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1.凡在离开地面2米以上的地点进行高空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集中精力,严格

按高空安全工作规程执行,防止发生事故。

2.凡能在地面上采取措施开展的工作,尽量减少高空作业。

3.在脚手架上工作,必须绑好安全带,挂牢安全绳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保护

措施。

4.高处作业必须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材料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

随意乱放,以防坠落伤人。

5.进行高处作业时,除专业人员以外,禁止其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

留。工作地点下面应有围栏或保护,防止落物伤人。

6.禁止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安全绳子系牢后上下吊送。防止打伤下方

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7.使用人字梯必须设有坚固的绞链和限制开度的拉链。更不准用人拉住单梯当

作人字梯使用。且必须2人作业。

8.电梯通道上,门户前或机械转动部分附近使用梯子时,应有人监护,采取其

他安全保护措施。

9.建筑外墙铺设的排水管,温水管修理补漏或更换管子时按规定应做好以下安

全措施:

9.1 必须戴符合标准的安全帽,并拉好帽带。

9.2 凡户外架设高空作业点,必须在离地面4米搭设固定的安全平网。

10.外墙外面清洗时,除在合同中明确提出发生一切事故均由施工方自负外,还

必须做好高空作业人员防坠落及高空失落工具砸伤地面人、车辆的监理工作。

10.1 脚手架上工作:

10.1.1 要认真检查脚手架绑扎是否牢固。

10.1.2检查脚手架上的踏板能否承受工作时使用工具、材料,等载重负

荷。

10.1.3 检查脚手架上的保护樽是否到位、牢固。

10.1.4 工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使挂钓系挂在牢固构件上。

10.1.5所用工具材料要用绳子吊送,不可以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地面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10.2 梯子上工作:

10.2.1要先仔细检查铝合金梯、竹梯、木梯是否坚固完整。

10.2.2梯子的支柱应能否承受工作人员拾工具、材料的重量。

10.2.3在梯子上工作时,梯与地面的夹角应为60度左右,操作人员必须登在距梯顶不小于1米的梯蹬上工作。人在梯子上不可以移动梯子。

10.2.4梯子要安置稳固,在水泥或光滑坚硬的地面上使用梯子,梯子下端要与固定物系牢固。禁止把梯子设在不稳固的支撑物上或容易滑动的物体上使用。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4篇)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高层作业管理,完善公司管理制度,规范施工操作行为。 2、范围 公司所属各项目部。 3、职责 3.1 安全管理科、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 3.2 各部门配合执行。 4、实施 4.1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4.2 凡高空作业一定要按施工组织设计执行,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的必须停止作业。 4.3 作业现场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应拆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场地、平台等到上面所用的材料、物件,应堆放整齐,拆下物品及余料和废料应及时清运走,保证通行无阻,操作顺畅。 4.4 高处一切防护设施,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变动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4.5 高空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各种设施、装备、电器、小型工具等要经常检查,确认完好可靠,方可投入使用。 5、处罚 对违反规定的项目部,公司停止拨付工程款,终止工程决算,并予以相应惩罚。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二) 高空作业车管理制度(highaltitudeworkvehicle) 依据安全管理的客观要求,运用安全与事故的运动规律和预防、控制事故的规律,为了改变人的异常行为、物的异常状态,以及人与物的异常结合,从本质上超前有效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分为具体预防、控制和综合预防、控制。 1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预防、控制,是依据不同类型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对每类高处坠落事故进行具体预防、控制要点。(1)洞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预防留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上料平台口等都必须设有牢固、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盖板、围栏、安全网);洞口防护设施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缮;洞口防护设施严禁擅自移位、拆除;在洞口旁操作要小心,不应背朝洞口作业;不要在洞口旁休息、打闹或跨越洞口及从洞口盖板上行走;同时洞口还必须挂设醒目的警示标志等。 脚手架上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要按规定搭设脚手架、铺平脚手板,不准有探头板;防护栏杆要绑扎牢固,挂好安全网;脚手架载荷不得超过 270kg/m2;脚手架离墙面过宽应加设安全防护;并要实行脚手架搭设验收和使用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悬空高处作业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加强施工计划和各施工单位、各工种配合,尽量利用脚手架等安全设施,避免或减少悬空高处作业;操作人员要加倍小心避免用力过猛,身体失稳;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穿软底防滑鞋,同时要正确使用安全带;身体有病或疲劳过度、精神不振等不宜从事悬空高处作业。 屋面檐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在屋面上作业人员应穿软底防滑鞋;屋面坡度大于25°应采取防滑措施;在屋面作业不能背向檐口移动;使用外脚步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1.凡在离开地面2米以上的地点进行高空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集中精力,严格 按高空安全工作规程执行,防止发生事故。 2.凡能在地面上采取措施开展的工作,尽量减少高空作业。 3.在脚手架上工作,必须绑好安全带,挂牢安全绳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保护 措施。 4.高处作业必须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材料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 随意乱放,以防坠落伤人。 5.进行高处作业时,除专业人员以外,禁止其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 留。工作地点下面应有围栏或保护,防止落物伤人。 6.禁止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安全绳子系牢后上下吊送。防止打伤下方 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7.使用人字梯必须设有坚固的绞链和限制开度的拉链。更不准用人拉住单梯当 作人字梯使用。且必须2人作业。 8.电梯通道上,门户前或机械转动部分附近使用梯子时,应有人监护,采取其 他安全保护措施。 9.建筑外墙铺设的排水管,温水管修理补漏或更换管子时按规定应做好以下安 全措施: 9.1 必须戴符合标准的安全帽,并拉好帽带。 9.2 凡户外架设高空作业点,必须在离地面4米搭设固定的安全平网。 10.外墙外面清洗时,除在合同中明确提出发生一切事故均由施工方自负外,还 必须做好高空作业人员防坠落及高空失落工具砸伤地面人、车辆的监理工作。 10.1 脚手架上工作: 10.1.1 要认真检查脚手架绑扎是否牢固。 10.1.2检查脚手架上的踏板能否承受工作时使用工具、材料,等载重负 荷。 10.1.3 检查脚手架上的保护樽是否到位、牢固。 10.1.4 工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使挂钓系挂在牢固构件上。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安全责任 在高空作业中,安全责任应由项目负责人统一管理。具体责任如下: •保证高空作业的施工单位和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和资格; •制定高空作业方案及安全措施,并保证其操作完全正确实施; •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确保设备齐全,安全可靠; •安排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监控与指导,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高空作业。 2、安全机制 为了维护高空作业的安全,对于这一领域的安全机制必须要建立。 2.1安全评估 在进行高空作业时,需要在施工之前进行专业的安全评估。这些 测评需要包括以下方面: •高空作业条件的研究分析; •工作环境的评估; •风险评估。

2.2防护设备 为了最大限度地避免高空作业中的意外事故,必须采用恰当的防 护设备。这些防护装置应包括: •呼吸器、面具和其他防护用具; •安全带、攀爬绳(静态绳或半静态绳)、抓手等攀登设备,以及 一个有效的承重系统; •安全带、脚踏板和其他支撑装置和材料; •竖直和水平的走道,防止工作人员从悬崖边沿或高处坠落。 2.3应急措施 在高空作业中,应急措施方案是必不可少的。这里有几个关键点: •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做好紧急情况的准备,了解人员疏散和救援操 纵流程; •应当或可以毫不犹豫地采取任何必要行动以减少人员、设备或财 产的任何风险; •相关人员应制订灾难应急预案,以便在高空作业中能够妥善地处 理紧急情况。

3、人员管理 在进行高空作业前,应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并向作业人员告知 安全规定。只有在特定的条件下,已具备相关技能和证书的人员才被 允许进入高空作业现场。 4、施工过程管理 在高空施工中,施工队应充分考虑附近的环境条件并规划出最佳 的干预方式。同时,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不同特点的安全措施。 具体而言,施工过程安全管理规定应包括以下几点: •申请进入场地,要随时向承包人作出安全保证,需要与承包人协商,情况得到承认后,始得入场; •在施工现场,应配备专业的安全人员,负责实施和监控安全方案,并及时向负责人员报告; •在高空作业当中,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同时要注意自身的安全保障,防止发生危险事件。 5、后续管理 在高空作业结束后,需要进行事故分析,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和 漏洞对其加以修正,并采取适当措施加以改进。此外,在后续的管理 中还一定要制定有效的培训课程和实验教学,针对过去的经验进行不 断地总结和完善,为未来的高空作业带来良性的健康成长。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经医疗部门体检符合高处作业健康检查标准。 第二条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上岗前的工作交底等工作,掌握登高作业知识和技能。 第三条工艺部负责对高空作业所需非标、辅助设施等设计,质检部对制作采购的辅助设施、设备的质量进行检验,确认合格后方才允许使用。 第四条各生产部门组织落实或供应部负责采购。 第五条安保部对高处作业准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设备基建部负责安装、调式、检查、保养。 第七条高处作业所需的脚手架、工艺平台等必须按规定进行搭设。 第八条凡生产中有交叉作业时,应事先协调,明确职责范围,加强联系。 第九条作业前,明确作业人员作业内容和作业顺序。 第十条遇强风、暴雨、大雾、冰冻等恶劣气候时,容易造成事故时,不宜布置高处作业。 第十一条对作业现场的环境、高处作业专用工具的安全状况及个人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等进行检查。 第十二条检查现场的照明设施及照明度符合要求。 第十三条检查所需的脚手架搭设是否符合规范。 第十四条及时了解生产进展、设备使用状况及操作人员的行为等。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给予纠正。 第十五条工作结束后,督促生产人员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 第十六条作业人员应使用符合国际标准的安全帽、安全带等,作业时要扣紧帽带,佩戴好安全带,安全带在使用时要高挂低用,并挂在牢固的结构件上,防止位移,使用3米以上的长绳应加缓冲器,临水作业应穿好救生衣。 第十七条作业人员在作业时要做到“四个必有” 1、有洞必有盖; 2、有边必有栏(1050mm); 3、洞、边无栏无盖必有网; 4、电梯口必有门联锁。 第十八条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六不准”“十不登高”的规定。 六不准 1、不准往下乱抛物件; 2、不准背向下扶梯;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一、引言 高空作业是指在高空环境中进行的各种工作活动,包括建筑施工、设备维护、清洁保洁等。由于高空作业存在一定的风险,为了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规范。本文将详细介绍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范的要求和措施。 二、安全管理责任 1.企业应设立专门的高空作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2.高空作业安全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企业应明确高空作业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其能够有效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三、高空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1.高空作业前,必须进行详细的现场勘察和风险评估,确定作业范围、作业方式和所需安全措施。 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高空作业的技能和安全知识,持有相关的证书。 3.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等。 四、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1.在高空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2.在高空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网或安全围栏,防止人员坠落或物体掉落。 3.高空作业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超负荷作业和违章操作。 4.高空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状况符合高空作业要求。 5.高空作业现场应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人员,以应对突发情况。 五、高空作业监督检查 1.企业应定期进行高空作业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2.高空作业安全检查应由专业的安全检查人员进行,确保检查结果客观准确。 3.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企业应制定整改方案,并按时完成整改工作。 4.高空作业安全检查结果应及时上报高层管理人员,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 六、事故处理与教训总结 1.一旦发生高空作业事故,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保护人员安全,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2.对于高空作业事故,企业应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3.企业应定期组织高空作业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七、总结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范是保障高空作业人员安全的重要措施。企业应加强对高 空作业安全管理的重视,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高空作业的安全进行。只有做好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才能有效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高空作业是指在高处进行的各类作业,如建筑、维修、清洁等。由于高空作业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为了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各地都出台了相关的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下面我将详细介绍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 一、高空作业人员的资质要求 1.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高空作业操作证书才能进行高空作业。 2.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没有患有心脏病、癫痫病等不适宜进行高空作业的疾病。 3.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并定期接受相关安全培训。 二、高空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1. 高空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计划编制,明确作业的目标、所需材料和工具,并确定应急措施。 2. 高空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勘查和风险评估,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性。 3. 高空作业前必须组织作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确保身体状况适宜进行高空作业。 三、高空作业的安全措施 1. 高空作业必须使用符合规定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带、安全帽、防滑鞋等。

2. 高空作业必须设置合适的安全护栏或警示标识,确保作业人员不会意外掉落或滑倒。 3. 高空作业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和梯子等设施的安全性。 四、高空作业的管理和监督 1. 高空作业必须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作业过程,确保作业的安全进行。 2. 高空作业现场必须有足够数量的急救设备和急救人员,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 3. 高空作业现场必须设置监控设备,对作业过程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五、高空作业的应急措施 1.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应急救护培训,学会进行急救和自救。 2. 高空作业现场必须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 3. 高空作业现场必须设立报警装置,及时报警并请相关人员进行紧急救援。 六、高空作业的监督和检查 1. 高空作业的监督和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负责,定期进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

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 1、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带安全帽和系安全绳。 2、严禁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等疾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者从事高处作业。 3、高处施工人员应穿紧身工作服,脚下要穿软底防滑鞋(严禁穿拖鞋及硬底鞋),以防止在行走中刮碰、滑倒,造成身体失去平衡发生坠落事故。 4、高处施工人员与地面的联络、指挥应有统一规定的信号(旗语或哨音等),不得以喊话代替指挥。 5、碗扣式脚手架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钢管不得使用;杆件连接的碗扣应完好、无开裂、变形;碗扣必须打紧,不准用铁丝绑扎。 6、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铺脚手板,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板搭接时不得小于20㎝。脚手架的拆除顺序应自上而下逐层进行,拆除时应设专人监护;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 7、为保证的高处作业的安全,可搭设操作平台,施工人员站在其上作业,同时必须密挂安全网,严禁材料及工具坠落,焊接作业时注意焊渣的掉落。 8、搭设的工作台必须牢固可靠,物料不可放置在临边附近。所放材料、物料的重量必须在高空作业平台的承重限度以内,切不可超重造成压垮坠落事故。 9、高处作业面上的材料、所有物料应堆放平稳(必要是将其临时固定)。工具应随时放入工具袋内或用麻绳捆绑于身上,不可放置在临边附近,也不可妨碍其它工作。传递物件要安全可靠,严禁抛掷。 10、对所有用电机具必须按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对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 11、在不满足电源及电流要求的情况下禁止工作。 12、现场负责人必须亲自检查钢丝绳及吊钩的安全情况,如有断丝、断股、锈蚀、开裂、断裂等损坏应及时更换。

13、在进行吊装、高空作业等能发生物体坠落的工作时,派专(兼)职安全员用安全绳将现场防护,禁止其它工作人员入内。 14、在对零散货物进行吊装时,用防护吊蓝外加防护网进行吊装。 15、气候恶劣(大风、大雨、浓雾等)及夜间无足够照明时,严禁进行高空作业。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最新)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最新)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篇一 1、高处作业的定义:gb3609-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 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要求:高处作业必须坚持“先防护、后施工,无防护、不施工”的原则。 (1)高处作业要设置安全标志,挂安全网,并逐级作好安全技术交底。 (2)高处作业时,每年要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 痫病等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可安排从事此类工作,严禁酒后作业。 (3)高处作业时,要衣着灵便,但决不可赤膊裸身。脚下要穿软底防滑鞋,决不 得穿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 (4)高处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有缺陷或隐患,务必及时报告并立 即处理解决,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不得毁损或擅自移动和拆除。确因施工需要而暂时拆除或移动的要报经项目安检部门同意后才能动手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后即行复原。 (6)遇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7)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严禁在一个物件上拴挂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 拴几个人;临边作业要设置防护围栏和安全网;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 (8)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得置放在临边或洞口附近,更不得 防碍通行和装卸,对于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工具,都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9)设置在建筑结构上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攀件,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 踏板承载力不应小于1.1kn。 (10)移动式梯子的梯脚底应坚实,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人字梯铰链必须牢固。在同一架梯子上不得两人同时作业。 (11)高处作业不易上下重叠。确需在高处上下重叠作业时,应在上下两层中间 用密铺棚板隔离或采用其他隔离设施。 (12)高处作业遇有架空输电线路时,应与电线路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当保持 安全距离有困难时,要停电或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3、安全网、安全帽与安全带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避免或减少高处坠落伤害,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仓库管理范围内(包括承包商)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 三、职责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2、各部门负责本管理区域内高处作业活动的日常安全监控管理。 四、控制程序 (一)基本定义 1、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2、坠落高度基准面:通过最低坠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 3、最低坠落点:在作业位置可能坠落到的最低点,称为该作业位置的最低坠落点。 4、高处作业高度: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中的最大值,称为该作业区的高处作业高度。 (二)高处作业的级别

1、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高度在5m以上至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高度在15m以上至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三)高处作业的种类和特殊高处作业的类别 1、高处作业的种类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种。 2、特殊高处作业包括以下几个类别: (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3)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4)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8)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9)一般高处作业系指除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四)标记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管理规范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管理规范 1.凡是坠落高度基准2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为高空作业。 2.经体检合格的人员方可进行高空作业,凡患有心脏病、严重近视、高血压等不适合高空作业的病症的人员,严禁登高作业 3.高空作业人员须使用合格的脚手架、支架、跳板、安全带等进行工作。临孔处设置不低于2米的安全栏杆。 4.高空作业如无安全可靠地设施,须使用安全带,严禁使用绳子代替安全带。 5.不准使用拖拉绳和缆风绳以及其他斜绳攀登高空,须站在梯子和其他安全牢固的攀登物登高,严禁用吊装升降机裁人。 6.严禁坐在栏杆上、墙头上或踏在未安装牢固的跳板、设备、管道及物件上作业。 7.高空作业地点如有冰块、霜雪需打扫干净,并采取防滑措施,遇有六级以上大风,以及暴雨、雷电、大雾等天气、须停止露天高空处作业。 8.楼板上的孔、洞须设坚固的覆盖板和围栏,夜间登高作业须保证有足够的高度。 9.高空作业所用的工具,须放在工具袋内;暂时不用的工具须放置稳妥,工具材料严禁上下扔掷,须用绳索运送或其他安全方式运送。

10.须避免上下双层垂直作业,必要时,上下层的中间须设置隔离设施,下面工作人员戴安全帽,无隔离设施严禁在下方操作与逗留。 11.近输电线路作业时,须注意空中的导线,间隔距离低压导线1.5米以上,高压导线距2.5米以上,并须防止运送物件时触碰导线。 12.进行高处焊接,气割作业时,须事先清楚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 13.杆、栓等物体端部,严禁做安全带的生根点,以免滑脱。 14.在酒店楼房顶上或在高大塔器等上施工时,须有专人监护,并采取安全可靠的防范措施。 15.高空作业须严格遵守以下注意事项 (1)安全带须定期检查,进行负荷试验,须使用具有合格标记的安全带。 (2)绵、维纶安全带,绳、网须防止接触高温物。 (3)使用安全带前须仔细检查,确保无损坏,无附件不安全,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4)安全带的栓挂,只准高挂低用,严禁低挂高用;安全带须在人的垂直上方,须尽量避免采取低于腰部水平的栓挂方式。 (5)安全绳须挂在安全牢固的构件上,严禁栓在尖锐的棱角上。

高空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生产

高空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懂安全生产法的律师请进! 【请问这也属于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吗?】 如无其他情形(如与第三人百签有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条款,公司“叫第三人运到我公司场地上”,公司人员瞎指挥等),不属于该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 【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法》 第四十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度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知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道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专位或者个人。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属协调、管理。 2、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安全监督局办理高空作业证多少钱 高空作业证操作证:也称登高架设作业证上岗证,高空作业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办理高空作业证,即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高空作业证),从事电气设备安装、维修等工作必须持有的证件,是经过国家安全生产相关培训和注册的证明。现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由各地安全生产监督管回理局负责管理。 这些上岗证主要看办理的渠道。一般600-1000元左右差不多。地区不同也会有差价的。经济发达答的地区,会高一些。 3、高处作业有没有年龄限制?哪部法律、法规? 不宜超过50周岁,女职工不宜超过45周岁。 4、如何办理高空作业证,安监局的那种。 高空作业证全国通用,不能代办。以江苏省为例,根据《江苏省高处悬挂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规定: 第十七条高处悬挂作业企业、悬挂设备的租赁企业、安装以及检修单位,应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安全资格认可申请,填写《江苏省高处悬挂作业企业安全资格认可申请书》(附件一)一式三份,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或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安全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及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三)悬挂作业设备、安全设施、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以及必要的安全性能检测检验器具设备清单; (四)作业人员名册; (五)安全规章制度和有关技术资料;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LELE was finally revised on the morning of December 16, 2020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目标是企业经济指标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管理标准,制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产目标 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发展”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是一个整体,当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遵守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积极为员工创造适宜的、良好的工作环境,以保护员工的身心健康和职业卫生;预防为主:为有效地消除和控制危害,需要建立本质安全的科学观念,预防是最佳的选择。需要推行科学的管理体系,建立安全标准化,实行风险预防型管理,积极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设计,树立所有意外事故和职业病都是可以预防的观念;安全发展:安全生产的保障需要人机环境的安全系统协调,从人机环境的综合治理入手,坚持不懈、持续改进,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建立安全标准化,也建立了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使公司生产、经营形成安全发展的格局。 三、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工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 四、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明确公司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定义、分级与分类、安全要求与防护和《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工程范围内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管理。 3职责 公司各部门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高处作业安全负责。 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高处作业过程负责. 4定义 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篇)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均应执行本制度。 2、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3、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1)闪电、打雷、暴雨; (2)六级以上大风; (3)钢管上雨水未干; (4)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公司安全员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恢复作业。 4、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作,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上乱放工具。 6、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7、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8、电焊工在两米以上高空进行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9、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事故。 10、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的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后一同带下。 11、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上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递物件。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12、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铁丝捆绑牢。 13、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同一跳板上站立作业人员不能超过____人。 14、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上层不准堆放工具和物件。否则,应保证工人不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进行工作。 15、高空作业区的沿口、洞孔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16、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17、高空进行清洗工作时,应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工器具跌落,确保清洗液和污物不对下面建筑物、道路造成污染或损坏。 18、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二) (一)在高空作业应有保证安全的设施,如脚手架,梯子、绳子等,必要时应设安全网。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篇一 1、目的 阐述高处作业预防坠落的三步法,消除坠落隐患,防止坠落事故,以及消除或降低坠落发生后的伤害。 2、范围 3、职责 3.1作业人员的职责: 1)持有经审批有效的高处作业许可证进行高处作业; 2)作业前,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因素及相应对策处理措施,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要求进行作业; 3)对违反本标准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4)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等情况,应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 3.2监护人的职责 1)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急救知识; 2)监护人必须核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并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落实不够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 3)监护人应配备必要的救护用具,严禁离岗,不得做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4)认真检查高处作业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器具并符合安全标准,监督施工作业人员正确使用; 5)作业过程中及时制止高处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4、术语和定义 4.1高处作业是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位置进行的作业。 4.2锚固点 通常是指横梁、支架、柱子等,上面可用来系救生索,必须能够承载至少2268千克的静止重量。 4.3锚固点连接装置 安装在锚固点上,用来连接坠落防护系统的一个组件或装置,至少能够承载2268千克静止重量,如连接皮带、竖钩、支架把手等。 4.4钩锁 带有保险装置的蹄形或椭圆形的连接锁件。 4.5缓冲装置 能够在坠落制止过程中转移能量或者减轻工作人员所承受的冲击力的装置,其抗断强度必须达到2268千克。如坠落阻止器、缝合的系索、特殊编织的系索、撕开或变形的系索、弹性救生索等。5m以下的高处作业禁止使用缓冲装置。 4.6逃生装置 用于从高处逃离的一种设备或装置,如滑索、滑杆、滑道、梯子等。 4.7个人坠落防护系统 防止从作业平面坠落的系统。该系统包括锚固点、连接装置、全身安全带等。 4.8坠落隐患 可能造成坠落的条件或状况。 4.9跌落 在坠落制止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与支撑点的意外脱离。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为加强高空作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保障高空作业施工安全,明确高空作业范围及预防措施,保护作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避免坠落等其它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单位内(含外来施工单位及施工作业人员) 3、定义: 3.1 高处作业:指人在以一定位置为基础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国家标准GB-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也称高空作业。 3.2 高处作业的级别:高处作业按作业高度的不同划分为四级。 3.2.1 作业高度在2至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3.2.2 作业高度在5M以上至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3.2.3 作业高度在15M以上至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3.2.4 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4、职责: 4.1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要求,制定和修改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检查监督各部门高空作业审批和监管情况,对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 4.2 对15米以上的高空作业由单位负责人负责审批,施工资质和作业人员证书及现场的监控措施必须落实。其他形式的高空作业由安保经理负责审批。 4.3 单位各部门必须严格按本要求执行。 5、管理要求:

5.1 外来施工单位进行高空作业审批: 5.1.1 高处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具备高处作业安全生产条件,高处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不具备高处作业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开展高处作业,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施工。外来单位在各区域内需要进行高空作业的必须到安管部门办理《特种作业施工许可证》。 5.1.2 资质审查: 5.1.2.1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1.2.2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5.1.2.3 施工单位注册资金应当符合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单位具有满足工作需要、依法取得“作业资格证书”的作业人员并组织对单位内部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 5.1.2.4 施工单位与单位内部高处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无偿为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检查其按规定使用。施工单位在进入公司施工前应确定人员名单及特种设备明细,保证符合保险资质要求,同时提供给安全部门备案。人员及设备变更时,及时补报备案。安管部对现场服务人员及特种设备保险资质审核,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禁止进入公司施工。 5.1.2.5 高处作业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高处作业有关标准、规程的要求,实施高处作业使用的绳具、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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