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检察室经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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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检察室经验材料
篇一:派驻检察室规范化建设经验材料
??县人民检察院
扎实推进驻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
??县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认真履行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职能,促进监管人员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维护监管场所的改造秩序,保护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有关法律在监管场所的正确实施,实现连续?年无超期羁押,?年无安全事故发生,于2011年被省人民检察院评定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为??县看守所创建并荣获“全国一级看守所”和“全国基层先进看守所”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保障到位
??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监
所检察工作,确定检察长
每半年、分管检察长每月亲临看守所检察工作一次,切实了解和解决驻所检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将素质高、政策观念强,有组织协调能力,讲究工作方法,有奉献精神,求真务实,经验丰富的同志担任监所部门负责人;按照高检院关于建设规范驻所检察室的要求,积极协调看守所解决驻所检察室的办公用房,投入大量资金为检察室配备了办公办案所需的电脑、复印机、摄像机、传真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配备了交通、通讯等设施;同时倾斜资金加强“两网”建设,实现了驻所检察室与看守所监管信
息和监控系统“双联网”;针对驻所检察室在使用高检院“监所检察四个办法办公自动化系统”的过程中,该系统数据是通过从“看守所管理信息系统”批量导入,由于有的看守所干警录入数据错误,导致一些信息不准确,不利于驻所检察室对看守所执法活动的监督,院领
导积极商请相关技术人员为驻所检察室开发了“??县人民检察院个人办公系统”,本系统的投入使用,为驻所检察室有效地开展检察监督工作,创造了必要的条件。该系统得到了省院监所处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我们意识到,做好驻所检察工作,提高干警素质是关键,因
此,该科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教育活动”、“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等为契机,努力提高科室干警政治理论素养;精心组织干警学习《看守所检察办法》、《看守所执法细则》、《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干警检察监督的能力和水平,使驻所干警树立履行职责过程中牢固树立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的刑事诉讼理念,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监所检察监督工作;注重干警对检察实务的学习,随时掌握日常工作中经常遇到的法律、法规、政策精神;加强对办案业务和应用
计算机网络技术能力的训练,提高自身的办案能力和应用技术的技能;同时,注重培养独立处理和解决问题的工作能力,着重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准确监督、勤于监督等五个方面下功夫。正确处理好监督与配合的关系,坚持分工负责,互相制约的原则,做到监督到位而不越位,形成在监督中配合,在配合中监督的良好氛围。
三、以人为本,依法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原则,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一是加强纠防超期羁押工作。始终把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作为驻所检察监督的“攻坚战”,不断加大监督力度。针对公、检、法三机关的工作特点,派驻看守所检察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做到从严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实行期限监督专人负责制,建立了在押人员信息台账,及时、准确登记在押人员诉讼、羁押变更信息,对每个在押人员羁押
期限认真核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完善纠防超期羁押工作机制,加强对各办案环节的监控,对即将到期的案件提前催办,防止出现超期羁押现象,巩固纠防超期羁押成果。二是畅通在押人诉求渠道。在看守所收押人员时,发放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在押人员的刑事诉讼权利和义务。在会见室、收押室及每个监室内都设置有“检察信箱”和“检务公开栏”,让每个在押人员了解检察机关的职能,引导在押人员通过合法渠道反映诉求。坚持开展“驻所检察室接待日”活动,进行驻所检务宣传、法律咨询和受理控告、举报。对在押人员约见申请做到及时会见、耐心交流。通过以上举措,提高了在押人员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驻所检察室监督
作用的认识。三年来,与在押人员谈话人次,受理在押人员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控告、申诉和举报共计件,纠正法院计算刑期错误件人,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及其家属的合法权
益。维护未成年人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依法监督看守所对未成年人和成年人进行分押、分管。
四、强化责任,切实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派驻看守所检察室始终把看守所安全稳定作为驻所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开展安全防范检察工作。在工作中,注重纠防结合,突出重点,针对存在问题调整监督策略,推动看守所完善防范机制,及时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和安全隐患。一是加强对监管改造场所的安全防范检察,促进监管部门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和规章制度。监督看守所严把进出关,对每一个新进所人员进行体检,对身体有较严重疾病的在押人员及时予以治疗,防止因治疗不及时造成因病死亡的现象发生。二是对“牢头狱霸”现象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坚持打防并举,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督促看守所及时处置,消除隐患。三年来,检察室与看守所、武警中队联合检查监室余次,
参加看守所监室动态分析会次,督促看守所处理“牢头狱霸”隐患起。三是派驻检察人员每月均审查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生产经费开支明细账,在审查中发现看守所执行在押人员伙食标准不足,向看守所发纠正意见条。同时主动协助看守所搞好在押人员的防寒御寒,避免意外事故的
发生。四是认真开展对在押人员的谈话教育工作,主动了解掌握在押人员的思想动态,教育引导在押人员知法、懂法和守法,自觉遵守监规,认真配合司法机关开展刑事诉讼和接受改造;同时了解看守所监管场所工作人员工作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关钱、关物”问题,是否存在收受、索取财物、使用人犯管人犯等侵犯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的问题。通过与在押人员谈话了解到部分监管干警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职责不认真的情况后,及时向看守所提出检察意见,看守所立即进行了整顿和教育,目前所有监管干警均到
岗到位,认真履职,杜绝了以往监管干警三五成群闲聊的状况。五是驻所检察人员敢于监督,对诉讼活动中的违法问题,有监督的勇气和胆略,不畏首畏尾,怕得罪人不敢监督,怕影响关系不愿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检察意见书,三年来共提出书面纠正意见条;六是驻所检察人员做到常查看,即每天查在押人员增减,查看看守所办理收押和释放的手续是否齐全、合法,看守所带班领导看守干警是否到岗到位,监区内外是否有违禁品,监室内在押人员有无生病情况及异常现象,办案人员、律师是否有违规提讯、会见现象。七是及时向监所科领导和分管检察长汇报驻所检察情况,做到重大问题或事故先口头或电话汇报,再书面汇报的工作程序,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五、健全制度,促进检察监督规范化
篇二:创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经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