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建设项目办理实施“绿色通道”审批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泗门分中心绿色通道审批制度

为优化泗门镇重点建设项目审批程序,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服务效率,结合泗门镇实际,决定对泗门镇重点建设项目办理实施“绿色通道”审批制度。

一、受理范围

泗门镇重点建设项目和招商引资重大项目

二、运作机制

属于“绿色通道”范围内的项目,由泗门镇综合窗口(市发展和改革局和市经济发展局委托)在立项文件上注明“绿色通道”项目字样,并发放泗门镇重点建设项目绿色通道卡。建设单位凭绿色通道卡到泗门分中心相关窗口办理审批手续,各窗口对“绿色通道”范围内的项目实行优先办理、限时办结,综合窗口(建设局委托)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收回。

三、办理阶段和责任窗口

重点建设项目“绿色通道”审批分为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4个阶段。

(一)项目立项审批阶段。主要涉及立项审批及审批前所必需的相关事项审批。综合窗口(市发展和改革局和市经济发展局委托)为牵头窗口,市规划局泗门分局、市国土资源局泗门分局、市环保局泗门环境保护所等部门窗口为配合窗口。

(二)项目工程设计审批阶段。主要涉及建设项目方案设计会审和工程初步设计会审。根据不同项目内容,市规划局泗门分局窗口、综合窗口(市发展和改革局)为相应牵头部门,市环保局泗门环境保护

所、市国土资源局泗门分局、泗门卫生监督所、市气象局等部门窗口及综合窗口(建设局委托)等为配合窗口。

(三)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阶段。主要涉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建筑消防设计审批和建筑防雷设计审批的代办。

(四)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阶段。主要涉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及核发前所必需的相关事项审批。

四、服务内容

1、条件告知。相关窗口受理“绿色通道”项目前,一次性告知项目申报条件、所需材料,及同步办理部门、下步办理部门。

2、上门服务。项目立项前,要根据项目办理需要,上门走访了解情况,指导审批业务,及时帮助解决审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对项目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经办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

3、联合办理。“绿色通道”项目牵头窗口受理后,原则上在次工作日组织召集有关窗口,进行联合踏勘,并告知审批流程、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注意事项。踏勘意见在踏勘结束二个工作日内出具。

4、陪同办理。“绿色通道”项目在办理过程中,涉及需报上级部门审批的项目,如果建设单位要求,相关窗口工作人员应协助建设单位办理有关报批手续。

5、限时办结。“绿色通道”项目实行优先办理,限时办结。审批时限在公开承诺时间的基础上压缩50%(需向社会公示的法定时间除外),符合法定条件、手续简便的项目,力争当日办结。建设单位上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时,各窗口应先收取已有材料并提前审查,在建设单位补正材料并审查符合要求后发放审批文件。

五、工作要求

(一)分工负责制。各审批窗口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保证“绿色通道”审批制度工作有序进行。

(二)中心办结制。“绿色通道”受理范围内的事项由各部门设在泗门分中心的窗口办理,并在泗门分中心内办结。

(三)协调运行制。各审批窗口之间要加强沟通,重大事项事先进行协调,必须按规定参加各类协调会、会审会。

(四)考核责任制。“绿色通道”审批制度的管理与泗门分中心考核办法挂钩。

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