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PPT.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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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
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 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 争议已经经过法院判决或处理的 当事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 当事人直接申请的
2、责任程度 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
行为造成。 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
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
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
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3、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的关系 4、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承担赔
1.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两种情况)
2.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
3.人民法院自行组织鉴定(三种情 况)
(二)处理医疗事故的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
首次鉴定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 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或者县级市地方 医学会
再次鉴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
特殊鉴定
中华医学会
1、属于疑难的医疗事故争议; 2、属于复杂的医疗事故争议; 3、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
结论:医方存在医疗过失行为,并且与患者死亡存在一 定的因果关系。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第 四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 本病例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轻微责任.
结果:经协商处理。
患者:周某
经过:2005年10月26日,该患者因头痛视物不 清,自带某县医院脑CT一张,诊断为“右颞叶实 性占位”,符合脑转移瘤现象,入住某地区医 院.科室未再做相关的检查,即给予脑放射治疗, 患者症状仍不见好转,视物不清加重。随后患者 到某中医院就诊,诊断为脑膜瘤,行手术切 除.术后病理证实(合体细胞)瘤。患方对该医 院的治疗提出异议,后起诉到法院,经法院委托 行医疗事故鉴定。
三种方式提起鉴定
医学会5日 通知交材料
10日 交材料
医学会审查
决定受理
预交费 组成鉴定组
抽取专家
7日内 通 知
具体鉴定
组长主持
双方陈述
专家提问 讨论 45日 结论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 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 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 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 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 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第六章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
System of Law on the Handing of Medical Malpractices
第三节 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组织与工作原则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组织
第一、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 第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或者县
级市地方医学会 第三、 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 第四、中华医学会
对首次医疗鉴定结论不服
1.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期限: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 2.共同委托省级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期限: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 3. 在诉讼程序中提出不服由法院移送
再次鉴定——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 重新鉴定——鉴定违反程序性规定被推翻
Hale Waihona Puke Baidu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
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 疗机构支付;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 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
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 生行政部门规定。
重新鉴定时不得收取鉴定费。
条件 聘用期
鉴定专家组
患者:王某
经过:患者因车祸伤于2004年9月11 日经某中医院转入某综合医院治疗, 最终因失血性休克、多脏器功能衰竭, 抢救无效死亡。患方对该综合医院治 疗提出异议,单方向卫生局申请医疗 事故鉴定。
存在的问题: 1、医方未严格遵守危重病人诊治抢救常规, 2、病程记录不完善,观察病人不仔细,治疗欠妥当; 3、对病情发展估计不足,致使失去了最佳抢救治疗时 机。
结果:经法院民一庭调解,该医院给予赔偿8.9万元, 患者未再上诉,已结案。
案例分析
一个69岁右腿骨折患者,手术成功但意 外昏迷,系手术过程中突发脑梗,家属 不交医疗费用也不接走患者,要求医院 赔偿并起诉到法院,法院不予立案,理 由是其没有先经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问:法院的做法正确吗?
※三、鉴定程序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内容
①双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②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③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④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 ⑤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⑥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⑦医疗事故等级; ⑧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1、业务素质、执业品德 2、受聘机构、经验限制 3、不受地域限制
回避原则
1、争议的当事人或其近亲属 2、与争议有利害关系 3、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关系人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内容
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 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
因果关系 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中的责任程度
第四节 医疗事故的处理方式
一、医疗事故争议的非诉讼解决 1.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适用范围 仅适用于民事案件和其他案件中的民事责任部分 和解协议书的订立
2.医疗事故争议的行政处调解
3. 医疗事故争议的行政处理
二、诉讼方式解决 1、人民法院调解 2、民事诉讼 3、刑事诉讼
三、医疗事故的赔偿
1、与医疗事故等级相适应 2、责任程度
存在问题: 1、误诊:脑膜瘤误诊为脑膜转移瘤; 2、没有进一步明确病变性质,如请相关科室会诊或强 化CT扫描; 3、首选放射治疗不妥当,延缓了及早进行手术切除肿 瘤,改善视神经损害的时机。
结论:综上分析,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第四条,《医疗事故鉴定暂行办法》 第三十六条规定, 本案例属于二级甲等医疗事故,院方负次要责任。
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 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 争议已经经过法院判决或处理的 当事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 当事人直接申请的
2、责任程度 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
行为造成。 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
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
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
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3、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的关系 4、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承担赔
1.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两种情况)
2.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
3.人民法院自行组织鉴定(三种情 况)
(二)处理医疗事故的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
首次鉴定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 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或者县级市地方 医学会
再次鉴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
特殊鉴定
中华医学会
1、属于疑难的医疗事故争议; 2、属于复杂的医疗事故争议; 3、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
结论:医方存在医疗过失行为,并且与患者死亡存在一 定的因果关系。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第 四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 本病例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轻微责任.
结果:经协商处理。
患者:周某
经过:2005年10月26日,该患者因头痛视物不 清,自带某县医院脑CT一张,诊断为“右颞叶实 性占位”,符合脑转移瘤现象,入住某地区医 院.科室未再做相关的检查,即给予脑放射治疗, 患者症状仍不见好转,视物不清加重。随后患者 到某中医院就诊,诊断为脑膜瘤,行手术切 除.术后病理证实(合体细胞)瘤。患方对该医 院的治疗提出异议,后起诉到法院,经法院委托 行医疗事故鉴定。
三种方式提起鉴定
医学会5日 通知交材料
10日 交材料
医学会审查
决定受理
预交费 组成鉴定组
抽取专家
7日内 通 知
具体鉴定
组长主持
双方陈述
专家提问 讨论 45日 结论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 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 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 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 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 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第六章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
System of Law on the Handing of Medical Malpractices
第三节 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组织与工作原则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组织
第一、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 第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或者县
级市地方医学会 第三、 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 第四、中华医学会
对首次医疗鉴定结论不服
1.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期限: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 2.共同委托省级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期限: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 3. 在诉讼程序中提出不服由法院移送
再次鉴定——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 重新鉴定——鉴定违反程序性规定被推翻
Hale Waihona Puke Baidu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
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 疗机构支付;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 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
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 生行政部门规定。
重新鉴定时不得收取鉴定费。
条件 聘用期
鉴定专家组
患者:王某
经过:患者因车祸伤于2004年9月11 日经某中医院转入某综合医院治疗, 最终因失血性休克、多脏器功能衰竭, 抢救无效死亡。患方对该综合医院治 疗提出异议,单方向卫生局申请医疗 事故鉴定。
存在的问题: 1、医方未严格遵守危重病人诊治抢救常规, 2、病程记录不完善,观察病人不仔细,治疗欠妥当; 3、对病情发展估计不足,致使失去了最佳抢救治疗时 机。
结果:经法院民一庭调解,该医院给予赔偿8.9万元, 患者未再上诉,已结案。
案例分析
一个69岁右腿骨折患者,手术成功但意 外昏迷,系手术过程中突发脑梗,家属 不交医疗费用也不接走患者,要求医院 赔偿并起诉到法院,法院不予立案,理 由是其没有先经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问:法院的做法正确吗?
※三、鉴定程序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内容
①双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②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③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④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 ⑤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⑥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⑦医疗事故等级; ⑧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1、业务素质、执业品德 2、受聘机构、经验限制 3、不受地域限制
回避原则
1、争议的当事人或其近亲属 2、与争议有利害关系 3、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关系人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内容
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 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
因果关系 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中的责任程度
第四节 医疗事故的处理方式
一、医疗事故争议的非诉讼解决 1.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适用范围 仅适用于民事案件和其他案件中的民事责任部分 和解协议书的订立
2.医疗事故争议的行政处调解
3. 医疗事故争议的行政处理
二、诉讼方式解决 1、人民法院调解 2、民事诉讼 3、刑事诉讼
三、医疗事故的赔偿
1、与医疗事故等级相适应 2、责任程度
存在问题: 1、误诊:脑膜瘤误诊为脑膜转移瘤; 2、没有进一步明确病变性质,如请相关科室会诊或强 化CT扫描; 3、首选放射治疗不妥当,延缓了及早进行手术切除肿 瘤,改善视神经损害的时机。
结论:综上分析,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第四条,《医疗事故鉴定暂行办法》 第三十六条规定, 本案例属于二级甲等医疗事故,院方负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