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由来及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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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项目由来及概况
旬邑县太村产业园区始建于2007年5月,2010年3月正式挂牌成立“旬邑县太村产业园管委会”,是省政府批准的首批100个重点建设县域工业集中区之一。
园区控制规划面积50平方公里,首期规划用地面积7平方公里,重点发展绿色农产品加工,机械制造、高新技术、能源化工四大产业。
近年来,太村产业园区及其周边的建设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但目前太村镇规划范围内无集中供热热源,可利用热源主要为园区内企业自建小型燃煤锅炉房,其燃烧效率低,尤其冬季采暖季,不但大量排烟排渣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而且各锅炉房布局分散,不成规模,各自的储煤储渣场占用了大量的城市用地,造成很大的粉尘污染,给人们健康带来很大的不良影响。
另外,很多没有实行集中供热的居民住宅和单位冬季采暖的燃煤污染更为严重,更带来了较大的安全隐患,,每年频发的煤气中毒事件严重危害人们的生命健康,供暖现状亟待解决。
因此,实施集中供热既是一项温暖工程,又是一项环境工程,更是一项民生工程,旬邑县太村产业园区集中供热项目的建设能够有力改变现有零散燃煤式锅炉的供热现状,增强区域基础设施的服务功能,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促进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本项目已得到旬邑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同意,备案文号(旬发改发〔2016〕409号)详见附件2。
旬邑县太村产业园区集中供热项目共包括建设集中供热站1座,供热管网38.2km和换热站8座。
集中供热站位于兴新路与创业大道东北角,紧邻旬邑县太村镇政府,该工程包括建设5×29MW燃煤热水锅炉房,及配套的煤库、煤廊、烟囱和化水车间、脱硫、除尘等辅助设施;锅炉产生的热能通过热力管网输送到热用户。
供热范围覆盖太村镇及周边村落。
供热管道管径范围为DN89-DN630,管网总长38.2km。
项目总投资20641.86万元,建设资金全部自筹。
2、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的有关规定,2016年12月旬邑县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洛阳青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接受委托后,我单位成立了本工程的环评组,在搜集分析工程的相关资料,进行现场调研、踏勘,制定了评价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旬邑县太村产业园区集中供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在报告编制过程中,我们得到了旬邑县保护局及建设单位的大力协助,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3、关注的环境问题
①项目选址的合理性;
②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
③锅炉烟囱高度的合理性;
④锅炉烟气除尘、脱硫、脱销措施的可行性及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报告书评价结论
本报告分析认为: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选址合理;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基本良好;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污染物排放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影响区域环境功能;项目环境经济社会效益良好;在严格按照“三同时”的要求,加强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废气、废水、噪声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妥善处理处置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是可行的。
1.总则
1.1.编制依据
1.1.1.国家法律法规级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2008.6;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3;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
(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
(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2015.4;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用水管理规定》,1998.1;
(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6;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
(1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
(17)《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文),1996年8月3日;
(1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第253号令),1998年11月;
(19)《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 39号文),2005年12月3日;
(20)《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011年3月2日;
(21)国发〔2011〕3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2011.10.17;
(22)国发[2011]42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2011年12月15日;
(23)国发[2007]1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2007年5月;
(2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 号,2013 年 5 月 1 日。
1.1.
2.地方性规章、条例
(1)《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3年11月29日;
(2)《陕西省节约用水办法》,2003年9月20日;
(3)《陕西省节约能源条例》,2006年12月1日;
(4)《陕西省行业用水定额》;
(5)陕西省水利厅《陕西省水功能区划》(2004年);
(6)《陕西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8)《陕西省全面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工作方案》,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发 [2012]33 号,2012 年 7 月 6 日;
(9)《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年)》(陕政办发[2013]54号),2013年12月;
(10)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2014 年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4]40 号;
(11)《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委大气污染防治专题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陕环办发[2014]44 号,2014 年 4 月 30 日;
(12)《关于印发陕西省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发改能源[2014]804 号,2014 年 7 月 2 日;
(13)《咸阳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14)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碧水”行动计划(2014年)》的通知,咸政办发[2014]53 号;
(15)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分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14]50 号;
(11)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阳市全面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实施意见》的通知(咸政发[2012]41号),2012年12月;
(12)《旬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1.1.3.评价技术规范
(1)国家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2)国家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国家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T2.3-93);
(4)国家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5)国家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6)国家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7)国家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9)《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2008);
(10)《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
(11)《工业锅炉及炉窑湿法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HJ462-2009);
(12)《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75-2007);
(13)《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
(14)与工程有关的其它技术规范。
1.1.4项目其他依据
(1)旬邑县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编制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的委托书;
(2)旬邑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旬邑县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旬邑县太村产业园区集中供热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旬发改【2016】409号);
(3)旬邑县环境保护局旬环函【2016】82号《关于旬邑县太村产业园区集中供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
(4)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旬邑县太村产业园区集中供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16年11月;
(5)建设单位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
1.2.评价目的及指导思想
1.2.1.评价目的
(1)通过对项目拟建地和周围环境现状的调查,了解评价区的环境特征,掌握该区域功能区划和自然概况。
(2)通过对项目的工艺分析,详细的物料衡算,对工程进行深入细致的剖析,分析工程各环节的排污特点,识别其主要环境问题,分析工程污染因子和污染途径,找出生产中污染物排放源项,计算污染源强。
(3)通过对环境空气、水体、声学等的环境影响预测或分析,回答工程建设及运行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影响范围,从环保角度论证工程建设的可行性。
(4)通过分析,评价污染防治措施的效果,如不能满足环保要求则需补充完善污染防治的对策、措施,以求把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为项目最终实现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制定出先进可靠的综合防治对策。
(5)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明确回答该工程建设的可行性,为政府环境管理部门决策、优化环境工程设计和建设单位实施“三同时”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1.2.2.评价重点
根据本项目特点,本次环评工作在工程分析和污染防治的基础上,确定评价工作的重点为:
(1)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及环境监测,了解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社
会经济环境、环境质量现状以及现有锅炉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2)从工艺着手,分析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及原辅材料的消耗,掌握主要污染源及排放浓度。
(3)通过分析和计算,预测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判断其是否满足环境质量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
(4)从技术、经济角度分析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可行性,为工程环保措施的设计和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5)从环保法规、产业政策、环境特点、污染防治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对拟建项目的可行性作出明确结论。
1.3.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1.3.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根据工程特点和区域环境特征,进行环境影响因子识别,以确定工程在施工期和营运期对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及生态环境等的影响情况。
(1)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建设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主要是建设工程的土石方开挖对植被、土壤等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扬尘对空气环境及施工机械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识别见表1.3-1。
(2)运营期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性质和排污特点特征,确定运营过程中环境影响因素。
运营期环境影响因素识别见表1.3-2。
表1.3-2 运营期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一览表
1.3.
2.评价因子筛选
根据工程排污特点和项目所在地环境特征,经对工程主要污染因子进行识别和筛选,确定了本次评价环境现状调查和预测因子,见表1.3-3。
1.4.环境功能区划及评价标准
1.4.1.环境功能区划
(1)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太村镇兴新路与创业大道东北角,紧邻旬邑县太村镇政府,按照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原则,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划为二类区。
(2)地表水环境质量功能
项目所在地地表水体为清河。
根据陕西省水利厅《陕西省水功能区划》(2004年);清河水环境功能区划为Ⅲ类。
(3)地下水环境
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3-93),项目所在地地下水水质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为Ⅲ类水质。
(4)声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声环境功能区分类,项目位于太村镇兴新路与创业大道东北角,紧邻旬邑县太村镇政府,项目西侧为创业大道北侧、东侧均为空地,南侧为太村镇政府。
根据周围声环境功能项目北侧和东侧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南侧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西侧为4类声环境功能区。
1.4.2.评价标准
本次评价标准按照旬邑县环保局正式下达的评价标准(旬环函[2016]82号)执行。
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中SO2、NO2和PM10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2)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域标准。
(3)地下水执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表1中的Ⅲ类标准。
(4)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2类和4a类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具体指标值详见表1.4-1。
2、污染物排放标准
(1)锅炉烟气排放执行《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61941-2014)表7中的相关排放标准,其它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2)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2)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有关规定;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中3类标准。
(3)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所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危废执行(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
项目污染物排放标准详见表1.4-2。
表1.4-2 污染物排放标准部分节选指标
1.5.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
1.5.1.评价工作等级
1、大气评价工作等级
建设项目大气评价工作等级按照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
环境》中表1的分级判据进行划分,具体划分要求见表1.5-1。
表1.5-1 评价工作等级判据表
根据导则规定,选取推荐模式中的估算模式(SCREEN3模型)对项目的大气环境评价工作进行分级。
按照污染源情况,分别计算各主要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 i及其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
P i=C i/C0i×100%
其中:
P 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 i—采用估算模式(SCREEN3模型)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0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值,mg/m3。
根据估算模式预测,拟建项目P max计算结果见表2.4-2。
拟建项目各污染因子P max均小于10%,确定评价等级为三级。
2、地表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项目生产废水回用,主要是生活污水排放,排放量约6.91m3/d,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由于处理后的污水污染物浓度低,产生量小,因此本评价不对地表水环境进行预测评价,只对污水处理设施废水排放口水质进行达标分析。
依据HJ/T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中“地面水环境质量评价分级判据”,确定地面水环境质量评价工作等级为III级。
3、地下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的程度,结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将建设项
目分为四类,本项目为Ⅲ类建设项目。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可分为敏感、较敏感、不敏感三级,本项目属于不敏感区。
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三级,本项目为Ⅲ类项目,项目区不属于敏感区,因此,项目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三级。
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评价工
作等级划分见下表。
表1.5-3 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确定
4、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本项目处于1类和2类声环境功能区,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在3~5dB(A),受噪声影响人口数量增加较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的判别依据,确定本项目评价等级为二级。
具体划分见下
表。
表1.5-4 环境噪声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判定
5、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本项目占地范围内为工业用地,占地面积0.0213km2,远小于2km2;影响区域内无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特殊生态敏感区,也无风景名胜区、
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等重要生态敏感区,属一般区域。
根据HJ19-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环境》中对评价级别的规定,判定生态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见表1.5-5。
1.5.
2.评价范围
根据各评价因子评价等级确定项目各评价因子评价范围见表1.5-6。
1.6.环境保护目标
为实现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避免环境受到污染和破坏,以保持项目周围自然环境现状为目标:
(1) 保护项目区大气环境质量为二级标准;
(2) 对SO2、NO x和烟尘进行总量控制,使项目投产后供暖区域污染物达到控制要求;
(3) 保护评价区域内居民不受锅炉大气污染物影响。
1、供热站
供热站主要环境影响表现在运营期,其环境保护目标见表 1.6-1,项目四邻关系见附图2。
2、供热管网:
供热管网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在此对供热管网施工期施工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进行识别:主要考虑施工期间施工管线沿线200m范围内的学校等其它组织机构和村庄等环境敏感目标。
具体如下表所示:
3、换热站
本项目共建设8个换热站,其对环境影响主要变现为运营期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噪声影响,具体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
1.7.价工作程序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详见下图。
图1.7-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2.建设项目概况
2.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1.1.国家对城市供热的要求
建设部和国家计委发布的《城市供热规划的技术要求》中第十八条规定:新建或改建锅炉房应结合当地具体情况,选用容量大、热效率高的锅炉。
在第十九条中规定:积极开展联片供热,以较大的锅炉取代无消烟除尘设备的小锅炉。
对单位自建小锅炉要采取严格有效的控制,近期将实现集中供热的地区不应再建永久锅炉房。
2.1.2.环境保护的需要
实行集中供热是现代化城市的重要标志之一。
集中供热不仅能提高供热水平和供热质量,还能够节约能源、减少环境污染,保护风景区的生态环境,提高城市供热普及率,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1.
3.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的需要
城市基础设施是为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提供保障的公共设施,是城市建设与发展的前提与载体。
保障和改善民生又是我们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实。
城市基础设施系统的技术状态、功能负荷直接影响着城市经济增长速度与城市经济系统的运行效率。
通过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可合理开发城市土地资源,提高地价,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同时也可增强城市对客商投资的吸引力,加快城市的资本积累,增强城市的竞争力。
基础设施建设是人们从事一切生产和生活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基础设施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一个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
有规划地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不仅能够为城市各产业的发展提供基本的条件,而且能够引导产业迁移,发挥“集聚效应”,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形成合理
的产业布局。
同时,随着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产业布局的优化调整,城市人口分布也将发生变化,有助于形成城市各区联动,有利于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2.1.4.地方发展规划的需要
城市集中供热是城市重要的市政基础设施之一,集中供热普及率、热化率是现代化城市和环境友好型城市的重要标志,它反映一座城市的生活质量、环境质量、能源利用效率的综合管理水平。
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现代化城市,必须要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高城市能源综合利用效率。
随着本地区的快速发展,供热负荷需求量还在不断增加,因此,为了适应该区域快速发展和进一步改善供热基础设施,本项目建设是十分必要的、迫切的。
2.2.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旬邑县太村产业园区集中供热项目
(2)建设单位:旬邑县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内容:新建5台29MW燃煤蒸汽锅炉,包括锅炉房土建及公用配套系统一次施工完成;铺设38.2km一级供热管网及新建8座换热站。
(5)供热范围:太村镇及周边村落
(6)供热能力:集中供热面积196.4万m2
(7)建设地点:旬邑县太村镇兴业路与创业大道东北角,紧邻旬邑县太村镇政府。
(8)建设投资:总投资20641.86万元
(9)供热站占地面积:总占地面积21300m2(32亩)。
(10)项目运行时间:采暖期运行5台29MW锅炉,采暖期运行天数为120d/a,非采暖期运行1台29MW锅炉,运行天数为365d/a。
(11)行业类别:热力生产和供应(D4430)
2.3.地理位置与交通
本项目供热站选址位于旬邑县太村镇兴业路和创业大道东北角,紧邻旬邑县太村镇政府。
项目总占地32亩。
厂址用地平整,用地范围无不良地质构造,运输道路便捷,供水、供电和排水等基础设施到位。
项目地理位置图详见附图1。
2.4.项目组成及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设由供热站和一级供热管网及换热站三部分组成。
工程包括一座供热站,安装5台29MW燃煤热水锅炉,铺设38.2km一级供热管网及新建8座换热站。
按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和贮运设施等划分,项目组成及主要建设内容见表2.4-1。
本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下表。
供热站经济技术指标见下表。
2.5.供热范围及热负荷
2.5.1.供热范围
本项目供热范围为太村镇及周边村落,供热面积196.4万m2。
2.5.2.热负荷
本次集中供热面积为196.4万m2,热负荷为145MW,项目的热负荷计算见表2.5-1。
表2.5-1 热负荷数值统计
2.6.供热工艺
2.6.1.供热工艺流程
成品煤通过自卸载重汽车公路运输至热力厂的煤棚内,通过5t抓斗吊车修向运煤系统的地下煤斗输煤,经振动给料机、皮带输送机、悬挂式电磁分离器、电子皮带秤和卸料器输送至锅炉储煤斗供给蒸汽锅炉使用。
燃料和空气在锅炉内燃烧,将软化水加热成高温热水,蒸汽经吸收式热泵或热网加热器将预热后的外网回水加热,外网循环水达到规定温度后进入一级供热管网供暖。
热力网与热用户通过热力站连接,将一级管网130/70℃的高温热水转换成可供热用户直接利用的低温采暖热媒,进入二级供热管网,从而达到供暖的目的。
二级管网需要用户自行设计、建设、维护,不在本次建设内容内。
锅炉炉膛内的空气由鼓风机供给,使燃料得到充分燃烧;经用户热交换站回流的低温热水经除污器除污后,经吸收式热泵,利用冷却水中的废热能,将外网70℃回水预热后送至循环水泵和外网加热器,然后进入外管网供热循环使用。
燃烧后的炉渣采用框链除渣机收集输送系统收集,除尘器收集到的灰采用气压系统收集。
2.6.2.供热时间
冬季采暖期供热,年运行天数为120d/a,日运行时间为24h/d;非采暖季供热年运行天数为365d/a,日运行时间为24h/d;
2.6.
3.原辅材料消耗
1、燃煤用量及煤质分析
(1)本项目耗煤量
本项目供热站年耗煤量为91428t/a,燃煤消耗量见下表。
(2)煤质分析
根据可研本项目采用Ⅲ类烟煤,其煤质指标见下表。
表2.6-2 煤质指标
2、辅料消耗
本项目所用辅料有石灰石、NaOH和氨水,其用量见下表。
2.7.设备清单
2.7.1.供热站主要工艺设备
供热站主要工艺设备如下表2.7-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