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公安党建工作提升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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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公安党建工作提升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2010年9月

公安机关肩负着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使命。实践证明,只有公安机关具有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组织保障,只有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才能提高公安机关的整体战斗力,保一方平安。但是,目前我们公安机关在党建工作方面还存在不足,党建工作创新不够、少部分年轻党员缺乏实践锻炼等,这些都影响了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因此,如何加强和改进公安机关党建工作,不断提高公安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提高党员的战斗力是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一、公安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性

分局党委下设16个党支部,共有290名党员,党员占了全局民警总数的90.3%。特别是近年来,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帮助下,全区公安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分局先后荣获“全国县级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全国优秀公安局”、“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并且连续四次被评为全省优秀公安局,多次被区委区政府记集体三等功。这

些成绩的取得,其中一条重要的经验就是围绕公安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党建工作。

(一)党建工作有利于增加责任意识。党建工作是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机关开展党建工作是由其性质决定的,公安机关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机关,担负着维护共产党执政的神圣职责,做好党建工作是完成公安工作的关键和前提。因此,只有充分认识我们党在现阶段的历史使命,才能更好地履行公安机关的职责和任务;只有充分地依靠党建工作,才能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民警的责任意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出色完成新时期公安机关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党建工作有利于夯实公安工作基础。党的群众工作路线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作为人民公安必须坚持党的群众工作路线,扎实开展公安机关党建工作,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把实践和维护好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近年来,我们公安局党委利用党员先进性教育、江苏公安精神大讨论、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等活动,多渠道、多层出、多形式地开展公安机关党建工作。

(三)党建工作有利于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我们坚持把抓党建强队伍作为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通过党建工作的不断推进,公安民警的责任意识、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经济建设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工作中涌现出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等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

人。

二、当前公安机关党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全区拆迁建设工作的推进,公安机关面临的形势越来越严峻,压力也越来越大。外来人口的大量涌进,使得公安业务工作日益繁重,再加上种类繁多的绩效考核,广大民警应付日常工作的已经不堪重负。诚然,在繁忙、压力过重的情况下,广大民警能够充分发扬无私奉献、连续作战的优良作风,积极认真地完成工作任务,但是连续超负荷的工作在严重影响民警的身心健康的同时,也无形中影响了同志们学习的热情,成为不少党组织忽视队伍建设,尤其是忽视党建工作的借口。部分党组织口头上重视党建工作,但在实际中却不能妥善处理好业务工作与组织建设之间的相互关系,造成部分党员民警、干部业务工作进步与队伍政治思想建设不同步的现象。有部分党员甚至产生“实质性的业务工作都做不完,哪里有时间搞这些虚的东西”的错误思想。这就是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体会不到党建工作在指导和推动业务工作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从主观上产生了重业务、轻党建的不良倾向,这种倾向如不及时纠正,对于我们的工作是非常不利的。

(二)工作机制不健全。应该说新的党章为我们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确立了方向,但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不能很好地

联系自己的实际情况,开拓创新,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在发展党员的工作中,部分党组织中存在重吸收、轻培养的倾向,非党员民警申请入党后,党组织往往注重申请人有向党组织靠拢的表现,而不注重日常考察培养,只注重业务工作成绩,不注重申请人思想认识是否真的提高,没有把申请人思想入党摆在一个重要位置来对待。这种做法容易降低党组织自身的威信,影响到党组织的先进性。目前,党支部书记都是从业务素质强的人才中脱颖而出的,党组织在对其考察时往往拿不出衡量该同志党建理论水平的标准,因此绝大多数的党支部负责人虽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而疏于对党员的管理教育,对党务工作上更是缺乏创新意识。

(三)工作作风不踏实。主要表现在部分党组织工作中重制度的制定、轻工作的落实。制度订得多,但真正落实得少、或者说是落实的不彻底。有些制度光制定而不实行,或者仅仅是为了应付检查而制定。事实上,制度建设水平的高低,有针对性解决问题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着机关党组织先锋模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例如民主生活会制度,大多数党支部都按照要求召开,但有极少数党支部开民主生活会却是流于形式,泛泛而谈,起不到解决实际问题的作用。党支部建设的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员的政治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得不到有效提高,其工作标准就必然会降低,支部整体的进步提高更是无从谈起。

(四)措施方法不灵活。工作方法和措施比较单一,特别是开展党员教育和开展党组织活动中,都按部就班根据上级的要求来。因此,工作的成效不明显,有些活动往往是重任务观点、轻工作效果,很少开展一些党员喜欢参加、寓教于乐的活动。同时,在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上,模式单一,多样性和灵活性不够,不注重人性化和柔性化。

三、加强公安机关党建工作的措施和途径

上述问题的存在说明了部分党组织和党员忽视党建工作,存在一种安于现状,自满自足,不求上进的情绪,这与新时期党对公安工作的要求是格格不入的。加强和改进公安机关党建工作,必须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对公安工作的要求,开拓创新、求真务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进一步提高各党支部班子成员的理论功底和政策水平。制度的落实,关键在人,并且首先在于带头人。因此,要把那些党性原则强、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组织能力强的党员干部配置到各基层党支部书记的岗位上。分局党建责任部门,要不断采取各种形式激发党支部书记的工作激情,引导他们以高昂的工作热情积极投入到党建工作中。党支部书记要转变观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担负起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变党建工作“要我抓”为“我要抓”,主动给自己加任务、压担子,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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