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KV架空输电线路建筑施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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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KV架空输电线路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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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地形属山区、深沟复杂、起伏不定,上山道路狭窄崎岖,通行不便,以形成施工困难大,施工工期紧的特点。
本输电线路为新建单回路35KV线路, 由35KV变电站电缆出线至1#终端塔,再单回路架空至,经由门型架下线至站变压器止,全长15.9公里左右。本工程导线采用LGJ-120/25型,全线铁塔采用国标塔和国网典设塔1B模块,共56座,其中单回直线塔38基,单回转角塔18基;线路进站采用混凝土双杆门型架架设。
二、工程线路及跨越情况
本线路由35KV变电站出线至1#终端塔,架空过向西北方向架设1.4公里设转角左转向西,经架空至站。线路跨越1次,跨10KV线6次,跨220KV线1,跨通讯线1次,跨坟头树1次。
第二章编制依据
1、设计文件(设计施工图及施工图设计说明书)
2、35kv及以下架空线路施工及验收规(GB50173-1992)
3、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GB50205-1995)
4、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GB50233-2005
5、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GBJ233-1990)
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GB50204-1992)
第三章施工方案及施工技术要求
一、施工准备
1、接桩
由设计单位按施工断面图进行现场定位,并向施工人员对输电线路所定的里程桩、杆位桩、方向桩和辅助桩进行现场交接。跟随交桩的施工人员应从施工作业要求和施工材料运输的角度考虑,做好以下交接、调查记录:
1.1了解沿线地形、地貌以及各种地形(山地、丘陵、平原、沼泽等)的分布围。记录各杆塔所处地形能否满足组立杆塔的需要(如不能可要求设计单位移设杆塔位),以便考虑组立杆塔的吊装方法和紧线、放线区段及安放点。
1.2对山区的各个塔位应调查其能否满足杆塔堆放与所占场地的地形,以及需要开挖平整场地的工作量。
1.3了解沿线杆塔位置的地质情况,以便考虑开挖基础的施工方法或采取爆破施工的可能性。
1.4调查了解浇制混凝土基础的水源分布情况、水质情况。
1.5调查了解沿线路交叉跨越情况,以便考虑搭设跨越架的型式和高度。
1.6跨越河流时,应调查水流速度、水深。对季节性河流应了解涸水期、来水期等,以便考虑架线方法。
1.7调查线路附近地上、地下障碍物情况,以便考虑土石方开挖、爆破的主要措施和放线时应防止导线磨损的措施。
1.8调查电力线、通讯线的路径及交叉跨越电力线路停电的可能性、允许停电时间,以便与线路施工协调配合,安排施工有关工序的进度和应采取的措施。
1.9调查线路附近需要砍伐的树木种类、高度以及沿线青苗分布面积及杆塔占地面积,以便进行障碍物的清理和赔偿。
2、材料堆放点(施工驻点)选择
根据施工现场及道路具体条件,考虑施工方便,并减少二次运输的里程来选择材料临时存放点、钢筋加工点、混凝土搅拌点等临时驻点。材料点的选择应靠近道路、水源便于安全施工作业的地方。
3、施工测量(复测定位)及基础分坑
3.1复测设计勘定的杆塔中心桩的位置,在进行基础分坑测量之前对设计勘定的杆塔中心桩进行复测。
3.2复测方法和要求:
3.2.1直线杆塔复测
复测是以直线桩为基准,校核直线杆塔桩是否在两个相邻的转角桩的直线上,其偏移值不应大于5cm。
3.2.2转角杆塔复测
复测的目的是检查线路转角的角度是否与设计的角度相同,以判定角度是否正确。
3.2.3档距及危险点标高的复测
校核相邻杆塔间的档距和地形凸起点的标高是线路复测的主要工作容,其方法采用GPS定位。
根据复测后各杆塔的档距和标高与原设计相比较,档距误差不超过设计档距的1%,高差不超过±0.5m,如超过其值要及时报监理、业主方,经两方核实后再与设计单位研究处理。
3.2.4交叉跨越物的复测
线路与电力线、弱电线、铁路、公路等交叉跨越时,为复核该线路与被跨越物的安全净空距离,在线路施工前应复测被跨物的标高,以便从断面图上计算净空距离。
测量方法:复测跨越电力线时,需测量出交叉点处避雷线的标高。
3.2.5杆塔桩丢失后的补桩和设计规定的移桩
线路复测时,如发现设计部门所钉的杆塔桩丢失或线路定位后设计部门又重新调整杆塔的位置,就要进行补桩或移桩。补桩或移桩应根据杆塔明细表和平断面图上的档距数值,采用视距法进行钉桩。所钉的桩位与设计图纸不符时,应与及时报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经核实后再与设计部门取得联系。
3.2.6测量精度及质量标准
(1) 测量精度:
a.直线量距
两次测量值不应该超过下列规定:
对向观测:1/150 同向观测:1/200
b. 视距长度
平地不超过400m,丘陵地区不超过600m;山区一般不超过800m。当受到天气影响视野模糊时,应当适当缩短视距长度。
c. 转角测量的技术要求详见表3-1。
表3-1 转角测量的技术要求
d. 高差测量的技术要求:采用视距法测量高差。两次测量的差值不应大于表3-2的规定。
表3-2 高差测量的技术要求
(2)质量标准:复测时,复核值与设计值的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以设计勘测钉立的两个相邻直线桩为基准,其横线路方向偏差不大于50mm;当采用经纬仪视距法复测距离时,顺线路方向两相邻杆塔中心桩的距离与设计值的偏差不大于设计档的1%;转角桩的角度值,用方向法复测时,对设计值的偏差不大于1ˊ30″;复核地形标高时,其复核值与设计值比,偏差不大于0.5m。
3.2.7定位:
线路复测之后,按照设计图纸和测量桩位,对线路杆位进行定位,钉立杆塔位中心桩和辅助控制桩;
3.2分坑
杆塔基础分坑,按照设计图纸要求严格控制,满足设计要求。分坑测量前必须编制分坑尺寸明细表;该表容包括杆塔型式、基础根开(正面、侧面)、基础对角线(包括基坑远点、近点、中心点)及坑口尺寸等项目。
(1) 直线塔形基础分坑:
杆塔中心桩O点到坑口中心,坑口远角点1及近角点2的距离分别是E0、E1、E2,其值按下试计算(见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