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讲义[1]
合同法讲义课件
合同法讲义课件一、引言合同法是中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规定了合同的成立、履行和终止的法律规则。
合同是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一种交易形式,对于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课件将系统介绍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合同的成立要件以及合同的履行和终止等内容。
二、合同法的基本概念1. 合同的定义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 合同法的作用和意义•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合同法规定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确保各方能够依法获得其合同所约定的利益。
•维护市场秩序:合同法规范了合同的成立和履行程序,对于维护公平竞争、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推动经济发展:通过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促进资源配置、促进交易活动,对经济的发展和繁荣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三、合同的成立1. 合同成立的要件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 定约意思表示:当事人必须有意愿达成合同,并通过表达意思的方式进行。
- 完全意思表示: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明确、完整的,不能存在模棱两可的情况。
- 一致意思表示:各方之间的意思表示必须是一致的,不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 合法、真实内容: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并真实反映当事人的意思。
2. 合同的表现形式合同可以以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表现。
3. 合同的生效时间合同根据当事人的约定,可以在成立时生效、约定的时间生效或者约定的条件成就时生效。
四、合同的履行1. 合同履行的义务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有以下义务: - 履行主要义务: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的履行义务。
- 采取合理措施:当事人在履行过程中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保证合同的履行。
- 相互协助、提供必要资料:当事人应当相互协助,提供必要的资料、文件等。
- 维护合同标的:当事人应当负责维护合同标的的安全。
2. 合同履行的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 单方履行:一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单独履行合同义务。
合同法详细讲义串讲资料课件 (一)
合同法详细讲义串讲资料课件 (一)合同法是商法中最为重要和基础性的法律法规之一,它主要规定了合同的基本法律规则和制度。
对于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各种合同关系,它提供了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基础和保障。
下面就合同法详细讲义串讲资料课件做一下介绍。
一、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合同法是国民经济活动中,双方或多方为了实现各自经济利益目的所订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
它包括了多种形式的合同,如货物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劳动合同等。
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法是以自由、平等、公正为核心的法律法规。
其中,自由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受任何强制或威胁的影响。
平等则是指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权利义务关系应该是平等的。
公正是指当事人应该遵循合法、合理、诚实的原则,以达成公平有序的契约关系。
三、合同法的要素合同法包括基本要素和附属要素。
基本要素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合同标的和合同内容等;附属要素包括合同形式、合同实施和合同效力等。
四、合同订立的程序在制订合同时,应该包括下列步骤:发出意愿、引出还愿、确定要约、承诺和履行。
五、合同内容的确定合同的内容包含了合同的权利、义务和约束力等内容。
合同内容的确定应该满足法律规定、公平原则、协商一致和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等。
六、合同违约的处理合同违约是指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未能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或者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
处置的方法包括责令履行、违约金、赔偿等。
总之,合同法详细讲义串讲资料课件十分有用,掌握了它的知识,能够更好地运用合同法规的原则和方法,来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
合同法讲义
第一部分合同概述(一)合同内涵(二)合同特点(三)合同主要风险点(一)合同内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调整的是动态财产关系。
(二)合同特点: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坚持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合同主要风险点:✓合同主体✓合同标的✓合同权利义务✓合同履行✓违约第二部分合同主体(一)合同主体——你在和谁交易?(二)合同主体的法律风险点(三)合同主体常见问题及案例分析(四)合同主体风险防范要点合同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在合同关系中,首先就要先弄清楚,与你签订合同的相对方是谁?不能张冠李戴,也不能未审查对方的资信能力就随意签订合同。
1、合同相对人不具备相应资信、能力。
2、合同相对人为法人的职能部门、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或直属机构,缺乏履约能力。
3、合同相对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过期。
4、我方代理人未经授权或授权终止后仍进行签约。
1、合同主体身份认不清『案例一』认错借款人,几十万血本无归甲的朋友乙是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004年3月,乙向甲借款十多万,出具了正式的借据,盖A公司公章。
事后,乙拒绝还钱。
甲把乙告上了法庭。
乙辩称是A公司借款,因为上面盖得是A公司公章,他只是以A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签的字。
法院以起诉主体错误为由驳回了甲的起诉。
甲随后起诉A公司,胜诉,可A公司经营亏损,根本就没有偿还能力。
乙虽然有房有车,但按《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甲的借款,最终血本无归。
2、表见代理(合同法第49条)概念:指代理人虽然不具有代理权,但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被代理人需要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案例五』员工签单,公司买单A房地产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甲、乙两人从2002年4月至2003年5月期间,在B 餐饮娱乐公司进行签单消费,单位名称一栏都注明为“A公司”,消费目的为A公司员工用餐或公务接待等,累计签单欠款共25520.3元。
合同法讲义
合同法讲义合同法讲义篇一:合同法讲义课程介绍课程性质:专业基础课课程要求:掌握我国合同法的主要制度,了解合同法的基本理论,具体——掌握合同的订立、合同的生效、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履行、合同纠纷解决、合同责任等方面的规则知晓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和方法,学会运用合同法律制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1章合同与合同法概述本章基本要求:了解合同的概念、分类,理解合同法的概念、性质、法律渊源和发展各节内容:第一节合同概述第二节合同法概述本章重点:合同法的性质及基本原则本章难点:合同自由原则第1节合同概述一、合同的含义及特征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主体:两人以上2.民事法律行为3.双方或多方平等主体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4.合法性、确定性、可履行性二、合同的分类(一)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1、划分标准:一方享有合同权利是否同时承担合同义务2.区分意义(1)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2)风险负担(3)违约责任(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1、划分标准:一方取得合同权利是否偿付相应代价2.区分意义(1)主体资格有无特别规定(2)确定合同性质(3)债务人的注意义务(4)合同效力(5)能否适用善意取得3.与双务、单务合同的区别(三)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非要物合同与要物合同1.划分标准:是否以标的物的实际交付为要件2.此种分类存在的问题(1)交付的作用:成立要件生效要件(2)具体合同的划分主要依据:法律规定,并非自身性质决定(四)要式与不要式1.划分标准:法律是否要求以特定形式或程序为要件2.区分意义“形式”的作用:成立要件生效要件没啥用基本精神:不轻易因形式问题使合同归于无效,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五)主合同与从合同1.划分标准:是否可独立存在2.划分意义(六)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1.划分标准:是否涉及第三人利益基础理论:合同的相对性2.区分意义第三人是否接受(七)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1、区分标准:法律是否规定名称和相应的规范2、区分意义:适用规则的方法不同有名合同:直接适用相应规范无名合同:(1)总则;(2)最相类似有名合同的规范3.转化(八)本合同与预约合同1.划分标准:合同的订立是否有事先约定2.划分意义(九)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1.划分标准:合同条款的内容是否由双方协商确定格式合同特点、缺点:2.划分意义(1)合同条款效力:当双方权利义务不平衡时(2)合同条款解释:当对合同理解存在分歧时第2节合同法概述一、合同法的含义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基于合同而发生的财产流转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动态的财产关系合同法《合同法》二、合同法的调整对象1.并非所有合同均受《合同法》调整第2条……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合同法讲义
合同法讲义合同法讲义一、合同的定义,基本要素和签订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是规范合同活动的基本法律。
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当事人、合同目的、内容、形式、真实意思表示和合法原则。
当事人是合同的主体,可以是个人或者组织;合同目的是合同所要达到的目标;合同内容是合同各方约定的权利义务;合同形式是合同能否成立的前提条件;真实意思表示是合同各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合法原则是合同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合同的签订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
书面合同更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证据用于维权。
当然,根据不同情况,有些合同还必须采用特定的方式进行签订。
二、合同的效力和保护合同分为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和撤销合同。
有效合同是指符合合同法规定,具备法律效力的合同;无效合同是指根据合同法规定,无法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撤销合同是指根据合同法规定,可以由一方要求解除的合同。
有效合同的效力是通过合同各方按照约定履行他们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来实现的。
对于无效合同,合同各方可以请求法院宣告合同无效,恢复各方的原有权利义务。
对于撤销合同,撤销请求一方可以根据合同法规定的程序要求解除合同。
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合同法对某些合同采取了特别的保护措施。
例如,对消费者合同、劳动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合同法规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条款、劳动合同的最低保障标准、房屋租赁合同的租金限制等。
三、合同的履行和违约责任履行是指合同各方按照约定完成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
履行合同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进行;当合同约定不明确或者没有约定时,应当根据交易习惯、合同性质和公平原则来确定。
如果合同的一方没有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即构成合同违约。
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履行责任、支付违约金等。
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责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来保证合同的履行,如提供担保、设立质押等。
另外,合同法也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的违约责任,如合同标的毁损、不可抗力等。
合同法相关讲义
合同法相关讲义一、合同法概述合同法是指规范合同关系的法律体系,其作用是保护合同当事人的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合同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影响了各个领域的合同行为。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包括自愿原则、平等原则、自由裁定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等。
二、合同的基本要素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合同的订立要素和合同的法定要素。
1. 合同的订立要素合同的订立要素是指合同的订立必须具备的条件和程序。
合同的订立要素通常包括合同当事人、合同意思表示和合同内容。
•合同当事人:合同当事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有合法的代表权限。
•合同意思表示:合同意思表示是指当事人通过口头、书面、电子或其他形式表达其意愿,达成合意。
合同意思表示必须是真实、明确、完整的。
•合同内容:合同内容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权利义务。
合同内容必须具备合法、有约束力、明确、可能性等特征。
2. 合同的法定要素合同的法定要素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必须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
根据我国的合同法规定,合同的法定要素通常包括合同的名称、对象、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等。
三、合同的效力和解除1.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是指合同具备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合同的效力包括合同的成立、变更、履行和解除等方面。
•合同的成立:合同经当事人约定并达成一致意见后,即成立。
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
•合同的变更:当事人一致同意,可以变更原有的合同内容。
变更后的合同条款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的履行: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约定,按照合同的内容和方式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合同的解除:根据法定情形或者约定条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的权利义务终止。
2. 合同的解除合同的解除是指在特定情形下,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解除合同。
合同的解除可以是一方行使解除权,也可以是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解除。
合同法讲义
第一章合同法第一节合同一、概念§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练习:下列哪种情形中,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法律关系?A.甲拾得乙遗失的一块手表B.甲邀请乙看球赛,乙因为有事没有前去赴约C.甲因为放暑假,将一台电脑放到乙家D.甲鱼塘的鱼跳进乙鱼塘二、合同的分类(一)以法律是否设有规范并赋予一个特定的名称为标准:有名合同(典型合同)无名合同(非典型合同)(二)根据合同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和手续来划分: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三)根据合同成立是否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实践合同(四)根据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将合同分为:双务合同,单务合同(五)根据当事人取得权益是否须支付相应代价为标准,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无偿合同(七)以时间因素在合同履行中所处的地位为标准:一时性合同,继续性合同(八)以合同约束的对象不同将合同分为:束己合同,涉他合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一、合同自由原则二、合同正义原则三、鼓励交易原则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一节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一、要约(一)要约的概念和条件要约人-------受要约人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他方发出的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构成要件1、要约必须由特定的当事人作出2、要约必须向相对人作3、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和明确4、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主观目的(二)要约邀请(要约引诱)又称为要约引诱,是指当事人一方发出的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甲乙要约甲乙承诺甲乙(三)要约的效力1 要约对要约人的效力又称为要约的形式拘束力,指要约一经生效,要约人即受到要约的拘束,不得随意撤回、撤消或对要约加以限制、变更和扩张。
2要约对受要约人的效力又称为要约的实质拘束力,指受要约人在要约发生效力时取得承诺的资格3 要约的存续期间是指要约受承诺拘束的期间,又称承诺期间4 要约的撤回——未生效的要约(17条)第十七条要约可以撤回。
合同法讲义
第一章协议法概述一、协议的概念和种类1、协议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协议的种类协议的种类涉及商事协议和非商事协议、国内协议和涉外协议、有名协议和无名协议、标准协议和非标准协议、主协议和从协议、要式协议和不要式协议、双务协议和非双务协议、有偿协议和无偿协议。
二、协议法律制度概述1、我国协议法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
(1)新中国成立至1956年;(2)1957年至十一届三中全会;(3)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2、协议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自愿;(2)遵守法律和公共秩序;(3)公平守约;(4)诚信。
思考题:1、什么是协议?它有什么特性?2、协议是如何分类的?3、如何理解协议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协议的订立一、协议的订立概述1、协议的订立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为设立、变更或者终止互相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进行协商并促成合意的法律行为。
2、协议主体。
涉及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要约与承诺1、要约。
是当事人一方向他方发出的希望与其订立协议的意思表达。
(1)要约应当具有法定条件。
(2)要约的约束力体现为对要约人和相对人两方面。
(3)要约的形式重要涉及口头要约和书面要约。
2、承诺。
承诺是受要约人批准要约的意思表达。
三、协议的成立1、协议成立是基于协议订立而产生的结果。
协议订立反映的是当事人双方就协议的重要内容进行协商达成协议的所有过程。
2、协议的形式和内容。
协议的形式涉及书面、口头和其他形式。
协议的内容涉及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四、格式协议格式协议是指协议当事人为了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协议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五、先协议义务与缔约过失责任1、先协议义务。
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订立协议期间负有充足注意义务,由于当事人的注意义务先于协议成立而产生,并且不同于协议自身所约定的给付义务,因此,成为先协议义务。
《合同法》培训讲》课件
仲裁与诉讼的程序和法律适用
01
仲裁程序
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庭组成、开庭审理、作出裁决。仲裁程序一般较为
灵活,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进行。
02
诉讼程序
起诉、立案、审理、判决、执行。诉讼程序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具
有法律约束力。
03
法律适用
仲裁中适用的法律一般为仲裁协议约定的法律,也可以约定适用国际公
约或国际惯例。诉讼中适用的法律一般为法院地法或当事人约定的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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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ORTING
调解
通过第三方调解机构或调解人,协助双方当 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解决争议。
诉讼
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审判解决争议。
仲裁与诉讼的选择
仲裁的优势
仲裁具有保密性、快捷性和灵活性, 可以避免在法庭上公开披露商业秘密 和机密信息。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 力。
诉讼的优势
诉讼具有法律约束力,判决结果对双 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诉讼程序规范 ,可以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 分保障。
合同的成立时间
合同成立的时间点是承诺生效的时 间,即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的时间 。
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有效条件
合同的附随义务
合同的有效条件包括当事人具有相应 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 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等。
除了主给付义务外,合同当事人还应 当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附随义务 。
合同的履行
合同一旦生效,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 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将承担违 约责任。
合同终止的原因与程序
01
程序
02
合同履行完毕或合同解除等自然终止
协议终止
03
合同终止的原因与程序
《合同法》培训讲义PPT课件
• 《合同法》概述 • 《合同法》的主要内容 • 《合同法》的实践应用 • 《合同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 《合同法》的未来发展
01
《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的定义和特点
定义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因合 同行为而产生的民事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
特点
合同法具有平等自愿、诚实信用 、合法公平、等价有偿等基本原 则,旨在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 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合同法》与《经济法》的关系
《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其调整对象包括经济合同关系。
《合同法》与《经济法》在调整经济 合同关系方面存在一定的交叉和重叠。
《经济法》对经济合同的成立、履行、 变更和终止等问题进行了规定,而 《合同法》则在这些基础上对一般合 同问题进行了规定。
两部法律相互补充,共同维护市场经 济秩序和交易安全。
针对实践中出现的违约行为,强化违约责任的追 究,提高违约成本,以保障合同的履行。
《合同法》与其他法律的协调发展
与《民法典》的协调
01
作为民事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法》应与《民法典》
其他部分相互协调,共同构建完善的民事法律体系。
与《知识产权法》的协调
02
在涉及知识产权的合同中,应加强《合同法》与《知识产权法》
行、变更和终止等问题进行了具体规定。
《合同法》与《劳动法》的关系
合同是确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因此《合同法》与《劳动 法》存在密切联系。
《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等程序和条件,这些内容在 《合同法》中也有所涉及。
两部法律在各自领域内对合同关系进行调整,共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 益。
合同法讲义一
《合同法》第七条:当事人订立、 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 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 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 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 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 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民法总则》 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 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 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 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 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 利和义务。
二、关于合同法的法律适用 法律适用应当遵循的三大规则: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新法优于旧法。
三、合同法自身的体系 三部分:总则、分则与附则 总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六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八章 其他规定
合同相对性规则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 有法律约束力,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合同主体的相对性:合同只 能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只 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基于合同向与其 有合同关系的另一方提出请求或提起 诉讼。
2、合同内容的相对性:只有合 同当事人才能享有合同所规定的权利, 并承担该合同规定的义务,除合同当 事人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都不能主张合 同上的权利。合同当事人无权为他人 设定合同上的义务。 3、合同责任的相对性:合同责 任只能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发债务人仍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总则与分则之间的关系: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四条:本法分 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 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 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 分则中的买卖合同与其他有偿合同之 间的关系: 《合同法》第一百七十四条:法律对其 他有偿合同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 规定的,参照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
合同法讲义模板
合同法讲义1. 合同的定义合同是民法权利义务关系的主要来源之一,是合法的协商行为。
合同是经过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协议,建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
具有自愿、平等、民事法律约束力等特征。
2. 合同的基本原则合同实行的基本原则包括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公平交易、诉讼公开、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等。
3. 合同的主体合同的主体为合同当事人。
一般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同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设立和承担法律关系。
如果是受限制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则需要得到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4. 合同的形式和内容1.合同的形式合同不需要强制规定一定采取书面形式,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或其他有效形式。
但是,一些特定的法律关系,如房屋买卖、土地赠与、合伙企业,法律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部分涉及国家利益和重大公共利益的民事合同,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2.合同的内容合同必须遵循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合法、明确、具体、完整、真实等要求。
合同要确立权利义务关系,并规定具体的内容和方式,以及付款时间、交付方式等条款。
同时,合同应当遵循婚姻家庭、劳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政策。
5. 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有义务完成的重要事项。
履行方式可能是金钱、物品、服务等。
合同履行应当为双方当事人同时获取的结果,不能只是利于一方的结果。
如果有违反合同的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6. 合同的解除和变更合同的解除或变更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依据当事人的实际状况和利益调整来决定是否解除或变更合同。
一般来说,合同的变更应当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达成。
而合同的解除应当依据法律或双方共同意愿,一般情况下,违约行为也可能导致合同的解散。
7. 合同的效力和保护合同的效力是指合同所建立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得到保证。
如果合同违反了国家法规法律法规,没有有效的内容或基于误解,一般来说合同可能无效。
同时,国家应当对合同实施法律保护,遏制违约行为。
《合同法》讲义[1]
《合同法》讲义[1]
• 4、承诺的撤回承诺的撤回是指承诺人阻 止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
• 撤回承诺的条件: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先 于承诺到达要约人或与承诺同时到达要 约人。
• 5、承诺对要约内容的变更及法律后果: • (1)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及法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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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
•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 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 1、合同的概念:合同又称契约,是指当 事人之间设立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协 议。它有广义、中义和狭义之分。
• 广义:民法上的债权合同、物权合同 和身份合同;国家法上的国家合同、行 政法上的行政合同、 劳动法上的劳动合 同
• 三、合同的形式
• 1、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以直接对话的 方式订立合同。
• 2、书面形式:是当事人以书面文字表达 协议内容订立合同的形式。它的表现形 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
《合同法》讲义[1]
• 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 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 形式。
• 3、其他形式(推定形式),这种形式只 适用于交易习惯许可时或要约表明时, 而不能普遍适用。
• 例如:下列( )属于合同法调整的合同 A、债权合同 B、物权合同和身份合同 C、劳动合同 D、国家合同和行政合同 E、收养合同
《合同法》讲义[1]
• 合同的特征: • (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 (2)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的民
事法律行为。 • (3)合同是当事人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的
• (一)要约
• 1、要约的概念及有效要件
合同法讲义-1
盖尤斯(Gaius)在其《法学阶梯》中把契约之 债四分“ 债的缔结或者是通过实物(re), 或者 是通过话语(verbis), 或者是通过文字(litteris ), 或者是通过合意(consensu)。”
波蒂埃(Pothier)在其1761年《合同之债(续 )》一书中将合同(contrat)定义为:“由双 方当事人互相承诺或由双方之一的一方当事人自
英美法系:允诺(promise)说
美国《第二次合同法重述(Restatement 2d of Contracts)》第1条:“合同是一个允诺或一系列 被违反时法律给予救济或被履行时法律以某种方式 认定为义务的允诺。”
两大法系的接近
“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的为或不为特定事情的债务 之协议”。Black’s Law Dictionary
第一节 合同概述
一、什么是合同
劳动合同、行政合同、民事合同、商事合同 民法上的合同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契约,不以债之关系为限,其关于物权者,是曰 物权契约,亲属法上之婚约、结婚及收养,亦各具 契约之性质。”——梅仲协《民法要义》 合同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 “契约的本质在于合意之合致”——von Savigny
A驾车不慎撞伤B。
一、合同在民法中的位置
民法
民法总则
物权
物权总则
债权
债权总则
亲属 继承
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占有 合同(契约) 合同分则 无因管理 不当得利 侵权行为
二、历史中的合同(契约)
1、我国古代的契约制度 “听买卖以质剂”, “听称责以傅别”——《周礼》 “大市以质,小市以剂。”——《地官·质人》
行允诺给予对方某物品或允诺做或不做某事的一 种协议(conven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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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讲义[1]
一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概述
合同是最古老的法律形式 。 合同(Contract)也叫契约,是平等主体的公 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 权债务关系的协议。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 力,并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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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讲义[1]
1、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要约是一种法律行为,要约人发出要约后, 在一定期限内,要约人应当遵守要约,反之,则 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 以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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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讲义[1]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 要约邀请是引诱要约,其与要约的根本区 别,是没有订约的意思表示,只是通过提 供有关信息,希望(引诱)他人向自己订 约。
• 定义: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交易关系的法规 范的总称。
• 基本原则:地位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 原则;诚实信用原则;鼓励交易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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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讲义[1]
二、合同的订立
概念: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法就合同条款经
协商一致达成协议的法律行为。当事人可以依法 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一)合同订立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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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讲义[1]
合同解释
• 当双方对格式条款理解不一致时,仲裁机关或 法院应作出有利于非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
• 如果既有格式条款又有非格式条款,两者不一 致时应以非格式条款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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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讲义[1]
缔约过失责任
• 是指当事人在订约过程中,因违背诚实信用原 则,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当事人在 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 损失的,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合同法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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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7
合同法讲义[1]
本章内容
本章主要学习合同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合同的种类、主要条款、形式与结构。合同 的订立、履行、变更、中止、解除以及违反 合同的法律责任。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合 同在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规定,了解违 反合同应负的法律责任,以及解决合同纠纷 的途经和方法。
•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磋商;
•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 假情报;
•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 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
• 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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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讲义[1]
三、合同的效力
• 合同的效力指已成立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 的法律约束力。
承诺是一种法律行为。 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 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 行为时生效。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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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讲义[1]
(二)订立合同过程中对当事人双方的法 律约束
•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 方应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并采取 合理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 款,按对方需要加以说明 。
• 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法律地位 平等 ;
•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 • 合同是当事人平等协商的法律行为;遵循公
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 合同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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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讲义[1]
2、合同的形式
合同采取怎样的形式一般不由当事人决定而是由法律 规定,法律规定某些合同的形式可由当事人决定时,当 事人才能自由选择。
我国目前关于合同的形式规定有:
口头形式:口头交谈、电话交谈而订立的合同 。 书面形式: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形式 其他形式:通常为推定形式,如自动柜员售货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
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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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讲义[1]
3、合同的主要条款
指合同的主要内容,是明确当事人双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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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讲义[1]
(二)效力待定的合同
1、概念:是指合同已经成立,但因欠缺合同生 效的要件,其效力能否发生尚不确定,而需经有 权人追认才能生效的合同。
2、种类:
(1)可变更、可撤消的合同:指当事人意思表示 不真实,可由当事人行使撤消权使其归于无效或 对其内容进行变更的合同。包括:因重大误解而 订立的合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因 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合同的订立是合同成立并得以履行的前提。
当事人不管用哪种形式签订合同,合同的订立都 要经过两个法律步骤才能完成,即要约与承诺。 合同的订立.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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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讲义[1]
1、要约:
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 示应当符合:内容具体肯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 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特定的当事 人向相对人作出;必须送达受要约人。(《合同 法》第15条: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 表示。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 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利义务以及经济责任的根据。由当事人约定。 一般包括: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和质量; (4)价款或者报酬; (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6)违约责任; (7)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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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讲义[1]
(二)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概述.ppt
• 发展历史:1981年《经济合同法》(1993 年修改)、1986年《涉外经济合同法》、 1987年《技术合同法》发展到现行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 一、有效的合同; • 二、无效的合同及其处理; • 三、可撤消的合同及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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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讲义[1]
(一)有效合同
1、概念:符合法律规定,能产生当事人预期 法律后果的合同。
2、合同有效的条件:(1)当事人合格(2) 意思表示真实(3)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 公共利益。
3、有效合同的法律效力:在当事人之间发生 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对当事人具有法律强 制约束力;合同条款是处理合同纠纷的依 据。
• 例如,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 告、招股说明书等是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 。 但商业广告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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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讲义[1]
2、承诺:
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受要约人 在承诺后成为承诺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由特定的受要约人或其代理人向要约人作出; 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在要约确定的有 效期内达到要约人;采用符合要约的传递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