,使农民的经济收入缺乏稳定性。因此有必要建立相对发达完善的农业保险体系,保障农民收入的稳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参考文献】
[1]王珏.利率市场化下农信社面临的挑战及对策——以黑龙江省农信社为例,对外经贸,2012(6).
[2]马威.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现状及创新研究.山西财经大学,2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