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猪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综合防控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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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由安徽省畜牧兽医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规模猪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综合防控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规模猪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综合防控中环境控制、管理措施、免疫接种、疫病监测、消毒措施、动物福利、废弃物处理、疫情报告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规模猪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预防和控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7959 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

GB 16548 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

GB/T 18935-2003高致病性猪蓝耳病诊断技术

NY 5027 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

农业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治技术规范》

3 环境控制

3.1 猪场应距离居民区1000 m以上,距离其它饲养场1500 m以上,距离屠宰厂2000 m以上。

3.2猪场应有围墙或防疫沟,围墙外建立绿化隔离带,场门口设警示标志。

3.3场内布局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在生产区的下风向建隔离区,猪舍间距不少于7 m。

3.4净道与污道分开,互不交叉。

3.5具有完善的采光、通风、保温、隔热、防蚊蝇、防鼠和污物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3.6 猪场的展示厅和装猪台应设在生产区边,有专用出口。

4 管理措施

4.1 制定并严格执行人员管理、饲养管理、卫生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制度。

4.2 对所有猪只建立防疫档案等。

4.3 建立完整的投入品使用记录、免疫记录、疫病诊疗和用药记录,并能整理归档。

4.4 场外人员及车辆不得随意进入生产区。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须严格消毒,更衣换鞋。

4.5 场区内不应饲养其它易感动物,不应开展对外诊疗和配种工作,不应带入可能染疫的其它畜产品。

4.6 猪场应有专业兽医人员。

4.7 坚持自繁自养的原则,每圈(舍)实行全进全出制度,出栏后,猪舍要严格进行清扫、冲洗和消毒,并空圈14天后方可再用。

4.8 必须从外场引进种猪时,要确认产地为非疫区。引进后隔离饲养14天,进行观察、检疫、监测、免疫,确认为健康后方可并群饲养。

4.9投入品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 免疫接种

5.1 对种猪场、规模化养猪场、养猪小区、历史疫区所在乡镇、与外省市接壤乡镇及其他高风险区域的所有生猪和新引进生猪,全部采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进行免疫。规模猪场应根据本场特点和当地情况以及疫苗种类,制定免疫程序,实行程序化免疫。

5.2疫苗的用法与用量:耳后部肌肉注射。3周龄及以上仔猪,每头2mL,首免后21-28日加强免疫一次;成年猪每头4mL;后备母猪每隔6个月接种一次,配种前2个月再接种一次,每头4mL;种公猪,每隔6个月接种一次,每次4mL。

5.3在做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的同时,也要做好其它疫病的免疫。推荐免疫程序:

5.3.1仔猪(商品猪)

a) 1日龄时,在仔猪哺乳前2小时注射猪瘟弱毒疫苗(在母猪带毒严重的猪场实施);

b) 达到7日龄时,根据本地疫病流行情况可选择进行免疫注射喘气病灭活苗/弱毒苗;

c) 达到10日龄时,注射猪伪狂犬病基因缺失弱毒疫苗;

d) 达到20日龄时,注射猪瘟弱毒疫苗;

e) 达到21日龄时,根据本地疫病流行情况可选择进行免疫注射猪喘气病灭活疫苗;

f) 达到23日龄时,注射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

g) 达到24-25日龄时,根据本地疫病流行情况可选择进行免疫注射猪传染性胸膜肺炎灭活疫苗、链球菌Ⅱ型灭活疫苗;

h) 达到28-35日龄时,注射口蹄疫灭活疫苗,根据本地疫病流行情况可选择进行免疫注射猪丹毒疫苗、猪肺疫疫苗或猪丹毒-猪肺疫二联苗、仔猪副伤寒弱毒疫苗;

i)达到55日龄时,注射猪伪狂犬基因缺失弱毒疫苗;

j) 达到60日龄时,注射口蹄疫灭活疫苗、猪瘟弱毒疫苗;

k)达到70日龄时,注射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根据本地疫病流行情况可选择进行免疫注射猪丹毒疫苗、猪肺疫疫苗或猪丹毒-猪肺疫二联苗。

5.3.2种母猪

a) 种母猪70日龄前免疫程序同商品猪;

b) 每隔4-6个月,注射口蹄疫灭活疫苗一次;

c) 初产母猪配种前,注射猪瘟弱毒疫苗、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猪细小病毒灭活疫苗(后备公猪不免)、猪伪狂犬基因缺失弱毒疫苗;

d) 经产母猪配种前配种前,注射猪瘟弱毒疫苗、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

e) 产前4-6周,注射猪伪狂犬基因缺失弱毒疫苗,根据本地疫病流行情况可选择进行免疫大肠杆菌双价基因工程苗、猪传染性胃肠炎、流行性腹泻二联苗;

f)每年3-5月份时,乙型脑炎流行或受威胁地区,注射乙型脑炎疫苗,间隔一个月再加强免疫一次。

5.3.3种公猪

a) 种公猪70日龄前免疫程序同商品猪;

b) 每隔4-6个月,注射口蹄疫灭活疫苗一次;

c) 每隔6个月时,注射猪瘟弱毒疫苗、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猪伪狂犬基因缺失弱毒疫苗;

d)每年3-5月份时,乙型脑炎流行或受威胁地区,注射乙型脑炎疫苗,间隔一个月再加强免疫一次。

6 疫病监测

6.1免疫效果监测

6.1.1监测的时间、频率和比例

免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后21天采集样品检测一次,以后每月检测一次;对新购进的猪在并圈前,全部进行一次检测。每次采样比例1%~5%,不得少于15头份,每份血液样品量为5ml。

6.1.2检测方法

按农业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治技术规范》执行。

6.1.3免疫效果评价

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80%时为群体免疫合格。

6.2病原学监测

6.2.1监测的时间和频率

整个猪场每季度采样检测1次。

6.2.2采样要求

采集猪的。。。或血液样品,至少15头份。

6.2.3检测方法

按GB/T。。。。。执行。

6.2.4检测结果处理

6.2.4.1病原学检测出现阳性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6.2.4.2结合相关信息对每次监测结果进行风险分析,做好预警预报。

7 消毒措施

7.1消毒药品

7.1.1宜选用碱类或酸类等消毒药品,按说明书的用法用量使用。

7.1.2消毒药品应交替使用,但更换频率不宜太高,应避免相互间产生化学反应,影响消毒效果。

7.2常用消毒设施

7.2.1消毒池

猪场门口及生活区到生产区的门口要设与大门等宽,长2.5m,深0.2m的消毒池,内置消毒液;猪舍门口要设宽1m,长0.5m,深0.2m的消毒池,内置消毒液。

7.2.2消毒室

猪场门口及生产区的门口要设消毒室,内设紫外线灯、更衣间、淋浴间等。

7.3消毒范围

场区环境,猪舍地面及内外墙壁,饲养、饮水等用具,运输车辆,以及其它一切可能被污染的场所和设施设备。

7.4消毒前的准备

消毒前必须清除污物、粪便、饲料、垫料等防碍消毒作用的有机物;备置喷雾器或火焰喷射枪或消毒车辆、消毒防护器械(如口罩、手套、防护靴等)、消毒液容器等。

7.5消毒方法

对金属设施设备,可采取火焰、喷洒、薰蒸等方式消毒;猪舍、场地、车辆等,可采用消毒液清洗、喷洒等方式消毒;饲养管理人员可采取淋浴、消毒液洗手等方法消毒;衣、帽、鞋等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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