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家具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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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家具招标文件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办公家具招标文件招标项目:赣州市广播电视中心办公家具
招标单位:赣州市广播电视局
法定代表人:温声高(章)
*系人:***
电话:
编制时间:2005年6月8日
江西省赣州市广播电视局
赣州市广播电视中心办公家具的采购,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合同监督暂行办法》和省市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和相互信任、互利互惠的原则,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供货商。
第一节概述
1、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如果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将被作为废标;如果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
2、招标文件的组成包括本文件及所有补充的内容。在招标截止日期5天前,招标人都有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后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并报市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备案。补充的内容必须在补充通知提出的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人方为有效。
3、投标人所提供的办公家具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第四节“技术要求”和第五节“货物需求”中叙述的所有事项,并负责办公家具的安装和质量保证等售后服务工作。
4、投标人应在报名时缴纳200元的报名费和在递交投标文件前缴纳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正式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办公家具安装验收合格后10天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投标结束后一周内无息退还;无论中标与否,报名费概不退还。
5、投标文件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并标明“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均为打印件并经授权代表签署,若正副本内容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如因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造成的涂(删)改或者是投标人必须修改的错误,应在涂(删)改处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等一律使用中文简体字;所涉及的度量单位除特别指明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7、投标人应对本标书中要求的办公家具及制造工艺承担专利费、执照费以及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若因侵权引发的法律纠纷及费用与招标人无关。
8、本次招标须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对所有的办公家具只能报一个不变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价和其他货币方式的报价。
9、确定中标顺序人后,招标人将适时派员到投标人实地考察,主要考察投标人所具备的资质条件、注册资本、生产规模、生产设备、制造工艺、技术力量与水平、产品用料及质量等情况。投标人应为招标人考察提供便利条件。
第二节投标须知
一、招标项目
赣州市广播电视中心办公家具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生产或供应办公家具能力的国内企业和在中国注册的中外独资、合资、合作企业,并且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者均可参加投标。
2、生产商须有3年以上生产同类产品的经验和近2年来的业绩(请列出用户名单),其产品具有IS09000质量体系认证书。三、报名及购买标书的时间、地点
时间:2005年6月21日17时前。
地点:赣州市广播电视局办公室(市红旗大道56号)
四、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所列单价应包括:办公家具价格、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费、验收费、税费等,并由法人代表签署。
2、列出各分项的组价分析(预算书),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总价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书及目录;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生产许可证、鉴定证书、检测报告、技术力量及生产设备情况简介;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质量、环保、业绩证明等证件或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3、主要场所(多功能会议厅、党组会议室、行政会议室、领导办公室)的办公家具设计彩色效果图及设计文书;
4、中标服务承诺书及其服务措施;
5、投标报价;
6、产品样本、说明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7、详细的交货清单、验收标准、投标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等。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每个投标人应递交2个投标文件密封袋。其中,办公家具设计技术资料及其它所有投标文件材料(技术标正、副本)装在一个密封袋中;投标报价(商务标正、副本)装在另一个密封袋内。
2、密封袋封面应分别写明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名称、项目、地址、邮编,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3、投标人应在2005年7月6 日9 时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赣州市红旗大道56号,市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⑴投标文件未密封和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⑵未按规定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或内容不全、字迹模糊不清、影响评标的;
⑶超过截止日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的;
⑷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⑸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
⑹未响应招标文件内容。
七、开标与评标
1、开标时间:2005年7月6日9:30。
2、开标地点:赣州市红旗大道56号市广播电视局四楼会议室。
3、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到达会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为自动弃权。
4、设立评标小组,由招标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共设5人。整个开标过程在市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