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学院新媒体建设备案登记表
注:1.此申请表一式两份,党委宣传部、申办单位各留一份备案。
2.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通后,需将官方微博(微
信)等新媒体域名及开通日期以书面形式报党委宣传部。
3.新媒体管理队伍人员如发生变更,应以书面形式报党委
宣传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