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卷宗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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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人员档案
矫正人员姓名
档案编号
立档日期
矫正类别
矫正起止时间
仪陇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监制
目录
编号文件内容页码备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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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迁居、请假、脱管等按发生的时间先后顺序入档
2、空白表格不入档案
说明
1、左上角标注“文书1——20”,为司法部印发全国统一使用的《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必须按照司法部《社区矫正执法文书填写说明》填写。
2、《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社区矫正人员报告登记表》、《社区矫正人员参加学习教育社区服务记录表》、《社区矫正人员帮困扶助登记表》、《检查核查记录表》、《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方案》、《矫正对象首次谈话记录》,为县局统一制定的日常管理工作表格,认真记录后归入《社区矫正人员档案》。
文书1
调查评估意见书
字()号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监狱):
受你单位委托,我局于年月日至年
月日对被告人(罪犯)进行了调查评估。有关情况如下:
。
综合以上情况,评估意见为。
(公章)
年月日
社区矫正人员基本信息表
单位:编号:填表日期:
姓名曾用
名
身份证
号码
一寸免冠
照片
性别民族
出生年月日
文化程度健康
状况
原政治
面貌
婚姻
状况
居住地
户籍地
所在工作单位
(学校)
联系电话个人联系电话
罪名刑种原判刑期
社区矫
正决定
机关
原羁押场所
禁止令内容禁止期限起止日
矫正类别矫正
期限
起止日
法律文书收到时间及种类接收方式及报到时间
在规定时限内报到超出规
定时限
报到
未报到
且下落
不明
主要犯
罪事实文书2
本次犯
罪前的
违法犯
罪记录
起止时间所在单位职务
个
人
简
历
姓名关系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家庭成
员及
主要社
会关系
备注
注:此表抄报居住地公安(分)局。
社区矫正人员报到情况通知单单位:县(市、区、旗)司法局
姓名性
别
罪名
社区矫正
决定
机关
裁判书
号及裁判
时间
矫正
类别
规定报到
时限
已在规
定时限
报到
超出规
定时限
报到
未报到并下落
不明
备注
注:送人民法院,抄报人民检察院、公安(分)局,
监狱(看守所)。
文书3
社区矫正人员:
你因罪经人民法院于年月日判处(同时宣告禁止)。年月日经人民法院(监狱管理局、公安局)裁定假释(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在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期间,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现就对你依法实施社区矫正的有关事项宣告如下:
一、遵纪守法,按规定向司法所报告有关情况,遵守外出审批、居住地变更审批、会客等有关规定(遵守人民法院宣告的禁止令),服从监管;按规定参加司法所组织的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
二、如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将视情节给予警告、治安管理处罚、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
三、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司法所为你确立了社区矫正小组,小组成员由
组成,协助对你进行监督、教育、帮助,你应积极配合。
特此宣告。
(公章)年月日
社区矫正人员(签名):
为了共同做好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提高矫正质量,司法所与矫正小组签订本责任书,共同遵守。
一、司法所具体做好以下事项:
1、指导矫正小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
2、认真听取矫正小组成员反映的情况并及时处理有关事宜。
二、矫正小组具体做好以下事项:
1、协助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
2、督促社区矫正人员按要求向司法所报告有关情况、参加学习及社区服务,自觉遵守有关监督管理规定;
3、定期向司法所反映社区矫正人员遵纪守法、学习、日常生活和工作等情况;
4、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有违法犯罪或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向司法所报告;
5、根据小组成员所在单位和身份确定的其他社区矫正事项。
(公章)矫正小组(成员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社区矫正人员进入特定区域(场所)审批表
姓名性别罪名刑期
矫正类别矫正
期限
起止日自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
禁止令内容
禁止期限起止日
居住地申请进入的区域(场所)
申请理
由及时
间起止
司法所
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县级
司法行
政机关
意见
(公章)
年月日备注
注:抄送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