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首次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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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修订后的《会计核算办法》及专项说明。具体包括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发生变更情况,新旧会计科目衔接对照表等。
❖ (3)《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内容主要包括:与执行新会 计准则有关的公允价值计量、金融工具核算、职工薪酬管理以 及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财务核销等方面。
三、关于《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期初数申报表》及报表 重要项目说明讲解
❖审核重点
期初数申报表及重要项目说明; 新修订的《会计核算办法》; 执行新准则相关的内控制度。
一、国资委执行新会计准则总体情况介绍
值得借鉴的经验 :一是多数企业领导重视;
二是强化培训;
则的衔接和转换;
三是制定实施方案,做好新旧准
四是升级改造财务信息系统。
二、京国资发〔2019〕13号文件的具体规定
❖ 京国资发〔2019〕13号文件重申了执行新会计准 则的总体要求,要求企业对执行新会计准则高度重视、 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要求企业财务部门牵 头,资产管理、内部审计、人力资源等多个职能部门 参与,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一是要加大新会计准则的培训力度; ❖二是修订完善企业内部会计核算办法,健全企业内控
❖ 特别要注意的是:不要忽略了可抵扣亏损;对于不符合确 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条件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亏损 也要统计和披露。
四、需要重点说明的几个事项
❖ (5)对商誉的确认和计量不合规。 ❖ 主要表现在:该确认商誉的金额未予以确认;商誉没有进
行减值测试;对期初商誉的确认和减值测试没有进行说明, 无法认定调整后期初商誉金额是否合理等。 ❖ (6)首次执行日衔接转换会计科目与报表项目的重分类 等存在错误。 ❖ 主要表现在:不将专项应付款、长期应付款、其他应付款 中反映的预留离退休人员费用、改制预留人员费用等转入 应付职工薪酬。 ❖ (7)所有者权益差异调节表填报存在错误。 ❖ 主要表现在:把本应有明确对应项目的调整金额,放入 “其他”项目中;“企业合并调整事项”计入长期股权投 资调整等。
制度;
❖三是按时完成执行新会计准则重要事项备案及期初数 申报工作。
二、京国资发〔2019〕13号文件的具体规定
2009年执行新准则企业,将分两个阶段上报材料, 一是2019年12月31日,二是2009年4月30日; (2009年5月份,将对企业上报的期初数调整的各类材料 进行全面审核。)
集团所属各企业: 一是2019年12月15日 合并范围 原则上要求各子企业决算和明年新准则合并范
❖ 执行新准则时间安排: 国资委系统所控股的24家上市公司根据财政部和证监会 的要求,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 ; 具备条件的15家企业集团于2019年1月1日起率先执行, 进行试点; 其他企业于2009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
一、国资委执行新会计准则总体情况介绍
工作组织
聘请专业人员组成审核工作组和专家组,对执行新 准则企业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历时1个月;
❖ “是否纳入合并范围”栏:是预计在执行新准则确定期初 申报数时是否纳入合并范围,也就是说是首次执行日 (2009年1月1日)是否纳入合并范围,不是指2019年度财 务决算是否纳入合并范围。
❖ 按照新会计准则,子企业均应当纳入企业合并范围,如果 企业预计在2009年初执行新会计准则时,由于种种原因确 实不能将某个子企业纳入合并范围的,应当说明“未纳入 合并范围原因”。
四、需要重点说明的几个事项
❖ (2)内退人员补偿的预计不规范。
❖ 主要体现在:内退人员范围、内退补偿支出的范围(口径) 超出市国资委的规定;上报材料不完整,比如没能按市国 资委文件规定提供详细的内部退休计划、人员清单、费用 项目、补偿标准、折现率等相关材料,有的企业没能提供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经济鉴证说明;同一集团内部内退 人员补偿预计方法不统一。
三、关于《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期初数申报表》及报表 重要项目说明讲解
❖ 首次执行日之前持有的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追溯 调整不切实可行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 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在首次执行日对 其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 按照2019年2月1日发布的专家工作组意见执行。
❖ 首次执行日按照上述原则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调 整后,相关调整情况应当在附注中说明。】
❖ 按照上述规定,首次执行日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追 溯调整必需在申报表重要事项说明中予以披露。
三、关于《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期初数申报表》及报表 重要项目说明讲解
❖ (2)“所得税”项目下所列示表格的合计,填 报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金 额。
❖ (3)注意对“新旧会计准则所有者权益差异调 节表”中反映的所有调整项目都要有明确的说明, 特别是项目“其他”中反映的追溯调整内容必须 详细说明。
四、需要重点说明的几个事项
企业执行新准则期初数调整容易出现的问题
(1)合并范围不完整,不按照新会计准则要求,以控制为 基础确定期初合并范围。
❖ 明年开始执行新准则的企业同时面临着财务决算工作和 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衔接转换工作。按照新准则规定,有 控制权的子企业都应当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企业要 做好对子企业的清理清查工作,特别是清理清查那些处 于关停并转状态,长期无人过问的子企业,认真填报子 企业户数情况备案表,以便合理确定执行新会计准则后 的报表合并范围。如果不抓紧时间清理,缺乏报表资料, 恐怕想合并也做不到。
❖ (5)对于18行“其他“项目的调整事项,应当 在报表重要项目说明进行详细说明。
三、关于《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期初数申报表》及报表 重要项目说明讲解
❖ 3、期初数申报表重要项目说明
❖ (1)特别注意:与“新旧会计准则所有者权益差异调 节表”中“1.长期股权投资差额”项目改为“1.长期股 权投资”相对应,“期初数申报表重要项目说明”中的 “1.长期股权投资差额”项目也改为“1.长期股权投 资”,该项目下增加“1.3长期股权投资的其他追溯调 整”,主要反映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中明确的“企业 在首次执行日以前已经持有的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应在首次执行日进行追溯调整,视同该子公司自最初即 采用成本法核算。”导致的合并所有者权益影响金额。
围一致 二是2009年3月30日 期初数调整
二、京国资发〔2019〕13号文件的具体规定
❖ 在编制上报期初户数情况备案表时需要注意:
❖ 备案表中包括企业所有存在控制权的子企业, 包括处于关停并转状态,或正在清理,以及年 末不能清理完毕的企业。
❖ 备案表中的“资产总额(万元)”:按照企业 最近一期财务快报填写;财务快报没有相关数 据的,按上一年度财务决算数据填写;拟新成 立的企业按照预计情况填写。
四、需要重点说明的几个事项
(4)所得税事项调整不正确,信息披露不完整。 ❖ 关于递延所得税的核算是新会计准则的一项重要变化,也
是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一项难点和重点。企业财务人员要认 真领会新会计准则下递延所得税核算的实质,在首次执行 日认真分析相关资产负债的会计账面与计税基础的差异, 明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永久性差异 的划分,按照规定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如实调整期初权益。
❖ (3)“项目”行的“其他”栏,主要反映未确认投资损失及其调 整额,如果企业存在“未确认投资损失”,应当在第18行“其他” 调整到“未分配利润”栏。
三、关于《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期初数申报表》及报表 重要项目说明讲解
❖ (4)“1.长期股权投资差额”项目改为“1.长期 股权投资”调整项目,其下增加明细项目“(3) 长期股权投资其他调整”,反映原权益法核算的 子公司按成本法核算进行追溯调整影响合并权益 的金额以及合并企业、联营企业同步执行新会计 准则进行追溯调整影响合并权益的金额等。
二、京国资发〔2019〕13号文件的具体规定
❖ 2.企业应于2009年4月30日前报市国资委统计评价处的资料 包括:
❖ (1)《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期初数申报表》及报表重要项目说 明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专项审计报告。申报表及报表重要 项目说明软件已经做在今年财务决算的软件里,作为单独一项 任务填报。首次执行日期初数申报表仍按照13号文件要求进行 报送,纸质申报表及软件系统上报表均以“元”为金额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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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工作要求
Contents
1 市属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总体情况介绍 2 集团执行新准则文件的具体规定 3 《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期初数申报表》
及报表重要项目说明讲解 4 需要重点说明的几个事项
一国资委执行新会计准则总体情况介绍
❖ 执行新准则文件依据: 京国资评价字[2019]13号(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关 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2019年10月12日发 ▪ 京国资发[2019]13号(市国资委关于2009年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2019年10月20日发
三、关于《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期初数申报表》及报表
重要项目说明讲解
❖ 2019年1月21日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对 “首次执行日以前已经持有的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在首次 执行日进行追溯调整”的规定作出了更为明确的说明:
❖ 企业在首次执行日之前已经持有的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财会〔2019〕14号)的规定进 行追溯调整,视同该子公司自取得时即采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对其原账面核算的成本、原摊销的股权投资差额、按照权益法确 认的损益调整及股权投资准备等均进行追溯调整;对子公司长期 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在公司设立时已折合为股本或实收资本等 资本性项目的,有关追溯调整应以公司设立时为限,即对于公司 设立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已折成股份或折成资本的不再追 溯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也应采用上述同一原则处理。
❖ 在京国资评价字〔2007〕13号文件中,对内退人员补偿 进行预计的内退人员范围、内退补偿支出的口径及上报材Baidu Nhomakorabea料有着明确的规定。2009年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在首 次执行日进行衔接转换时要特别注意安排好内退人员补偿 的预计工作。
四、需要重点说明的几个事项
(3)金融资产分类及计价的依据不充分。 在首次执行日对金融资产的划分一定要慎重,按 照新会计准则,金融资产分类一旦划定,不能轻 易调整。划分为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应当提供书面依据。
❖ 主要讲解:新旧会计准则所有者权益差异调节表
❖ (1)该表第一行“2019年12月31日数(现行会计准则)”反 映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原16项会计准则形成的2019年末所有者 权益及权益各组成项目的金额,与2019年财务决算数一致。该行 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是原口径,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 (2)该表最后一行“2009年1月1日数(新会计准则)”是按照 新会计准则首次执行日调整后的金额。该行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 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 “集团合并控股比例(%)”:指集团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和交叉持股按合并口径计算出的持股 比例。填报企业合并报表时使用的合并比例。
二、京国资发〔2019〕13号文件的具体规定
❖ “因新准则新增”栏:填报执行新准则以控制为基础确定 子企业户数而增加的子企业。
❖ “因新准则减少”栏:主要是指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不再 纳入合并范围减少的子企业。
此外, 尚未核销的清产核资损失挂账问题: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国资委批复或同意的期限,分期进行处 理。
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问题: 原则上不允许在期初数申报表中对前期重大会计差错进行调整。 若确需调整,必须单独上报备案,并在期初数申报表重要事项 说明中详细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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