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指南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介服务企业(监理、造价、招标代理)入湘登记指南
作者:来源:本站原创文章点击数:5086 【字
体:大中小】
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需要提交的资料
(原件备查,复印件一式两份,登记机关和登记企业各留一份)
1、填写好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经营基本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招标代理机构和造价咨询企业);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质量检测机构须提供计量认证证书及认证附表原件);
5.企业注册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总公司或其他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外出活动介绍信;
6.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驻湘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分支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身份证和任命书;
7.企业派驻本省的技术、经济等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专职技术、经济等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

(国家和本省对分支机构相关人员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业资格人员应当具有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各分支机构国家注册人员应分别符合如下规定:
招标代理: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
工程监理: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5人;
质量检测: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不少于1人;
造价咨询: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人。

8. 企业驻湘分支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9.企业驻湘分支机构固定办公场所租赁合同和产权证明(租赁合同:2年或以上;房产证中设计用途:办公或商用);
10.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的清单和设备检定证书(工程监理企业和质量检测机构);
11、企业法定代表人(带本人身份证)及驻湘分支机构负责人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

(面签地址:监理企业在省住建厅A座207房,联系电话:88950060;招标代理机构在省住建厅B座105,联系电话:88950168,造价咨询企业在桔园路125号省造价总站206房,联系电话:85660287;检测企业在省住建厅C座109房,联系电话:88950193)资料合格后,将《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经营基本情况登记表》、《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经营基本情况明细表》以电子版形式(U盘),交本窗口。

(电子版文件名为:《**登记表》、《**登记证》、《**明细表》,“**”为单位全称)。

中介企业登记信息(湖南建筑信息网——数据库——外省入湘企业信息)
驻湘负责人带身份证或其他工作人员带身份证及介绍信本窗口领登记证。

入湘登记证的续办
省外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有效期为两年,期满需继续在湘从事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活动的,按以上程序进行延续登记。

附件1.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经营基本情况登记表
附件2.省外入湘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登记需提供资料
附件3.诚信承诺书
附件4.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在湘经营情况报表
附件5.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样本)。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