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检测结果质量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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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检测结果质量控制程序

1 目的

为有效地控制验证活动,证明试验室检测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及出具的检测数据结果的准确、可靠且具有可比性,特编制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2.1验证活动包括实验室之间的比对。

2.2内部质量控制包括选择适合试验室的校核方法。

3职责

3.1技术负责人

1) 组织制订主要检测服务项目的验证活动计划;

2) 组织制订主要检测服务项目的验证活动实施方案并指导各项目组开展工作;

3) 组织有关检测项目负责人和监督员开展对上述验证活动的可行性和有效性评审;

4) 负责维护本文件的有效性。

3.2 项目所在试验室负责人

1) 按计划组织有关人员完成上述验证活动;

2) 审核上述验证活动结果;

3) 参加上述验证活动结果的评审。

3.3资料员收集并归档保存上述验证活动的记录和评审

4程序

4.1实验室间的比对

4.1.1技术负责人应按四年个周期对试验室开展的主要检测项目制订实验室间比对规划和年度比对计划。比对可以是双边的也可以是多边的,其中尽可能包含其测量不确定度小于试验室三倍以上的实验室,以保证其提供的测量结果可作为比对的指定值。

4.1.2技术负责人应组织该项目所在试验室负责人、监督员和项目负责人制定比对实施方案,方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比对目的和性质,比对量值(参量);

2)参加比对实验室的名称、地址和联系人(如为多边比对,则应明确主持实验室及协调员);

3)比对方案(盲样选取的简短说明、检测条件、检测次数、检测结果计算、联系方式等);

4)试验主要设备;

5)时间进度(起始日期及传递路线);

6)结果评审办法(含离群值剔除原则)。

4.1.3检测人员按比对实施方案的要求和规定对盲样进行检测,认真作好检测记录(记录应包含检测环境条什,检测结果及其说明等),经项目所在试验室负责人审核后报技术负

4.1.4参加比对实验室对盲样测试完毕后,技术负责人应召集参加实验室的技术专家对比对结果进行评审,如试验室的测试结果判定为“不满意”,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查找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必要时可安排对盲样的再检测。

4.2参加相关机构组织的实验室间的比对

4.2.1试验室应积极参加各专业机构组织的比对,技术负责人应指定试验室参加该项比对的负责人。

4.2.2技术负责人应召集与比对对口的试验室负责人、监督员和有关人员研究参加比对的技术准备工作并落实参加比对检测的人员、检测环境设施、检测设备、检测方法和其他资源及文件。

4.2.3比对检测负责人组织参加人员按照指定的方法和要求对盲样进行检测,并按照要求填写记录。对检测结果和记录经校核后交技术负责人审核,审核后的报出结果上报中组织比对的机构。

4.2.4比对结果公布后,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对比对结果进行评审,若试验室的测试结果判定为“不满意”,则应及时查找原因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4.3试验室内部比对

4.3.1在筹备开展新项目过程中,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可能参加此项目的检测人员开展人员间比对,并积极创造条件

进行试验室内部的仪器间比对和不同测试方法间的比对,以提供测试结果可靠的证据。

4.3.2当某个检测项目参加人员有变动时,试验室负责人应及时安排人员间比对试验,特别对新参加工作的人员作为岗前培训的内容必须安排与有证上岗人员间比对,并对比对结果做出评审结论。

4.3.3当对测试结果的正确性或可靠性有怀疑时,试验室负责人应充分应用试验室内部的仪器间比对、不同测试方法间的比对和同一样品各特性检测结果相关性试验等手段验证检测结果。

4.3.4对同一试验项目,进行不定期人员间比对。

4.4内部质量控制(测量过程控制)

4.4.1技术负责人应对试验室开展的主要检测项目,尽可能运用统计技术开展内部质量控制并对此做出规划和年度安排。

4.4.2对没有条件运用统计技术开展检测过程控制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也应策划运用有证标准物质或性能稳定的保留样品(作为核查标准)定期进行核查达到内部质量控制的目的。

4.4.3技术负责人应召集有关人员统筹安排并制定本试验室的检测过程监控实施计划。计划应包括拟开展监控的项目、开始实施的日期、项目负责人等。项目负责人提出的实

施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选择的监控方案,并论证其记录方式是否便于发现其发展趋势,是否采用统计技术对结果进行评审;

2)监控方案的记录方式和记录表格;

3)监控用核查标准或稳定性符合要求样品的选用;

4)评审监控有效性的方法;

4.4.4各检测员应及时向试验室负责人和监督员反馈实施监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通过监控发现的问题,如通过监控发现提供给客户的检测结果质量存在疑问时应立即向技术负责人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技术负责人应指导有关检测人员及时调整监控方案及时解决监控中发现的检测结果质量的其他问题。

4.4.5技术负责人应组织一个评审组(尽可能和测量不确定度评审组一致)定期(每年至少一次)对监控有效性进行评审。评审应包括:监控方案的可操作性、记录方式是否便于发现其发展趋势、监控结果能否采用统计技术对结果进行评审、监控方案及记录方式能否证实结果质量符合要求和能否发现测量系统或结果质量存在的潜在问题。

4.5验证活动记录和评审结果的归档

4.5.1对每次验证活动的原始记录、检测结果和评审报告,有关项目组负责人应及时整理,并主动交给资料员归档保存。

4.5.2资料员应按验证活动的计划及时收集有关资料,并

编号归档妥善保管。

4.5.3技术负责人应在每年管理评审前汇总上述档案材料向评审会议报告试验室开展验证活动的情况,对其可靠性和有效性做出评估,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并完善此项工作。

4.5.4试验室应执行《保证公正性和保护客户机密和所有权的程序》,为参加能力验证或比对实验室的结果保密。

5 附录

5.1实验室间比对结果的评定方法

5.1.1实验室间比对通常是采用各个参加实验室分别测量同一个盲样的某个量值或参量来实现的,对盲样的要求是其时间和空间变化的稳定性要好,确保各实验室测量结果的差别中尽可能不包含盲样变化的影响。

5.1.2比对结果的判定一般分为满意、有问题和不满意三种情况:

如果参加实验室中包含有指定实验室,则评定比对结果可参照能力验证结果的评定方法,

即:Z=X

S

式中:

Z——某参加实验室的测量结果

X——指定实验室的测量结果

S—满足计划要求的变动性的合适估计值

≤2 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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