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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医药分开政策对医药药师行业的影响
【摘要】“医药分开”之说,由来已久,社会公众都寄希望于其顺利实施切断医生和药商之间的利益链条,完成公立医院改革。而公立医院改革在医疗卫生改革中至关重要。其根本目地都是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本文从“医药分开”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建议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关键词】医药分开药房托管执业药师
古代医药并未分开,通俗的来讲,坐诊医生在前堂诊治、患者在前堂抓药,这前堂就是医院和药店的雏形;后屋为中药加工处,也就是药厂的雏形。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的进步,药店、医院的数量越来越多,规模也越来越大。从这种情况看来,医、药的专业性越来越强,分工越来越详细,有分开的趋势。但是事实上,医院的药学部门经营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具有一定的垄断性,导致医院的药学部门非但没有被剥离出来,发挥的作用反而越来越大,出现大家熟知的“以药养医、以药补医”情况。而药店只能经营非处方药、保健品等,一定程度上和医院的药学部门不存在竞争。“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日趋严重,公众寄希望于“医药分开”能够缓解这个问题。近几年关于“医药分开”的讨论、试点工作等都在热烈地进行。
一、“医药分开”的现状
“医药分开”具体是指医院不设门诊药房,门诊病人凭医师处方,自主选择社会药店购药。医院只设住院部药房,药品收入全部上交政府主管部门卫生局,卫生局经过考核再将药品的收入返还给医院。医院通过医疗技术收取医疗服务费用,药品的收入只占医院收入的很小的一部分。其考核的标准是医院医疗服务总量,医疗服务质量等[1]。
1. “医药分开”的提出
2009年两会期间,卫生部部长陈竺提出新医改将力争在公立医院取消15%的药品加价后,关于“医药分开”的探索逐步进行。
2.“医药分开”试点工作
几年来,“医药分开”的试点工作一直在进行,取得了一些成果,同时也暴露了许多的问题。2009年,江西省选择4所公立医院开展取消药品加成改革试点,“试点效果很明显,但这几年我们并没有把试点范围扩大,因为补偿的压力很大。”
安徽省芜湖市药品管理中心的张瑾认为芜湖市医药分家采取的措施有:政府加大投入、合理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完善的监督激励机制和回归医院的公益性[1]。
2011年,浙江省以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为突破口,在6个试点县推行了县级医院全部药品零差率销售。在2012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杨敬表示,实践证明,以县级医院改革为突破口,彻底切断以药补医是完全可行的。
另外,我国澳门地区于1989年宣布要执行“医药分开”法例,并在法例颁布后实行了一个过渡时期作为缓冲,只有药物政策关注委员会讨论认为具备条件时,报请澳门政府批准,方予实施法例。
3.国外“医药分开”的例子
在法国,医药分家作为法国医疗体系中的一项,做的就很好。资料显示,法国84.7%的药品通过药店销售,15.3%的药品由厂家直接销售给医院[3]。
日本阪神处方配药药局作为医药分家的先锋,近40年来一直专注于处方配药业务。
已经发展成为拥有130家门店、年处方笺处理数达300万张、并且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的企业[4]。
二、“医药分开”实施存在的问题
“医药分开”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会有很多,无论是国家还是个人都在探讨。在这里,仅从药师行业的角度做简单分析。
1、医院药学部门的药师
临床药师大都是取得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证书的人员,目前正在医院各个科室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目前“医药分开”正在县级医疗机构试行,还没有强行推广到临床药师配备较好的三级医疗机构。所以在试行的阶段,要考虑医院临床药师的安置问题。
其他药师,特别是在药房抓药直接面对患者的药师。他们未来的发展方向又在哪里?如果“医药分开”,他们将加入到药店销售人员的队伍中。与药店的工作人员相比较,理论知识以及对药品的掌握程度是他们的优势,但是怎样面对患者,如何配药仍需进一步学习。并且在医院的药学部门或者在药店,药师的社会角色和社会地位以及公众的认可度都有了变化。所以他们需要时间提升与患者的沟通能力,也需要时间进行角色的转换、心态的调节等。
2、药店的药师
“医药分开”后,药店的工作人员将面临大量处方药药方,甚至包括注射剂、精神类、麻醉类药品等。这种情况下,社会对药店药师的能力可能会持怀疑的态度。大大质疑其专业知识的掌握能力。众所周知,目前高校药学(中药学)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的就业目标主要在研发、其次是使用、然后是生产,极少考虑流通领域。
而现实情况确实也是这样。流通领域社会认知度低,公众称其为“卖药的”,仅从这个称呼上来看,就能感觉到对其行业的轻视。另外流通领域面向患者的药师学历低、薪资水平低、社会地位低等等。以上出现的问题都是需要解决的。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公众如何放心将自己的健康交托到这样的药师手中呢,基本的信任建立不起来,可能“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没有解决,又出现了新的矛盾。
三、对“医药分开”实施对医药药师行业的建议
顺利实施“医药分开”所面临的问题很复杂,与之相关的人员,上至卫生部、商务部等部门的官员,中间医生、护士、药师,下到社会公众,都密切关注着其发展,并为其健康开展出谋划策。
1、药师、执业药师、临床药师概念界定
在中国,药师、执业药师、临床药师这三者的概念极其混乱,不要说业外人士不知所以然,就是作为药师,也不一定能用简单的话语就能解释清楚的。理顺三者的关系,将有助于解决“医药分开”中关于药师方面的问题。
①《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中规定:执业药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药师首先应该是执业药师。也就是说想要作药师,必须先通过执业药师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后,才有执业资格,可以在药店或者医院药学部门直接面对患者。从这点考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内容需要完善,综合知识与技能这个科目的内容应该增加比例,而例如执业中药师考试中中药化学等方面的内容应该适当减少。首先增加自己与患者之间的共同语言,进一步利用掌握的医学和药学知识为患者服务。
②医院药学部门中的药师、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以及主任药师也只是职称称谓。因为医院归卫生部门管,所以在医院的药师也要参加其组织的职称考试。正如医院医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