荞麦生粉(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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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XSF0001S-2018

1 荞麦生粉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荞麦为原料,经清理、清洗、去石、烘干、去磁、脱壳、研磨、筛理、装袋、包装

等工艺加工而成的荞麦生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

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荞麦应符合GB 2715和GB/T 10458的要求。

3.2 生产用水

应符合GB 5749 的要求。

3.3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3.4 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污染物限量

3.5 真菌毒素限量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

3.6 农药残留限量

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和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的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 取适量试样于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其色泽和状态,检查有无异物,嗅其气味。

气味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气味,无异味 状态 粉状,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总砷(以As 计)/(mg/kg) ≤

0.5 GB 5009.11 铅(以Pb 计)/(mg/kg) ≤

0.18 GB 5009.12 镉(以Cd 计)/(mg/kg) ≤

0.1 GB 5009.15 铬(以Cr 计)/(mg/kg) ≤ 1.0 GB 5009.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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