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住区规划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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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目(reference):
1.城市居住区规划原理周俭
2.居住区规划设计朱家瑾
3.城市规划原理(第三版)李德华
4.城市详细规划设计段汉明
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
6.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
7.城市规划、城市规划汇刊、建筑学报、建筑师等
一绪论........................................................................................................... 错误!未定义书签。
城市规划的程序及各阶段的主要内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居住区及居住区规划的内容与原则. (4)
1 城市居住区的概念 (4)
2 概念辨析 (4)
3 城市居住区规划的内容 (6)
4 城市居住区规划的基本原则 (7)
5 城市居住区规划的部分新理论 (9)
6 相关术语 (9)
第二章居住区的规模、用地组成与布局形式 (10)
1 居住区的规模与等级 (10)
2 居住区用地组成 (10)
3 居住区的组织结构 (11)
4 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形式 (12)
第三章居住建筑群体规划 (13)
1 空间 (13)
2 居住建筑群体空间的层次与组合 (15)
3 居住建筑群体布局 (16)
4 居住建筑群体布置的影响因素 (17)
第四章居住区交通组织与道路规划 (18)
1 居住区道路构成 (18)
2 居住区道路的功能与分级 (19)
3 居住区道路的规划原则 (19)
4 居住区道路规划应符合以下规定 (20)
5 居住区的交通组织与道路布局 (21)
6 居住区道路设计的基本技术要求 (22)
7 无障碍设计 (22)
第五章居住区绿地和户外活动场地规划 (22)
1 居住区绿地的功能 (22)
2 居住区绿地的规划原则 (23)
3 居住区绿地的种类与分级 (23)
4 居住区绿地的标准 (23)
5 居住区绿地规划布置的要求 (23)
6 居住区户外场地的类型与规划要求 (24)
第六章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25)
1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类 (25)
2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水平 (25)
3 规划布置原则 (27)
4 规划布置形式 (27)
5 综合服务中心的位置 (29)
第七章城市公共活动中心规划 (29)
1 城市中心区的概念 (29)
2 城市中心区的演变与组成 (30)
3 城市中心区规划的基本要素 (31)
第八章居住区工程管线规划 (32)
1 各类工程管线的特点及布置 (32)
2 各类工程管线的用地要求 (34)
3 管线工程综合及要求 (34)
第九章居住区规划设计的技术经济指标 (35)
1 居住(小)区用地平衡表 (35)
2 居住区规划设计的技术经济指标 (35)
一绪论——城市规划的程序及各阶段的主要内容
1.1程序
编制城市规划一般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
正式编制总规前,可以制定城市规划纲要,作为总规的依据,大城市、中等城市可以在总规的基础上编制分区规划,进一步控制和确定不同地段的土地用途、范围和容量,协调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
详细规划根据不同的需要、任务、目标和深度要求,可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1.2主要内容
(1)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的任务是根据城市规划纲要,综合研究和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容量和发展形态,统筹安排城乡各项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处理好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的关系,引导城市合理发展。
总规期限一般为20年,近期规划一般为5年。
(2)控制性详细规划(regulatory planning)
①详细确定规划地区内各类用地的界线和用地面积;
②规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有条件可建的建筑类型,规定各地块建筑高度、
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形态、配套设施及其它控制要求;
③规定交通出入口方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
④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⑤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
⑥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细则。
地块用途、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规定应当作为强制性内容。
(3)修建性详细规划(detailed planning)
①建设条件分析和综合经济论证;
②建筑、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及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
③道路系统规划设计;
④绿地系统规划设计;
⑤工程管线规划设计和管线综合;
⑥竖向规划设计;
⑦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
第一章居住区及居住区规划的内容与原则
1 城市居住区的类型与规模
城市居住区——工业区、商业区、行政办公区等对应。
城市居住区分为三个层次:居住区、居住小区和居住组团
(1)居住区(residential district)——是一个城市中房屋集中,并设有一定数量及相应规模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地区,是一个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为居民提供居住、游憩和日常生活服务的社区。
它由若干个居住小区或居住组团组成。
规模:3—5万人1—1.6万户50—100ha
(2)居住小区——居住区是被城市道路或自然界线所围合的、具有一定规模并不为城市交通干道所穿越的生活聚居地,小区内配建有一整套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绿地,是构成居住区的一个单位。
规模:1—1.5万人3—5千户10—35ha
(3)居住组团——若干栋住宅组合而成的,并不为小区道路穿越的地块,内设为居民服务的最基本的管理服务设施和庭院,它是构成居住小区的基本单位。
规模:1—3千人0.3—1.0千户4—6ha
(4)住宅街坊——由城市道路或居住区道路划分,用地大小不定,无固定规模的住宅建设地块。
服务设施一般因环境条件而异,通常沿街建有商业设施,内部建住宅和公建。
(5)住宅群落——住宅建筑群,规模不定。
人口与用地规模——多层住宅区;
用地规模根据建筑高度、容积率进行相应调整
2社区
2.1社区
(1)定义
《中国大百科全书》对社区的解释为:通常指以一定地理区域为基础的社会群体。
它至少包括以下特征:有一定的地理区域,有一定数量的人口,居民之间有共同的意识和利益,并有着较密切的社会交往。
一定的地理区域——社区居民的居住生活和社会生活发生在一定的地域范围之内;社区
与一般的社会群体不同,一般的社会群体通常都不以一定的地域为特征。
共同的意识和利益——居民间有相互认可的生活方式、共同认可的社会公德、相同或互不冲突的习俗和宗教信仰;
较密切的社会交往;
住宅区规划从物质形态构筑而言是提供一些场所,从社会发展的角度看是期望形成一个良好的社区,构建一种广义交流层次上的良好的人际关系。
(2)城市居住社区的分类
①按社区主体的不同来划分
社会经济地位——高收入阶层社区、中等收入阶层社区和低收入阶层社区
年龄——老龄社区、中龄社区、青年社区
②按社区的地域分布划分
中心区社区、中心外围社区、边缘社区
③按社会—空间形态构成特征划分(指按社区建构的社会历史背景及其空间形态特征进行分类)
传统式街坊社区、单一式单位社区、混合式综合社区、房地产开发型物业管理社区、流动人口聚居区
2.2邻里关系
(1)定义
邻里——指在地域的相互靠近这一自然条件基础上,结合了友好往来和亲朋关系而逐步形成的共同生活、互帮互组的小群体。
邻里与邻居
邻里既表达了城市居民的住宅的临近关系,又表达了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
邻里关系——一种以社会道德为基础,包括文化、价值观念等的社会关系,不同于亲缘或血缘关系。
三个层次:熟悉、认识、有印象
(2)邻里与社区的区别
①社区除了包含“邻里关系”外,内容更广泛,包括围绕居住生活的管理、服务、设施等一系列内容的组织制度,如管理组织与制度、社区参与等;
②规模不同,邻里的规模较小,可以被看作是社区的一个子系统或社区的最小规模。
2.3邻里单位
(1)产生背景
传统住区的特点:路网密度大、居住地块小、地块内没有完整的配套设施
进入20世纪以后,在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由于现代工业和交通的发展,使原有居住区的组织形式渐渐不适应现代生活和交通发展的需要,面积很小的居住区内很难为居民设置较齐全的公共服务设施,儿童上学和居民采购日常必需品往往不得不穿越交通频繁的城市道路,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给居民生活带来很大的不便,同时由于道路交叉口过多也大大影响了车辆的通行能力和速度。
另外,汽车交通带来的噪声、废气,使居住环境质量明显下降。
因此,在20世纪30年代,美国人C.A.佩里提出了“邻里单位”(Neighbourhood Unit)作为组织居住区的基本形式和构成城市的“细胞”,以改善居住区组织形式。
②“邻里单位”规划的基本原则:
A 城市道路不得穿越邻里单位,邻里单位内部道路系统应限制外部车辆穿越,一般应采用尽端式,以保持内部的安静、安全和交通量少的居住环境;
B 邻里单位内设有小学,使小学生上学不必穿过城市道路,以保证幼儿上学的安全,并以此来控制邻里单位的规模(保证儿童上学距离不超过1/2英里,约800米);
C 邻里单位的中心建筑是小学,小学附近设有商店、教堂、图书馆和公共活动中心,它们与其它的邻里服务设施一起布置在中心公共广场或绿地上构成公共中心;
D 保证充分的绿化,使各类建筑都有良好的日照、通风、采光;
E 保证原有地形地貌和自然景观,建筑物自由布置;
改进:商业沿路布置等
3 城市居住区规划的内容
3.1居住区规划(residential district planning)
对城市居住区的住宅、公共设施、公共绿地、室外环境、道路交通和市政公用设施所进行的综合性具体安排。
3.2居住区规划的内容
①选择、确定用地位置、范围(包括改建范围);
②确定规模,即人口数量和用地的大小;
③拟定居住建筑类型、层数比例、数量、布置方式;
④拟定公共服务设施的内容、规模、数量(包括建筑和用地)、分布和布置方式;
⑤拟定各级道路的宽度、断面形式、布置方式;
⑥拟定公共绿地的数量、分布和布置方式;
⑦拟定有关的工程规划设计方案;
⑧拟定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和造价估算。
4 城市居住区规划的基本原则
4.1社区发展原则——适居性、识别与归属、文化与活力
社区发展包含多方面的含义,适应与满足人的需求,建设社区文明与发展社区文化,建立完善的服务与管理机制是住宅区规划中需要考虑的主要内容。
(1)适居性——方便、舒适、卫生、安全
①方便
主要指居民日常生活的便利程度,如出行、购物、上学、户外活动等,主要影响因素:
A.位置选择
B.交通组织——出入口、道路网形式等
C.配套设施的完备程度与布局(服务半径),如商业设施、教育设施、各类活动场地等.
②舒适
内容广泛,包括住区的各个方面,其影响因素可归纳为两个方面:
A.住宅内部居住环境
●住房标准——功能齐全、分区合理、面积分配的当、功能配置合理、设施齐全(水、电、气)
●室内隔声、隔热、保暖、采光、日照、通风状况
●室内小气候和空气含量
●室内设施和装修标准
B.外部居住环境
●人口密度——居住人口毛/净密度、人均居住用地面积
适宜的居住区人口密度宜控制在300—800人/ha,人口密度在800人/ha 左右或以上的居住区,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扩展户外公共使用空间,如立体化
发展、复合利用等,提高居住区的户外居住环境质量。
●建筑容量——容积率、建筑密度
●人均公共绿地的面积与布局形式
●公共活动场地
活动场地的面积、设施标准、管理方式
公共交往、健身、休闲场地的数量、标准及相互联系
●室外噪声控制及室外场地的日照、通风、防晒等
③卫生
A.环境卫生——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理等;
B.生理健康卫生——日照、自然通风、自然采光、噪声与空气污染防治等
④安全——人身安全、治安安全
A.人身安全——交通安全、减防灾和抗灾等;
减防灾包括:
a.防火
●防止蔓延——建筑物之间要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防火山墙、防火分区等;
●扑救——消防通道、消防车扑救距离和扑救高度、消防栓布置等。
b.防震
●选址
●安全疏散通道和疏散场地;
疏散通道(楼房倒塌占宽幅为楼高的2/3);
安全疏散场地可结合公共绿地、学校等公共设施的室外场地和城市道路的绿化场地等统一考虑;
●建筑设计符合相应的设防烈度。
c.防战(防空)——人防
人防与地下车库、仓库等结合考虑
B. 治安安全
(2)识别与归属
识别性与归属感是人对居住环境的重要社会心理需要。
场所与特征是居住环境具备识别性与归属感的两个重要要素。
场所与居住环境的心理归属感具有密切的关系,特征则与居住环境的形象识别性、社会归属感有着直接的联系。
场所与空间
注重场所的营造,使居民对自己的居住环境产生认同感,对自己的居住环境产生归属感;
识别性的影响因素:标志性景观、建筑风格、环境氛围等。
(3)文化与活力
富有文化与活力的人文环境是现代都市人群向往的居住环境,而丰富的社区文化、祥和的生活气息、融洽的邻里关系和文明的社会风尚是富有文化与活力的人文环境的重要内容。
居住区规划应该通过有形的设施、无形的机制建立起居民对社区的认同、参与和肯定。
4.2生态优先原则
可持续发展是建筑、规划以及社会发展的永恒之路。
居住区规划应充分合理地利用和营造当地的生态环境,改善居住区及周围的小气候,实
现居住区的自然通风与采光,减少机械通风与人工照明,综合考虑交通与停车系统、供排水系统、暖通系统、垃圾收集处理系统的建立与完善,节约能源、减少污染,营造良好的居住生态环境。
4.3共享社区原则
共享——全体居民对住宅区公共财富的公平共享,居住区的共享内容包括:配套设施、住宅服务、绿化景观以及公平参与等
(1)配套设施
①设施选择适当
从居住区的规模、类型出发,选择大众化的配套设施
②设施布局上注意均衡性与可选择性
③服务方式与管理体制上注意整体性与到位程度,以直接面向居住区自身的居住对象。
(2)绿化景观
绿化景观的均好性,使尽可能多的住户公平享用公共绿地
(3)公众参与
包括住区管理、住区后续建设以及住区信息交流等住区事务,它反映了居民应该享有的公平的权益。
5 城市居住区规划的部分新理论
(1)新都市主义——传统邻里开发模式(TND)、交通导向模式(TOD);
(2)社区适宜居住性理论和精明增长的概念;
(3)居住区规划中的生态设计理念;
(4)日本的集合住宅区设计方法;
6 相关术语
城市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居住区用地(R)、住宅用地(R01)、公共服务设施用地(R02)、道路用地(R03)、居住区道路、小区道路、组团道路、宅间小路、公共绿地(R04)、道路红线、建筑线、日照间距系数、建筑密度(%)、人口毛密度(人/hm2)、建筑面积毛密度、绿地率(%)、停车率(%)、拆建比等。
第二章居住区的规模、用地组成与布局形式
1 居住区的规模与等级
居住区、小区、组团
2 居住区用地组成
2.1用地组成
城市居住区内依据活动类型可分为居住活动、公共生活活动、人流活动和游憩活动四大类,相应地,城市居住区的功能包括居住功能、公共服务功能、交通功能和游戏功能。
居住区用地根据不同的功能要求,一般分为四大类:
(1)住宅用地(R01)
指居住建筑基底占有的用地及其前后左右附近必要流出的一些空地,其中包括通向居住建筑入口的小路、宅旁绿地和杂物院等;
(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R02)
指居住区各类公共建筑和公用设施建筑物基底占有的用地及其周围的专用地,包括专用地中的道路、场地和绿地等;
(3)道路用地(R03)
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及非公建配建的居民汽车地面停放场地。
居住区(级)道路、小区(级)道路、组团(级)道路、
(4)公共绿地(R04)
满足规定的日照要求,适合于安排游憩活动设施的、供居民共享的集中绿地,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组团绿地及其它块状、带状绿地。
2.2用地配置
(1)规范控制指标
居住区用地平衡控制指标(%)
(2)影响因素
满足居住区居民的居住生活需求是确定居住区用地配置的基础,不同的居住对象对住宅区的居住、公共服务、户外环境和交通设施等存在不同的需求,因而应该根据居住对象的特点适度增减居住区各类用地构成的比例。
用地配置的影响因素:
区位、周边状况、现状情况、土地利用方式和效益
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①为老年人、儿童服务的设施因该给予充分的考虑;
②绿地指标一般不应低于规范要求;
③鼓励土地的立体化和复合化利用,积极开发地下空间和对地面进行公共空间分层开发利用,居住区的用地配置会发生相应的变化。
3 居住区的组织结构
3.1居住区的组织结构
居住区规划结构的5种基本形式:
(1)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院落
(2)居住区—居住小区—院落
(3)居住区—居住组团—院落
(4)居住小区—居住组团—院落
(5)居住小区—院落
3.2影响居住区组织结构的因素
(1)用地条件
(2)公共设施布局
公共设施分级与布局
(3)城市道路交通组织形式
城市交通(公交)——居住区
(4)住宅形式
高层、多层、底层——建筑尺度、形式、空间围合感不同
(5)业主的要求
4 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形式
4.1片块式布局
一种传统的布局形式
不强调主次等级,住宅建筑成片、成块、成组成团的布置,形成片块式布局。
两种类型:工整式、自由式
(1)旧城区
街区、街坊
(2)新建区
居住小区、居住组团、大院落
特点:地块划分完整,居住区空间等级分明、秩序性强,片块内空间尺度适宜、层次丰富。
4.2轴线式布局
一定的空间要素沿轴线布置(或对称或均衡),形成具有节奏的空间序列,起着支配全局的作用。
注意事项:
(1)轴线起支配全局的作用;
(2)轴线常为居住区的道路(步行道)、公共绿地、商业街等;
(3)轴线功能的复合性——最主要的公共空间;
(4)轴线景观的趣味性;
(5)轴线空间的序列性——节奏(重复)、对比(空间收放、高度差异等),对景处理;
(6)多轴线组合。
特点:轴线在整个居住区空间中具有强烈的聚集性和导向性。
4.3向心式布局
将一定空间要素(建筑、道路、绿化等)围绕占主导地位的要素(自然地形、公建、公共绿地等)组合排列,居住空间表现出强烈的向心性。
山地向心式、平原向心式
注意事项:
(1)中心景观优美;
(2)保持中心景观具有良好的渗透性——绿化、视线通廊;
(3)常与轴线相结合。
特点:易于形成中心,住区环境优美
4.4围合式布局
住宅沿基地外围周边布置,形成围合空间。
注意事项:
(1)一般用于地块较小的项目;
(2)围合程度;
(3)围合空间内各类空间的有机组织;
(4)交通组织。
特点:
(1)可形成宽敞的绿化和舒展的空间,视线景观好;
(2)良好的归属感,易于形成安静安全的居住空间;
(3)住宅易形成不好的朝向,影响日照、通风与采光。
4.5集约式布局
将住宅和公共配套设施集中紧凑布置,并开发地下空间,使地上地下空间垂直贯通,室内室外空间渗透延伸,形成居住生活功能完善、水平—垂直空间流通的集约式整体空间。
特点:节地节能,在有限的空间内可很好的满足现代城市居民的各种要求。
4.6隐喻式布局
住宅空间组合过程中表现一定的寓意,形成有特色的居住场所。
第三章居住建筑群体规划
1 空间
1.1外部空间的构成
基本构成要素:限定基本空间的建筑物、高大乔木、其它较大尺度的构筑物(墙体、地形等);
辅助构成要素是指用来形成附属空间以丰富基本空间的尺度和层次的较小尺度的三维实体,如矮墙、台阶、灌木等。
1.2住宅区外部空间的限定
空间形成的限定形式——围合、占领、占领空间的联系
居住区的外部空间中,围合空间是最多的空间形式,围合的空间具有以下特点:
①围合的空间具有很强的地段感和私密性;
②围合的空间易于限定空间界限和提供监视;
③围合的空间可以减少破坏行为;
④围合的空间可以增进居民之间的交往和提供户外活动场地。
1.3住宅区外部空间的分类
(1)按位置分类
住宅区外部空间一般可分为住宅院落空间、住宅群落空间、住宅区公共街区空间和住宅区边缘空间
(2)按属性分类
流动的空间、静止的院落空间
1.4空间的处理
(1)围合
平面——关键在于空间边角的封闭
三维——D/H 一般说,住宅区外部空间的D/H在1—3之间为宜
(2)比例与尺度
一般一个城市感觉亲切的外部空间距离为20—25m
能够观察人行为的最大距离一般是150—200m,因此,居住区中低等级的街道其直线段一般不宜大于这个距离。
(3)空间的转折与过渡
界定两个空间层次的空间节点(空间的边界)必须进行处理,强化空间的性质和边界,从而保证各空间层次的相对完整和独立性,满足各种活动对空间的领域感、归属感和安全感的要求。
处理方式:空间的转折、门的应用、标识物的运用、场地的升降等。
(4)空间的变化
居住区空间的变化可以通过空间的形状、大小、尺度、围合程度、限定要素的变化以及建筑高度和类型的改变来实现住宅区空间的变化,从而产生丰富的空间效果。
2 居住建筑群体空间的层次与组合
2.1空间的层次
住宅区的生活空间一般可划分为公共空间、半公共空间、半私密空间和私密空间四个层次。
(1)公共空间
供居住区全体居民共同使用的空间。
这类空间场所应使人易于到达、便于使用、乐于停留,因而公共空间常常位于居住区内中心地带,邻近居住区主要道路或出入口。
它包括道路广场、公共绿地、文化活动中心、商业服务等内容,这些空间形式往往相互因借,组合安排,如广场与文化活动中心相结合,公共绿地常与托幼、小学等结合等,使空间彼此融合相互渗透。
(2)半公共空间
属于多栋住宅居民共同拥有的空间,它的公共性是有一定范围的,常作为儿童嬉戏、成年人交往或老年人活动使用的场所。
(3)半私密空间
属于几栋住宅居民共同拥有的空间领域,这类空间大多在宅前,仅供特定的几栋住宅里的住户共同使用和管理。
这类空间是离住宅最近的户外场所,且使用的人群比较固定、范围较小,因此这类空间常被认作为室内空间的延伸,是私密空间渗透出公共空间的部分。
(4)私密空间
属于住户或私人所有的空间,空间的封闭性、领域性极强。
2.2空间的组合
(1)组合原则
居住区空间的构建宜遵循公共—半公共—半私密—私密逐级衔接的布局结构,形成完整的空间体系。
(2)注意事项
①保证各层次空间具有相对完整的活动领域。
②各层次空间营造中,应考虑不同层次空间的尺度、围合程度和通达性;
私密性越强,尺度宜小、围合感宜强、通达性宜弱;公共性越强,尺度宜大、围合感宜弱、通达性宜强。
③重点关注各层次空间衔接点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