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疫苗使用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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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强制免疫工作制度

动物强制免疫工作制度

动物强制免疫工作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保障动物及人类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免疫对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所有养殖动物,包括家畜、家禽、宠物等。

第三条免疫目标(一)建立高水平的免疫屏障,防止疫病的发生和传播;(二)提高动物群体的免疫力,减少疫病的发生和流行;(三)保障动物及人类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第四条免疫种类根据动物疫病的危害程度、流行状况和防控需要,确定强制免疫的疫病种类。

第五条免疫程序(一)制定免疫计划:根据全国疫病监测数据和防控需要,制定年度免疫计划,明确免疫病种、疫苗种类、免疫接种时间、免疫范围等;(二)发放疫苗:各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疫苗的采购、分发和供应工作,确保疫苗质量安全;(三)免疫接种:养殖户按照免疫计划和要求,对养殖动物进行免疫接种,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四)免疫监测: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定期对免疫效果进行监测,评估免疫屏障的形成情况,及时调整免疫策略。

第六条免疫证明(一)养殖户应当保存免疫接种证明,作为动物产品交易、屠宰、运输的依据;(二)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为养殖户提供免疫接种证明服务,确保免疫证明的真实、准确和有效。

第七条疫苗管理和使用(一)疫苗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疫苗管理和使用的法律法规;(二)养殖户应当按照疫苗说明书的要求使用疫苗,不得擅自更换疫苗种类、剂量、接种方法等;(三)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疫苗质量的监督检查,确保疫苗的安全、有效。

第八条防疫措施(一)养殖户应当做好养殖环境的清洁、消毒工作,防止疫病的传播;(二)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养殖户的指导和服务,提高养殖户的防疫意识和能力;(三)发现疑似疫病病例,养殖户应当立即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隔离、消毒等措施,防止疫病扩散。

第九条法律责任(一)养殖户未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免疫接种的,由兽医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二)兽医主管部门未按照本制度要求履行免疫接种、监测、证明等职责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三)违反疫苗管理和使用规定的,由兽医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四)违反防疫措施规定的,由兽医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及技术要点

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及技术要点
靠 提 前免 疫 预 防 ; 三 是疫 苗 免 疫是 消 灭 和 扑灭 疫 病 的重要 工 具 , 无 疫 区免疫 隔离 带 的建 设 和发 生 疫 情 后 的 紧急免 疫都 离 不 开疫苗 免 疫 。 为 了有 效 防控 动 物疫 病 , 达 到 有计 划 按 步 骤 地 预防 、 控制、 扑灭 动 物 疫 病 的 目的 , 保 证 畜牧 业 的 正
2 重 大动 物疫 病 强制 免疫 方案 2 . 1 高致 病性 禽流 感 2 . 1 . 1种 鸡 、 蛋 鸡免 疫 。雏 鸡 7 ~ 1 4日龄 时 , 用 H 5 N1
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或禽流感一 新城疫重组二联活
疫苗( r L — H6 ) 进行 初免 。 在3 ~ 4周后 可再 进行 1 次加
《 江 西畜 牧兽 医杂 志) ) 2 0 1 3 年 第 5期
文章编号: 1 0 0 4 — 2 3 4 2 ( 2 0 1 3 ) 0 5 — 0 0 4 5 — 0 2
中 图分类 号 : ¥ 8 5 1 . 3 5 文献 标 识 码 : C
・ 执 法与1 易 ’ 检・
重 大 动 物 疫 病 强 制 免 疫 政 策 及 技 术 要 点
病 实施 强 制免 疫 。国务 院兽 医主管部 门确定 强制 免 疫 的动物 疫 病 病种 和 区域 , 并 会 同 国务 院有 关 部 门 制 定 国家 动物 疫病 强 制免疫 计 划 。 省、 自治 区 、 直 辖 市 人 民政 府 兽 医 主管 部 门 根
6 0 %、 8 0 %, 其余部分地方财政承担 。
2 . 1 . 3种鸭 、 蛋鸭 、 种鹅 、 蛋鹅 免疫 。雏 鸭或 雏 鹅 1 4 ~
・ 执法与防检 ・
事处 应当组织本管辖 区域 内饲养动 物的单位和个 人做好强制免疫工作。 饲养 动物 的单位 和个人应 当依法履行动物疫

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发放和使用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发放和使用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发放和使用的通知为了加强对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进一步规范免疫疫苗的发放和使用,提高动物免疫水平和防疫效果,确保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发放和使用通知如下:一、坚持科学性原则1.免疫疫苗的研发、生产和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科学规范进行,充分考虑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可行性等因素。

2.发放和使用的免疫疫苗应经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并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操作。

二、加强疫苗管理1.各地区动物防疫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疫苗发放和使用档案,包括疫苗名称、批号、接种对象、接种时间等信息,方便溯源和统计工作。

2.对于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疫苗,各地区应建立必要的保管设施,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疫苗的质量不受影响。

三、优化免疫服务1.各地区动物防疫管理部门要根据免疫需求,合理调配疫苗资源,确保疫苗的供应充足,并采取措施加强监测和预警,及时调整疫苗发放计划。

2.动物免疫服务机构要加强疫苗发放和使用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民和饲养户的免疫意识和免疫技能,引导其正确认识和正确使用免疫疫苗。

四、加强监督执法1.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免疫疫苗发放和使用的监督执法力度,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免疫疫苗的合法、科学、规范使用。

2.对于发现疫苗质量问题的,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启动追溯和召回工作,确保免疫疫苗的质量安全。

五、加强信息共享1.各地区动物防疫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疫苗发放和免疫情况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数据互通,提高防疫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2.各地区要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上报免疫疫苗销售和使用情况,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六、加强培训和人员管理1.各地区动物防疫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免疫疫苗发放和使用操作规程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技能和工作水平,保证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2.对于免疫疫苗发放和使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2024年主要动物疫病免疫计划实施方案.pptx

2024年主要动物疫病免疫计划实施方案.pptx
(二)规范动物疫苗管理。农业农村部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乡镇畜牧兽医监管服务职能的机构要 按照《壮族自治区动物疫苗管理办法(修订版)》(桂渔牧办发(2016)84号)规定,严格动物疫苗运输、入库、 储存、调拨、发放、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及时在“动物防疫物资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动物疫苗出入库情况,建立 完整、准确的动物疫苗实物台账和会计台账。
三、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养殖场户可根据应急监测或风险评估情况开展紧急免疫。 四、使用疫苗种类
选择与本地流行毒株抗原性匹配的疫苗。 五、免疫方法 各种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操作。
六、免疫效果监测 (一)检测方法
使用灭活疫苗免疫的,按GB/T18935-2018《口蹄疫诊断技术》推荐的E1.ISA方法检测抗体。使用合成肽疫苗 免疫的,采用VPl结构蛋白抗体E1.lSA方法检测抗体。
一、免疫病种和目标要求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实行强制免疫,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 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总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
(二)犬只狂犬病。实行全面免疫,常年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免疫抗体总体阳转率在70%以上。
(三)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新城疫。按照原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印发的《壮 族自治区猪瘟防治实施方案》《壮族自治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治实施方案》《壮族自治区新城疫防治实施方案》 (桂渔牧办发(2017)109号)要求开展免疫,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 到100%,猪瘟、新城疫免疫抗体总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
(六)严格建立健全免疫档案。要督促养殖场户详细记录畜禽存栏、出栏、免疫等情况,特别是疫苗种类、生 产厂家、生产批号等信息。承担乡镇畜牧兽医监管服务职能的机构、村级动物防疫员、养殖场户要做好免疫记录、 按时报告,确保免疫记录与畜禽标识相符。

动物疫病的免疫程序

动物疫病的免疫程序

动物疫病的免疫程序
1、牲畜口蹄疫
⑴养殖场和种畜免疫
仔猪、羔羊:28~35日龄时进行初免,免疫剂量分别为成年猪(羊)的一半。

犊牛:90日龄左右进行初免。

免疫剂量为成年牛的一半。

所有新生家畜初免后,间隔1个月后进行一次强化免疫,以后每隔4~6
个月免疫一次。

⑵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要对疫区、有受威胁区域内的全部易感家畜进行一次强化免疫,边境地区受到境外疫情威胁时,要对距边境线30公里内的所有易感家畜进行一次强化免疫,最近一个月内已免疫的家畜可以不进行强化免疫。

各种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进行。

2、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⑴商品猪
仔猪断奶后初免。

在猪高致病性蓝耳病流行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初免后一个月加强免疫1次。

⑵种母猪
70日龄前免疫程序同商品猪,70日龄以后每次配种前加强免疫一次。

⑶种公猪
70日龄前免疫程序同商品猪,70日龄以后每隔4~6月加强免疫一次。

⑷使用疫苗种类和免疫方法
使用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灭活疫苗进行免疫,使用方法按疫苗说明书规定进行免疫接种。

3、猪瘟
⑴规模养殖场免疫
商品猪:25~35日龄初免,60~70日龄加强免疫一次。

种猪:25~35日龄初免,60~70日龄加强免疫一次,以后每4~6介月免疫一次。

⑵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对疫区受威胁地区所有猪进行一次强化免疫。

⑶免疫方法:按说明书规定进行免疫接种。

2024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

2024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

2024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是中国政府为了防控和消除国内动物疫病而实施的一项重要计划。

该计划的实施对于保障农业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公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该计划的背景、目标、实施情况以及取得的成就。

背景:中国是农业大国,养殖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

然而,由于气候、环境、管理等因素的影响,动物疫病时有发生,给农民和养殖业带来了巨大损失。

农业动物疫病的流行不仅威胁到人类的生命健康,也对农业经济构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提高农业生产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中国政府于2024年制定了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

目标:该计划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免疫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少农业动物疫病的发生,保护养殖业安全,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公众健康。

具体目标包括:1.建立健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体系,提高预防控制水平;2.推动兽医服务体系建设,提升诊断和处理能力;3.加强动物疫病疫苗研发和生产,保障供应;4.促进强制免疫程序的质量管理,确保免疫效果;5.增强国际合作,共同推进农业动物疫病监测和防控。

实施情况:自2024年以来,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实施取得了一系列成效。

首先,在兽医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政府加强了对兽医人才队伍的培养和管理,不断提升兽医服务水平。

此外,通过投入大量资源和技术,提高了兽医机构的设施和设备,促进了诊断和处理水平的提高。

其次,在动物疫病疫苗研发和生产方面,中国政府鼓励国内科研单位和企业加大对疫苗研究的投入,并积极引进和采用国际先进技术。

目前,我国在重要疫病疫苗研发和生产方面已取得了重要成果,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疫苗供应体系。

此外,在加强疫苗管理和免疫程序质量方面,政府强化了对兽药和疫苗的质量监管,建立了严格的质量控制和追溯制度,并开展了相关培训和指导工作,确保了免疫的有效性。

最后,在国际合作方面,中国积极加强了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进农业动物疫病的监测和防控工作。

同时,中国还积极参与国际动物疫病防治的合作项目,提高了我国在该领域的国际影响力。

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方案

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方案

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方案近年来,在全球范围内发生了多起重大动物疫病的爆发,这些疾病不仅对动物健康产生了巨大威胁,也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影响。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各国政府和机构都开展了大规模的免疫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的防疫措施和应急预案。

一、重大动物疫病概述重大动物疫病是指对牲畜和家禽等重要经济动物具有极大危害的疾病,包括口蹄疫、非洲猪瘟、禽流感等。

这些疾病的发生会导致动物死亡率高、生产能力下降、动物产品市场需求降低等问题,给畜牧业和相关产业带来巨大损失。

二、免疫工作方案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各国政府和机构制定了一系列的免疫工作方案,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内容:1. 疫苗生产针对不同的重大动物疫病,生产相应的疫苗。

疫苗生产需要有完备的技术和设备,还需要进行合格的实验验证和包装、储存、运输等方面的保障。

2. 免疫程序通过制定合理的免疫程序,实现对动物进行免疫。

免疫程序的制定需要考虑种类、时期、剂量、方法等多方面因素,以达到最佳效果。

3. 监测机制建立疫情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报告重大动物疫病的疫情,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疫情蔓延。

同时,监测机制可以帮助了解疫苗的免疫效果和发现疫苗的有效性问题。

4.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出现的应急情况,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需要涉及人员、物资、设备等各方面资源,并要加强宣传和培训。

三、成效与问题免疫工作有助于预防和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蔓延,以及降低动物死亡率和生产能力下降。

在全球范围内,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率、死亡率和经济损失呈降低趋势。

但是,在免疫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1. 免疫措施不足一些国家在免疫措施方面不够完备,导致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率较高。

比如,非洲猪瘟的爆发就是因为该病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关注和控制。

2. 疫苗有效性问题一些疫苗的免疫效果不尽如人意,导致疫苗接种后仍然有动物感染疾病。

这是因为病毒易变异和复杂性等问题导致的,需要不断改进疫苗生产技术。

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方案

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方案

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方案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方案是由相关政府部门牵头,联合畜牧兽医部门、农业科研机构、兽药企业等相关方进行制定和实施的计划。

其主要目标是通过强制免疫,提高畜禽的抵抗力,减少疫情的发生和传播,最终达到控制和消除疫病的目的。

制定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方案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鉴定疫病种类:首先需要明确目标疫病的种类,根据疫病的传播途径和传播特点来确定免疫措施。

根据疫病的严重程度,可以制定不同强度的免疫工作方案。

2.选择合适的疫苗:根据疾病的传播途径和免疫原理,选择适合的疫苗进行免疫。

针对重大动物疫病,通常采用灭活疫苗或弱毒疫苗进行免疫,确保疫苗的安全有效。

3.制定免疫策略:根据疫苗的特点和免疫对象的种类、数量等因素,制定免疫策略。

可以采用集中免疫、分户免疫、分批免疫等不同免疫方式。

同时,要考虑到防疫资源的分配和利用效率,尽量减少免疫带来的负担和成本。

4.确定免疫周期和免疫间隔:根据疫苗的免疫效力和免疫期限,确定免疫的周期和间隔。

对于免疫效果较长的疫苗,可以适当延长免疫周期和间隔,减少免疫次数,提高免疫效果。

5.监测和评估:制定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方案后,需要建立监测体系,对免疫效果进行实时监测和评估。

通过对免疫效果的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改进措施,提高免疫效果和效率。

6.宣传和培训: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方案的实施需要广泛宣传和培训。

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媒体宣传、网络平台、农户走访等形式,向畜禽养殖户宣传免疫的重要性和措施,提高畜禽养殖户的认识和配合度。

总之,制定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方案是保障畜禽健康和人畜共享安全的重要举措。

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统一配合,制定合理的免疫策略和措施,加强监测和评估,提高免疫效果和效率。

同时,要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畜禽养殖户的免疫意识和配合度。

只有通过强制免疫,才能有效控制和消除重大动物疫病的传播,保护畜禽健康和人畜共享的安全。

农业部关于印发《2013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印发《2013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通知

( 二) 组 织免 疫技 术培训 。中国动物疫 病 预防 控 制 中 心在 春 季 集 中免 疫 工 作 开展 前 组 织 免 疫
技术 师资 培训 , 各 地 要组 织好 乡 镇及 村级 防疫 员 免疫 技术 培训 。免疫 时要 规 范操 作 。 按要 求 更换
注射 针 头 , 做好各项消毒工作 , 防止 在 免 疫 操作 中人 为传 播 疫病 。同时 , 要加 强 疫苗 的运 输 和 保 存 管理 . 保证 疫苗 质量 ( 三) 建 立免 疫档 案 。对养 殖 户畜 禽 存栏 、 出 栏 及免疫 等情 况要 有详 细记 录 特别 要做 好疫 苗 种类 、 生 产 厂家 、 生 产批号 等记 录 做 到 乡镇畜 牧 兽 医站 、 基 层 防疫 员 、 养殖 场 ( 户) 有 免疫 记 录 , 做 到免疫记 录与 畜禽标 识相 符
政 策 法 规

例科广函— — — — — — — — — — — —
P 。 l i c Y a n d S t a r “ £ e
农业部关于印发( ( 2 0 1 3年 国家动物
疫病强制免疫计划》 的通知
省 级 兽 医 主 管 部 门要 切 实 加 强 对 各 定 点 疫
次定 期检 查 和随 机抽 检 , 并 通报 抽检 结果 。 ( 三) 动物 卫 生监 督 机构 出具 检疫 证 明 时 . 应
严格 核 查 调运 畜 禽 的免 疫情 况 . 对 调 出县 境 的种
畜 禽或 其 他 非屠 宰 畜 禽 . 要 求 在 调运 前 2周进 行 次加 强 免疫 . 对调 运 的种 蛋 和 未达 首 免 日龄 的
对 因免 疫 不 到位 引 发动 物 疫情 的 . 要 严肃 追
苗 生 产企业 参 与疫 苗招 标采 购 的监督 管理 各 企 业 不 得 恶意 竞 标 . 不 得 以低 于 成本 的价格 参 与 竞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2—2025年)》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2—2025年)》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2—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2.01.04•【文号】农牧发〔2022〕1号•【施行日期】2022.01.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动植物检疫正文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2—2025年)》的通知农牧发〔202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部属有关事业单位:为切实做好全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结合当前动物防疫实际,我部制定了《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2—2025年)》。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农业农村部2022年1月4日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2—2025年)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立足维护养殖业发展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大局,坚持防疫优先,扎实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切实筑牢动物防疫屏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应免尽免,落实完善免疫效果评价制度,强化疫苗质量管理和使用效果跟踪监测,保证“真苗、真打、真有效”。

(三)目标要求。

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的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

二、病种和范围高致病性禽流感:对全国所有鸡、鸭、鹅、鹌鹑等人工饲养的禽类,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选择适宜疫苗,进行H5亚型和(或)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

对供研究和疫苗生产用的家禽、进口国(地区)明确要求不得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的出口家禽,以及因其他特殊原因不免疫的,有关养殖场(户)逐级报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同意后,可不实施免疫。

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技术实施要点

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技术实施要点

高致病性禽流感(H5+H7)、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高致病性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猪瘟、高致病性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等重大动物疫病,严重威胁畜禽和人体健康,必须实行强制免疫,科学管控,确保畜牧业平稳、有序、绿色、健康发展,充分满足市场需求。

一、应免尽免、抗体合格坚持“保供应,固安全,促流通”的工作定位,立足于畜牧业发展、公共卫生、生物安全大局,坚持“防疫优先”的方针,大力开展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防控体系。

坚持人病兽隔离、预防为主、应免尽免的原则,建立完善的免疫效果评估体系,并对接种后的疫苗实施情况进行追踪,确保疫苗的有效性。

强制免疫动物疫病免疫浓度大于90%,免疫密度为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高致病性猪免疫抗体的合格率在80%以上。

二、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禽流感是急性接触性传染病,由正粘病毒科流感病毒属病毒引起,可表现出临诊症状,呼吸道疾病,消化道症状,病禽体温升高、精神沉郁、羽毛松乱、喜卧不动,高度沉郁、昏睡,张口喘气,流泪流涕。

部分病例出现共济失调、震颤、偏头,产蛋率下降,致死率高的急性出血性疾病。

1、免疫要求:对所有鸡、鸭、鹅、鹌鹑等人工饲养的禽类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制免疫。

由有关单位就从事科学研究、生产的家禽逐级向农业和农村主管部门报告,确认该种家禽在进口国(区)有明确规定禁止免疫的家禽,或因其他特殊情况无法免疫的,可在经过批准之后不实施免疫。

2、推荐免疫程序:规模场种鸡、蛋鸡:雏鸡在14~21天时开始接种,在3~4周加强免疫,随后在蛋鸡肉鸡分娩之前加强疫苗免疫力度。

随后根据免疫抗体的检测,每隔4~6个月进行一次免疫。

商品代肉鸡需要7~10天时接种一次疫苗。

家禽饲养时间超过70天,需要进一步加强免疫。

种鸭,蛋鸭,种鹅,蛋鹅,在14~ 21岁时就开始接种,每3~4周加强免疫,之后根据免疫的结果,每4~6个月进行一次免疫。

肉鸭、肉鹅:7~10天时接种一次疫苗。

其它家禽,例如鹌鹑:按照家禽的免疫程序,按照饲养目标进行免疫。

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方案

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方案

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方案(一)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方案. 要求:对所有鸡、水禽(鸭、鹅)和人工饲养的鹌鹑、鸽子等禽只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制免疫。

对进口国有要求、防疫条件好的出口企业,以及提供研究和疫苗生产用途的家禽,报经省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实施免疫。

. 免疫程序:规模养殖场按免疫程序进行免疫,对散养家禽在春、秋两季各实施一次集中免疫,每月对新补栏的家禽要及时补免。

种鸡、蛋鸡免疫雏鸡〜日龄时,用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或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进行初免。

在〜周后可再进行一次加强免疫。

开产前再用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进行强化免疫,以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结果,每隔〜个月用亚型禽流感灭活苗免疫一次。

商品代肉鸡免疫〜日龄时,用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初免;周后,用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加强免疫一次。

或者,日〜日龄时,用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免疫一次。

种鸭、蛋鸭、种鹅、蛋鹅免疫雏鸭或雏鹅〜日龄时,用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进行初免;间隔〜周,再用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进行一次加强免疫。

以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结果,每隔〜个月用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免疫一次。

商品肉鸭、肉鹅免疫肉鸭〜日龄时,用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进行一次免疫即可。

肉鹅〜日龄时,用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进行初免;〜周后,再用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进行一次加强免疫。

散养禽免疫春、秋两季用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各进行一次集中全面免疫,每月定期补免。

鹌鹑、鸽子等其他禽类免疫根据饲养用途,参考鸡的相应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 紧急免疫发生疫情时,要对疫区、受威胁区域的所有家禽进行一次强化免疫;边境地区受到境外疫情威胁时,要对距边境公里范围内所有家禽进行一次强化免疫。

最近个月内已免疫的家禽可以不强化免疫。

. 二价灭活疫苗免疫二价灭活疫苗的使用同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

. 使用疫苗种类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禽流感灭活疫苗(,株),二价灭活疫苗。

如需使用重组禽流感病毒亚型二价灭活疫苗(,株)、禽流感灭活疫苗(,株)等禽流感变异株疫苗,必须经自治区畜牧厅、兽医局批准。

动物园动物免疫接种指南-2023标准

动物园动物免疫接种指南-2023标准

目次1范围 (4)2规范性引用文件 (4)3术语和定义 (4)4总则 (5)5准备要点 (6)5.1动物 (6)5.2疫苗 (6)5.3人员 (6)5.4设备 (6)5.5人员防护 (7)6免疫接种计划 (7)7免疫接种操作 (7)7.1预防接种 (7)7.2临时接种 (8)7.3紧急接种 (8)7.4免疫接种操作 (8)7.5接种不良反应处置 (8)8免疫效果评估 (8)9生物安全 (9)10免疫接种档案 (9)附录 A (资料性)动物园动物免疫接种计划 (10)附录 B (资料性)免疫接种操作 (11)附录C(资料性)动物园动物免疫疾病种类 (13)附录 D (资料性)动物园动物免疫接种记录卡 (15)动物园动物免疫接种指南1 范围本文件提供了动物园动物免疫接种的总体原则,给出了动物免疫接种过程中需考虑的因素以及免疫接种计划、操作程序、对接种不良反应的处置、生物安全、免疫效果评估、免疫接种档案管理等方面的指导和建议。

本文件适用于动物园及其他野生动物饲养机构的兽类和鸟类动物免疫接种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CJJ/T 240 动物园术语标准LY/T 2806 野生动物饲养从业人员要求LY/T 3111 动物园陆生野生动物疫病防控技术通则NY/T 1952-2010 动物免疫接种技术规范NY/T 1955 口蹄疫免疫接种技术规范T/CAZG 013 动物园消毒管理规范T/CAZG 019 动物园动物病历书写规范3 术语和定义CJJ/T 240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免疫 immunize机体识别和排除抗原特异物,以维护自身的生理平衡和稳定的一种保护反应。

3.2主动免疫 active immunity由机体本身接受抗原性刺激产生的特异性免疫应答而建立的免疫。

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最新)

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最新)

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免疫病种H5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

(二)免疫要求对H5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

H5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

二、免疫主体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是强制免疫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X省动物防疫条例》有关规定,应当承担强制免疫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强制免疫义务,自主实施免疫接种,做好免疫记录,建立免疫档案。

三、组织实施(一)疫苗种类全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为省政府统一招标采购的疫苗,具体种类为: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二价灭活疫苗(H5N1 Re-8株+H7N9 H7-Re1株)、口蹄疫O型-亚洲Ⅰ型二价灭活疫苗、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口蹄疫A型灭活疫苗、小反刍兽疫疫苗。

(二)免疫实施各地要按照H5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免疫技术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进行强制免疫。

(三)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各地要严格按照《X省X年全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积极推行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逐步实现养殖场户自主采购、财政直补。

(四)疫苗调拨各地要严格按照《X省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开展疫苗调拨、验收、入库、储存、出库和运输。

要切实强化强免疫苗管理,进一步完善冷链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固定专人负责,落实责任到人,保障疫苗供应和质量。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倒买倒卖强制免疫疫苗。

(五)技术培训各地要及时做好免疫技术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免疫操作方法、疫苗的使用及注意事项、免疫效果监测、疫苗的运输、储存、免疫档案的建立以及消毒等内容,要采用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猪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技术

猪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技术

. 2防止疫苗交叉抽取 猪重大动物疫病 “ 三苗同步 ,两点 注射 ”法是指在对农村 4 散养户生猪进行 免疫 时 , 将 国家要求强制免疫 的生猪进行免疫 注射针头和抽取疫苗针 头不 能混用 。
的猪瘟 ,高致病性猪蓝耳 病两 种疫苗 同时用猪瘟稀释液或高致 4 . 3坚持 “ 五不打”
即肥 、孕 、弱 、病 的猪 只不能打 。 病性猪蓝耳病疫 苗稀 释液稀 释混合后 ,按免疫剂量要求一次性 注射到猪耳后颈部一侧 , 而另外一侧注射 口蹄疫疫苗。 4 . 4 做好免疫反应救治 准备好 肾上腺素 ( 当出现疫苗反应时应及 时使用 ), 镇痛 2疫苗选择
第2 、3 天出现反应时使 用 ) 。 猪口 蹄疫疫苗要求使用合成肽疫苗 ,猪瘟疫 苗要求使用脾 消炎药品 ( 淋苗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活疫苗要求使用弱毒疫苗。
. 1 严格消毒 方法 , 经免疫后抗体效价测定 ,达到 了国家农业部规定的免疫 4 注射器应事先 做好 消毒 ,注射部位要用酒精棉球消毒 ,进 有效保护标准 ,取得 了明显成效 ,现将该 技术要点简述如下 :
1猪重大动物疫病 “ 三苗同步,两点注射”法的定义
出每一户农户 的防疫人员和保定索都 要进行消毒 。
农 业与技 术
第3 3 卷
第 6期
2 0 1 3年 6月
猪重大 动物疫病 的免疫技术
赵 云 堂 ,颜 家林
( 云南省永胜县六德 乡农业综合服务 中心,云 南 永胜 6 7 4 2 1 3) 摘 要 :猪 重大动物 疫病强制免 疫,采 用 “ 三苗 同步 两点注射”的免疫技 术方法 ,防疫工作强度 明显降低 ,免 疫副反应显著 下降 , 免 疫效果得到保障 ,值得推广应用。 关键 词:三苗同步 ;两点 注射 ;技术 ;方法 中图分类号 :¥ 8 2 8

矿产

矿产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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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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