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中药质量标准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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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中药质量百度文库准的制定 及稳定性试验
第一节 概述
质量标准研究的目的是保证临床试验药品和上市药品 的质量有效、安全、稳定。中药制剂质量标准的制定,目 的在于保证药品质量可控性、重现性和稳定性,因此要求 制定的各项内容切实可行,能充分反映出该制剂所含成分 及其作用与该方功能主治的一致性、剂型的合理性、工艺 的可行性、质量标准的针对性及其纯度和品质的优良度。
一、制定质量标准的原则 根据中药制剂处方的组成、功能主治、制备工艺及制
剂剂型的不同设计试验项目、试验方案、预期效果;采用 合理的试验方法和适宜的评价指标来衡量,以确保其准确 性和可靠性;同时运用科学的方法分析和确定质量标准能 否反映药品质量的真实性和应用性,所制定的各个项目的 理由及规定各项指标的依据。
第三节 稳定性试验
一、目的与意义 药品的稳定性试验是药品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制
定新药使用期限的主要依据。 二、内容
中药制剂稳定性试验分为初步稳定性试验和稳定性试验, 都是在已制定质量标准的基础上,结合《中药新药研究的 技术要求》中各对应剂型的考核项目拟定。 1、初步稳定性试验
根据质量标准所拟定的方法和所研究剂型考核项目内容 对3批中试样品,以临床试验用包装条件,于室温下进行 0~3个月共4次考察(每月考核1次)。
制剂的主要有效成分或指标成分在储藏过程中会不断地 减少(降解),降解速度与药物的浓度、温度、溶剂、催 化剂、光线、湿度等有关。当有效成分下降到一定程度时, 认为不适宜再作药用,因为含量过低会影响疗效,并且分 解的产物可能会有毒性。
只要知道制剂有效成分下降的速度和影响下降速度的有 关因素,才可以采取预防措施和制定制剂的有效期。
一、质量标准设计原则 (一)同步进行原则
质量标准的各项试验,应在处方确定后与制剂工艺研 究同步进行。包括:制剂用原料研究与质量控制同步、制 备工艺研究与质量控制同步。
(二)样品要有代表性 样品包括:药材原料、制剂用中试样品 1、原料的代表性:包括药材品种、产地、药材部位、
采收季节、加工炮制方法、储藏条件等的影响。 2、质量标准所制定的指标应有代表性:所选择制剂质
2)辅料、剂型、总量 3)关键技术、半成品标准 4)粉末规定:用“粗粉”、“中粉”、“细粉”、“极细粉”表 示;
5)起草说明:对制法项的解释、阐述提出条件的根据和 对比数据的理由。
4、性状 指对中药剂型成品的颜色、外形、气味一次描述,即色、
香、味、形,是药物内在品质的外在表现。应为去除外包 装后的样品外观。
2、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内容需要有良好的重复性—— 生产中不同时间生产出的各个批次的产品的质量控制内容 需要有良好的重复性。
3、流通过程中质量控制内容需要有良好的重复性—— 从药品生产出到患者手里的流通过程中,在不同的销售地 点及不同的药品检验单位等环节,质量控制内容均要有良 好的重复性。
第二节 中药制剂质量标准的制定
4)生熟标明:经过炮制的要在后面括号内注明炮制方法; 5)全量规定; 6)处方中每味药的质量标准存在以下情况:增补鉴别和 含量测定;提取物、有效部位应制定标准;用法定计量单 位。
7)处方投料药材的重量 8)辅料及附加剂。
3、制法 1)内容:写明制剂工艺的全过程,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 不宜规定得太细;
5、鉴别 通过鉴别项的检测确定复方中药材的存在、真伪和纯度,
鉴别方法既要求专属、灵敏、快速、简便,又具有时代感。 鉴别方法有经验鉴别、显微鉴别、理化鉴别、色谱鉴别等。
制定标准的影响因素有:药材品种、产地、药用部位、 炮制、质量等级等。
6、检查 主要检查指标有:水分、pH值、相对密度、灰分(总
灰分和酸不溶性灰分)、灼烧残渣、重金属及砷盐的检查、 农药残留的检查、有毒物质的检查等。
基本原则有以下几点:
1、从安全出发,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的观点; 2、从生产、流通、使用、储藏等各环节了解影响药品质量 的因素,有针对性地规定检测项目,切实加强药品内在质 量控制;
3、对标准中各项限度的规定,即要结合国内实际,又要考 虑国外的先进水平;
4、对检测方法的选择应根据“准确、灵敏、简便、快速”的 原则,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强调方法的适用性;
2、稳定性试验 在初步稳定性试验结果证明中试样品稳定的基础上,继
续对3批中试样品在模拟上市包装条件下进行考核。考核期 限根据药品的剂型不同有所不同。一般不超过24个月。 3、新药稳定期的确定
申报生产时,根据稳定性考察的试验结果,暂定有效期, 待标准转正时,根据试验结果确定药品的有效期。
三、常用方法
5、要从药品的生理效用和临床应用的方法结合起来进行合 理的规定。
二、质量标准内容
1、名称、汉语拼音 2、处方 1) 各组分标准应符合法定标准,无法定标准的组分要制 定标准;
2)保密处方应向有关部门申报,但处方组分应列入附件; 3)处方中药味排列应按照“君、臣、佐、使”顺序;非处 方药应按照药物作用主次排列;
7、浸出物 有效成分浸出物和大类浸出物。
8、含量测定 主要方法有:HPLC、薄层色谱法、UV法、GC法等,
均应进行精密度试验、重现性试验、稳定性试验、回收试 验等。 用相对标准偏差(RSD)%表示,一般而言, HPLC和GC的RSD%不大于3%,薄层扫描法的RSD%不大 于5%,回收试验时回收率在95~105%之间。
量指标、项目、限量等均应与功能主治相符。 3、质量标准具有可控性 4、质量标准所采用的对照物要有可靠性
(三)对照试验原则 1、设立对照 所有试验项目(鉴别、含量测定)必须设阴性对照和阳
性对照。阴性对照就是所有处方中仅缺一种药材并严格按 照制备工艺所得到的阴性对照品;而阳性对照是指有效成 分对照品和单味对照药材。(主要原因是成分之间的干扰)
2、对照的等量性(取样量、植被相等条件) 供试品与阳性对照应为量化对照,同样,样品供试品
阴性对照品也应为量化对照。
(四)重复性原则
在制定中药制剂质量标准时,应注意各个环节的影响, 方可保证在各个环节中其质量控制内容具有良好的重复性。
1、研究过程中质量控制内容需要有良好的重复性—— 同一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仪器上均能重复得出试验项 目;或不同的人也能得出同样的试验结果。
第一节 概述
质量标准研究的目的是保证临床试验药品和上市药品 的质量有效、安全、稳定。中药制剂质量标准的制定,目 的在于保证药品质量可控性、重现性和稳定性,因此要求 制定的各项内容切实可行,能充分反映出该制剂所含成分 及其作用与该方功能主治的一致性、剂型的合理性、工艺 的可行性、质量标准的针对性及其纯度和品质的优良度。
一、制定质量标准的原则 根据中药制剂处方的组成、功能主治、制备工艺及制
剂剂型的不同设计试验项目、试验方案、预期效果;采用 合理的试验方法和适宜的评价指标来衡量,以确保其准确 性和可靠性;同时运用科学的方法分析和确定质量标准能 否反映药品质量的真实性和应用性,所制定的各个项目的 理由及规定各项指标的依据。
第三节 稳定性试验
一、目的与意义 药品的稳定性试验是药品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制
定新药使用期限的主要依据。 二、内容
中药制剂稳定性试验分为初步稳定性试验和稳定性试验, 都是在已制定质量标准的基础上,结合《中药新药研究的 技术要求》中各对应剂型的考核项目拟定。 1、初步稳定性试验
根据质量标准所拟定的方法和所研究剂型考核项目内容 对3批中试样品,以临床试验用包装条件,于室温下进行 0~3个月共4次考察(每月考核1次)。
制剂的主要有效成分或指标成分在储藏过程中会不断地 减少(降解),降解速度与药物的浓度、温度、溶剂、催 化剂、光线、湿度等有关。当有效成分下降到一定程度时, 认为不适宜再作药用,因为含量过低会影响疗效,并且分 解的产物可能会有毒性。
只要知道制剂有效成分下降的速度和影响下降速度的有 关因素,才可以采取预防措施和制定制剂的有效期。
一、质量标准设计原则 (一)同步进行原则
质量标准的各项试验,应在处方确定后与制剂工艺研 究同步进行。包括:制剂用原料研究与质量控制同步、制 备工艺研究与质量控制同步。
(二)样品要有代表性 样品包括:药材原料、制剂用中试样品 1、原料的代表性:包括药材品种、产地、药材部位、
采收季节、加工炮制方法、储藏条件等的影响。 2、质量标准所制定的指标应有代表性:所选择制剂质
2)辅料、剂型、总量 3)关键技术、半成品标准 4)粉末规定:用“粗粉”、“中粉”、“细粉”、“极细粉”表 示;
5)起草说明:对制法项的解释、阐述提出条件的根据和 对比数据的理由。
4、性状 指对中药剂型成品的颜色、外形、气味一次描述,即色、
香、味、形,是药物内在品质的外在表现。应为去除外包 装后的样品外观。
2、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内容需要有良好的重复性—— 生产中不同时间生产出的各个批次的产品的质量控制内容 需要有良好的重复性。
3、流通过程中质量控制内容需要有良好的重复性—— 从药品生产出到患者手里的流通过程中,在不同的销售地 点及不同的药品检验单位等环节,质量控制内容均要有良 好的重复性。
第二节 中药制剂质量标准的制定
4)生熟标明:经过炮制的要在后面括号内注明炮制方法; 5)全量规定; 6)处方中每味药的质量标准存在以下情况:增补鉴别和 含量测定;提取物、有效部位应制定标准;用法定计量单 位。
7)处方投料药材的重量 8)辅料及附加剂。
3、制法 1)内容:写明制剂工艺的全过程,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 不宜规定得太细;
5、鉴别 通过鉴别项的检测确定复方中药材的存在、真伪和纯度,
鉴别方法既要求专属、灵敏、快速、简便,又具有时代感。 鉴别方法有经验鉴别、显微鉴别、理化鉴别、色谱鉴别等。
制定标准的影响因素有:药材品种、产地、药用部位、 炮制、质量等级等。
6、检查 主要检查指标有:水分、pH值、相对密度、灰分(总
灰分和酸不溶性灰分)、灼烧残渣、重金属及砷盐的检查、 农药残留的检查、有毒物质的检查等。
基本原则有以下几点:
1、从安全出发,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的观点; 2、从生产、流通、使用、储藏等各环节了解影响药品质量 的因素,有针对性地规定检测项目,切实加强药品内在质 量控制;
3、对标准中各项限度的规定,即要结合国内实际,又要考 虑国外的先进水平;
4、对检测方法的选择应根据“准确、灵敏、简便、快速”的 原则,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强调方法的适用性;
2、稳定性试验 在初步稳定性试验结果证明中试样品稳定的基础上,继
续对3批中试样品在模拟上市包装条件下进行考核。考核期 限根据药品的剂型不同有所不同。一般不超过24个月。 3、新药稳定期的确定
申报生产时,根据稳定性考察的试验结果,暂定有效期, 待标准转正时,根据试验结果确定药品的有效期。
三、常用方法
5、要从药品的生理效用和临床应用的方法结合起来进行合 理的规定。
二、质量标准内容
1、名称、汉语拼音 2、处方 1) 各组分标准应符合法定标准,无法定标准的组分要制 定标准;
2)保密处方应向有关部门申报,但处方组分应列入附件; 3)处方中药味排列应按照“君、臣、佐、使”顺序;非处 方药应按照药物作用主次排列;
7、浸出物 有效成分浸出物和大类浸出物。
8、含量测定 主要方法有:HPLC、薄层色谱法、UV法、GC法等,
均应进行精密度试验、重现性试验、稳定性试验、回收试 验等。 用相对标准偏差(RSD)%表示,一般而言, HPLC和GC的RSD%不大于3%,薄层扫描法的RSD%不大 于5%,回收试验时回收率在95~105%之间。
量指标、项目、限量等均应与功能主治相符。 3、质量标准具有可控性 4、质量标准所采用的对照物要有可靠性
(三)对照试验原则 1、设立对照 所有试验项目(鉴别、含量测定)必须设阴性对照和阳
性对照。阴性对照就是所有处方中仅缺一种药材并严格按 照制备工艺所得到的阴性对照品;而阳性对照是指有效成 分对照品和单味对照药材。(主要原因是成分之间的干扰)
2、对照的等量性(取样量、植被相等条件) 供试品与阳性对照应为量化对照,同样,样品供试品
阴性对照品也应为量化对照。
(四)重复性原则
在制定中药制剂质量标准时,应注意各个环节的影响, 方可保证在各个环节中其质量控制内容具有良好的重复性。
1、研究过程中质量控制内容需要有良好的重复性—— 同一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仪器上均能重复得出试验项 目;或不同的人也能得出同样的试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